农村社会培育和践行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路径探析——以湖北恩施州农村社会孝道文化建设为例
2015-03-30罗光敏
○ 罗光敏
党的十八大倡导在全社会培育和践行以“富强、民主、文明、和谐,自由、平等、公正、法治,爱国、敬业、诚信、友善”为基本内容的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为推进中国特色社会主义伟大事业、实现中华民族伟大复兴中国梦“凝魂聚气、强基固本”。在落后的农村地区,面对经济、政治、文化、社会事业发展相对落后,农村少数村民道德滑坡、家庭美德和社会公德缺失,以及部分老人生活困难、少数家庭矛盾重重等突出问题,如何培育和践行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通过什么途径促使核心价值观在农村居民中成为道德共识和行为准则,是当前落后农村地区政府和人民值得思考的重要课题。在调研分析湖北恩施州农村社会孝道文化建设的基础上,笔者认为,加强农村居民社会主义孝道文化建设,是农村地区培育和践行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的重要途径和突破口。
一、中华民族优秀的孝道文化与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存在天然的血脉联系
习近平总书记强调,培育和弘扬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必须立足中华优秀传统文化。中华文化源远流长,积淀着中华民族最深层的精神追求,代表着中华民族独特的精神标识,凝聚着中华民族超凡的智慧,为中华民族生生不息、发展壮大提供了丰厚滋养。中华传统美德是中华文化精髓,蕴含着丰富的思想道德资源。而中华民族的孝道文化是传统道德文化的重要组成部分和核心内容之一,在中华民族道德文化的形成、发展中,起着“根”和“本”的作用。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个人层面的价值准则:“爱国、敬业、诚信、友善”与传统孝道文化有着天然的血脉联系。
“爱国、敬业、诚信、友善”,是我国社会主义国家公民应当树立的基本价值追求和应当遵循的根本道德准则,是公民基本道德规范的核心要求。它涵盖了社会主义公民道德行为各个环节,包括社会公德、职业道德、家庭美德、个人品德各个方面,凝聚了中华民族传统思想美德、共产党人革命道德要求和社会主义新时期社会公德规范的精华。在这个道德准则系统里,个人品德是基础,是其余“三德”的源头。
在中华传统文化中,始终将个人的修身放在基础性的地位:先修身,次齐家,再治国,最后才能平天下。修身,最重要的是修德。儒家经典《孝经·开宗明义》说:“夫孝,德之本也;教之所由生也。”可见,孝是“首德”,是百善之首。其中还说道,“夫孝,天之经也,地之义也,人之行也”,说明孝是人行事做人应该遵循的根本准则。
孝道还是个人道德外化的重要起源,能使外在的规范转化为内心的道德自律。首先,孝是一种自然的家庭伦理情感,是子女对父母本能的情感表达,是晚辈对长辈在家庭中的道德自觉。其次,孝具有辐射的作用和外推的功能,“老吾老以及人之老,幼吾幼以及人之幼。己欲立而立人,己欲达而达人”。“爱亲者,不敢恶于人;敬亲者,不敢慢于人”。这正是家庭孝道品德转化为社会的道德自觉。第三,孝以“始于事亲,中于事君,终于立身”作为道德培育的途径和终极目标,不断推动和激励个体的德性完善,实现个人道德的完善,并以个人完善的德行兼济天下苍生。
可见,唤醒公民的道德自觉,非“孝”莫属,应该从“孝”做起,只有敬家人、孝父母,才能爱他人、爱国家,只有先做好家事,才能做好单位的事、国家的事,只有对家人友善,才可能做到对他人友善。因此,弘扬孝道文化,与培育“爱国、敬业、诚信、友善”等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有着内在的一致性。
当然,我们也必须清醒地认识到,时代在进步,社会在发展,传统孝道文化并不完全适用于今天,其内核和精华必须与时代要求相结合,其落后于时代的内容应该自觉剔除,要按照是否有利于推动中国特色社会主义的建设事业,是否有利于培育和践行中国特色社会主义的核心价值体系及核心价值观,是否有利于培养社会主义“四有”新人的标准,来做好取舍和转化工作。要将新时期时代发展和社会主义事业进步对人民的道德要求与传统孝道文化中那些反映普遍性、共同性和一般性道德要求结合起来,用社会主义孝道来唤醒公民的道德自觉,进而培育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
二、恩施州农村老人家庭生活现状及在农村培育社会主义孝道文化的必要性
与全国老龄化发展趋势一样,湖北省恩施州农村老龄化问题开始凸显,“空巢”现象突出。由于传统孝道文化受到现代经济大潮冲击,加上社会主义思想道德宣传教育的缺失,留守农村的老年人家庭生活现状不容乐观,主要表现在:
第一,物质生活水平低,部分老人物质生活资料匮乏,极少数老人生活安全没有保障。我们对农村的抽样调查发现,有近70%的老人(大部分是70岁以上)生活来源靠子女提供,有近20%的老人(有劳动能力的60-70岁)靠自己劳动养活自己,还有近10%的老人是子女提供一部分生活来源,自己劳动获得一部分保障。个别老人还没有生活保障,全靠自己劳作,有时一天只吃到一顿饭。有老人过世几天了才被发现。部分农村老人家庭生活设施比较落后,且不够安全,有些老人还靠上山打柴烧水做饭,物质生活水平不高。
第二,精神、情感生活贫乏、内容单一。部分老人属于鳏寡孤独,除了维持生计,几乎没有与外界交往的可能。从我们了解到的情况看,有少数鳏寡老人,即使有子女,也少与联系,极少沟通,更别说感情慰藉。农村文化活动少,许多老人缺乏现代通信工具,孤独、沉默、孑然一身成为他们的生活习惯和写照。
第三,少数老人家庭生活残缺,风烛残年的惨淡人生,让人看得心疼。从我们了解到的老人家庭来看,大部分老人家庭还算完整,子女也有电话联系,逢年过节回家团聚,虽然只是极少的一次、两次,但老人们已经满足。少数老人家庭就不是这样,常年的孤单,亲情长久的缺失,已使他们目光呆滞,从他们脸上看不到希望、喜悦,只有惨淡、无奈,没有幸福感。
第四,老年人非正常死亡现象突出。由于上述种种原因,农村中老年人自杀现象日益增多。为了减轻子女负担,或者减轻病痛折磨,或者为了尽早了却孤独人生,许多老人在生前便已经想好了自己的“路子”——形式各异的自杀方法。一些老人的子女甚至也能泰然处之。
总之,农村老人家庭生活问题很多,传统文化中所说的天伦之乐、安享晚年、九九夕阳的美好在不少老人身上看不到。究其原因,不同家庭各有不同,但不幸的背后,都有一个共同的成因,那就是孝道文化缺失。在孝的问题上,不少年轻人(其实有些人已不年轻)被物质利益的铜臭俘虏,把亲情抛到了脑后,更多的人以工作忙、回家开销大为由,把“常回家看看”(赡养老人)的义务给忘了。
其实,在恩施这个土苗少数民族聚居的自治州,自古就有“百善孝为先”的传统,有“家有一老,胜过一宝”的认识,有“在生不孝,死了别流尿”的要求等等,说明传统的孝道文化根基是深厚的。孝道文化是中国数千年传统道德文化的核心之一,是维系家庭、家族、社会关系的精神纽带,是一个人成就伟业的道德根基,更是人们处世立身的法宝。在当代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建设过程中,传承孝道文化,对于培养社会主义公民人格,构建和谐美满的家庭,提升人民生活幸福指数,推进社会主义和谐社会建设,有重要基础性作用。在广大农村以培育和践行社会主义孝道文化为突破口,是农村社会培育和践行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的重要路径,也是解决当前农村社会养老问题的基本方法。
三、在农村地区大力倡导社会主义孝道文化,培育和践行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
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的培育过程,是一个将社会主义核心价值理念和行为准则传达给广大公民,广大公民接受先进理念并将其转化为内在的心理认知,从而主动建构行为调节机制的内化过程。因此,培育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尤其是个人层面的爱国、敬业、诚信、友善等,必须唤醒广大公民的道德自觉,让道德主体在与自身相关联的道德关系和道德实践中,对自身道德的来历、形成过程、所具有的优缺点以及其发展趋势具有“自知之明”,让道德主体自觉遵循伦理准则和道德规范,加强自身的道德践履和道德自律,使自己的道德意识和道德行为与家庭、单位、民族和国家乃至全人类普适的伦理环境保持协调。道德自觉是相对于道德强制来说的,是个体对于价值应然所作的自我约束,是使外在的准则化为内心的道德自律。
在恩施州这个经济、社会、文化发展较落后的农村,要使农民特别是年轻的农民具有道德自觉,培育和践行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必须从他们关心、与其切身利益相关的地方入手,从最基本的道德要求入手,这就是孝道,让其在思想、道德上逐步实现认同,并逐步放大。使孝道文化和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结合,将社会主义孝道文化逐步提升,与个人层面的价值准则相融合,与社会层面的价值取向相结合,与国家层面的价值目标相联系。这样,由浅入深、由低到高,使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在农村得以逐步确立。
习近平总书记强调,要通过教育引导、舆论宣传、文化熏陶、实践养成、制度保障等,使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内化为人们的精神追求,外化为人们的自觉行动。在农村倡导社会主义孝道文化,逐步培育和践行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要做好下列工作:
第一,完善农村孝道文化的村规民约、制度法律建设,为“软要求”提供“硬支撑”。制度承载着价值,传递着理念,是价值体系建设的有效载体和重要保障。用制度将孝道文化内容固化起来,使之逐渐成为有效的文化引导和规范力量。孝道制度的制定可以与我们民族的传统习俗结合,与社会主义道德要求结合,与社会主义法律法规结合,与农村的经济社会事业发展实际结合。做到有的放矢,提高制度解决问题的针对性。
第二,强化农村孝道文化宣传、教育、处罚机制建设,为孝道理念形成提供物质保障。加强村支两委、家族组织、敬老、养老院组织、农村各种合作社等组织的建设,发挥其在农村维护社会秩序、发展农村经济、构建和谐社会、帮扶弱势群体、建设美好家园的作用,使之成为农村孝道文化的村规民约、制度法律的传播者、推行者、倡导者、承担者和裁判者。孝道要从孩子抓起、从自我抓起。要搞好孝道文化教育,让传统孝道典型故事和新的孝道要求深入人心。充分利用农村中的各种组织,加强对缺乏孝道的子女的教育、说服和处罚。
第三,注重农村在孝道正、反两面典型的作用,加大对孝道模范在社会生活中传递正能量、弘扬践行主流价值观的宣传、奖励力度,同时,严惩那些违背孝道文化、违背社会公德和法律制度,且对社会风尚造成严重损害的人。通过正面典型的引导、带动,让村民知道什么行为值得提倡、学习。通过反面典型的警示、预防作用,让村民知道什么事情不能做。
第四,加强农村农民互助组织建设,政府应大力倡导义工组织、慈善组织、医疗组织等进农村、进家庭,使家庭残缺破碎的老人享受到家庭的温馨、亲情的慰藉,使农村孝道文化的内涵、外延得以扩展,让社会更多力量关注、帮助农村弱势群体,使孝道文化从家庭扩展到社会。
第五,加快农村经济、社会事业发展,为吸引农民回乡创造物质条件。落后农村的农民为生活所迫外出务工,这是造成农村孝道出现问题的客观原因。政府应重视农村社会经济、社会事业发展,大力发展农村集体经济,创造更多就业机会,吸引农民回乡,使农村老人家庭团圆,这是解决农村孝道缺失的重要的、根本的举措。
第六,加强农村社会保障制度建设和农村合作医疗建设,为农村老年人的生活提供基本的生活和医疗保障。在调查中我们了解到近70%的老人还在继续劳动,而有50%的老人身体状况不太好,有一些小病,17%的老人疾病缠身。农村老年人需要有城市老年人类似的养老保障制度,使他们的基本物质生活得到保障,同时也要进一步完善农村合作医疗制度,使他们“老有所医”,从而提高农村老人的生活质量。
第七,在农村对年轻人进行针对性较强的“物质供养”和“亲情慰藉”的双重责任教育,使老年人的精神生活和心理需求得到实际的满足,使孝道文化建设落到实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