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积极探索建立街道行政事业编制动态调整指标体系

2015-03-30刘伟忠

中国机构编制 2015年9期
关键词:市中区机构编制重点项目

● 刘伟忠

(作者系济南市市中区编办主任)

近年来,济南市市中区编办主动适应机构编制总量控制的“新常态”,从探索构建符合实际需要的编制动态调整加权核算体系入手,积极盘活用好街道机构编制资源,创新管理体制和运行机制,为经济社会科学发展提供了保障。

市中区辖区面积280平方公里,下辖17个街道办事处、102个居委会、77个行政村,常住人口约71.3万人。调整前,全区行政编制平均每个街道18名;财政拨款事业编制平均每个街道44名。从发展现实看,主要问题有三个方面:一是各街道间存在编制数量与工作任务不匹配的问题。部分发展速度快、工作任务重的街道,编制不足、人手紧张问题非常突出。二是公共事业发展相对滞后,满足不了公众的需求。部分街道除了社区服务中心、统计站、军转工作站外,再没有其他事业单位。有的事业单位规模过小,编制只有2-3名,机构套用行政级别,人员在机关混岗使用,不具备独立提供公益服务的能力。三是事业单位管理体制不顺。在部分街道事业单位,比如管委会、幼儿园、卫生院等,权责脱节,关系不畅。

针对上述问题,市中区创新机构编制管理方式,合理配置街道资源,为基层发展提供支持。

市中区对街道行政、事业编制指标体系进行细化,分为基础编制、重点项目机动编制和动态编制三个部分。改革主要对动态编制部分按加权方法进行测算。一是每个街道以行政编制12名、事业编制25名作为基础编制,用于满足基本运行需要,这一部分不随着经济社会发展等情况而变动。17个街道共计入基础行政编制204名,占街道行政编制总量的67.3%;计入基础事业编制425名,占总量的56.3%。二是划出70名行政编制、255名事业编制作为动态编制,参照2010年山东省乡镇改革中的编制指标体系,根据服务人口、经济状况、辖区面积三项指标在全区所占比重,分别按50%、30%、20%的权重进行加权测算,这一部分随着经济社会发展情况进行动态调整。三是划出29名行政编制、75名事业编制作为重点项目机动编制,约占街道编制总量的10%,用于加强重点项目工作力量,根据重点项目建设任务进行机动调整。

以舜耕街道办事处为例。该办事处服务人口17512人(2010年第六次人口普查常住人口数),占全区人口总数的2.45%;2013年度完成税收14991万元,占全区总量的2.76%;辖区面积9.98平方公里,占全区总面积的3.56%。该街道的动态编制核定指数为0.0245×50%+0.0276×30%+0.0356×20%=0.0277,机动行政编制为70×0.0277=1.939,四舍五入后为2名;机动事业编制为255×0.0277=7.0635,四舍五入后为7名。加上每个街道统一计入的基础编制(行政12名、事业25名),舜耕街道的测算结果为行政编制14名、事业编制32名。承担全区重点项目的街道,可核增一定数量的重点项目机动编制。

在实际核定街道编制过程中,结合市中区自身实际,依据四个原则对街道编制的测算数进行了适度调整:一是根据总量控制原则,对测算事业编制超过45名的街道,实际核定事业编制45名,不超出政策规定所允许的上限;二是根据向一线倾斜原则,重点项目多的6个城郊街道各增加2名机动行政编制,事业编制均核定为45名;三是根据保障重点原则,对45名事业编制仍与实际工作需要差距较大的十六里河等3个大的城郊街道,超过45名的部分按暂借其他街道事业编制下达,不再为其增加机动事业编制;四是根据留有余地原则,重新核定后,节余机动行政编制15名、机动事业编制42名,以备街道新承担全区重点项目使用。

在推进街道编制调整落实过程中,一是对各街道编制分配不平衡的问题与其他相关问题一揽子解决,统一设置街道办事处事业单位,强化街道办事处事业单位公益属性,与街道行政和事业编制调整统筹推进。二是为防止出现“增编进新人、减编不减人”现象,明确调整思路:(1)街道编制调整后,按照“人随职能走”的原则及时调整人员,确保同一街道各事业单位之间人员分配科学合理,不出现人员无序向一个单位集中的现象;(2)编制动态分配后街道出现空编确需进人的,优先从区内现有人员,尤其是超编单位人员中调剂;(3)街道重点项目机动编制调整后,原则上根据“人随编走”的原则,相应人员同时调整。划转和调配人员,经组织、机构编制、人社部门审核后,纳入实名制管理。

改革后,编制资源配置更加合理。调整前,街道行政事业编制分布不平均,每个街道行政编制13至25名不等,每个街道事业编制24至56名不等。调整后,街道行政编制总量核定288名(核减15名),街道行政编制少的不低于14名,多的不高于20名;事业编制总量713名(核减42名),老城区街道管辖范围相对较小,任务量不大,事业编制不低于32名,上限为45名;涉农街道管辖范围相对较大,任务较重,事业编制按不低于45名配备,最高52名。一方面,在街道办事处之间按经济社会发展需要和重点任务变化情况进行编制的梯次调整和适度优化,激发干事创业的活力;另一方面,盘活了编制资源。此次改革收回行政编制15名、事业编制42名。

通过科学确定机构编制资源配置指标体系,街道办事处的机构编制管理与街道的重点工作、中心工作实现了有机结合,化解了经济社会快速发展与街道管理体制相对滞后、街道任务量不断增加与编制总量控制之间的矛盾,发挥了机构编制管理效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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