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网络意见领袖:一个基于国内文献的述评

2015-03-29徐旭初李晓曼

当代青年研究 2015年3期
关键词:草根领袖意见

徐旭初 李晓曼

(杭州电子科技大学)

微博、SNS社交网络等新媒体技术的广泛应用,使得每一位网民都有可能成为信息的收集者或发布者,成为网络舆论的主体。全民织网时代为网络意见领袖的形成提供了技术条件和实现平台,自媒体时代,网络意见领袖已经形成一种显性的网络力量。伴随着网络意见领袖的号召力和影响力的持续升级,这一群体正在吸引着社会的关注。特别在近两年,大事频发,舆情不断,网络意见领袖们在引导舆论方面所产生的影响更值得学界研究和探讨。研究者们把注意力转移到了网络意见领袖群体身上,一些学者看到草根群体的兴起进而提出网络意见领袖草根化的问题;网络意见领袖道德层面的问题也引发了一些争议。

一、意见领袖与网络意见领袖

20世纪40年代,拉扎斯菲尔德(Lazarsfeld)提出了意见领袖的概念。研究发现,在信息传递中存在两级传播,大众传播并不是直接把观念传播给一般受众,而是要经过意见领袖这个中间环节,再由他们转达给不那么活跃的大众。[1]学者们从不同角度阐释了意见领袖的概念。郭庆光在《传播学教程》一书中提出:意见领袖是指那些活跃在人际传播网络中,经常为他人提供信息、观点或建议并对他们施加个人影响的人物。[2]杜筠(2009)认为意见领袖并不是全方位的意见领袖,而是在某一个领域有特别造诣的人,在许多不同的其他领域,意见领袖可能是普通追随者。[3]笔者认为,意见领袖是指活跃在人际传播网络中心,在某个特定领域为其他人提供信息、观点或建议,进而影响他人的意见、态度、信仰、动机与行为的人。因此,意见领袖都有着这样的特征:社会影响力较大,在受众心中有一定的威望;在特定领域内知识储备丰富,有独特的思想见解,比常人更快更多地获取信息;善于沟通交际。

网络意见领袖概念的诞生,起因于互联网(特别是移动互联网)的迅猛发展及快速普及。报刊、广播、电视等传统载体的衰微见证了互联网作为新兴舆论载体的崛起。早在2009年,中国互联网的普及率就达到了26%[4],这一指标当时已经超过了世界平均水平,2013年我国互联网普及率更是达到了45.8%的新高。[5]互联网(特别是移动互联网)的普及不仅创造了更多的网络议题,还使得网络议题更加宽泛,据统计,大约有30%的社会舆论因互联网而起,互联网已然成为一个独立的舆论源头。[6]何为网络意见领袖?方付建(2013)认为,网络意见领袖属于意见领袖在网络空间的延伸。对于网络意见领袖的界定,有中介说、导向说、影响说等。同时,由于网络的匿名、交互的特点,网络意见领袖能以个人形式存在,也可以群体形式存在。[7]祝华新等(2013)认为互联网上的“意见领袖”,指的是日常关注社会公共话题、保持人文价值关怀的知识分子,包括大量活跃在网上的专家学者、媒体人士、各业精英等。[8]颜廷昆(2012)和傅振国(2012)认为我们可以将网络意见领袖理解为网络议题中传播某种信息、在互动中对部分网络群体形成某种影响力和感召力的某个人或某个组织。[9]俞晓艳(2012)、兴旭(2012)认为网络意见领袖是在参与讨论的过程中的一群活跃分子,他们在各自的兴趣领域积极地传播消息和表达观点,凭借发言的质量和频率成为网络舆论的引导者,对其他网民施加个人影响。[10]还有一些学者从意见的角度提出了不同的观点,陶文昭(2012)认为网络意见领袖往往左右网络舆论思潮。所谓“意见”领袖,这个“意见”并不是中性的自话自说,而是对社会有意见,对管理这个社会的政府提意见。[11]笔者认为,网络意见领袖的功能越来越多元,应综合多种概念从不同角度理解网络意见领袖。但网络意见领袖最主要的功能无疑是输出意见、影响受众,而影响受众的机制是通过互联网这一纽带。因此,笔者把网络意见领袖定义为借助互联网平台就公共话题发表意见,同时对网民施加影响的活跃个人或团体。网络意见领袖作为意见领袖在互联网上的延伸,与传统意见领袖相比,产生了一系列嬗变。

(一)网络意见领袖对受众的影响机制发生了变化

网络意见领袖主要通过以互联网为载体的微博、SNS论坛、博客等网络应用为媒介传递信息,影响受众;而传统意见领袖则是通过人际交往传达信息。与传统社会意见领袖不同,网络意见领袖与受其影响者所属的群体是存在于网络社会中的虚拟群体。传统意见领袖影响其群体内部的人,而网络意见领袖通过互联网这一渠道影响网民,网络紧密地联系了双方。宋石男(2010)提到,传统的意见领袖,建立在人际传播的范畴上。而网络时代的意见领袖,尤以博客、微博作者为主的意见领袖,则兼具大众传播与人际传播的双重属性。[12]近年来,不容忽视的技术经济背景是移动互联网的飞速发展。随着智能机用户体验的不断优化,4G网络、无线热点的广泛应用,手机已跃升为使用率最高的上网工具。伴随而来的是即时通信应用的发展,微信从2012年下半年开始流行,目前用户已达5亿,海外用户超过1亿。加上米聊、来往、易信等,移动通信工具对微博用户的分流作用明显。2013年,微博、社交网站及论坛等互联网应用用户规模都呈下降趋势,而整体即时通信用户规模在移动端的推动下提升至5.32亿,使用率高达86.2%。[13]微博、社交网站及论坛等互联网应用已不再是网络意见领袖发挥作用的主阵地,笔者认为,紧随潮流,网络意见领袖开辟移动互联网应用市场尤为必要。人民日报、央视新闻、湖南卫视等新闻媒体账号活跃度极高。[14]在移动互联网发展的今天,微博仍然是舆论导向的重要平台,但网络意见领袖需注意,如何利用移动即时通信应用巨大的用户优势,提升自身价值,是发展延续的必经之路。

(二)网络意见领袖的稳定性比传统意见领袖低

传统意见领袖与受其影响者之间的关系是建立在现实互动的基础上,双方互相知晓身份,有着较长时间和深入的了解和交流,建立的关系较为稳定,人际圈子较难以打破。而网络意见领袖与受众之间的关系依存于网络,受众选择接受网络意见领袖思想的随意性较大,在建立关系的环节,受众起到了更为主导的作用。可以假设这是一项市场交易行为,根据新制度经济学理论,由于网络的公开透明,受众在选择关注网络意见领袖时极大地减少了信息不对称的因素,关系的建立可能是起因于网络意见领袖对某一领域的擅长,对某些网络意见领袖的被认可可能源自其在网络上的激烈言论和精彩表现;而关系的破裂则可能仅仅只是因为价值观的分歧。这一系列过程交易成本几乎为零。例如在微博平台只需要点击“取消关注”,受众就可以屏蔽某个网络意见领袖的态度观点。杜筠(2009)谈到,网络中意见领袖与追随者之间的关系建立则是依靠双方持续对同一论坛的关注及追随者本身对自己所推崇的意见领袖及其言论的关注,这在技术和心理两方面对两者的关系提出了双重要求,因此网络中意见领袖与追随者之间的关系与传统中相比,更不稳定。[15]

(三)网络意见领袖影响受众的范围更大

传统意见领袖往往是某个特定领域内的专家,在这个领域具有权威性,为该领域内其他人提供信息、观点或建议,进而影响到他人。因此,传统意见领袖所能影响到的范围仅限于对他所擅长的特定领域感兴趣的群体。网络意见领袖的出现打破了这一规则,跨专业、跨领域发表观点的意见领袖越来越多,很多网络意见领袖的影响面已经超出了他原本所涉及的领域。刘锐(2011)认为,微博极大地解放了意见领袖的专业限制,某一领域的意见领袖为了赢得更多人的关注,扩大自身的影响力,也倾向于跨界发言。[16]作为一名商界名人,房地产商潘石屹对北京空气污染的关注引发了众多环保爱好者的关注,推动了环保进程;演员姚晨对公益事业的热爱使得她大受追捧,成了名副其实的“微博女王”。我们可以看到,网络意见领袖的跨界“表演”并未使其丧失原有的专业阵地,而是扩大了其影响范围,进一步加强其影响力。

(四)网络意见领袖可以成为独立的信息源头

一些研究者基于传统意见领袖的概念,认为网络意见领袖在传播过程中充当着中介的角色。邱素琴(2010)提出的中介说认为,网络意见领袖是在网络传播中经常为他人提供信息、意见、评论,并对他人施加影响的活跃分子,是大众传播效果的形成过程的中介或过滤环节,被传播学者定位于某个群体关系的轴心。然而,不同于传统意见领袖的是,网络意见领袖不再依赖于接近信息源头。[17]杜筠(2009)提到,网络的便利性和虚拟性却使传统意见领袖“接近信源”这个特征发生了改变,因此与传统相比,网络意见领袖更具普遍性。[18]梁丽(2010)通过对“转基因水稻”事件网络传播中意见领袖特点的分析,结合传统意见领袖的特点,发现网络中的意见领袖更强调意见的发表,而不再是接近信源。[19]笔者认为,网络的搜索功能的确让人们便捷迅速地获取到了信息,但是这些信息凌乱纷繁、真假不一,网民很难识别哪些是有价值的信息。网络意见领袖存在的意义之一便是给人们提供一个筛选过滤信息的方向。一些记者、志愿者由于亲历事件现场,第一时间在网络发布信息而成为网络意见领袖,这表明,接近信息源头有利于一个人成为网络意见领袖,甚至可以说,一部分网络意见领袖已经由信息中介变为信息源头。

二、网络意见领袖的识别和划分

“网络意见领袖是谁”和“谁是网络意见领袖”,在笔者看来,是两个截然不同的问题。研究者就“网络意见领袖是谁”这个网络意见领袖的现实身份类型问题提出了自己的看法。2011中国微博意见领袖研究报告中提到,网络意见领袖可能是精英:如企业家、娱乐明星或文化名人,以及公共知识分子;也可能是草根,如突发公共事件的亲历者和目击者,遭受社会不公、权力伤害的弱势人群,或者身份隐匿,网民追捧的网络红人。[20]段兴利(2010)认为,网络意见领袖主要有论坛版主、知名人物、网络写手和网络博客这几种类型。[21]方付建(2013)认为,网络意见领袖包括专家型网络意见领袖、草根型网络意见领袖、身份型网络意见领袖和技术型网络意见领袖。[22]倪邦文(2011)在研究网络青年意见领袖时谈到,网络青年意见领袖的构成主要有传媒圈青年才俊、青年商界精英、青年文体明星、青年专家学者、青年白领和在校大学生、青年政治精英这些群体。[23]这些分类多是从网络意见领袖的现实身份、职业、关注领域角度来进行的划分。笔者认为,这种分类表面上看起来似乎合理,但是仔细思考,我们会发现这些划分是没有明确分界线的。无论意见领袖还是网络意见领袖,都并非天然存在,意见领袖之所以成为意见领袖,与其对受众的影响力是分不开的,显然,网络中的活跃分子未必都是意见领袖,只有得到网友的广泛关注和认可并对网友产生影响的活跃分子才是真正的意见领袖。由此可见,影响力是网络意见领袖得以在网络空间生存的命脉,对网络意见领袖的识别、划分等研究,都应当充分考虑影响力的因素。

根据网络意见领袖影响力扩散的稳定性不同这一点,可以把网络意见领袖划分成两类:一是稳定型网络意见领袖,二是事件型网络意见领袖。稳定型网络意见领袖指长期活跃在网络上,在一个或多个领域影响他人的那一部分网络意见领袖,这类网络意见领袖的来源多是现实中有名望的人,他们依赖自己现实中的名气,并利用在网上的言行打造自身形象,巩固和放大自己的影响力。而事件型网络意见领袖是指依赖某个热点事件迅速成名的网络意见领袖,他们可能是事件的亲身经历者、目击证人等,与稳定型网络意见领袖不同的是,他们的影响力与事件的发展相关,一旦事件渐渐熄火,他们也就逐步被淡忘。可以说是“即逝的意见领袖”。

而“谁是网络意见领袖”这个问题涉及对网络意见领袖的识别。把网络意见领袖的影响力具体细化,可以得出一系列指标,根据这些指标,便可以分析出一个网络意见领袖的影响力强度。由于目前国内对网络意见领袖的研究不够深入,还没有一个被学界普遍认可的指标体系,研究者们往往是自说自话,口径不统一。徐茂利(2013)认为,粉丝数量、活跃度、认同率和影响域这四个指标构成了较为科学全面的评估意见领袖影响力的指标体系。[24]梁丽(2010)认为,在论坛中意见领袖的筛选方法主要是根据发表帖子的点击率、访问量、跟帖网友的态度倾向来判断意见领袖。而对于博客而言,除了博客的访问量、文章的阅读率和回复率之外,转载率也是衡量发言者是否是意见领袖的重要标准之一。[25]祝华新等(2013)认为,参与公共话题的积极程度是划分互联网上的意见领袖与非意见领袖的一条标准。[26]基于此标准,姚晨是意见领袖,刘翔虽然粉丝多但不是意见领袖。而草根网友“作业本”粉丝多,转发、评论量大,受众多网友喜爱,也可能成为意见领袖。宋好(2010)提到,微博中有两个直观的数字可以成为识别“意见领袖”的标准之一,一是微博主被关注数,二是微博被转载数。[27]刘志明(2011)和刘鲁(2011)从两个方面出发,结合微博信息传播行为的特点建立了微博意见领袖指标体系。第一是用户影响力。影响力可以从转发行为、评论行为、提及行为这三个方面考虑。第二是用户活跃度。活跃度主要考察用户的原创微博数量、自回帖行为、回复他人帖子数以及活跃天数。他们的研究发现意见领袖是与主题相关的,只有很少用户可以在不同主题内都成为意见领袖,大部分意见领袖只出现在特定的主题内。[28]周庆山等(2012)认为,在微博环境下,判断意见领袖的标准就是能够引起更多的转发和更多的其他用户参与评论。[29]这些学者的观点都在不同角度上给识别网络意见领袖设定了指标,笔者认为,当前学界的一个重要任务是对识别网络意见领袖形成共识,设计出一个公认的影响力指标模型,这不仅需要学者们的努力,也需要政府部门的支持。

值得关注的是,国内已经有一些学者从营销学、传播学、信息管理等层面上对网络意见领袖进行实证研究,构造出了识别网络意见领袖的算法模型,这表明研究者在测量网络意见领袖的影响力上做出了很大的努力。樊兴华等(2013)发现了日本学者松村直弘等提出的影响力扩散模型IDM(Influence Diffusion Model)的缺陷,并提出了一种新的影响力扩散概率模型IDPM,建立了网络意见领袖筛选模型。[30]肖宇等(2012)提出了一种基于情感倾向的LeaderRank算法,用于发现和识别网络论坛中的意见领袖。[31]祝帅等(2011)设计了基于贝叶斯信息增益最大化准则的X-means迭代聚类筛选模型,这是一种从论坛中自动发现意见领袖的方法,可以有效地监控网络舆情。[32]

三、草根能否真正成为网络意见领袖

不少学者在研究网络意见领袖时提到了“草根”。首先,什么是草根?说到草根,人们心里大概会冒出类似平民百姓、底层人物这样的概念,很难准确地定义什么是草根。有人认为它有两层含义:一个是指与政府或决策者相对的势力;再者是指与主流、精英文化或精英阶层相对应的弱势阶层。国内研究微博意见领袖的学者普遍认为加不加V是区分草根和精英的标准,程丹(2013)提到,新浪微博中推行的用户身份认证制度是将精英与草根进行了区别对待,精英微博均带有“V”字标志。[33]新浪微博风云榜曾经有一个榜单叫作草根人气榜,是未经过实名认证,也就是没有加V的用户根据粉丝数得出的排名。而2011中国微博意见领袖研究报告在选取候选意见领袖时则以实名加V用户作为对象,这一举措使得未加V人士根本没有机会进入候选人行列。更有甚者直接把“大V”当作网络意见领袖的代名词。对此笔者认为,仅凭是否实名认证,很难说是精英还是草根。天后王菲、孙俪未加V,不能说她们是草根;何况加V只是实名认证,大至上市公司高管,小至书店店员,均可以加V。现如今,微博“段子手”天才小熊猫这类典型的草根用户随着知名度的上升也已实名认证。

其次,草根能否成为网络意见领袖?周庆山等(2012)认为,尽管草根热门微博用户的话题都非常受欢迎,但是,不难发现他们与真正意见领袖之间存在着比较大的差距。[34]武汉大学教授沈阳在2012年做客新华网就“突发事件演变规律及舆情处置”话题与网友共同探讨时承认了草根在舆论场的作用,但认为草根和意见领袖是两个不同群体。[35]而笔者认为,草根成为网络意见领袖是可能的。诚然,很多网络意见领袖是现实中就颇具影响力的精英人士,但正是借助互联网平台,草根也能够成就意见领袖。而且,草根网友更容易成为事件型网络意见领袖。例如江西抚州宜黄县拆迁事件当事人钟如九、邓玉娇事件中的网友“超级低俗屠夫”吴淦等,这些普通人通过网络迅速成为了当时的意见领袖。可以预见日后,一定会有更多的草根成为网络意见领袖。

四、网络意见领袖公德与私德之辩

从研究者的角度看,网络意见领袖在公众眼中究竟是什么样的形象值得关注。普遍看来,网络意见领袖在公众的印象中大多都是积极正面的形象,他们关注民生,热心公益,帮助弱势群体,然而,这其中也有受到大量争议的案例。

微博大V薛蛮子就是一个受争议的典型人物。在公共领域他所塑造的形象是一位知名企业家、天使投资人,在新浪微博拥有近1200万粉丝。薛蛮子以微博为平台,发起、参与了不少慈善、公益事业,在网络上影响力不容小觑。事实往往并非如表面上那般光鲜,2013年8月23日,薛蛮子涉嫌聚众淫乱被北京警方抓获;同年10月10日,因涉嫌聚众淫乱和寻衅滋事罪被检察机关批准逮捕。此事受到了央视等多家媒体广泛报道。薛蛮子名誉扫地的同时也引发了人们对公众人物公德私德问题的讨论。笔者认为,基于网络意见领袖群体如此高的曝光率和影响力,学界有必要对网络意见领袖的公德与私德问题探讨一番。

梁启超是中国开启“公德”与“私德”讨论的第一人,梁漱溟和李泽厚都对此做过研究。[36]近年来,学界对这个问题也十分关注,就公德与私德的划分,已有许多学者从不同的角度提出了观点。不论哪种观点,学者们都认为公德和私德之间没有截然的界限。国内网络意见领袖私德影响公德的事件层出不穷,如韩寒的代笔门、婚外情,李开复的假履历,路金波抛弃妻子等。由薛蛮子事件很容易联想到了美国著名的民权运动领袖马丁·路德·金。这位领袖私生活糜烂不堪,酗酒嫖娼是常有的事。与薛蛮子事件相反的是,美国媒体拒绝报道有关马丁·路德·金的丑闻,其理由是性丑闻与他领导的黑人民权事业无关。于是,马丁·路德·金的民权运动领袖的光彩没受到多少损害,他的成就获得全美的认可。这是典型的公众人物“公德”战胜“私德”的例子。对于薛蛮子事件,形成了正反两种观点:

一部分人认为私德属私,公德属公,两者互不影响。虽然薛蛮子私德上有缺陷,但不能否定其公共言论的积极性和在公共领域做出的贡献。萧翰(2013)认为,薛某某就是一个投资人,即便是知名投资人,他也有属于他自己的私生活,嫖娼固然不是什么光明正大之事,但除了于家庭伦理有亏,并不妨碍公共利益,也不妨碍陌生人的利益。[37]王冉发微博称:“新闻来袭。即使薛蛮子真的一时糊涂,这仍然不会改变他做过慈善、帮过创业者、说过逆耳忠言、推动过社会进步的基本事实。犯错就是犯错,犯法就是犯法,每个成年人都要为自己的行为负责。但一码归一码,此刻更重要的仍然是他微博上的那些言论,哪些我们同意,哪些不同意,而不是其他。”[38]

另一部分人认为公众人物的示范效应要求他具有良好的私德。持这种观点更接近于中国社会传统主流思想的看法。薛蛮子嫖娼被拘,青年时报评论员庞勃指出,薛蛮子这样拥有1200万粉丝的大V,在某种程度上他的言行就是起着示范的作用。[39]财讯网博主南倾城博客发布文章指出:公众人物与普通公民最大的区别是,公众人物享受着更大的利益的同时也肩负着更大的义务。公众人物的一举一动通常会受到普通公民的关注和讨论。公众人物建立在公众的基础之上,既能从公众受益,也能被公众唾弃。作为一个公众人物,必须履行更多的义务。[40]萧翰(2013)尽管在态度上同情薛蛮子,但他也提到:即使在性交易合法的国家,也有一些特定职业的人群是不能染指卖淫买淫的,例如法官、教师、政府官员、神职人员、慈善从业者等,这些职业的从业伦理中有较高的私德要求,因此从业者一旦涉足性交易,会因为违反职业伦理而失业,并身败名裂。[41]

历史上,关于公私领域的讨论从未停止,以密尔为代表的现代自由主义者主张公私领域必须区分,他认为主要关涉个人的那部分生活属于个性,即私人领域;主要关涉社会的那部分生活属于社会,即公共领域。自由主义者对私人领域持保卫的态度,认为公共领域不能侵犯个人生活。“只要不伤害他人,就可以随心所欲”是密尔的原则。密尔强调个性的崇高价值,力图防止“每个人都要以自己的标准去规定他人道德上的、智力上的甚至躯体上的完善。”[42]密尔的观点受到了保守主义者的攻击,他们指出密尔忽视了人的相互依存,只强调对某一特定个人或群体的伤害,全然不顾对社会的伤害。社会稳定的基础在于公共的价值观念。而个人的价值观、认同感的形成与社会环境分不开。社群的价值是个人价值必不可少的一部分。

中国自古受儒家传统思想影响,注定是一个重私德超过公德的国度。尽管有人说,公私领域明确分离是现代社会的一大特征,国外在这一点上实际上也做得不错,但在短时间内让中国民众接受这个观点还是不现实的。儒家所倡导的修身,也是让我们从自身的修养做起,对于普通人来讲如此,对于公众人物更是如此。正因如此,人们将公众人物所做的违反道德、不光彩的事情称之为“丑闻”,而“丑闻”更会导致一个公众人物的身败名裂。我们依旧深信道德的力量。秋风(2013)谈到,从薛蛮子事件可以得到这样的教训:你的私德不可能不影响你的公众形象,而公众形象是你从事慈善公益事业、在公共事务领域中活动的最重要资本,甚至于是你在私人生活领域中安稳生活的关键。[43]因此,笔者认为在国内的大环境下,网络意见领袖作为公共领域中具有影响力的一个群体,虽然在私人领域内享有充分的自由,仍然应当重视自身私德,不做降低个人修养和败坏社会风气的行为。

五、简要的结论与展望

互联网的迅速扩张,网络舆情的充斥澎湃,使得学界研究网络意见领袖的积极性非常高,已在网络意见领袖概念辨析、特点分析、影响力认知等理论方面取得了比较可观的成果,对网络意见领袖的识别与划分、初步建立算法模型等也做了大量努力。但还存在着明显的缺陷和不足,譬如:相对缺少对其分类方法等问题的深入探讨;相对缺少对网络意见领袖道德领域的研究;对网络意见领袖识别的研究,没有一个统一的口径和模型,缺乏科学性;提到网络意见领袖草根化的人很多,但真正去研究草根型网络意见领袖的学者又非常少。

无疑,网络意见领袖对政府管理、社会建设以及人民生活的影响是巨大的,对建设自由、民主、繁荣的美丽中国是极其重要的。当前,网络意见领袖的发展已经进入一个新的历史阶段,对于网络意见领袖的研究也进入一个新的阶段。从发展的眼光看,国内网络意见领袖的进一步研究或许相对集中在以下问题领域中:(1)国内网络意见领袖研究多在理论层面,需要深入的实证研究,也需要创新的理论模型和网络意见领袖影响力指标体系,这对网络舆情的监控和预测具有重要意义。(2)随着网络的进一步发展,草根群体的崛起势不可挡,草根成为意见领袖已是必然的趋势。伴随着这一群体的兴起可能会产生一些新的社会问题,研究者们势必会把一部分注意力放到草根研究上来。(3)随着网络负面效应的扩散,网络意见领袖道德层面、价值观层面的研究会很快提上日程。(4)网络意见领袖发展到今天,网络传谣、网络暴力的发展也超出了我们的想象。部分网络意见领袖不负责任的言行扰乱了网络秩序,造成了极为恶劣的影响。目前,政府已经对此采取了一些措施,下一步将会有更多网络监管的政策法规出台。如何在保护公民言论自由的前提下对网络意见领袖进行监管?怎样处理这其中的关系?这些问题都需要研究者提出建议和对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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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2]密尔.论自由[M].北京:商务印书馆,1996.14.

[43]秋风.从薛蛮子事件想到的[J].中国企业家,2013(18):116-11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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