试论1707年英国国家整合模式及其对苏格兰民族独立运动的影响
2015-03-29田烨
田 烨
(河南大学 民族研究所,河南 开封475001)
当今世界许多国家都是多民族国家,多民族国家的国家整合模式对于国内民族问题的产生和发展具有重要的影响,如果处之不慎则会导致国家分裂和民族独立。2014年发生的英国苏格兰独立公投事件与1707年英国国家整合模式有着密切的关系。学术界大多从经济方面来分析苏格兰独立公投事件,认为利益争端是苏格兰独立运动的根本原因。笔者认为经济因素只是导致苏格兰独立公投的直接原因,1707年英国国家整合模式的不彻底性以及苏格兰人对联合国家的认同感的不足才是导致苏格兰独立运动的根本原因。
一、英国国家整合模式
苏格兰位于大不列颠岛北部,公元前1万年开始就有人类在此居住。公元前1000年左右,起源于中欧的凯尔特文明开始影响到苏格兰,一支从爱尔兰迁徙的属于凯尔特文明的部落开始在苏格兰定居,北欧的维京人也开始入侵苏格兰,在沿海一些小岛建立了自己的王国。这几部分人经过长期的融合,最后形成了苏格兰民族的主体[1]。公元9世纪,肯尼思·麦卡宾建立了一个统一的国家,这个王国在苏格兰盖尔语中被称为阿尔巴[2]。阿尔巴王国建立后不断扩张,在15世纪基本形成了当今的英格兰疆域。
英格兰和苏格兰在中世纪曾多次爆发战争,但英格兰始终无法彻底征服苏格兰。如英国历史学家所言:“英格兰的历史多次证明,无论英格兰在武力上战胜苏格兰多少次,但英格兰始终无法征服苏格兰。”[3]14世纪中期,英格兰承认了苏格兰的独立,但两国之间仍然战争不断。1603年,英国女王伊丽莎白一世去世,由于伊丽莎白一世没有子嗣作为王位继承人,因此苏格兰国王詹姆士六世被英格兰指认为本国国王,詹姆士六世自此兼任了英格兰的王位,史称詹姆士一世,至此英格兰和苏格兰两国共同拥戴一个国王,两国关系开始走向缓和。詹姆士一世及其继任者在位期间,对英格兰及苏格兰的宗教政策、法律体系、政治制度、经济制度等方面开展了整合,这为1707年苏格兰与英格兰合并为一个统一的国家奠定了基础。
(一)对宗教政策的整合
为了建立苏格兰和英格兰统一的宗教信仰基础,詹姆士一世开展了宗教整合措施。虽然当时苏格兰和英格兰都信仰新教,但英格兰属于安立甘宗,而苏格兰属于长老制教会。苏格兰安立甘宗与苏格兰长老制教会主要有两方面的差异,一是安立甘宗采取主教制,由主教管理各教区,而长老制教会由平信徒推选长老掌管教务;二是英格兰安立甘宗认为政治权力高于宗教权力,因此教会受制于政府管辖;而苏格兰长老制则认为宗教相对对立,主张政教分离,不承认政府对教会具有管辖权。
詹姆斯一世采取改革苏格兰教会的方式整合宗教政策,一方面逐步改革苏格兰传统的长老会制,增强主教在教会中的地位,使之趋同于安立甘宗;另一方面加强王权对教会的影响,增强国王及主教在长老制教会的权威。在他的积极努力下,1607 年,詹姆斯一世在国家宗教会议中攫取了宗教法院仲裁的权力,借此干涉苏格兰长老制教会。詹姆士一世去世后,他的儿子查理一世于1625年继承王位,也采取了相关措施强迫统一苏格兰与英格兰的宗教活动。1635年,查理一世组织相关人员为苏格兰制定了具有安立甘宗化倾向的《宗教法规》,并极力在苏格兰推行具有浓厚天主教性质的新祈祷书,这对苏格兰人而言,“任何废除或贬低长老制教会的企图与行为都是无法忍受的灾难和痛苦”[4]。因此,苏格兰贵族组织了苏格兰长老会誓约军打败了查理一世。查理一世之后的继任者又多次采取了宗教同化政策,但都没有实现苏格兰长老制教会安立甘宗化。多年的实践让后来继位的安妮女王确信不可能让苏格兰放弃长老制教会,只能采用妥协的方式来对待宗教问题。因此,在安妮女王在位期间,苏格兰议会和英格兰议会于1706年先后制定了《确保新教信仰及长老制教会的安全法案》和《确保安立甘宗安全法案》。两项法案对未来合并后的联合王国的宗教政策进行了规定,约定安立甘宗和苏格兰长老制教会将并存于未来的联合王国[5]。这为英格兰、苏格兰走向合并扫清了一大障碍。
(二)对法律体系的整合
在漫长的发展过程中,苏格兰形成了与英格兰截然不同的法律体系。英格兰的法律体系属于普通法系,而苏格兰的法律基础是罗马法,属于大陆法系。在苏格兰和英格兰合并之前,英格兰与苏格兰两个王国都具有彼此独立的法律体系。1707年完成苏格兰、英格兰两国议会合并后,对于法律问题主要有两种态度,一种是赞成统一法律体系,另一种是反对统一法律体系。绝大多数英格兰法官认为,只有统一法律体系,苏格兰和英格兰才能达到真正统一[6]70。大多数苏格兰法官则反对统一法律体系,他们认为英格兰法律体系有着绝对优势的地位,如果统一法律体系,最终结果只能是英格兰将其法律强加给苏格兰[6]73。在多次沟通和相互让步后,苏格兰和英格兰达成了协议,双方妥协为实现苏格兰、英格兰两国公法的统一,但两国的私法彼此独立[6]73。
根据双方达成的协议,1707 年出台的《联合法令》对这一法律体系的冲突进行协调:规定联合王国只对涉及国家及政府层面的公共政策、公共权利等法律进行统一,对苏格兰原有的只涉及个人权利的法律不做更改。在联合王国成立之后,苏格兰的司法系统以及各级法院将继续发挥作用,同时享有合并前的各项权利。同时规定威斯敏斯特各个法院也不能处理苏格兰境内的案件,苏格兰境内的案件也不能上诉到设在威斯敏斯特的各个法院[7]。通过这种妥协的方式,苏格兰和英格兰基本完成了对法律体系的整合,从而为大不列颠联合王国的成立创造了条件。
(三)对议会的整合
詹姆士一世在位时曾计划对苏格兰议会进行整合。1604年,在詹姆斯一世的强烈要求下,苏格兰、英格兰两国代表开展了关于议会合并和共同公民资格的谈判[8]。由于苏格兰、英格兰彼此间相互独立,有着不同的文化及社会生活,同时缺乏共同的利益基础,此次合并谈判没有成功。1654年至1660年,克伦威尔对两国议会实施了强制性合并[9]5。这种建立在强迫基础上的议会合并并不稳固,克伦威尔去世后,两国议会又各自独立。之后斯图亚特王朝复辟,査理二世成为国王,他也曾进行过两国议会合并的尝试,但同样没有取得成功。1688 年至1689年,为避免信奉天主教的詹姆士二世传位给刚出生的儿子,防止天主教复辟,英国资产阶级和新贵族发动了推翻詹姆斯二世的非暴力政变——光荣革命,支持议会的辉格党人与部分托利党人废黜了詹姆士二世,邀请詹姆斯二世的女婿——荷兰执政奥兰治亲王威廉来继承王位。由于威廉国王没有子嗣,1702年他去世后王位传给了詹姆斯二世的次女安妮,而安妮女王的子嗣在1700年亡故,安妮女王去世后英格兰王室将没有继承人。为了解决继承危机和避免天主教徒的复辟,1701年英格兰议会出台了《嗣位法》,指定安妮女王过世后的英格兰王位继任者是信仰新教的汉诺威王室。
此时的苏格兰仍然是一个拥有自己议会和法律的独立主权国家,英格兰议会通过的《嗣位法》仅仅适用于英格兰及爱尔兰。1704年,苏格兰议会颁布了《安全法令》,规定安妮女王过世后,将从苏格兰王室后代中指定一名信奉新教的继承人继位,该继承人和英格兰选定的王位继承人将不会是同一个人[10]。这意味着安妮女王死后,英格兰、苏格兰两国共戴一主的局面将结束,苏格兰很可能另立君主并与英格兰的对手法国结盟。“1703 年和1704 年苏格兰议会的种种表现显示:安妮女王死后,将会出现一个独立的、亲法国的苏格兰,避免这一威胁的唯一办法就是将苏格兰和英格兰进行合并。”[11]这引起了英格兰人的恐慌,为了打击苏格兰人,1705年英格兰议会出台了《外国人法令》,该法令规定:“如果不废除《安全法令》,不接受苏格兰与英格兰进行合并,英格兰将对苏格兰人实施经济制裁,并宣布在英格兰境内的苏格兰人为外国人。”[12]面对种种压力,苏格兰议会最终选择了与英格兰进行合并。1707年1月和3月苏格兰议会和英格兰议会相继批准通过了《联合法令》[13]239。《联合法令》规定,英格兰和苏格兰合并成为大不列颠王国,共有一个议会[13]240。至此,苏格兰和英格兰的合并最终得以完成。
(四)对经济制度的整合
可以这样认为,共同的经济利益是促进苏格兰与英格兰合并的最直接的原因。在17世纪中后期,重商主义在西欧各国普遍流行。西欧各国纷纷通过实施奖励出口,设立高额关税限制进口,以此保证对外贸易顺差。在此背景下,由于苏格兰的经济发展模式对海外贸易的依存度较高,本国经济发展受到很大的制约。苏格兰的出口商品主要包括小麦、亚麻、牲畜、鱼类、羊毛农牧产品,这些产品较为普通,缺乏市场竞争力,同时苏格兰无法采取有效措施反击贸易壁垒,保护本国经济。此外,在此期间英格兰还开展了多次战争,例如“英法战争”“英荷战争”,这些战争使英格兰获得了巨大利益,但却让苏格兰失去了荷兰、法国等传统的贸易伙伴,因此本国经济发展遭受重大影响。
从1695年至1699年,苏格兰的气候出现了反常,这对苏格兰农业生产造成了严重的影响。从1695年秋天开始,苏格兰农业出现了严重的歉收,粮食产量一落千丈,苏格兰境内出现了严重的饥荒。由于粮食短缺,苏格兰不得不进口了大量的粮食,因此造成了国内货币的短缺,出现了通货紧缩,导致经济受到严重影响。1704年,苏格兰的经济进一步走向衰退,致使苏格兰银行失去了支付能力[9]199。1706年,苏格兰人的年均收入竟然比17世纪50年代还要低[13]。严峻的经济形势促使苏格兰人开始考虑与英格兰进行联合,借此度过危机。此时英格兰许诺给予苏格兰经济政策方面的优惠,英格兰提出:“合并后苏格兰将在贸易、航运以及海外商业等方面享有相同的关税和国内税。同时英格兰人保证在苏格兰征收更少的税。”[14]此外,英格兰还提供给苏格兰近40万英镑的现金补偿[15]。这些优惠政策让处于窘境下的苏格兰十分动心。
苏格兰和英格兰合并后,苏格兰得到了与英格兰同等的贸易权益。《联合法令》规定苏格兰和英格兰合并后,苏格兰人享受出入联合王国任何港口和地区的自由,及与其所属领地和种植园进行贸易联系的权利[7]。这为苏格兰提供了一个更为广阔的市场,使苏格兰人可以在一个强大国家的保护下充分发挥本民族的经商传统,促进了苏格兰的发展。英格兰同样也在合并事件中受益,通过合并增强了自身的实力,同时解除了后顾之忧,可以大胆地与荷兰、法国、德国等争夺欧洲霸权,在世界范围内开展殖民活动。从18世纪至20世纪初期,英国统治的领土跨越全球,成为当时世界上最强大的国家。因此,对于苏格兰和英格兰来说,1707年的合并是一个互利双赢的行为。
二、英国国家整合模式对苏格兰民族独立运动的影响
英国国家整合模式为苏格兰和英格兰的合并奠定了坚实的基础,在1707年英格兰和苏格兰合并建立统一国家后,苏格兰人有了新的国家认同,即对联合王国的认同,但受英国国家整合模式的影响,许多苏格兰人对新的联合国家的认同感并不强烈,对本民族的认同反而胜过了对联合国家的认同。在这样的情况下,苏格兰民族独立运动的发生不可避免。
首先,从国家整合的动因上看,英国国家整合是危机下的被动调整,并不是两个民族及国家的主动联合。因此,当苏格兰和英格兰联合的共同利益开始弱化时,国家联合的基石就会发生动摇。
1707年苏格兰和英格兰的合并有着共同的利益基础,英格兰需要有一个稳定而安全的后方,苏格兰需要广阔而开放的市场,联合满足了双方的利益需求,并带来了英国的繁荣昌盛。但随着19世纪末20世纪初英国由盛转衰,当共同的利益基础开始弱化时,伴随而来的是苏格兰的自治运动。1913 年,一名苏格兰议员首次在联合王国议会中提出了苏格兰自治议案,但该议案没有被通过。在1929~1933年世界资本主义经济危机中,英国进一步走向衰落。1933年英国的工业生产比1929年下降了16.5%,1934年全英国失业率高达25%[16]。随着国家经济形势的进一步走弱,苏格兰和英格兰合并的基石也动摇了。在此期间,苏格兰民族党于1934年宣告成立,在成立之初,苏格兰民族党并不主张完全的独立,而是希望苏格兰能享有类似爱尔兰式的“自治”权利,主张建立苏格兰议会。二战之后,原属英国的众多殖民地纷纷独立,开始刺激苏格兰民族独立运动。从20世纪60年代开始,苏格兰民族主义势力进一步抬头,要求从联合王国中分离出去,建立一个独立的苏格兰国家,1962年苏格兰民族党在其宣言中明确了这一主张[17]。
进入新世纪后,由于受2008年爆发的全球性金融危机的影响,英国GDP至今尚未恢复到危机前的水平。加之2010年保守党领袖卡梅伦上台担任英国首相后,降低了对苏格兰财政上补助力度,导致苏格兰从中央政府中获得的资金援助开始减少,这使得一部分苏格兰政治精英认为继续留在联合王国内已无太多实际意义[18]。苏格兰第一部长兼苏格兰民族党领袖萨尔蒙德认为:“从联合王国中独立将使我们拥有例如公司所得税、酒类消费税等税收权力,我们可利用这些税收收入促进经济复苏,提高民众生活水平。”[19]在苏格兰民族党的极力争取下,2012年10月,英国首相卡梅伦最终同萨尔蒙德在爱丁堡签署了苏格兰独立公投协议,协议赋予了苏格兰在2014年举行独立公投的权力。2014年9月,苏格兰开始进行公投,结果55%的选民反对独立、45%的选民支持独立,苏格兰民族独立宣告失败。虽然苏格兰独立事件暂告一段落,但这并不意味着独立运动的终结。
其次,从国家整合的途径上看,英国国家整合主要由政治精英推动,民众的参与意识并不强烈。这种顶层设计的国家整合途径忽略了普通民众的政治参与,导致联合国家的民众基础不牢,从而影响了国家统一的根基。
在苏格兰与英格兰合并的过程中,两国的政治精英发挥了关键性的作用,可以说合并是苏格兰与英格兰的政治精英在利益博弈和相互妥协中达成一致的,在这一过程中隐藏着个人目的和政治腐败。曾有英国学者指出:在合并进程中,英格兰政治精英考虑的大局,重点考虑苏格兰议员的参与将对英格兰议会中原来的党派力量产生何种影响,而苏格兰政治精英只考虑个人利益,无论是反对或支持合并,都只是基于个人利益进行选择[9]2。在当时的时代背景下,不可能以全民公决的形式来决定是否建立一个统一的国家,只能采取顶层设计的形式,由政治精英来做出决定。这种国家整合的途径虽然减少了合并的阻力,但同时也造成了这次合并缺乏深厚的民众基础,为后来苏格兰民族独立运动埋下了伏笔。
苏格兰人的民族意识并没有随着联合国家的建立而消失,苏格兰民族也没有在国家的合并中被同化。苏格兰人有着强烈的民族认同,对本民族有着执着的坚守,非常愿意传承本民族的文化。例如在语言方面,苏格兰至今仍保留着本民族的语言(盖尔语)。再如在文化方面,创立于1947年的苏格兰爱丁堡艺术节,是传承苏格兰文化的重要载体。这充分说明苏格兰人仍然有着强烈的民族意识。由于缺乏深厚的群众基础,许多苏格兰民众不认可合并,尤其在18世纪爱尔兰民族主义运动的影响下,苏格兰民族主义运动也开始发展起来。
1798年英国爆发了爱尔兰起义,在爱尔兰民族主义的影响下,苏格兰民众要求英国内阁给予苏格兰更多的自主权,以保障苏格兰的利益。1885 年,英国内阁成立了独立的苏格兰事务部,执行从内阁移交的部分行政职能,主要包括苏格兰的司法、教育、卫生、农业、渔业等事务,扩大了苏格兰的自治权利。在20 世纪,随着苏格兰独立运动的进一步兴起,作为对苏格兰独立运动的妥协,同时为了吸引苏格兰的选票,英国工党内阁于1978年通过了《苏格兰法》,规定如有40%的苏格兰公民支持,苏格兰可以建立地方议会[20]。在第二年进行的苏格兰全民公决中,就有1/3的苏格兰民众支持建立地方议会,但未达到规定的比例,建立苏格兰议会宣告破产。此后反对苏格兰独立的保守党领袖玛格丽特·撒切尔上台执政,苏格兰民族独立运动受到严重影响。1997年,英国就设立苏格兰地方议会议案再次举行全民公决,这次有高达74%的苏格兰民众赞成设立苏格兰议会,从而使取消了接近三百年的苏格兰议会得以恢复。在争取重设苏格兰议会的过程中,苏格兰普通民众发挥了重要的作用。
再次,从国家整合的方式上看,英国国家整合只是完成了地域上的合并,在推动国家认同和民族交融等方面的努力远远不够,苏格兰和英格兰两个民族间还存在相当大的隔膜。由于没有形成统一的公民社会,联合国家的基础非常脆弱。
为了组建联合国家,詹姆士一世及其继任者对苏格兰的宗教政策、政治制度、法律体系、经济制度等方面进行了整合。从整合的具体内容上分析,这种形式的整合其实质是对苏格兰政治、经济、文化等方面特殊性的一种妥协。苏格兰失去了国家地位,但保留了拥有民族特性的公民社会。在1707年建立联合国家后,英国本应该进一步缩小两个民族在政治、经济、文化等方面的差异,促进民族交融,推进国家认同,但英国并没在这些方面投入太大的精力,而是把主要精力放在海外殖民扩张,谋求世界霸权。在英国国内,许多苏格兰人及英格兰人彼此间心存芥蒂,经常因为民族歧视产生冲突。
针对国内的民族问题,英国也做过多方面的努力。例如英国于1965 年颁布了《1965 年种族关系法》,明确规定禁止在电影院和舞厅等公共场合实行种族歧视;3年后英国又制定新的种族关系法——《1968年种族关系法》,将禁止种族歧视的范围扩大到涉及就业、服务、广告等领域;1976年英国又出台了《1976年种族关系法》,该法案设立了专门的机构——种族平等委员会来处理种族歧视相关事务,为种族关系法的实施提供机构保障。2005年,英国内政部牵头制定了跨部门的《种族平等和社区凝聚政府战略》,制定了促进种族关系和谐的多项政策措施,努力培养包括苏格兰人在内的各少数民族的国家认同。虽然英国在推动苏格兰人的国家认同方面做了大量的工作,但效果并不明显。1707年的合并使苏格兰失去了独立国家地位,不再拥有自己的政府和议会,但苏格兰还是一个独立的民族,而且享有许多自治权利。《联合法令》规定苏格兰在法律、行政、教育、宗教等方面拥有独立地位。例如苏格兰拥有自己的法律法规体系,有着独特的地方行政管理系统,可以自主设计学校的课程和考试模式,还拥有独立于国家之外苏格兰长老制教会。这些特殊政策维系了苏格兰民族认同,使苏格兰成为一个相对独立的公民社会,难以重新构建以英格兰文化为主体的不列颠国家认同。
三、小结
1707年的合并事件对苏格兰和英格兰产生了重要的影响,合并虽然终结了苏格兰作为一个独立国家而存在的历史,但苏格兰从在合并事件中获得了巨大的利益。苏格兰一方面保留自己在文化、宗教、司法、政治等方面的特色,避免了本民族被同化;另一方面充分享受英格兰在海外扩张中取得的各项成果,同时参与了工业革命的进程,实现了本民族经济的飞速发展。同时,合并也使英格兰消除了北部边界的安全问题,解决了国外势力插手不列颠岛内事务的隐患,带来了不列颠岛内的和平、秩序和繁荣,也为英国在18世纪的殖民争霸战争中取得决定性胜利创造了条件,为“日不落帝国”的建立奠定了基础。因此,1707 年的国家整合对苏格兰、英格兰民族都具有积极的意义。
虽然通过1707年的合并,英国完成了统一国家的建构,但国家建构不等于民族整合,由于英国采用的国家整合模式大量地保留了苏格兰的民族特色,形成了统一国家内还存在不同的公民社会——苏格兰民族特性的公民社会。这种国家整合模式一方面体现了对苏格兰民族特性的充分尊重,为苏格兰和英格兰的合并减小了阻力;但另一方面也为苏格兰民族主义的兴起创造了条件,为后来苏格兰民族独立运动埋下了伏笔。世界上有许多成功的民族整合的例子,例如法兰西民族,公元10世纪法国分为南法兰西和北法兰西两个部分,南法兰西受到古罗马文明的影响,而北法兰西受法兰克人的影响,由于南北法兰西之间经济文化交往很少,因此南北法兰西人在语言、文化和经济等方面存在明显的差别。在12世纪开始的加强王权、消灭封建割据的过程中,南北法兰西人开始相互交融。1789年爆发的法国大革命促进了现代法兰西民族共同心理素质的形成,大革命过程中进行的关税制度、兵役制度、教育制度等方面的改革,促进了统一的公民社会的形成,使南北法兰西人最终融合为统一的现代法兰西民族。之所以苏格兰人和英格兰人没有进行法兰西式的民族融合,其主要原因是英国采用的国家整合模式对苏格兰的政治、经济、文化、社会等方面差异性进行了保留,不利于两个民族的相互交融,而且自1707年组建联合国家后,英国开始进入稳步发展期,综合国力得到了增强,很少遭遇内忧外患,从而缺少促进两个民族相互交融的外部条件。同时,苏格兰还有着历史上长期作为独立民族国家的经历,民族分界意识十分强烈,这些情况对英国开展民族整合,构建国家认同造成了一定的影响。因此,苏格兰民族独立运动不可避免,而且还将长期存在。
[1]Katherine Forsyth.Scotland:A History[M].Oxford:Oxford University Press,2005:23.
[2]Dauvit Broun.The Oxford Companion to Scottish History[M].Oxford:Oxford University Press,2011:23.
[3]Robert Tittler,Norman Jones.A Companion to Tudor Britain[M].Oxford:Blackwell Publishing,2004:174.
[4]Rosalind Mitchison.A History of Scotland[M].London:Taylor &Francis Group,2002:278.
[5]George S.Pryde.The Treaty of Union of Scotland and England 1707[M].London:Thomas Nelson and Sons Ltd,1950:46.
[6]Brian P.Levack.The formation of the British state:England,Scotland,and the Union,1603-1707[M].Oxford:Clarendon Press,1987.
[7]David C.Douglas.English Historical Documents[J].Eyre &Spottiswoode,1956(8).
[8]Thomas Martin Devine.The Scottish nation:A History:1700-2000[M].Edinburgh:Penguin,1999:14.
[9]P.W.J.Riley.The Union of England and Scotland[M].Manchester:Manchester University Press,1978.
[10]Curtis,Gila.The Life and Times of Queen Anne[M].London:Weidenfeld &Nicolson,1981:145.
[11]Barry Coward.The Stuart Age:A History of England:1603-1714[M].New York:Longman,1980:377.
[12]Green,David.Queen Anne[M].London:Collins,1970:134.
[13]T.C.Smout.Anglo-Scottish Relations from 1603to 1900[M].Oxford:Oxford University Press,2005.
[14]Frank O'Gorman.The Long Eighteenth Century:British Political and Social History:1688-1832[M].London:Arnold,1997:58.
[15]Clark,George Norman.The Later Stuarts:1660-1714[M].Oxford:Oxford University Press,1956:289.
[16]张润森.英国的失业问题[J].西欧研究,1985(5).
[17]岳恒.浅析英国国内的苏格兰民族主义[J].西安文理学院学报,2009(6).
[18]魏香镜,卢丽丽.苏格兰闹‘分家’难如愿”[N].南方日报,2012-10-18.
[19]Alex Salmond.An Independent Scotland Will Be a Beacon of Fairness[N].The Guardian,2012-01-23.
[20]张海廷.评英国《苏格兰法》[J].法学杂志,2001(5).