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农村土地制度与中国道路——首届“马克思主义视阈下的中国农村发展论坛”综述

2015-03-29王习明,李飞虎,何化利

关键词:农村土地马克思主义土地

收稿日期:2014-11-20

作者简介:王习明(1964-),男,湖北荆门人,海南师范大学马克思主义学院教授、博士生导师,主要研究方向:马克思主义理论;李飞虎(1989-),男,甘肃张掖人,海南师范大学马克思主义学院硕士研究生,主要研究方向:马克思主义理论;何化利(1978-),女,江西萍乡人,海南师范大学马克思主义学院博士研究生,主要研究方向:马克思主义理论。

农村土地制度与中国道路——首届“马克思主义视阈下的中国农村发展论坛”综述

王习明,李飞虎,何化利

(海南师范大学 马克思主义学院,海南 海口 571158)

中图分类号:F061.3文献标识码:D

“马克思主义视阈下的中国农村发展论坛”由中山大学马克思主义哲学与中国现代化研究所、吉林大学马克思主义学院、华东理工大学马克思主义学院、海南师范大学马克思主义学院共同发起,旨在突破农村问题研究过程中存在的单一学科局限,从中国问题入手,用马克思主义的立场和方法研究事关中国农村前途的带有全局性、战略性的重大实践和理论问题。

首届论坛于2014年11月8-9日在海口举行,由海南师范大学马克思主义学院主办,主题是“农村土地制度与中国道路”。出席的学者有近五十人,不论是长期致力于中国农村问题研究的著名专家,还是踌躇满志的后学,都在平等对话的学术氛围中研讨中国农村发展问题。他们提出了许多有价值的观点,闪现了不少思想火花,深化了中国农村问题研究;同时就中国农村问题研究的立场和方法达成了一些共识,为进一步深化中国农村问题指明了方向。

一、 关于中国农村土地制度

中国是一个具有悠久历史的农业大国,中国农村土地制度的变革走向对中国发展道路具有决定作用。土地制度是本次论坛的焦点,与会学者不仅就中国农村土地制度变迁的历史、现状与走向进行了专题研讨,而且在研讨农业经营主体、农民组织化、乡村治理的过程中涉及了农村土地制度。

(一)历史经验

研究革命时期和集体时期的土地政策的得失,可为研究中国当今农村土地制度提供历史经验。与会专家重点探讨了毛泽东在土地革命战争时期和人民公社时期确定土地政策的逻辑。

吴重庆(中山大学)研究了毛泽东在土地资源短缺、人地关系紧张的中央苏区运用阶级分析方法开展土地革命的案例。他认为,毛泽东在中央苏区面临的难题是,如何在阶级分化并不明显以及土地资源有限的情况下动员农民积极投身革命,其关键是能不能让人均占有土地不足1亩的贫雇农或自耕农每个人多分1亩地,以达到能够维持生计的人均2亩。在毛泽东强调农村调查、“具体问题具体分析”的背后,事实上反映了他反对教条主义、反对过于激进的斗争理念,而这也体现了中国共产党在中央苏区开展革命过程中所扮演的既是革命党也是执政党的双重角色。他的研究结论为:第一,对中国这样一个以小农经济为生存基础和社会基础的人多地少的国家来说,土地绝非仅仅是经济学意义上的一般要素,而是绝大多数底层民众必不可少的生存要素。因此,土地问题历来就是政治问题。政治问题的解决,取决于土地问题的解决。明乎此,我们方可明白土地革命在中国革命中的极端重要性。第二,土地革命必须以阶级分析为前提,阶级话语、阶级斗争绝非可有可无的政治修辞。阶级分析就是通过分析不同阶级在土地革命中的不同收益,界定受影响群体的物质利益,以了解其对革命不同的忠诚度,以便所制定的土地分配政策让最大多数人受益,争取最大多数的农民支持革命。第三,土地革命中阶级斗争扩大化问题主要是可供分配的土地资源有限而不得不采取的政治策略。因为土地资源越是不足,在分地时就越是需要精打细算,土地革命就可能越是激进,其斗争情况就越是复杂,也越需要深入群众,了解各个阶级对土地革命态度的差异,以准确把握正确的斗争策略,最大程度地寻求革命的合力。吴春梅(华中农业大学)非常赞同吴重庆的分析,她认为:中央苏区土地革命基于生计的土地分配经验,对我们今天的新土改具有重要的借鉴意义。王习明(海南师范大学)认为,吴重庆研究的现实意义主要有两点:一是中国在选择农业发展道路时必须从人均耕地严重不足的人口大国这一国情出发,将生计即保障主要农产品基本自给放在首位,将同其他国家搞竞争、出口农产品赚取外汇放在次要地位;二是中国在选择当今的土地制度时必须注意农民已经发生严重分化这一事实,力求使土地制度的改革能满足最大多数农民特别是耕种者的利益。国万忠(河北农业大学)也认为,研究当今的农村问题特别是土地问题必须对不同农民群体进行分类研究。

徐俊忠(中山大学)梳理了人民公社的形成和发展脉络,重点分析了毛泽东的农治思想。他认为,人民公社的由来与合作化逻辑的展开息息相关。人民公社并不是由于某一个领导人整天想着“一大二公”而构建出来的,而是农村向生产的广度和深度进军的产物:农村合作化过程中,农田基本建设的推进和农村多种经营的开展推动着联社的发展。毛泽东赞成人民公社,不仅是为了扩大集体经营的规模,从而解决合作社的土地小块分割不利于水利的综合利用和农业机械的使用等问题,而且是为了探索一条与苏联、西方不同的工业化、城市化道路——苏联的集体农庄只发展农业,西方城市化导致了许许多多的贫民窟和城市病;中国借助人民公社的“工农商学兵,农林牧副渔”全面发展,有可能在推进农业发展的同时,逐步实现“在地工业化”和“在地城镇化”。徐俊忠将毛泽东的这一构想称为“农治”构想。他认为,这一农治构想最有创新意义和实践价值的是:借助联社而成的公社体制,发展社队企业,推动农村“在地工业化”,进而“在地城镇化”,以达成集体经济的发展、巩固和农民生活质量提高的目的。这是一种从根本上消除所谓“三农问题”产生基础的战略性构想,也是对于中国特色的社会主义现代化的一种创新性探索。人民公社虽因“大跃进”、“去工业化”等原因而解体,但华西村、刘庄、南街村、周家庄等坚持集体经营的村庄却实现了“在地工业化”,显现出“在地城镇化”的良好势头。这说明毛泽东的农治构想是一曲并未完全落幕的绝唱。吴重庆对徐俊忠的研究给予了充分肯定。他认为,从初级社、高级社到人民公社这段历史其实离我们很近,但是在种种有意识的安排下,我们对这段历史差不多都淡忘了。毛泽东主张要在人民公社办社队企业,但是我们把人民公社理解成以农业为主,并把人民公社的失败责任推到毛泽东的头上去了。过了多年后又把恢复社队企业当作改革开放的发明。这样的做法不是无意中淡忘历史而是有意地扭曲历史,这种有意扭曲历史的做法是一种愚民政策,很容易形成新的意识形态,导致思想僵化。我们现在非常有必要重新解放思想、破除迷信。“农治”这个概念的提出是非常重要的,它可以修正今人对毛泽东、对那段历史的认识。熊万胜(华东理工大学)也高度赞同徐俊忠的分析。他认为,毛泽东强调生产合作社,强调人民公社,选择集体化,就是为了同步实现当时的四个现代化;不搞集体化就不可能“四化”同步。

(二)现实问题

改革开放是从农村土地制度的改革开始的。改革开放以来,农村土地制度发生了很大变化,已经由初期的家庭承包责任制演变到了单纯的家庭经营制。农村土地制度的变革推动了中国经济的快速发展,也引发了系列经济社会问题。与会学者分析了现行土地制度与这些社会经济问题的关系,一致认为,现存的农村土地闲置、耕地的细碎化、征地拆迁矛盾、环境污染、城乡差距扩大等问题都是由现行的农村土地制度不完善引起的。但是,与会学者在分析现行农村土地制度的主要问题症结时展开了激烈的争论,形成了几乎是针锋相对的两派观点:一派认为,现行农村土地制度的主要问题是产权不清晰,农民个人没有完整的土地财产权利;一派认为,现行农村土地制度的主要问题是农村土地集体所有权虚置,土地已经变相私有化。为了综述方便,前者被称为个人产权派,后者被称为集体派。

个人产权派主要是一些政治经济学领域的学者,强调农村土地的生产要素属性和资本属性。他们认为,中国农村土地制度问题的关键是“产权”,现行土地制度没有赋予农民个体完整的财产权利:农村建设用地不能与国有建设用地同权,法律禁止农民将自己的宅基地转化成商品房用地,不能转让给城市市民,这是农村宅基地闲置、农民房产不能增值的主要原因;农民的土地承包权不能自由抵押、转让,这是导致土地流转不畅、耕地细碎化的主要原因;土地所有权没有落实到具体人名下,农民依然是无产权者,他们是土地寻租的受害者,这是农民土地权益得不到保障、征地拆迁冲突不断、城乡收入差距扩大的主要原因。

集体派主要是一些从事农村社会调查研究的学者,强调土地的自然资源属性和社会文化属性。他们认为,土地是最重要的自然资源,是全人类生存的基础,不能成为个人财产,人类只能在不危及土地生态系统正常功能的基础上享有用益权;现行的“长久不变”政策无法解决土地相对稳定与人口经常变动的矛盾,不仅容易造成农村外嫁女丧失土地权利,加剧土地分配不公,而且容易导致城居地主的出现,加剧土地的生态问题、提高耕种者的地租负担和降低惠农政策的精准度;农村宅基地是农民依成员资格无偿取得的,兼有生产、生活、环保功能,不能等同于城市建设用地,农村宅基地集体所有权虚化——农民集体不能调整和分配宅基地,不能强行收回已享受城市住房保障权的进城农民的宅基地是农村宅基地闲置的主要原因。

(三)改革策略

与会学者提出的农村土地制度改革的对策也有很大分歧,大体可分为二派,与对现行土地制度问题症结分析的分派基本相同:个人产权派主张进一步虚化土地集体所有权,落实农民个体的土地财产权利;集体派主张强化土地集体所有权,赋予农民集体依法调整承包地和宅基地的权利。

个人产权派认为,目前的“三农”问题主要是城乡土地市场不统一、农村土地要素市场不健全、农村土地资源的配置不是由市场决定等原因所致;要解决“三农”问题必须推进土地使用权资本化;要推进土地使用权资本化,就必须推进农村产权的确权颁证和不动产统一登记,将农村土地承包权和宅基地使用权明晰到农民个人,并允许土地承包权入股、抵押,允许农村建设用地入市交易。

集体派认为,当今世界的物质生产力在总体上已能满足人类的基本物质需求,不需要通过土地的资本化来刺激人的物质欲望、发展人类的物质生产能力;土地资本化不仅导致农民丧失土地,而且还导致严重的环境污染;中国作为一个人口大国,应当将农村土地确权给集体,赋予农民集体依法通过民主程序调整土地承包权和宅基地使用权的权利,从而从根本上保证耕者有其田、居者有其屋及粮食的基本自给,亦为共同富裕和生态文明打好基础。

二、 关于农业经营主体

进入新世纪,中央出台了一系列促进农业规模经营和培育新型农业经营主体的政策,并取得了一些成效,但当今中国农业经营的主体仍然是普通农户,而且多数农户的经营规模偏小。因此,本次论坛在讨论农业经营主体时主要涉及如下两个问题:一是如何看待小农,二是如何看待规模经营和新型农业经营主体。

当今中国,小农仍是农业经营不可缺少的主体,必须保护小农,小农只有组织起来、联合起来才能改善地位,这是本次论坛形成的共识。吴重庆认为,应该重新认识小农经济问题。小农经济在中国拥有强大的生命力并发挥着非常重要的作用。那么小农为什么会有这么强大的生命力?主要是因为我们的人地关系紧张,农民往往具有兼业的传统。传统小农能赢利还由于他能亲自打理产前、产中、产后的每一个环节,让所有环节的利润都掌握在自己手里。可是,今天的小农经济不仅受到市场经济的影响,而且其产前和产后的许多环节都控制在资本或者是农资企业手里,农民就像流水线上的工人,只是在一个固定的岗位上干活。不是有一个打工的说法吗?可以把这个称为“打农”。在农业龙头企业管控下,产前、产后的许多环节都不掌握在农民手里的时候,小农经济利润空间当然会越来越少。在这个意义上,农民非常有必要组织起来,在产前、产中和产后的各个环节都联合起来,建立综合农协,综合发展。能万胜认为,当今中国必须保护小农主要有三个原因:一是我国进入到以工促农、以城带乡的发展阶段;二是农业产业化道路出现了偏差,农业产业化和合作社发展走向了“扶大扶强不扶弱”的畸形方向,腐败和社会不公在农业领域里四处蔓延;三是农业行政体制发生了深刻的变化,形成了所谓的三农问题:农民、农资、农官,使得小农合作还没有能力解决如何在市场上生存下去的千年困境时,又不得不面对如何在官场上生存下去的严峻考验。王习明从生态文明的角度论证了保护现代小农的重要性:现代小农较之大机械农业更适合发展生态农业。因为现代小农使用小型机器(主要以人力畜力太阳能等可再生能源做动力),进行小规模生产(适度规模,家庭经营,不雇工,可兼业)、精耕细作、种养结合、利用生物技术治病除草(但对转基因持谨慎态度),既可以提供符合生态标准的农产品,又可以改善生态环境;大机械农业主要是通过增加化学物质(如化肥、农药)和不可再生能源(如石油)的投入及规模化、专业化提高农业产量和劳动效率的,必然破坏生态循环系统。

当今中国的农业经营规模普遍过小,必须发展适度经营规模,这是本次论坛的又一共识。曹东勃(华东理工大学)通过构建基于一个半工半耕、理想类型的“中国平均农民”,匡算其综合性成本效益,为我们勾勒出农业适度规模经营的未来场景。这个理想农民有三个特征:一是以农业为职业,职业兴趣即在于此,能力禀赋也与此匹配;二是主要收入来源来自农业;三是城乡二元结构中的一对夫妻在不兼业不雇工的情况下,其从农业中获得的收益水平至少要相当于外出务工平均收入。他认为,经营规模是一个动态调整变化的过程,最终适合于当地情况的“适度规模”的稳态之所以能够达成,既有地方财政的支持,也是农户对从事农业与非农业成本收益进行综合测算和审慎比对之后的结果。

发展适度经营规模,必须促进农村土地流转,培育新型农业经营主体。韩喜平(吉林大学)从政策层面分析了农村土地流转的动力系统:新型农业经营主体培育促进了以土地为核心的农业生产要素的流动和整合,客观上为农村土地流转注入了“拉力”要素;新型城镇化以农民市民化为传导媒介,为农村土地流转注入了“推力”要素;农村土地承包经营权确权登记颁证夯实了农民的土地权利,为农村土地流转注入了“内源力”要素;农机购置补贴政策促进了现代农业装备的推广及使用,并把农民从土地中解放出来,为农村土地流转注入了“倒逼力”要素。李桦(中国农业大学)根据山西忻州地区的调查得出结论:在专业大户、家庭农场、农民合作社、农业企业等各种新型经营主体中,只有农民合作社既能保障土地的农业用途又能给农民带来福利。吴春梅也用自己的调查证实了李桦的研究结论:工商企业进入农业并不是为了发展农业和提高农民的收入,而是为了资本的保值增值,有的纯粹是为了套取国家的补贴或发展旅游、休闲等非农业。

三、 关于农民组织化和乡村治理创新

当今中国的农民组织化问题,其实质是如何将分散的小农组织起来应对工业化和市场化问题。与会学者在讨论农业经营主体时已经达成共识:小农只有组织起来才能面对资本的扩张。与会学者还专门讨论了农民的组织方式问题。熊万胜以农业社会化思想为框架和问题意识,梳理了自马克思以来的关于农民特别是小农组织化问题的思想纷争,从而得出如下结论:小农的新型组织化不仅是一个合作问题,也是基层组织建设和治理问题,甚至主要是后者。崔朝栋(河南财经政法大学)认为,在新型城镇化背景下,就发展趋势来看,尤其是对少数比较发达、比较富裕、新型城镇化发展比较快的农村来讲,土地股份合作制是一种较好组织形式。经过反复讨论,多数学者认为,专业协会、公司加农户等组织形式并不能有效地保护农民利益;要提高小农在市场中的地位,保护农民的利益,必须依托现有的组织资源特别是区域性、综合性的组织如乡村组织、综合农协;必须加强农村基层组织建设,创新乡村治理。

关于如何加强农村基层组织建设,创新乡村治理,与会学者从不同角度进行了讨论。吴春梅研究了乡村沟通网络与村庄治理绩效的关系。她认为,乡村沟通网络的重建有助于村庄治理绩效的提升,公共生活是乡村沟通网络重建的基础,乡村沟通网络问题的解决首先需要的是农民能力的现代化,能力现代化的前提是观念的现代化。吴继平(人民出版社)认为,搞好乡村沟通网络建设关键在于人的现代化、资源的配置和管理的现代化。韩喜平认为,乡村治理问题源于乡村体制即权力结构、农村地位和农民责任的变化、市场的冲击等;现代化道路不是消灭农村,而只是让农村按照农村应该发挥的作用来发挥;人的现代化必须与乡村治理的民主化相结合。

乡村教育也是影响乡村治理的重要因素。谢君君(海南医学院)以海南移民村庄为个案分析了城镇化背景下的农村教育发展的发展现状。他认为,农村基础教育的城镇化发展逻辑,已经导致了乡村教育理念的本位缺失、文化村落的泯灭、教育价值取向的偏失;乡村教育应“回归以人为本”传统,重视心智的启迪和乡村文明的传承。吴继平认同这一观点:乡村教育不应以城市教育为标杆,要突出乡土文化、乡土教材、乡土文明,开拓出一条中国特色的农村教育模式。韩喜平不同意这种观点。他认为,要实现真正地城乡一体化,教育理念也应真正地城乡一体化,让城乡文化平等交流。

四、 关于在中国农村研究中坚持和发展马克思主义

由于本次论坛是首届马克思主义视阈下的中国农村发展论坛,因此,与会学者就如何在中国农村研究中坚持和发展马克思主义展开了充分讨论,并达成了如下基本共识。

(一)以问题为导向,突破单一学科的局限。韩喜平指出,马克思主义是解决重大问题的理论,它是为解决问题而创立并在发现和解决问题的过程中发展的。中国发展到今天遇到的最困难、最深层次、最急需解决的问题就是农村问题,马克思主义学者应该聚焦这个问题,解决这个问题。从历史的维度来看,马克思主义理论传到中国后找到了农村包围城市的道路,才开创了中国新民主主义道路,才产生了马克思主义与中国具体实际相结合的第一大理论成果——毛泽东思想;第二大理论成果——中国特色社会主义理论体系又是从农村改革开始的,所以,中国问题聚焦于农村问题。历史地看,马克思主义理论在中国的发展就是解决了中国的农村问题。现在的马克思主义理论成为了一门学科,但这门学科能不能真正立住脚,在很大程度上就看它能否聚集并解决中国农村问题。农村问题不是单一的经济学、政治学、社会学所能够解决的,它实际上是个综合性问题,而马克思主义理论的特点正是综合性的。现在化解任何一个社会矛盾,单一学科都已经无法应付。徐俊忠认为,学科分类完全是为了学科知识的传授方便,在发展的过程中,由于每个学科都讲各自的规范,学科就变成一个个的学术“小土围子”。但是,社会发展过程中呈现出来的是一个一个的问题,而不是学科。问题是综合的,学科往往是单一的。这种学科分类形成的思维局限,已经严重地限制了社会问题的解决,也限制了学科的发展。中国的农村问题是“星丛”般地爆发出来。解决中国的农村问题,绝对不能仅有哲学思维、经济学的思维,还要有社会学、政治学、管理学等等学科的思维。熊万胜认为,一个学科之所以产生,是因为它本身就是带着一个大问题来的,比如说社会学的产生是因为社会转型,政治学的发展是由于政治发展,人类学的产生是因为西方资本主义国家要殖民……但后来,人们逐渐忘记了学科背后的问题。我们应该返璞归真,探究学科背后的问题。相较于其它学科,马克思主义理论具有更强的问题导向,也具有更大的包容性:既能从经典的马克思主义理论观点出发思考现实问题,也能吸收政治学、经济学、社会学等学科的理论资源。我们找到了当前中国农村发展的真问题,自然而然地就走上马克思主义了。

(二)坚持群众立场,尊重最大多数农民的愿意。徐俊忠认为,我们常讲“马克思主义的立场、观点与方法”。啥叫“立场”?就是价值维度;啥叫“马克思主义立场”?就是站在穷人的立场上,为穷人说话。如果谁欺负穷人,不把穷人的利益当回事,那肯定不是马克思主义者,至少不是一个好的马克思主义者。尤其是我们当下的许多穷人,因农民身份而穷的人,往往是被我们的社会体制在转轨过程中制造出来的,你没有一个基本的同情,不仅在道义上有问题,而且也会遮蔽对于问题的正确认识和对于解决问题途径的选择。熊万胜认为,马克思主义就是为了人类的解放,特别是为生活在底层的广大人民群众的解放。马克思主义学者从事农村研究必须有对农村底层的群众关怀和有底层视角,还要将这种的情怀转为科学。王明初(海南师范大学)认为,探索中国农村发展道路,必须尊重农民意愿和农民的首创精神,将农民发明的成功经验上升到制度层面而推广。王习明指出,在农村研究中坚持人民群众的立场,不是将农民群众看成一个抽象的整体,而是首先考虑最大多数农民群众也就是耕种者的利益,因为在利益严重分化的当今中国农村,农民已分化成很多群体,不同的群体有不同的利益诉求。

(三)坚持具体问题具体分析,反对教条主义。具体问题具体分析,从大的方面来看,就是要有历史视角和国情意识,能发展马克思主义;从小的方面来看,就是要注重调查研究并能突破理论束缚。熊万胜认为,研究中国农村问题的马克思主义学者应该有一个使命,就是要探索中国农村发展道路、中国农村发展的制度体系、中国农村发展的理论,并进而为增强中国特色的社会主义的道路自信、制度自信、理论自信贡献力量。徐俊忠强调,深入乡村田间去做调研,俯下身来研究我们这片大地的问题,就是马克思主义的学术作风。韩喜平以中国土地制度变迁为例说明了历史视角的重要性。他认为,中国土地制度变迁主要围绕土地的多功能性和社会主要问题展开:中央苏区以激发贫雇农的革命热情为目标开展土地革命;晋冀鲁豫抗日根据地以建立抗日统一战线为目标实行减租减息;建国后土地改革和集体化是为了工业化提取农业剩余;今天的土地制度改革则是为了让有限的土地最大效能化并提高在土地上生存的人的经济收入和生活质量。王习明以小农理论为例说明了历史视角和国情意识对于反对教条主义、发展马克思主义的重要性。他认为,马克思的小农理论是基于对资本主义工业化过程中的西欧国家的研究:当时的西欧,农民分散(像一袋马铃薯)、封闭(与市场联系少)、愚昧(没有文化),资本主义扩张不受限制,处于工业化过程中,小农消亡是历史大趋势。但中国历史上的农民由于编户齐民制和宗族制,并不是原子化的;中国由于人多地少,农民一直兼业,与市场有联系;且重视教育。中国农民在近代成为落后保守的象征,是西方工业文明入侵中国的结果。中国是社会主义国家限制资本的扩张,又大力推进生态文明建设,现代小农能成为最有发展前途的农业经营主体。

(责任编辑:李莉)

An Overview of the First “Forum on China’s Rural Development

in the Perspective of Marxism”

WANG Xi-ming, LI Fei-hong, HE Hua-li

(SchoolofMarxism,HainanNormalUniversity,Haikou571158,China)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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