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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莫斯卡特一家》的伦理解读

2015-03-29刘茂生

当代外语研究 2015年5期
关键词:阿萨伦理观海德

刘茂生 王 英

(江西师范大学,南昌,330022)

《莫斯卡特一家》的伦理解读

刘茂生 王 英

(江西师范大学,南昌,330022)

美国作家艾·巴·辛格的长篇小说《莫斯卡特一家》从多方面展现了19世纪初期,在传统思想和现代意识的碰撞下,犹太人所面临的伦理困境,凸显了伦理在犹太人生活中的核心价值。本文从文学伦理学批评视角出发,探讨了主人公阿萨从传统犹太伦理观中渐渐迷失的过程,他抛却正统犹太伦理思想;在重塑新的理性世俗伦理观的种种尝试下,一步步背离弥赛亚,最终沦陷在新旧伦理规约中而无法自拔。由于不断挑战伦理秩序,阿萨两次婚姻破裂、家庭身份缺失、社会身份持续错位,直至临近死亡。这一伦理悲剧渲染了伦理的力量,从而告诫世人任何破坏伦理秩序和伦理道德关系的行为必将遭受严厉的惩罚,背负无法挽回的代价。主人公阿萨在新旧伦理观支配下的矛盾情感和游移不定的道德立场,进一步揭示了其无视伦理秩序导致的悲剧命运不仅是个人的最终结局,更是犹太民族在传统伦理观遭到摒弃、新的伦理观尚未明晰确立的这一时期不可避免的困境。

艾·巴·辛格,《莫斯卡特一家》,文学伦理学批评

《莫斯卡特一家》是美国著名犹太作家、“当代最会讲故事的小说大师”、1978年诺贝尔文学奖获得者——艾萨克·巴舍维斯·辛格的长篇小说。这部小说以1911~1939年的波兰为故事背景,通过蒙太奇手法展现了犹太青年阿萨·赫希尔·班内特从偏远的小城镇到华沙谋生的遭遇。阿萨受东欧犹太启蒙运动的影响,远离犹太教堂教规,学习世俗文化,接受现代世俗文化和思想,为传统犹太“社会”,即阿萨的家乡——小特瑞什波尔(Tereshpol Minor)所不容,于是他被迫到华沙寻求生存的空间。然而,他抛弃犹太传统伦理观,意图通过理性重塑伦理观从而实现自我同化和身份移位,融入现代世俗社会的梦想最终破灭了。这不仅是因为不断激化的种族矛盾和二战的爆发导致其梦想的毁灭,更是阿萨在一次次的伦理选择中无法真正认同与其选择相对应的伦理身份,且与其所谓的理性伦理观愈来愈远的缘故。阿萨·班内特惨遭失败的经历不仅仅是其个人的经历,更是19世纪末20世纪初犹太民族在犹太传统伦理观遭到摒弃、新的伦理观尚未明晰确立时所面临的不可避免的冲击和挣扎。

《莫斯卡特一家》的出版不仅让辛格摆脱了由于文化震惊所遭受的长期的创作困境,而且“成就了其英语文学作家的新身份”(Wolitz 2001:18),受到评论界的热切关注。著名学者马丁·黑德斯认为“《莫斯卡特一家》是部坚实有力的作品,它确保艾·巴·辛格在文学史上有一席之地”(参见Cronin 2009:80)。美国学者本·西格尔认为这部小说“唤起了人们对过去犹太人大离散历史的记忆,这段历史苦乐交集,混杂着各式画面和声音”(同上:278);辛格确实将“战前波兰犹太人的弱点、可悲及悲观展露无余;但从另一方面,他成功地赋予这些处于困境的犹太人慷慨的、勇敢的闪光点”(Siegel 1969:13)。“通过婚姻与莫斯卡特一家相联系的阿萨等人,形成了犹太正统与世俗观念的鲜明的二元对立并强调了进退不得的艰难处境”(Allentuck 1969:84)。国内学者的研究认为《莫斯卡特一家》运用了主题模式——“回归”与“悖谬”的变式,实际上是以反证来表明归向传统价值的意义(赵琨1997:67);小说展现了在“主流文化”与其祖先信仰之间徘徊与挣扎的“同化”主题(乔国强2004:140);是“数百年定居在波兰的犹太家庭,在现代社会发展与科学进步的冲击下分崩离析的炎凉世态风情画”(徐崇亮1992:82);从社会文化角度看,莫斯卡特家族从兴旺到解体的过程表现了犹太传统大厦在现代性的撼动下令人忧心的文化意象(王长国2010:55)。本文以文学伦理学为基础,立足主人公阿萨的一系列伦理选择,展现其矛盾情感和游移不定的道德立场,以及身份移位后所导致的伦理悲剧。

1.

《莫斯卡特一家》是一部宏大构建的家族背景小说,由十个部分组成,与莫家有密切联系的阿萨·班内特贯穿于整个故事。小说从阿萨初到华沙谋生开始,讲述了他谋求工作、追求爱情、组建家庭及寻找生存真理的故事。上述事件作为贯穿小说始终的伦理主线,为读者刻画了一位挣扎在伦理意识、婚姻家庭和生存困境中的人物形象,展现了其复杂矛盾的情感和游移不定的人生轨迹,引发读者对小说中人物伦理抉择的思考和对作品伦理本质的关注。小说一开始就使读者对主人公阿萨抛弃犹太传统伦理观、重塑理性伦理观的选择感到困惑;而随着故事情节的发展,读者更对阿萨试图通过理性选择却未能融入现代世俗社会,反而深陷伦理困境的际遇充满反省和深思。

作者辛格出生于波兰莱昂辛小镇,来自犹太拉比世家,深受犹太传统伦理思想的影响,遵守这一伦理意识下的伦理规约。然而作者的青年时期正处于两次世界大战期间,他所遭受的歧视和迫害可想而知。同时,19世纪末期展开的哈斯卡拉运动,即东欧犹太启蒙运动打乱了犹太社区平静的生活传统,同时波兰国内与周边国家的反犹势力也日趋猖獗,犹太人的生存环境极其恶劣。小说《莫斯卡特一家》就是在这样的背景中展开的。犹太民族在长期漂泊的游牧生活中寻找上帝,信仰上帝,在相对封闭的生存坏境中形成了一套完整的、相对独立的伦理体系。犹太人在一个存在特定信仰的世界中长大,那就是上帝创造了世界,授予他们《托拉》,并给他们指明了生活范式。这种生活范式由严格的诫命组成,善恶分明。然而,20世纪初期的社会时代使得这样的思维及认同方式岌岌可危。这种境况不仅表现在生活的方方面面,更重要的是表现在与人息息相关的伦理观上。当主人公阿萨从他封闭的家乡小特瑞什波尔去往大都市华沙谋求生存之路、真理之路时,他不得不面临来自不同民族、地域和信仰的人们的不同思想观念,原有的观念和意识必定要受到或多或少的抵制和抗衡,从而发展新的与他人相处、交往以及完善自我的伦理价值规约。这对于正统犹太人而言,实际上意味着接受异质文化的同化,背弃其犹太正统伦理思想观念;然而,同化后的犹太人似乎更为周遭的环境所厌弃。最终主人公阿萨深陷伦理困境,无法摆脱。

要真正探究阿萨背弃传统伦理观的动因,必然要回到他采取这一行动的伦理现场,“回到历史的伦理现场,站在当时的伦理现场解读和阐释”(聂珍钊2012:13)。阿萨出生于20世纪初波兰小镇,早年父母离异,他跟随母亲菲珂与外祖父母生活在一起。他天资聪颖,“五岁开始学习《塔木德经》,九岁能够为犹太小学做演讲”(Singer 1980:35),被小镇居民认为是拉比外祖父的接班人。然而受到当时犹太启蒙运动的影响,关于永恒的问题却一直萦绕在他的脑海中,“是否真的有上帝?世界和它的运作是盲目的还是有规律可循?人类是否不需听命于更高的存在?灵魂是否不朽,还是一切都会在时间中消弭”(同上1980:37)?这种思考是对犹太一神教的极大挑战。阿萨既不能在《塔木德经》中找到答案,也不能通过《迷途指津》等犹太经典走出困境从而拥有理性的信仰。事实上,犹太教始终强调道德诫律,“是一种让伦理特征在宗教中凸现的一神论宗教”(拜克2002:15)。而实际上,“宗教的真正核心不在于单纯的上帝存在的证明,而在于人与上帝建立的那种关系”(Jacobs 1970:36)。犹太教悬置理性,其本质是对世界的伦理肯定,即通过蔑视、拒斥权势和名望及其引导世界向善的目标达到“伦理肯定”的最深层需要,因为没有蔑视的力量就没有持久的善,通过诫命强调人与上帝的关系。曾经深受正统犹太教影响的阿萨开始怀疑上帝的存在,实际上是质疑犹太教所强调的人运用改变世界的道德意志面对世界的思想,质疑犹太人世世代代所遵从的不容挑战的犹太伦理观。

阿萨对人与上帝关系的否定和对犹太伦理观的质疑有其产生的社会和思想根源。小说深入细致地刻画了当时波兰犹太人所面临的真实处境,即东欧犹太人正经历着犹太启蒙运动,这一运动在犹太人中宣传理性、博爱等思想,倡导犹太人学习世俗文化,走出隔都,与主流社会进行交流。启蒙思想不仅为大都市,也为偏远且传统的小镇带去了一种新的文明,同时启蒙思想也为阿萨提供了一种新的思维方式——理性思考。阿萨开始怀疑一直以来引领自身的伦理观念,希望从世俗的理性学说中找到能够指导自身行为的新伦理观。阿萨开始经常去拜访钟表师贾库赛尔,在那里阅读一些文学和科学书籍,如散文诗歌、代数、几何、物理等,以及大量的哲学书籍,如斯宾诺莎、康德、黑格尔等的学说,以期解答自己的疑虑和困惑。斯宾诺莎以几何学方式书写的《伦理学》就成为阿萨后来遵循的规约。这种规约是主宰世界的自然法则,是已经被决定了的“理所应当”,人类仅有的自由是解释缘由。斯宾诺莎是18世纪启蒙运动的代表人物,其著作强调理性的重要性,通过严格的逻辑推理证明上帝和他的造物(自然)是一体的,是泛神论的观点,这一观点显然已脱离了犹太正统学说的轨道。其强调事物必然性的伦理观、一切都是自然法则运作的结果、“努力于保存自我是万物的本性”(斯宾诺莎2010:3)等观点对于阿萨来说,则是一种全新的、从犹太教的伦理诫律规约转变为事物必然性的自然法则,是从致力于世界向善转变为个人存在的努力方向。

阿萨虽出生于正统犹太伦理思想浸润的拉比世家,但对人与上帝的关系、人与世界的关系及人与自我的关系心存疑虑;斯氏的理性热爱上帝、根据自然法则理解万物之果以及努力保存自我的伦理观成为阿萨对三组关系的理解基石和遵循原则。犹太传统伦理观与犹太启蒙中的理性思想的交锋和对立,在阿萨身上得到了充分的体现,他将斯氏的伦理观作为其新的思想和行动指导,希望能与主流社会融合。阿萨以新的伦理观为准,开始违反传统规约,“在书房与人争论不休、批评拉比,祈祷时也不佩戴规定的腰带,撕扯圣书的边页,嘲笑虔诚的哈西德教徒”(Singer 1980:35)。萨特曾说,“人,由于命定是自由,把整个世界的重量担在肩上:他对作为存在方式的世界和他本身是有责任的”(萨特2007:708)。阿萨生活的小镇深受正统犹太教伦理观的浸染,恪守伦理规约的居民不允许“受到魔鬼引诱”的人玷污小镇的神圣与纯洁,更不容忍拉比世家出现背弃犹太伦理诫律的人,前去向阿萨母亲求婚的上了年纪的帕提欧提出的唯一要求是阿萨必须离开小镇。阿萨势必要经受自由之苦,为自己的背离负责。因此阿萨带着斯宾诺莎的《伦理学》离开了小镇,只身来到华沙。他希望通过新的伦理选择,能够在大都市找到属于自己的位置,开启一条成功之路。

2.

阿萨背弃正统犹太教伦理观,转向斯宾诺莎的伦理观实践,正是从宗教伦理观向世俗伦理观的转变。这样的转向直接影响了阿萨处世言行、家庭生活及其与他人、社会的关系,导致其伦理身份的移位和逾越。摩西十诫是犹太伦理观的核心,其后五诫是对人与人关系的规约,即“带领人活出合宜、仁慈、正直、公义、良善与怜悯生活”(魏道思拉比2009:5)。阿萨不再遵守这一伦理诫命,而是依照斯氏所倡导的按照自然法则处理与他人的关系,并按照保存自我存在的伦理思想生活。初到华沙,路遇乞丐乞讨,“愿好心人下个月有好运”(Singer 1980:30)的阿萨却打消了本想施舍的念头,“按照斯氏的伦理观我不应该怜悯他”,“他说的‘祝你下个月有好运’是什么意思?下个月会重来吗?”,他以理性代替善念,逻辑推理公式化般的处理与他人的关系,似乎试图通过理性的世俗伦理观确立自己在华沙的新伦理身份。然而,阿萨在世俗化的道路上离斯氏的伦理思想却越来越远了。

从存在主义角度讲,个人的身份问题就是其存在的问题。“伦理身份是道德行为及道德规范的前提”(聂珍钊2014:264)。阿萨籍借世俗伦理观确立的身份不断移位,致使其无法认同甚至抹杀了其个人存在的价值和意义;埋头书房,隔绝世事,与融入主流社会寻找生存之路的初衷截然相反。阿萨初到华沙就结识了犹太社会富豪迈舒拉姆·莫斯卡特一家。80岁的迈舒拉姆在华沙是非常有名的商人,“不仅犹太人知道他,基督徒也知道他。报纸不止一次报道关于他和他的企业;……”(Singer 1980:12),已逝的两任妻子为他生育了四儿三女,现与罗瑟·兰道的第三次婚姻又增添了继女阿黛拉·兰道。阿萨起初为迈舒拉姆的孙女海德萨所吸引,与之相爱;而后迫于生计去瑞士接受世俗教育,二人出逃不久海德萨在边境被捕。随即海德萨接受家族安排与他人结婚,两人失去了联系。当迈舒拉姆过世后,阿黛拉去了瑞士,见到了阿萨。阿萨立即向阿黛拉求婚,婚后三个月阿黛拉感到危机:阿萨在俄国朋友面前否认自己已婚,因受厌女哲学家的影响和害怕负担责任而拒绝生育,迫使阿黛拉两次堕胎,甚至一直租住旅馆而不曾组建真正的家庭(Singer 1980:240)。而当阿黛拉提出要离开时,阿萨又会变得异常温柔且对妻子关怀备至。然而,在与海德萨通信后,他开始背叛阿黛拉,与海德萨保持亲密的书信往来。他对妻子的忽视,对即将到来的入校考试置之不理,并放弃完成毕业论文,一心想回华沙与海德萨相见,期盼复原那份初始的爱情。从姻亲方面说,与阿黛拉结婚的阿萨是海德萨的姑父,是海德萨的长辈。从人伦来讲,海德萨也已结婚,两人都有自己的家庭。阿萨选择与阿黛拉结婚时,就该意识到要为这份婚姻承担应尽的责任。即使罗瑟在迈舒拉姆死后再嫁他人,之前的姻亲关系也不容许阿萨与海德萨违反伦理禁忌。

然而,阿萨先是诱劝阿黛拉回波兰故乡小特瑞什波尔,制造婚姻幸福的假象蒙蔽自己的家人,而后又不顾母亲的极力反对,在未与阿黛拉离婚的情况下,与她分居,和海德萨成为情人。即使得知阿黛拉身怀有孕,阿萨还是坚持离婚。这一抛妻弃子的行为彻底结束了两人的夫妻关系。但是,在与海德萨的婚姻中,阿萨也如第一次婚姻中的表现一样,极力避免承担任何责任:只能在宗教小学授课领取微薄的工资,与从小生活富裕的海德萨争执不断;担心出生的孩子不是男孩而拒绝让海德萨怀孕,后来又因女儿体弱多病而埋怨妻子;将自己锁进书房思考宇宙的存在问题,从不考虑难以为继的日常生活,也不照顾自己体弱的女儿;他对待曾经深爱的海德萨与“不曾爱过的”阿黛拉一样,时而恶语相向,时而关怀备至,性情多变;海德萨在一次假面舞会中被选为“最美皇后”后,在他人的赞扬声中阿萨骄傲地承认自己深爱着妻子。然而,随着年轻又有活力且生活独立的女孩芭芭拉出现,他认为芭芭拉才是他真正想要的女人。在阿萨看来,芭芭拉是最好的,他不必为她承担任何责任。海德萨试图搬离华沙挽救两人的婚姻,但阿萨选择留在芭芭拉身边,做她的情人。

阿萨漠视和破坏伦理禁忌的行为必定会引起其伦理身份的变化。他对婚姻的认识只停留在担负无尽的责任上,对婚姻的背叛源自其对责任的恐惧。处于恐慌中的阿萨逐渐削弱乃至最终失去了本该有的伦理意识。阿萨先与海德萨相恋,却与海德萨的姑姑阿黛拉结婚,育有一子大卫。而后背叛阿黛拉,成为嫁做人妻的海德萨的情人;历经兵营和逃亡生活,终和海德萨结婚,育有一女哈默。之后再次背叛海德萨,成为年轻女孩芭芭拉的情人。阿萨不断背叛婚姻,始乱终弃,恰是为了逃避自己巨大的责任和压力。殊不知,这正是阿萨本人罔顾伦理关系,作茧自缚,使自己深陷伦理困境的恶果。除了在经济方面阿萨要按照犹太律令支付两位妻子和一双儿女的生活费,在为人父和为人夫方面,阿萨并未履行任何责任,甚至一年里也很少亲近自己的儿女,连他本人也承认:自己的孩子和自己是生疏的。阿萨一再声明自己“有性无子”(more sex and no children)、毫无伦理意识的思想观念。在兵役期间和逃亡中,声称深爱海德萨的他不断与身边的女人发生关系。在前后两次婚姻生活中,他更是一次次背叛妻子,背叛婚姻。害怕生女孩迫使阿黛拉两次堕胎,险使阿黛拉丧命;在海德萨多次的要求下,阿萨提出只要是男孩就可以的荒诞说法。阿萨这种淡漠亲情、违反人伦常理的行为不仅仅是个体向性欲低头的恶果,更是他摒弃犹太传统伦理观、尚未清楚确立新的伦理观的必然结果。这一点不仅体现在阿萨与周围异性的关系上,也体现在阿萨和自己家人的关系上。

由于故乡遭受排犹势力迫害,阿萨的外祖父母、母亲以及两位叔叔举家迁往华沙。阿萨的外祖父丹写了两封求助信,一封寄给阿萨,另一封寄给了曾跟随自己学习现定居华沙的犹太商人古德尔·清纳蒙。然而,来火车站迎接阿萨家人的只有古德尔,他还为他们准备了一栋房子。母亲菲珂非常伤心——她的儿子没有回信,也没有去车站迎接自己的家人。想到若不是父亲的学生来接,一家人就要露宿街头的处境,菲珂非常痛心。作为菲珂的儿子、丹的外孙,阿萨有义务和责任照顾家人,哪怕做出一点点努力,但他一味地逃避为人子的责任,直到自己的母亲穿梭华沙陌生的街道出现在阿萨出租屋时,阿萨才知道自己的家人已来到华沙,他甚至从未想过要照顾自己的母亲。时间飞逝,阿萨起初对自己母亲的愧疚也逐渐淡化,看望母亲和自己妹妹一家人的次数越来越少。每次看到破败的墙垣和瘦弱的母亲,他都会感觉到无尽的压力和责任。此后,他甚至没有收到祖父母过世的消息,也没有为逝去的母亲立一块墓碑;与两个叔叔的关系也随着至亲的去世淡然无影了,阿萨的无情及对家庭伦理关系的漠视可见一斑。

3.

英国文学批评家布拉德雷曾指出,“在悲剧世界中,终极力量是一种道德秩序”(Bradley 1905:231)。既然道德秩序具有如此大的力量,在违反人与上帝、与他人及与社会的伦理秩序中必能找到个体存在的悲剧世界。《莫斯卡特一家》中,阿萨母亲过世,海德萨和阿黛拉死于德军对华沙的空袭,前往巴勒斯坦的儿子大卫也挣扎在死亡的边缘,妹妹一家人及女儿达莎在轰炸机的轰鸣中惶恐不安。爱情受挫、亲情淡漠、家破人亡的悲惨结局不只是战争的结果,更是阿萨个人罔顾伦理秩序、破坏伦理规约、妄图通过斯宾诺莎伦理观构筑新的伦理秩序从而迷失其间的恶果。

阿萨是一位追求理性存在的犹太青年,他严格按照斯宾诺莎的伦理观指导自己的言行,认为人类的德行存在于寻求自身利益或保持自身存在,把斯氏“‘保存自我的努力的德行’是所有德行之首”(斯宾诺莎2010:187)作为自己的指导准则。阿萨把自由恋爱视为对抗传统婚姻观缔造新的婚姻关系的一种理性存在的象征,对海德萨的追求正是要证明自己,这一行为正是自我意识的结果和最高德行的表现。这种所谓的理性意识实际上扭曲了真正的爱情。在他看来,得到海德萨不仅是两人相爱的结果,更是突显自我存在的理性特质,以区别于犹太传统的家庭包办婚姻中毫无个性的软弱无能。实际上阿萨并不理解爱情的真谛,只是带着功利性的目的找到现代犹太人最为重要的与他人交往的适当的伦理身份。因此,从一开始阿萨就在考虑他与海德萨爱情的真实性(Singer 1980:158);在他奋不顾身回到华沙的行为中,人们能够非常清晰地看到他对“保存自我”的渴望;在海德萨被假面舞会评为“最美皇后”时,他痛恨婚后对海德萨的失礼和粗暴。然而,阿萨在家庭的重压下逃向情人芭芭拉,证实了其虚伪的爱情信念。海德萨最终死在了德军首次对波兰的轰炸中,他没有感受到爱情带来的甜美,甚至还没有真正触及爱情,海德萨说,“他对什么都不信,不信上帝,不信人类……恐怕他根本不知道什么是爱。他只有肉体的冲动”(同上:427)。

按照斯宾诺莎关于伦理意识的思考,即如何过好生活而非对伦理道德信条的思考,阿萨通过命题“‘幸福和道德是一致的’的观点得出人类的唯一目的就是享乐”(同上:491)。这一观点无疑曲解了斯宾诺莎的理论,因为阿萨抛却了伦理秩序,甚至打破了伦理禁忌,阿萨在瑞士学习时确立了“有性无子”的观念,彻底的享乐思想首先体现在其情欲至上而毫无伦理规约的背叛行为。他不爱阿黛拉,却在阿黛拉初到瑞士的第一天甜言蜜语诱哄阿黛拉嫁给他;婚后不久执意回华沙与阿黛拉的侄女海德萨成为情人,最终和海德萨结婚;而后他再一次背叛家庭,成为年轻妇女子芭芭拉的情人;在流亡俄国当家庭教师时与主人家的女儿发生了不伦关系,甚至在婚后于宗教学校任职时与女学生保持不正当关系。阿萨完全打破了伦理规约,一心寻求刺激和感官享受,是家庭破裂、婚姻不幸的施为者、亵渎者,最终自己也成为了受害者。

同时,阿萨正是通过逃避家庭责任,才一直享受着所谓的“幸福”。对母亲的愧疚侵蚀着阿萨的灵魂。他没有正当的事业,没有足够的钱财赡养母亲、供养妹妹一家。为了逃避心中的苦闷,在得知母亲移居华沙的消息后未给家人回信,甚至没有去车站迎接举目无亲的至亲,任由他们流落异乡;在母亲定居华沙后,阿萨对母亲的探望屈指可数,从未拿钱给母亲贴补家用;看到日益瘦削的母亲和妹妹生活的拮据,他唯一做的就是减少看望母亲的次数或去情人那里忘却应尽的责任。阿萨所谓的理性早已随着伦理意识的消弭而无影无踪,对待母亲尚且如此,对待自己的孩子更是缺少作为父亲应有的人性和关怀。他因为对责任的恐慌而拒绝养育子女,因受“厌女症”思想的影响,提出只要是男孩就允许海德萨生育;对已出生的儿子和女儿漠不关心,甚至对病弱的女儿诸多埋怨,他只是履行犹太婚姻律法支付抚养费。阿萨在苦闷中意识到在追求快乐时他所忽视的一切:健康、事业、家人和亲人。过去的岁月里,他总是漫无目的地思考,毫无止境地幻想;肆无忌惮地激情,对亲情的漠视让自己的母亲备受煎熬,也毁了阿黛拉和海德萨甚至芭芭拉的生活,还与自己的儿女陌生到了极点。他自始至终都不明白为什么践行了严格的理性伦理观却仍然不能找到出路,最终面临和所有犹太人一样的悲惨命运。

辛格的这部小说是20世纪初东欧犹太人生活的真实写照,是犹太启蒙运动影响下的犹太人试图通过新的伦理诉求找到新的生存道路的一次惨痛的尝试。主人公阿萨的悲剧不仅是个体追求理性存在的无奈的悲剧,更反映了这一时期的犹太人在世俗化进程中伦理道德关系遭到破坏后的无望和悲凉,正如小说中所描写的被雷击中的枯树一样,“有些树干上残留着遭雷击后形成的巨大裂痕。顺袭痕往里看,黑洞洞的,神秘莫测,活像是贼窝匪巢。有些老树的树冠垂向地面,仿佛就要倾倒在地,裸露出盘根错节的百年老根”(同上:242)。《莫斯卡特一家》中的阿萨迷失在新旧两种不同的伦理规约的冲突中,对伦理秩序的漠视和伦理禁忌的破坏导致其伦理身份的错位,造成了不可避免的伦理悲剧。阿萨试图通过理性重塑遵循自然法则的伦理观找到融入主流社会的成功之路,但却在践行这一伦理观时与理性愈来愈远甚至背道而驰,在寻找适合自我理性存在的路途中陷入困境,导致其爱情受挫、家庭破裂、婚姻痛苦,最终在轰炸机的隆隆炮声中孤独地等待死亡的到来。这部伦理悲剧引人关注,发人警醒,在道德文明进程中,任何破坏伦理秩序和伦理道德关系的行为必将遭受惩罚。不能正确认识现有的伦理价值,正视自身的伦理观,最终会在不同秩序及思想的冲击下,与理性或者是伦理规约渐行渐远。

Allentuck,M.1969.The Achievement of Isaac Bashevis Singer[M].Carbondale:Southern Illinois University Press.

Bradley,A.C.1905.Shakespearean Tragedy:Lectures on Hamlet,Othello,King Lear,Macbeth[M].London:Macmillan.

Cronin,G.L.&A.L.Berger.2009.Encyclopedia of Jewish-American Literature[M].New York:Facts On File.

Jacobs,L.1970.Jewish Thought Today[M].New York:Penguin.

Siegel,B.1969.Isaac Bashems Singer[M].Minneapois:University of Minnesota Press.

Singer,I.B.1980.The Family Moskat(Gross.A.H.trans.)[M].New York:Penguin.

Wolitz,S.L.2001.The Hid den Isaac Bashevis Singer.[M].Texas:University of Texas Press.

利奥·拜克.2002.犹太教的本质(傅永军、于健译)[M].济南:山东大学出版社.

聂珍钊.2012.文学伦理学批评:基本理论与术语[J].外国文学研究(1):12-22.

聂珍钊.2014.文学伦理学批评导论[M].北京:北京大学出版社.

乔国强.2004.同化:一种苦涩的流亡——析“同化”主题在辛格作品中的表现[J].当代外国文学3:140-147。

萨特.2007.存在与虚无(陈宣良等译)[M].北京:三联书店.

斯宾诺莎.2010.伦理学(贺麟译)[M].北京:商务印书馆.

王长国.2010.传统大厦是怎样倾覆的——《莫斯卡特一家》的文化意象[J].名作欣赏36:55-57.

魏道思拉比.2009.犹太文化之旅(刘幸芝译)[M].南昌:江西人民出版社.

徐崇亮.1992.辛格和《肖莎》——兼论犹太文学[J].上海师范大学学报(4):82-86.

赵琨.1997.犹太文化的方舟——辛格小说创作主题模式的文化意蕴[J].外国文学评论(2):67-73.

(责任编辑 玄 琰)

I106.4

A

1674-8921-(2015)05-0062-05

10.3969/j.issn.1674-8921.2015.05.012

刘茂生,江西师范大学英语语言文学首席教授、江西省哲学社会科学重点研究基地“江西师范大学叙事学研究中心”研究人员。主要研究方向为英美文学。电子邮箱:liumaosheng2004@126.com

王英,江西师范大学英语语言文学专业英美文学方向硕士研究生。主要研究方向为英美文学。电子邮箱:iris_belle@163.com

*本文系江西省高校人文社科项目“辛格小说的伦理思想研究”(编号WGW 1401)、江西省研究生创新基金项目“文学伦理学视域下的《莫斯卡特一家》研究”(编号YC2013—S091)的阶段性成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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