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奥地利国家档案馆探析

2015-03-30潘毅文

档案与建设 2015年10期
关键词:国家档案馆奥地利档案馆

潘毅文

(西南大学档案馆,重庆,400715)

奥地利国家档案馆坐落于奥地利首都维也纳,是世界上最重要的历史档案馆之一,它记载着欧洲文明的兴衰更迭,被誉为“为欧洲历史和档案科学提供动力”的重要机构。国家档案馆的建成改变了奥地利档案管理混乱的无政府状况,为保存珍贵文化遗产和存储重要政府文件提供了平台。数十年来,奥地利国家档案馆展现历史,传承文明,不断创新,在承载奥地利档案工作的同时致力于发挥其文化价值,其保存“历史记忆”的水平在欧洲遥遥领先。

1 奥地利国家档案馆的建立

奥地利自形成统一国家之后的很长一段历史时期内,在档案工作中发挥核心作用的主要机构是哈布斯堡王朝的王室、宫廷和国家档案部。但自18世纪以来,随着国家版图的拓展以及经济的发展,就不断有大臣提出建立统一的中央级档案馆的要求。如早在1753年,有人就向国王建议将一切重要的政府文件集中到王室、宫廷和国家档案馆。1857年,内政部长巴哈建议把已经形成的几个中央机关档案馆合并在一起,成立一个全国性的档案馆。1894年在大臣们的要求下,K.K.Archivrat作为皇家最基本的档案咨询机构成立。

一战期间,面对战争可能导致档案支离破碎的危机,奥地利紧急成立了第一、第二档案机构,档案最高理事会以及档案咨询委员会,确保了战争时期档案的衔接。在此过程中,发挥主导作用的仍然是哈布斯堡王朝的王室、宫廷和国家档案部。一战后,奥地利原本计划以普鲁士国家档案馆为模板建立奥地利国家档案馆,但由于奥匈帝国瓦解,曾经的属国捷克、南斯拉夫、罗马尼亚、意大利、波兰等国根据领土归属原则向奥地利索取档案,导致诸多档案被迫分散,奥地利成立国家档案馆的计划也被迫搁浅。

尽管不同时期的奥地利政府基于国家发展要求都致力于成立统一的中央档案馆,但由于种种原因均未实现。1938年,纳粹德国吞并奥地利后,加速德奥档案机构集中化的尝试再次提上日程。

在德意志帝国监管代表团和奥地利州长的监督下,1940年1月11日,一个直接对德意志帝国内政部长负责的国家档案馆在维也纳成立。它囊括了以下机构:王室、宫廷、国家档案部,内政与司法档案馆,教育档案馆,交通档案馆等。王室、宫廷与国家档案部原部长路德维希比特纳(1877—1945)被任命为奥地利国家档案馆馆长。在此过程中,奥地利陆军档案馆加入到德国军事档案组织机构之中,交通档案馆被分配至德意志帝国铁路局。

1945年二战结束,奥地利从德意志帝国中分离出来,自此档案工作进入一个崭新的独立自主发展时期,奥地利长期以来谋求建立国家档案馆和一个完整健全的档案机构体系的希望开始付诸实施。1945年7月28日,在维持原有档案馆组织结构的基础上,严格意义上的奥地利国家档案馆终于建成,并作为奥地利联邦政府的下属机构,由政府总理直接领导。

起初,奥地利国家档案馆的各部门散落在维也纳各地,早在20世纪50年代,建立集中性档案馆的计划就已经提出,但由于种种原因一直未能实现,直到20世纪80年代中期才有了结果。1981年至1986年,奥地利国家档案馆在维也纳埃德伯格陆续建成,至此,分散各地的档案部门得以集中。但一些有特色的专业档案馆,因保留着古老的历史建筑风貌仍固守在维也纳的约翰内斯路和方济住院会广场等地,其档案馆功能一直延续至今。

2 奥地利国家档案馆的机构及馆藏

奥地利国家档案馆成立之初,其机构主要由原先的一些中央机关档案部合并而成,包括五个档案部:王室、宫廷和国家档案部,公共管理档案部,财政与议会档案部,战争档案部,交通运输档案部。随着国家的发展,国家档案馆因受五个部门库房的限制而无法大批接受档案文件,大量近现代档案材料因库房缺乏而被搁置。为改变这一局面,1983年政府对国家档案馆进行了一次重大的结构性调整,成立了共和国档案部,将第一共和国、第二共和国时期的官方记录移交至此。同时,交通运输档案部被撤销,其档案记录移交到共和国档案部和公共管理档案部。

经重新规划后至今,奥地利国家档案馆主要由以下五个部门构成:

(1)王室、宫廷和国家档案部。该档案部最初由玛利亚·特雷西亚女王在1749年建成,作为哈布斯堡王朝的中央档案部门而存在,发展至今仍不失为国家档案馆的重要机构。王室、宫廷和国家档案部作为传承历史最为突出的档案机构之一,其馆藏堪称丰富多彩,它收集的档案包括哈布斯堡王朝历史,最高法院办公室和帝国内阁相关文件,还存有奥匈帝国时期有关外交政策文件,德意志神圣罗马帝国最高行政和司法机构的相关文件等。

(2)公共管理档案部。从16世纪伊始,公共管理档案部主要负责保存哈布斯堡王室的内政、司法、教育等书面记录及律令章程。如今它收集的主要档案包括以下内容:民政、司法、教育和宗教、农业、贸易和运输、财产、家庭档案(尤其是诸如哈赫拉,霍亨瓦特等家族的档案)等社会多个领域形成的档案。2003年,该档案部又增加了“视听资料区”,主要收集联邦新闻社的图片和音频。此外,它还负责收集奥地利国家档案馆的贷款协议。

(3)财政与王宫领地档案部。财政档案部保存着1848—1918年间奥地利财政部的相关记录。王宫领地档案部在哈布斯堡王朝时期,曾作为中央金融机构存在,它于1578年建成并成为维也纳最古老的中央档案馆,1832年至1856年间著名剧作家弗朗茨·格里帕泽曾担任馆长,他使用过的办公室如今仍保留原貌并对游人开放。因此,在奥地利档案史上,王宫领地档案部属于一个特殊的存在。1945年,财政档案部与王宫领地档案部合二为一,成为奥地利国家档案馆的重要机构之一。该部收集档案的范围非常广,除了金融领域,还包括贸易、矿业、建筑、运输等许多方面。

(4)战争档案部。该部起源于两个机构,即1711年成立的监管部及1801年由卡尔大公创设的军事研究机构。主要收集了1740—1918年间军官、士兵和武装力量公职人员的个人档案,1789—1958间的相关军事文件,从16世纪到1882年以及一战期间帝国和皇家军队的军事活动档案,最高司令部的政策、实施计划,19世纪和20世纪的空军和海军档案,一些政府机构的相关法令,如荣军院办公室、最高工程和炮兵当局、军事教育培训机构法令以及将军命令,以及特定的地图和计划、图片、手稿、非常重要的军事著作等。战争档案部作为一个保存历史资源的重要部门,尽管奥匈帝国在一战后土崩瓦解,关于奥匈帝国的官方记录也到此为止,但该部对奥匈帝国战争档案的相关收集至今仍在继续。

(5)共和国档案部。该部主要收集1918年后奥地利共和国联邦机关文件,其馆藏根据文件内容分类整理为10个不同类别,包括教育、科学和艺术、司法、财政、国防、国防武装、交通、外交事务、社会事务、收藏/遗赠等。同时,共和国档案馆还负责对各机关产生的现代文件进行收集、分类、整理、鉴定和销毁。该部也是奥地利近现代历史的主要研究机构。

此外,奥地利国家档案馆还设有一个专门的图书馆,它于1984年建成,库存图书80多万册,是奥地利最主要的图书馆之一,是档案储存和记录不可或缺的场所。1995年以后图书馆设置了网络查询索引,为用户提供了便利。但2004年开始,该馆不再作为档案馆的基本结构,转由联邦行政图书馆监管。

3 奥地利国家档案馆遵循的主要法律

奥地利国家档案馆开展档案收集、存放、管理和利用工作主要遵循《联邦档案法》《数据保护法》和《遗产保护法》。

奥地利《联邦档案法》是档案馆开展工作的指导性文件,该法案由三部分组成,规定了联邦政府档案的保存和利用规则,联邦档案的鉴定程序与收集范围,以及联邦档案的分类与鉴定原则,要求联邦当局相关文件的归档在原则上由奥地利国家档案馆执行,且奥地利国家档案馆在接受属于国家所有的档案上拥有高度权威,并对联邦政府机关形成的档案实行完全集中统一化管理;同时要求国家档案馆坚持对公共档案进行登记,以提高档案文件利用的可能性;此外,该法案还规定了奥地利国家档案馆可以通过遗赠的方式获得联邦政府的资产,但对于收购这些动产与不动产需联邦总理征求财政部的同意才能执行。

《数据保护法》指出:本法的目的是保护隐私权,防止个人数据在使用过程中被侵害。要求收集、处理和使用数据遵循本法或相关法律规定,若组织者采取本法或其他数据保护条款所规定的不正确的方式进行收集、处理和使用个人数据而给数据主体造成损害,则组织者应赔偿由此造成的损失。同时,该法还涉及数据保护范围、对敏感数据的保护、数据传输、数据保密和数据自动化处理等方面的内容,既对奥地利国家档案馆的档案数据进行管理和保护,也对用户使用数据的行为进行规范。《遗产保护法》第四部分指出,按照相关规定,与古迹相关的档案记录应纳入奥地利国家档案馆和联邦文化局的收集范围,并防止破坏或篡改相关资料,严禁非法转移到国外等。

4 奥地利国家档案馆的管理与保护

奥地利国家档案馆历来非常重视档案的管理与保护工作,从一战期间专门成立相关机构保证档案的正常衔接便可看出。国家档案馆对档案的管理与保护十分严谨且不断创新,具体表现在以下几个方面:

(1)档案充分鉴定后才能移交。奥地利联邦政府机构在向国家档案馆移交档案之前,需要先编制所移交档案的目录,然后由国家档案馆工作人员与移交机关根据相关鉴定原则和标准,共同鉴定这些与目录配套的相关案卷的价值,并将其划分为三类:应该移交档案馆保管、不应移交档案馆保管、研究以后才能确定是否应该移交。经过充分鉴定再移交,既保障了档案库房的充分利用,又能提高档案的质量,进而提高档案利用率。

(2)档案整理严格遵守来源原则。奥地利国家档案馆在接受档案时首先按照来源标准整理档案,保持所收集的档案与其形成者之间的来源关系。为了保证全宗成为一个有机整体,整理档案必须在来源原则的基础上做到同一全宗的档案不可分散,不同全宗档案不得混淆。这一来源原则有力地维护和保持了档案的完整性,成为档案整理与分类中的重要原则。奥地利国家档案馆的档案均存放在无酸纸盒中,按来源原则排列,不再装订。

(3)计算机在档案管理中的充分运用。在奥地利国家档案馆中,库房温湿度由计算机自动控制,在保护馆藏档案的同时也提高了档案利用率。同时,计算机还用于档案目录的查询,为用户快速寻找所需资源提供便利。除此之外,目前奥地利国家档案馆馆藏档案正利用计算机进行数字化和缩微化,自2006年夏季以来,档案馆开始满足用户数字化复制需求。他们还将与国家机关实现计算机联网,接收电子文件。

(4)档案修复室日趋完善。奥地利国家档案馆为有效保护档案,各部门均设有专门的档案修复室,主要集中修复破损纸张和牛皮纸。1960年起至60年代中期,战争档案部开始大规模地修复档案记录,主要集中修复损坏纸张,在此过程中,不断研发新技术,并将其引用到其他档案部。到1980年,各部门修复室融合为一个颇具规模的档案技术保护室,如今这里装备完善,除拥有传统技术设备外,还有真菌实验室及现代纸浆补洞技术等专门设施和修复人才。

5 奥地利国家档案馆的利用服务

奥地利国家档案馆馆藏资源极为丰富,档案利用率很高。档案馆规定,任何人不论国籍均可到该馆利用档案,由此每年有成千上万名用户纷至沓来,其中1/3均来自国外,尤以欧洲人居多。奥地利国家档案馆的馆藏档案主要用于社会、国家、民族、个人家族史以及欧洲历史的研究以及历史记忆的恢复与重构,也用于科学决策和研究。

一般情况下,国家档案馆保存的档案要在形成30年之后才能对外开放,若需复印1910年之前的档案须经档案馆批准;复印其他档案则可自行利用档案馆内的投币复印机进行复印。此外,档案利用者在利用档案之前应提前两周申请并填写相关表格,以方便档案馆工作人员及时收集相关信息并提供有效服务。

为提高档案利用率,档案馆为公众提供多种服务渠道,主要包括现场和网络服务。当用户至此查阅档案,奥地利国家档案馆以博士为主体的高素质工作人员都会提供最亲切的服务,根据其查找的相关内容而给出行之有效的建议并提供专业化的检索工具,以帮助他们查找信息。同时,档案馆开通了网络档案信息系统,为现场或网络检索提供便利。此外,奥地利国家档案馆的官网主页向用户介绍了它的历史沿革、基本结构、馆藏特色、服务功能和使用向导等,每个网民均可通过网络充分查询并利用存放在此的相关档案记录。

值得一提的是奥地利国家档案馆为便利世界范围内尤其是欧洲用户追溯家族史,还专门开设了家谱档案查询栏目,馆内设有“个人记录中心”(Central Register of Persons),用户可在此对家谱进行简易搜索。同时,该馆的五个部门对某些著名家族的家谱收录较为完整,用户可在这些部门中进行查阅,但在查询之前需了解本家族的基本信息并提前与档案馆进行预约。

总之,奥地利国家档案馆既是一个文化组织,也是一个规模性的服务机构,除了执行基本的档案服务功能外,还致力于档案研究工作,许多先进的档案技术在这里得到广泛应用并被不断传播。

[1]黄坤坊.奥地利档案工作概况[J].档案学通讯,1986(3).

[2]余俊科.德、奥档案工作考察散记[J].云南档案,1999(1).

[3]Austrian State Archives[EB/OL].http://www.austria.gv.at/site/6136/default.aspx.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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