浅析《恶棍来访》中的翻译问题
2015-03-29何朝辉
何朝辉
(韶关学院外语学院, 广东韶关 512005)
浅析《恶棍来访》中的翻译问题
何朝辉
(韶关学院外语学院, 广东韶关 512005)
AVisitfromtheGoonSquad是当代美国女作家珍妮弗·伊根的代表作,中文译为《恶棍来访》。通过对比阅读发现,小说中文译文有值得商榷之处。从探讨直译与意译的重要性入手,结合语境进行说明,可以看出《恶棍来访》的翻译存在不够准确和选词重复等问题,这极大地影响了小说的翻译质量。优秀的文学翻译应坚持忠实于原文这一基本前提,并灵活地运用直译与意译的翻译策略。
珍妮弗·伊根;《恶棍来访》;文学翻译;直译;意译
引 言
AVisitfromtheGoonSquad(2010)是当代美国女作家珍妮弗·伊根(Jennifer Egan, 1962-)的代表作,获得了包括普利策小说奖在内的众多重要的文学奖项。小说在美国的“大红大紫”也引起了我国文学界的关注。2012年4月,重庆大学出版社推出了这部小说的中文版即《恶棍来访》。细读小说的中英文版本,可以发现中文译文较为准确地把握了原著的精神风貌,基本上达到了文学翻译的标准。然而,译文也有不尽完善之处:在书名的翻译以及单词和句子的翻译中存在一些问题。从探讨直译与意译的重要性入手,结合语境进行说明,可以看出《恶棍来访》译文中翻译的准确性问题和选词重复问题比较明显,这极大地影响了小说的翻译质量,值得引起关注和思考。
一、 书名翻译:《恶棍来访》还是《打手队来访》?
在文学翻译中,对文学作品的标题诸如小说书名、诗歌标题等是进行直译还是意译,一直以来都是翻译界或文学界讨论的话题。有论者认为书名应直译为好,这符合翻译中最基本的“信”的标准。“直译——按字面忠实地译出原作品标题——往往就是最恰当的翻译”,因为“作品标题是作家精心设计的,直译能保留和体现原作名称的精华——其题旨的暗示,其修辞的妙趣,其情感的寄托等”(虞建华 2008:72)。直译作品标题,“其最大优点在于既保持了原题名的‘原汁原味’以及整个作品的‘原风原貌’,又求得了题名和正文的统一美”(王明元 1994:24)。因此,它几乎成了翻译作品标题的“黄金原则”。尽管如此,不少论者还是倾向于认为,书名或作品标题的翻译应该结合文学作品的标题与内容来具体而定,不可一概以直译为之:能够且适合直译的书名就直接翻译,不适合直译的书名可以调整翻译,结合直译与意译甚至是改写来迻译书名,以更好地凸显文学作品本身的内涵和意义(孙致礼,周晔 2010:145-151)。珍妮弗·伊根的小说AVisitfromtheGoonSquad的书名翻译也值得认真推敲。
国内目前有两种关于AVisitfromtheGoonSquad的译名。《中华读书报》在2011年3月和4月报道小说分别获得全美书评人协会奖与普利策小说奖时采用都是《打手队来访》这一译名。《文艺报》在介绍小说时采用的则是《恶棍来访》这一译名;笔者以为,这一改动或这个译名并没有完全符合原著的精神。首先,译为《恶棍来访》,没有忠实于英语原文。书名中的关键词“goon squad”是个美国俚语,意为“打手队”,是一个复数名词,指的是一个团体。《牛津高阶英汉双解词典》(第8版)对“goon”的解释是:“goon: noun (informal) (especially AmE) a criminal who is paid to frighten or injure people (受人雇用的) 打手,杀手,暴徒”(霍恩比 2014:907)。其他英汉(双解)词典,譬如《美国传统英汉双解学习词典》、《英汉大词典》(第2版)、《牛津现代英汉双解词典》(新版)、《韦氏高阶美语英汉双解词典》和《朗文当代英语大辞典(英英·英汉双解)》等对“goon”进行解释时用的都是“打手”或“暴徒”,从来就没有用过“恶棍”一词。与“恶棍”一词相比,“打手队”所包含的意义更为深广,它人数众多,它的出场更能显出一种残暴而无情的气氛。因此,一想到“打手队”,我们便会心有余悸;倘若遭遇“打手队”,更会觉得心惊胆战了。这也符合“goon squad”作为美国俚语所具有的原汁原味。而“恶棍”一词,可能无法让人产生这样的心理,它更倾向于道德层面的意义,譬如道德沦丧、品行不端、劣迹斑斑等等。
其次,把小说书名译成《恶棍来访》也不符合小说自身所包含的隐喻意义。正如《中华读书报》上的报道所说,书名中的“打手队”是个隐喻,它“原指为专政机器效命的暴力团伙,专行恐吓、绑架、私刑、强买强卖,拆房子、掀摊子之事,在书中指一切摧毁人生、摧残人性的外力,比如时间”(康慨 2011:4)。这一理解无疑符合小说的原意。书名中的“goon”对理解小说具有非常重要的意义。它第一次出现在小说第七章中,出自年老并患有癌症的吉他手博斯科之口。虽已年迈多病,博斯科还想在生命行将结束之前拼搏一次,要举行一次全国性的音乐巡回演出;他知道岁月不饶人,认为“时间是个打手”(“Time is a goon”)(Egan 2011:127),但还是劝说经纪人为他准备一次巡回表演,哪怕是一次“自杀式的巡回表演”。正是凭着这种不服输、不向时间“打手”低头屈服的精神,博斯科成功地举办了全国性的巡回演出,而且身体还奇迹般地好转起来。这个关键词第二次出现在小说结尾处。音乐制作人本尼·萨拉查邀请退隐二十多年的朋克音乐歌手斯科蒂·豪斯曼来开演唱会,以抵制电脑化时代过于技术化、缺乏灵性与人性的电子数码音乐给人们带来的消极影响。因为很久没有重拾音乐,又经历过婚姻失败,生活潦倒不堪的斯科蒂在临出场时感到怯场,不敢重上舞台。这时,本尼对他说到,“时间是个打手,对吗?你要让这个打手随意摆布吗?”(“Time’s a goon, right? You gonna let that goon push you around?”)(Egan 2011:332),在本尼和其他人的鼓励下,久违舞台多年的斯科蒂鼓起勇气走上前去,尽情地演唱,为等待他的观众们带来了一场既熟悉又陌生的音乐盛宴。虽然关键词“goon”在小说中只出现过两次,但是它的隐喻意义贯穿在小说的始终:科学技术的突飞猛进,音乐产业的辛酸流变,情感的起起落落,都刻上了包括时间在内的众多“打手”们的无情痕迹。正是基于上述两个方面的原因,笔者以为,A Visit from the Goon Squad 直译成《打手队来访》要比译为《恶棍来访》更符合小说的主题与深层内涵。
二、 文学翻译:准确性与重复性问题
除了书名的翻译值得商榷之外,在具体的单词和句子翻译方面,《恶棍来访》的译文也存在一些问题,值得引起关注。下文就单词和句子翻译中语言的准确性问题和选词重复问题进行探讨,以求教于方家。
一)语言的准确性问题
1. 单词方面
单词是组成句子的基本单位。对单词的理解和把握是翻译好整个句子的基础。这需要译者在翻译时仔细地甄别单词的不同含义,并根据文本语境做出正确的选择。单词翻译的准确与否,会影响整个句子的翻译水准。《恶棍来访》的译者在处理某些单个的英语词汇时,没有考虑到小说原文的语境,翻译得不够准确。下面仅举几例,以示说明。
例1. Redemption, transformation—God how she wanted these things (Egan 2011:18,黑体为笔者所加,下同).
原译:救赎,变形—天哪,她多想这样啊(伊根2012:20;下文中出自英文原著和中文译文中的引文,只标出页码,不另做注释)。
这里transformation不应译为“变形”。“变形”指的是形状或外表上的改变;小说中的主人公萨莎有偷窃癖,曾离家出走,颠沛流离,靠出卖肉体维持生计,人到中年之后,她想要改变自己,希望得到救赎。
试译为:救赎,转变—天哪,她多么想得到这些啊!
例2. Before dropping it in, she glanced at the pin: generic light gold, identical to bobby pins you’d find in the corners of nearly any Crandale woman’s house. Except her own (134).
原译:扔进去之前,她看了眼发卡:普通的浅金色,几乎在克兰黛儿任何女人家的角落里都能找到。除了她(149)。
这里有两个地方的翻译可能不够准确。其一,Crandale 翻译成“克兰黛儿”似乎不妥,因为它不像是地名,倒像是个人名,不如译为“克兰代尔”。其次是“除了她”。不难理解,原文中的her own指的是her own house。因此,翻译时应该补上省略的部分。
此句可以直译为:扔进去之前,她看了眼发卡:普通的浅金色,几乎在克兰代尔任何女人家的角落里都能找到。除了她自己家以外。
例3. The silence between them had become inviolable; Dolly felt it would never end (161).
原译:她们之间的沉默变得水泄不通;多莉担心这种状态会无休无止(179)。
查阅词典可知,inviolable有两个意思:“1. Not to be profaned or injured, as a sanctuary. 不可褻瀆或傷害的(聖地、聖殿)。2. To be kept unbroken. 不可破裂的。”(颜元叔 1996:919,原文为繁体)把它意译成“水泄不通”,似乎是文理不通。从下文可知,多莉与她的女儿和好如初了,并快乐地生活在一起。
据此,这句话不如直译为:她们之间的沉默已变得不可侵犯;多莉担心这种状态永远不会结束。或译为:她们之间的沉默已无法打破;多莉担心这种状态不会终止。
总之,通过对比阅读,可以发现译文中还有不少单词的翻译存在问题。单词翻译不准确会影响句子翻译的准确度,进而影响整个译文的水准。
2. 句子方面
句子的翻译更能考察译者的语言功力。这不仅涉及到译者对原文句子的理解,也包括译者对原文相关背景知识的宏观把握,同时也对译者的中文表达能力提出了更高的要求。句子翻译,无论是直译还是意译,都应该以准确地理解原文为前提,误译、漏译、过度翻译,都是不负责任的翻译。《恶棍来访》的译文就出现了不少这方面的问题,以下几例就是证明。
例4. To Sasha’s eye, it almost shook under its load of embarrassments and close shaves and little triumphs and moments of pure exhilaration (15).
原译:在萨莎看来,许多时候她都置身于尴尬窘迫、难以脱身的境地,而成就感和欣喜若狂的时刻却少之又少,这番重压之下,桌子就几乎摇摇欲坠起来(16)。
仔细对比原文和译文,可以发现译文翻译得极为不准确,中文译者没有弄清楚原文语境中的it指代什么,也误解了and所起到的连接作用。细读原文可知,小说女主人公萨莎有偷窃癖,喜欢把自己顺来的东西放在桌子上,堆成一堆;此句中的it指的并非“桌子”而是前文所提的“the pile”,她所顺来的那堆东西。
这里不妨直译为:在萨莎看来,在尴尬窘迫、侥幸脱险、小小的胜利和片刻狂喜的重压之下,这堆东西几乎要晃动起来。
例5. One key ingredient of so-called experience is the delusional faith that it is unique and special, that those included in it are privileged and those excluded from it are missing out (98).
原译:所谓经验,其主要成分就是虚幻的信仰,坚信信仰独一无二,坚信置身其中的人都享有特权,而那些被排除在外的人则遭人遗忘(109)。
原文中的代词it指的是前面的experience, 而不是faith,把这一点弄错,整个句子的意思就错了。同时,句中的those也容易引起误解,即它到底指的是人还是事情。根据上下文及小说的主题来看,它指的是在时间的流逝中所经历过的众多人物,有的还留在记忆中,而有的则早已淡出了记忆,被人遗忘。Experience译为“经历”比译为“经验”更适合此处的语境。
因此,此句可以直译为:所谓经历,其关键成分是,虚幻地相信经历是独一无二、与众不同的;虚幻地相信那些包括在经历之内的人受到优待,而那些被排除在外的人则被人遗忘。
例6. Eurydice dying of a snakebite while fleeing the advances of a shepherd (214).
原译:欧律狄刻因逃离牧羊人的不轨企图而惨遭毒蛇咬噬身亡(231)。
这句话涉及到古希腊神话中俄耳甫斯和欧律狄刻的爱情故事,但并不难翻译。原译属过度翻译,误解while的语法功能,增加了不必要的因果关系,会误导读者。可以直译为:欧律狄刻在逃离牧羊人的求爱时,遭蛇咬而身亡。倘若对相关背景知识有过了解,就不会这样误译了;翻译时若能更认真一点,准确地理解while的用法,这样的错误也是可以避免的。
二)选词重复的问题
除了单词和句子翻译出现一些不准确或错译的情况外,《恶棍来访》的译文也存在选词重复的问题,即在翻译类似的单词或句子时,没有变换措辞,总是用同样的中文词汇来表达它们的意思。重复或雷同显然距翻译中的“达”、“雅”等要求还有一定的距离。仔细阅读之后,可以发现《恶棍来访》的译者通篇把英语中的pause译成“冷场”,把跟“看”有关的英语单词如look、see、watch等都译成“瞅”。这里仅举译文中跟“看”有关的英语单词的例子如下,以示说明:
1. It was easy for Sasha to recognize, looking back (3)./萨莎一下子就看出来了,她扭头瞅了瞅(3)。
2. Sasha watched him (16)./萨莎瞅着他(17)。
3. Chris had shifted out of his slump and now sat upright, regarding Bennie with his wide, dark, frankly beautiful eyes (25)./克里斯已从无精打采中回过神来,现在他坐直了身体,用他那两只又大又黑、相当漂亮的眼睛瞅着他(28)。
4. Finally, at a red light, he glanced slowly, casually in her direction, not even focusing at first, then peering intently (33)./结果,等红灯时,他慢慢朝下瞄了一眼,碰巧是萨莎那边,一开始没怎么看,后来才专注地瞅了起来(36)。
5. We stared at him (48)./我们瞅着他(53)。
6. “Broken bushes,” he says, resting his eyes on her (68)./“断树枝,”他说着,怔怔地瞅着她(74)。
7. The guy aimed his sun glasses at me (107)./那男人戴着墨镜瞅着我(118)。
8. Stephanie ate her turkey wrap and gazed at Picasso’sShe-Goat(131)./斯蒂芬妮吃着土耳其卷,目不转睛地瞅着毕加索的《母山羊》(145)。
9. She narrowed her eyes at her mother (146)./她眯缝着眼睛瞅着她妈(163)。
10. She met the eyes of the machine-gun holders (149)./她瞅着端冲锋枪的士兵的眼神(166)。
《恶棍来访》的译文中共有30多处这样的地方。把不同的英语单词或词组用同样的汉语或汉语方言来表达,不根据原文语境做出灵活变通,读来有些乏味,况且上述加黑体的英语表达并非英语口语或方言;高明的译者应避免这样的迻译方法。对于相似词语或句子的翻译,可适当地意译或灵活处理,变换表达方式,以增加小说的趣味性或文学性,读起来就不会显得千篇一律或单调乏味。
结语
以上即是对《恶棍来访》中有关书名的翻译以及单词和句子翻译中存在的问题进行的归纳和厘析。笔者以为,出现这样的问题,至少有两个方面的原因。一跟译者的功力有关。虽是文学翻译,但小说涉及的背景知识相当的多,如文学理论、物理知识、音乐知识、新闻报道和神话故事等。这就需要译者付出更多的精力去了解和掌握相关的知识,否则译文很可能出现舛错。其次是跟以市场为主的翻译走向有关。很多出版社根据畅销或热门程度来选择翻译外国书籍,求新求快,以便让国内读者在第一时间读到它们,但往往因时间仓促,译文的质量难以得到保证。总而言之,文学翻译应坚持忠实于原文这一基本前提,在此基础上,灵活地运用直译或意译,以准确而“达雅”地传达出原著的精神实质。切不能因为市场的需要而放松对翻译的质量要求,否则是既不尊重原著,也不尊重读者。
Egan, J. (2011).AVisitfromtheGoonSquad[M]. New York: Anchor Books.
霍恩比(2014).牛津高阶英汉双解词典(第8版)[Z]. 赵翠莲, 邹晓玲等译. 北京: 商务印书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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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4-11-27
何朝辉(1980- ),男,湖南衡阳人,韶关学院外语学院讲师,文学博士,主要从事现代、后现代英美小说与西方文论研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