以人为本:实现人的解放的根本路径探究※——基于政府、企业、个人的价值定位
2015-03-30谢霄男
○ 谢霄男 李 净
(作者系电子科技大学马克思主义教育学院博士生)
“以人为本,是实现人的解放的根本途径”。这是我们党和国家的几代领导人运用马克思主义唯物史观,分析、解决我国实际问题得出的基本结论。实现人的解放,是一个长期的历史发展过程,需要政府、企业以及个人始终秉持以人为本的价值理念。
一、实现人的解放,需要政府始终秉持“以人为本”的价值理念
实现人的解放,需要政府始终秉持“以人为本”的价值理念,具体要能够做到“权为民所用”、“情为民所系”、“利为民所谋”。
(一)秉持“以人为本”的价值理念,要能够“权为民所用”
当被人民赋予经世治国的最高权力时,我国历届领导人均能够秉持“以人为本”的价值理念,切实做到“权为民所用”。人民群众摆脱贫穷,解决温饱的首要前提,是要在物质上获得解放。邓小平在结束文革十年浩劫的历史背景下,审时度势地指出:“社会主义的任务很多,但根本一条就是发展生产力。”[1]为此,他作出了改革开放、发展社会主义市场经济等一系列重大的战略决策。发展社会主义市场经济,改变了我国的社会面貌和历史命运,然而在当时的时代背景下,人民的思想尚未彻底解放,作出这一决策,需要巨大的政治智慧和超乎凡人的政治勇气。邓小平正是基于“以人为本”的价值理念和“权为民所用”的执政思想,作出了计划经济不是社会主义的专属品,资本主义也有计划;市场经济也不是资本主义的专属品,社会主义也有市场的论断。面对反对者的声音,邓小平不是用权力压人,而是强调要“不争论”。这一切均是“权为民所用”的现实表现。江泽民面对上世纪90年代国际、国内形势的深刻变化,牢记自己的权力是人民所赋予的,为实现人的解放,保障社会主义市场经济以及改革开放的顺利发展,相继制定了一系列保障民生的政策。如提高城乡居民医疗保障水平、坚持可持续发展战略以及努力解决扶贫、就业、农民收入提升问题等等。胡锦涛同志深谙权力要“取之于民、用之于民”的道理,积极推进政府由“全能型”向“服务型”转变,将“以人为本”视为科学发展观的核心,将“权是否为民所用”作为检视政务工作者是否称职的标准,为人的解放作出了不可磨灭的历史贡献。习近平早在2007年中共上海第九次代表大会上就指出:“要坚持‘以人为本’,认真解决民生问题。”自履新后,更是提出了全面深化改革,推进国家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等发展目标,综合整治了蚕食人民膏脂的“苍蝇”和“老虎”。习近平秉持“以人为本”价值理念和“权为民所用”的执政思想所采取的一系列新政策、新措施,为中国特色社会主义社会的发展吹入了一股新风,为人的解放创造了条件,其施政深获人心,得到了全国人民全面、正面而热烈的回响。
(二)秉持“以人为本”的价值理念,要能够“情为民所系”
作为人民儿子的党和国家的历届领导人,均能够怀揣着对祖国和人民深沉地爱,始终秉持“以人为本”的价值理念,真正做到“情为民所系”。邓小平曾发自肺腑地说道:“我是中国人民的儿子,我深切地爱着我的祖国和人民。”[2]邓小平将国家、政府的决策与人民群众的愿望和要求紧密结合在一起。他将衡量国家、政府决策有效性的标尺置于人民赞不赞成、人民支不支持、人民拥不拥护的基点上。历史发展的实践证明,实行改革开放、发展社会主义市场经济,极大地提升了人民群众的生活质量、改善了人民群众的生活水平,人民群众真正地在物质上获得了解放,因而是人民群众所赞成、支持和拥护的正确决策。江泽民心中始终揣着老百姓,为带领人民获得解放,他将党和国家一切工作的出发点和归宿点置于满足人民群众日益增长的物质文化需要之基点上。他在党的十四大报告中强调,之所以要加快改革开放和经济发展,原因在于是为了满足人民群众日益增长的物质文化需要。胡锦涛在邓小平诞辰100周年纪念大会上的讲话中同样表达了自己对祖国和人民拳拳的爱心[3]。在他执政期间,为带领人民获得解放,他与群众一同抗击非典,一同面对南方雨雪灾害和汶川大地震。我们最常听到的,是胡锦涛所说的“党和政府惦记着你们。”这一句话,虽然简单,但淋漓尽致地道出了胡锦涛同志对人民浓浓的爱意和深切的关怀。习近平对奋斗在生产第一线的广大人民群众,极为关心。他特别强调“红线意识”和“底线思维”,多次强调安全生产的重要性,没有安全生产,人的解放也无从谈起,因而他认为人民群众的生命和财产安全,直接关系到改革、发展和稳定的大局,有力促进了我国安全形势根本好转。这是习近平秉持“以人为本”价值理念,始终坚持“情为民所系”的生动表现。
(三)秉持“以人为本”的价值理念,要能够“利为民所谋”
我们党和国家的历届领导人,均是勤政爱民的典范,为了人民能够获得解放,皆能够秉持“以人为本”的价值理念,做到“利为民所谋”。“利为民所谋”的反面,是为个人、为小集团谋私利。邓小平明确指出,社会主义的本质,是最终要实现共同富裕。只有实现共同富裕,人类的解放才有希望。为个人、为小集团谋私利,其目的在于获得比别人,比别的利益集团更多的社会资源。在这一思想的驱使下,要消灭剥削、消除压迫,最终实现共同富裕的目标是无从谈起的,人的彻底解放更是无从谈起。为人民谋利益,其目的就在于让人民群众都富起来。邓小平强调:“贫穷不是社会主义,发展太慢也不是社会主义。”[4]只有加快经济发展速度,不断地提高人民群众的生活水平,共同富裕的愿望才会实现,人的解放才不会是一句空想。邓小平始终坚持“社会主义致富是全民共同致富”的理念,特别强调在为人民群众谋利益的过程中,要高度重视提升人民的生活质量,让所有的百姓能够共享社会发展的成果。在党的十四大报告中,江泽民明确指出,人民群众的物质生活质量,应有较多的改善。与此同时,文化生活,体育卫生事业也要取得进一步的发展。实现人的解放,不仅要为人民群众谋取物质利益,还要不断充实人民群众的精神生活和文化生活。唯有如此,人的自由全面发展才具有现实可能性。胡锦涛深入到人民群众中,格外关心普通民众的疾苦。他尤为关心下岗工人和失业人员的再就业和生活保障问题。如2007年,他在内蒙古考察工作时就指出,政府要将改善就业环境、增加就业岗位、做好失业人员再就业培训作为本部门、本地区的重要职责[5]。此外,胡锦涛为了人民群众能够获取更大、更多的利益,对“三农”、法律制度建设等问题均作出了有益的探索,为实现人的解放创造了条件。习近平秉持“以人为本”的价值理念,强调中国梦与个人梦的实现是一个协调统一的过程。为此,要“不断夯实实现中国梦的物质文化基础”,“让人民共享人生出彩的机会”,“在前进道路上多谋民生之利,多解民生之忧”。
不断实现好、维护好、发展好最广大人民群众的根本利益,让百姓得到更多好处,始终是我党和国家领导人治国理政的基本理念。这些年来,职工工资增加了,城市低保标准提高了,农业税免除了,义务教育免费了[6],这一系列的民生工程,让亿万人民群众切身地感受到,实现人的解放并非是一个遥不可及的梦想。只要秉持“以人为本”的价值理念,始终坚持“利为民所谋”的执政思想,人的解放就一定能够成为现实。
二、实现人的解放,需要企业始终秉持“以人为本”的价值理念
实现人的解放,需要企业始终秉持“以人为本”的价值理念,具体需要能够做到:重视人的内在本质,尊重人的个性选择,挖掘人的自我价值。
(一)重视人的内在本质
重视人的内在本质,是相对于片面强调人的外在形式而言的。要真正实现人的解放,绝不能将“以人为本”作为一个口号来宣传,而应深入关注人的内在本质。“以人为本”倘若仅停留于口号宣传,仅注重外在形式,人的解放也就仅能是勉强的表层解放。外在形式应该是内在本质的表征,秉持“以人为本”的价值理念,重视人的内在本质,能够帮助人们寻找到通达深层次解放的道路。生产规模的扩大,企业利润的增加,是企业得以存活并发展的前提,然而,企业不应据此而“以物为本”,全然忘记了“以人为本”,全然忘记了重视人的内在本质。
重视人的内在本质,就应该认识到人不是工具,而是目的。仅仅将人视为工具,是对人的内在本质的背离,这样的企业尽管能够发展,但终究无法壮大。唯有将人视为目的,深切关注人的内在本质,企业才能够发展壮大。重视人的内在本质,是企业“以人为本”的内涵;增加产量和利润,是企业“以人为本”的外延。只有深入“以人为本”内涵,才能拓展增加产量和利润外延。
为保证人的内在本质能够真正实现,邓小平主张在各企业成立职工代表大会,有了这样一个代表职工利益诉求的专门机构,人的内在本质的实现就有了现实可能性。为更好地实现人的内在本质,邓小平还提出,要关心群众的生活,要做许多踏踏实实的工作。江泽民高度重视企业的义利合一,企业固然是一个盈利性组织,但在盈利的同时,也要考虑到“义”。企业的“义”应该有两个向度:一个是针对消费者而言的,就是要诚信经营、童叟无欺;另一个是针对企业内部人员而言的,就是要重视企业内部人员内在本质的实现。江泽民主张将依法治厂与以德治企相结合,也即企业的经营活动既要合乎法律,又要合乎道义。合乎法律,为实现人的内在本质提供外部保障;合乎道义,是实现人的内在本质的本然诉求。胡锦涛多次高度赞许录用残疾人就业的企业[7],将追求人的内在本质的对象扩展至弱势群体,是重视人的内在本质的生动写照。
(二)尊重人的个性选择
实现人的解放,需要企业秉持“以人为本”的价值理念,尊重人的个性选择。人的个性选择,是相对于企业的共性标准而言的。在计划经济条件下,人的个性选择往往要服从于企业的共性标准。企业有统一的共性标准,在一定的历史时期和特定的历史条件下,往往能集中力量办大事[8]。然而,一个企业要可持续发展,不秉持“以人为本”的价值理念,不尊重人的个性选择,是难以甚至于不可能实现的。过于高扬企业的共性标准,往往会压制主体的个性选择。主体的个性选择一旦遭到抹煞,就会失去活力。而一个缺乏活力的企业,终将会被市场所淘汰。强调企业的共性标准与重视主体的个性选择的关系不是相互冲突的,而是一个你中有我、我中有你的辩证统一体。我国在计划经济时期,市场之所以缺乏活力,关键在于割裂了企业共性标准与主体个性选择的关系。在计划经济时期,主体的存在更多的不是依赖于共同体,就是依赖于其他主体,而主体本身则缺乏应有的个性选择。不尊重人的个性选择的直接后果是各行各业都只有一个标杆,人们均只需要向标杆看齐,而没有意识主动的发展创新。人人皆无须自主选择,且也不具备自主选择的可能性。人们的存在状态几乎都是“等、靠、要”。对人的个性选择的消解,使得整个社会死气沉沉。邓小平针对我国计划经济时期的症结,强调要尊重人的个性选择,首先要打破僵化的管理体制。邓小平主张下放企业自主权,政企分开,以减少企业受政府的控制,这就从根源上解除了企业必须严格遵循共性标准的外部限制。江泽民主张将国有企业转变为自主经营、自负盈亏的市场主体和法人实体。被推向社会的国有企业,但凡能重视人的主体选择,普遍都能实现持续、快速、健康发展;但凡不重视人的主体选择,其生命周期均普遍较短[9]。胡锦涛和习近平也均强调建立服务型政府,发挥企业在市场竞争中的主体地位,尊重人的个性选择。在党和国家几代领导人的共同努力下,我国社会主义市场经济呈现出了一派繁荣的景象,人的个性选择较之于计划经济时代也具有更多的可能性和空间,为实现人的解放创造了条件。
三、实现人的解放,需要个人始终秉持“以人为本”的价值理念
实现人的解放,需要个人始终秉持“以人为本”的价值理念,具体需要能够做到:肯定个人的主体地位,满足个人的现实需求以及提升个人的综合素质。
(一)肯定个人的主体地位
实现人的解放,需要个人秉持“以人为本”的价值理念,肯定自我的主体地位。人民是历史的创造者,而人民是由一个个独立又彼此相连的个体组成的。社会历史的发展离不开个人,个人的发展也离不开社会历史。社会主义现代化建设的实现,要靠众多个体组成的群体;而由众多个体组成的群体要想真正地获得解放,也要经由社会主义现代化建设的道路。
肯定个人在社会发展中的主体地位,是个人秉持“以人为本”的价值理念,实现人的解放的前提。为肯定个人在社会历史发展中的主体地位,邓小平创造性的提出了社会主义本质论,他指出:“解放生产力,发展生产力,消灭剥削,消除两极分化,最终达到共同富裕,是社会主义的本质。”[10]这一论断,实现了过程与结果,手段与目的的辩证统一。“解放和发展生产力”是实现人的解放的过程,“消灭剥削,消除两极分化,最终达到共同富裕”是实现人的解放的结果。过程和结果是辨证统一的,不“解放和发展生产力”,就无法“消灭剥削,消除两极分化,最终达到共同富裕”。不确立“消灭剥削,消除两极分化,最终达到共同富裕”的价值理想,“解放和发展生产力”就失去思想根基。“解放和发展生产力”,是肯定个人主体地位的基点。“消灭剥削,消除两极分化,最终达到共同富裕”,是个人主体地位得到肯定的落脚点。“解放和发展生产力”是肯定个人主体地位的手段,“消灭剥削,消除两极分化,最终达到共同富裕”是肯定个人主体地位的目的。目的与手段是不可分割的,片面地强调任何一个方面,均是对“以人为本”的背离,均无法真正地实现人的解放。只重视解放和发展生产力,而忽视对“消灭剥削,消除两极分化,最终达到共同富裕”的追求,会导致唯生产力论;只重视“消灭剥削,消除两极分化,最终达到共同富裕”,而忽视“解放和发展生产力”,会使人的解放失去赖以实现的物质基础。继邓小平之后,我们党和国家的主要领导人对肯定个人的主体地位,均做出了有益的探索。江泽民指出,在收入分配中,为肯定个人的主体地位,要将其与国家、企业的利益结合起来。胡锦涛坚持要问政于民。原因也在于要肯定个人的主体地位。习近平对个人的主体地位也予以了高度的肯定,强调要“切实保障公民享有权利和履行义务”。
(二)满足个人的现实需求
实现人的解放,需要个人秉持“以人为本”的价值理念,满足自我的现实需求。个人的现实需要是否能够得到满足,关系到“以人为本”的价值理念能否落到实处,关系到人的解放能否实现。个人作为自然界的组成部分,其生存和发展均离不开自然界。自然客体满足个人主体的需要程度,与个体生存和发展的程度呈正相关。自然客体满足个人主体需要的程度越高,个体生存和发展的程度就越高。反之,自然客体满足个人主体需要的程度越低,个人生存和发展的程度也就越低。故此,自然客体与个人主体的需求,也即生态需求,是人类最基本的需求。走吃祖宗饭、断子孙粮,“先污染,后治理”的路子[11],个人永远无法实现真正的解放,整个人类社会也将会面临生存和发展的危机。为实现可持续发展,我党历届领导人均作出了不懈的探索。邓小平强调,“一定要把三废问题处理好”。江泽民提出,“要切实保护资源和环境”。胡锦涛倡导,“要大力推进生态文明建设”。习近平主张,“建设美丽中国,推进生态文明”。人类要生存,离不开一定的物质基础;人类要发展,也离不开一定的精神食粮。也就是说,人类除了物质方面的需要以外,还有精神方面的需要。我党曾在特殊的历史时期,高扬个人的精神需要,而对个人的物质需要缺乏应有的关怀。将人民群众应该享有的物质回报视为“修正主义”而加以批判。人民群众建设社会主义的积极性与主动性,曾一度受到了挫伤。邓小平主政期间,强调不仅要重视人民群众的精神需求,还要重视人民群众的物质需求。他为人民脱贫致富,走向共同富裕的解放道路,指明了方向。邓小平之后的党和国家的主要领导人,继承和发展了其满足个人两个需求的思想,将提高每个人的生活水平和生活质量,视为发展的经济的根本任务。为满足人民群众的精神需要,皆将把握先进文化的前进方向,视为社会主义建设的主旋律。此外,个人还有政治方面的需求。尊重和保障人权,发展社会主义民主政治,也是我党历届领导人执政的基本理念和发展方向[12]。
[1][4][9]邓小平文选(第3卷)[M].北京:人民出版社,1993.
[2]十六大以来重要文献选编(中)[M].北京:中央文献出版社,2006.
[3]胡锦涛.在邓小平同志诞辰100周年纪念大会上的讲话[M].北京:人民出版社,2004.
[5]钱亚梅.论风险社会的公共决策机制变革[M].湖北行政学报,2014,(1).
[6]冯国权,任立亚.我的中国梦[M].北京:人民出版社,2013.
[7]胡锦涛赞许录用残疾人就业的企业[J].中国残疾人,2009,(9).
[8]中共中央文件选集(1949年10月~1966年5 月).第 28 册[M].北京:人民出版社,2013.
[10]王海柳.江泽民的以人为本思想探析[J].南方论刊,2007,(5).
[11]江泽民文选.第3卷[M].北京:人民出版社,2006.
[12]潘俊岭.马克思新唯物主义人学理论对费尔巴哈人本学的超越[J].湖北行政学院学报,2014,(2).