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诗经·关雎》的文本结构及其礼法意蕴
2015-03-28黄少微
黄少微
(中山大学 哲学系,广东 广州 510275)
夫子言“《关雎》乐而不淫,哀而不伤”(《论语·八佾第三》),一语道出礼乐制度中《关雎》醇厚典雅的礼法意蕴。后世经典诗说的诠释虽稍有分歧,也均强调其劝谏教化作用。各诗家的注解已是我们读《诗》的重要借鉴,但由于其所本立场各异,如郑康成所本之礼学立场与朱子之理学立场,其对于诗旨的理解也互异。本文无意于探讨各诗家立场不同背后的原因,仅试从《关雎》的文本结构自身出发,通过分析其意象特征及情感逻辑的变化,理清其内在理路,探析其具体的礼法意蕴所在,以明诗旨。
一、雎鸠:爱欲之感
《关雎》开篇云:
关关雎鸠,在河之洲。窈窕淑女,君子好逑。
以鸟类意象起兴的诗歌在《诗》中并不少见,或以鸟之上下飞翔时的情态,如《邶风·燕燕》中“燕燕于飞,差池其羽。之子于归,远送于野。瞻望弗及,泣涕如雨”,以燕子上下飞翔的柔弱连绵描摹送别者的眷恋不舍;又如《小雅·鸿雁》的“鸿雁于飞,哀鸣嗷嗷。维此哲人,谓为劬劳”,以鸿雁的低旋悲鸣书写流民之苦。而雎鸠,“在河之洲”,这种一开始便与人有所隔离的鸟,“关关”,注家释为“和声也”。关关和鸣,在远离人类生活的水中沙渚鸣叫,仿佛天地鸿蒙初开时的那一声低鸣,天与地从此分别,自然万物开始有了生气,由此拉开《诗》的序幕。
在此,作为《关雎》开篇、国风之始的雎鸠,是以何种特性吸引了诗家?一草一木总关情的《诗》里,在此鸣叫的是群居的双雎还是单独的一只,同时又是作为何象征进入诗家的眼帘?对于前一问题,历代注家多专注于雎鸠“挚而有别”这一特性;对于后说,尚无定论。但依注家们的解说,有以下三种情况:
其一,以《毛传》及《郑笺》为代表的诗家认为,在此鸣叫应是雌性的雎鸠,以其“挚而有别”的特性作为淑女的象征进入诗中。
《毛传》云:“雎鸠,王雎也,鸟挚而有别。……后妃说乐君子之德,无不和谐,又不淫其色,慎固幽深,若关雎之有别焉。”①孔颖达:《毛诗正义》,北京:北京大学出版社,1999年,第25 页。以下所引毛传、郑笺及孔疏,除特别注明外,均出自该书《关雎》一诗之注,不再一一注明。《郑笺》申毛意,释“挚”为“至”,“挚之言至也,谓王雎之鸟,雌雄情意至,然而有别。”
《毛传》与《郑笺》此解虽微有不同,然其大意相近。在他们看来,“挚而有别”确为雎鸠最大的特性,也是其成为淑女象征的原因。然而,除这一特性,雎鸠的形象及其它习性似难与“窈窕淑女”相映衬。
依陆玑言:“雎鸠大小如鸠,深目,目上骨露出,幽州人谓之鹫。”①陆玑:《毛诗草木鸟兽虫鱼疏》,文渊阁四库全书本。则雎鸠是一种形貌较为凶猛的动物。同时,“关关”,这是雎鸠的鸣叫;“在河之洲”,这是雎鸠的居处。按此,雎鸠的习性特点有三:其一,栖息野外;其二,关关鸣叫,有喧闹好动的趋向;其三,相貌较为凶猛。
而按注家们对“窈窕淑女”的训释,此“淑女”当有一种沉静内敛之美。
“窈窕”,《毛传》训为“幽闲也。言后妃有关雎之德,是幽闲贞专之善女”。朱子意同毛公,谓“窈窕”为幽闲贞静,鲁说则以窈窕为“好貌”,《郑笺》颇异于诸家,“言后妃之德和谐,则幽闲处深宫之善女,能为君子和好众妾之怨者”,虽异于诸家,但也强调“窈窕”当是深远幽静的形容。按《说文》:“窈,深远也。从穴幼声。”“窕,深肆极也。从穴兆声。”②段玉裁:《说文解字注》,上海:上海古籍出版社,1981年,第346 页。“窈窕”二字均与洞穴有关。结合诸家训释,“窈窕”应与深远宁静相关。
“淑”,《毛传》释为“善”,《郑笺》及朱子于此无异议。《说文》:“淑,清湛也。今俗云深沉是也。”③段玉裁:《说文解字注》,上海:上海古籍出版社,1981年,第550 页。王先谦《诗三家义集疏》疏:“言女之德如水之湛然而清,亦深远意也。”④王先谦:《诗三家义集疏》,北京:中华书局,1987年,第10 页。以下所引此书文字,除特别注明外,均出自该书《关雎》一诗之注,不再一一注明。依《毛传》言,淑女为善女,这从品性而言;依《说文》,则淑女当有一种清澈之美。水欲清则须静。这与“窈窕”的意义隐隐相呼应。按此说,则“窈窕淑女”当有一种沉静的端庄之美。因而,若以这种在河洲上“关关”鸣叫的偏于好动的凶猛之物象征诗中的沉静之淑女,不仅诗意之美淡然无味,同时,在诗义的理解上也显得牵强。
其二,在此鸣叫的应是雌雄双雎,作为君子淑女的象征进入诗人眼帘。如朱子所言,“雎鸠,水鸟,一名王雎,状类凫鹥,今江淮间有之。生有定耦而不相乱,耦常并游而不相狎,故毛传以为挚而有别。《列女传》以为人未尝见其乘居而匹处者,盖其性然也。”⑤朱熹:《詩集傳》,南京:鳳凰出版社,2007年,第2 页。以下所引朱子说法均出自该说,所引处仅随文注明,不再一一标出。朱子认同《毛传》“挚而有别”一说,但稍有别者在于朱子认为此处应是雌雄双雎,作为君子淑女的象征同时出现,“生有定耦而不相乱,耦常并游而不相狎”,这或与朱子重申文王的建构作用相关。在为《周南》作总结时,朱子言:“其辞虽主于后妃,然其实则皆所以着明文王身修家齐之效也。……今言诗者,或乃专美后妃,而不本于文王,其亦误矣。”
然而,在《诗》中并未见以同种同类动物作为男女的象征,如同属《召南》的第一篇《鹊巢》,虽也写男女间的出嫁迎娶,却以不同种动物作为象征出现。“维鹊有巢,维鸠居之。之子于归,百两御之。”(《召南·鹊巢》)鸠占鹊巢在此与后世所解之义相反,成为称许的对象。按诸诗家所言,鹊与鸠应属不同种动物。⑥按毛传及郑笺及王先谦所言,鹊与鸠当属不同种动物,详见王先谦:《诗三家义集疏》,北京:中华书局,1987年,第66 页。又从诗文前后联系而言,以鹊与鸠象征男女婚配则相差不远。
以两种不同动物寓意男女婚配,在《诗》中《鹊巢》并非唯一,表现“大夫妻能以礼自妨”⑦孔颖达:《毛诗正义》,北京:北京大学出版社,1999年,第82 页。的《草虫》也如此:“喓喓草虫,趯趯阜螽。未见君子,忧心忡忡。亦既见止,亦既觏止,我心则降。”(《召南·草虫》)草虫与阜螽,同种异类,象征夫唱妇随合乎礼法的情景,寓意“男女嘉时以礼相求呼”。⑧同⑦,第83 页。
关于《诗》中常以不同动物寓意男女的婚配的现象,清人姚炳在《诗识名解》中云:“鹊鸠者,以鸟之异类况人之异族也。其言巢居者,以鸠之居鹊巢,况女之居男室也。”⑨姚炳:《诗识名解》(卷一),文渊阁四库全书本。在周代,异族通婚为一常见现象。按此,以不同种动物的相配寓意男女成家婚娶则更符合《诗经》的整体语境。基于此,不仅以“挚而有别”解说凶猛雎鸠的特性显得牵强,同时雎鸠所求当也不是同类中另一只雎鸠。
其三,雎鸠作为君子的象征进入诗中。在第一、二种分析中,雎鸠无论是作为淑女的象征还是作为君子淑女的象征,在诗意的理解上都显得牵强。探析雎鸠的象征寓意,是理解诗旨的关键。相比诸家经典诗说的鲜明立场,清人顾栋高的注解显得平淡而客观,颇给人启发。顾栋高于《毛诗类释》中言:“徐铉《草木虫鱼图书》云‘雎鸠常在河洲之上,为俦偶更不移处’。盖鹗性好跱,每立更不移处,所谓鹗立义取诸此。”①顾栋高:《毛诗类释》(卷十六),文渊阁四库全书本。“盖鹗性好跱,每立更不移处”,鹗的这种好跱隐忍的形象,俨然是男子充满血气激情的形象。《孔疏》亦曾引郭朴对雎鸠的自然属性作进一步的说明:“雕类也。今江东呼之为鹗,好在江边址中,亦食鱼。”清人顾栋高的这种解说,或在提示我们雎鸠即是君子形象的象征。而雎鸠,这种颇为凶猛的动物,也正与男子所具有的伟岸形象隐隐相合。关于此,今人陈子展认为雎鸠即鱼鹰,又引郯子之说指出,古时少皞氏以鸟名官,雎鸠氏为司马,司马主兵与法制,为权力的象征,因而雎鸠当是以猛鸷之鸟来象征有权威的君子。②陈子展:《诗三百解题》,上海:复旦大学出版社,2001年,第5 页。此说甚是。由此而言,“关关”,乃是雎鸠这一雄性动物觅求的开始。又据上文所析,雎鸠所求当不为同类中的雌性雎鸠。按上文所析,雎鸠即鱼鹰。鱼鹰捕鱼,乃鱼鹰的自然生存属性,如《鹊巢》中的鸠占鹊巢。鱼鹰与鱼,鱼鹰为水上动物象征天地之阳,鱼为水下动物性属阴。鱼隐藏于水中,为雎鸠所求,这与诗中君子思求的淑女又隐隐相合。
鱼鹰求鱼,水上动物与水下动物的捕捉,生物的自然欲望在河洲中兴起。感于此,君子思求淑女的爱欲冲动也开始萌发。
二、荇菜:从无序到有序
参差荇菜,左右求之。窈窕淑女,寤寐求之。
求之不得,寤寐思服。悠哉悠哉,辗转反侧。
参差荇菜,左右采之。窈窕淑女,琴瑟友之。
参差荇菜,左右芼之。窈窕淑女,钟鼓乐之。
文本中承接雎鸠所兴起的爱欲之感的,是另一自然物:荇菜。与开篇不同的是,雎鸠起兴引发君子的爱欲之感,而荇菜的吟唱,仅开始处以君子的淑女之求承接之,但结尾中,却开启出“琴瑟钟鼓”的礼乐世界。“参差荇菜,左右流之”、“参差荇菜,左右采之”、“参差荇菜,左右芼之”,这一植物在八十字的文本中一唱三叹,其意义自非同一般。因而理解这一植物及与其相随的动词“流”、“采”、“芼”,亦是理解《关雎》的关节点。
按《毛传》所言:“荇,接余也。后妃有关雎之德,乃能共荇菜,备庶物,以事宗庙也。”《传》认为,荇菜即接余这种植物,做为庶物有祭祀之用。《孔疏》申毛,引陆玑再详加说明,“‘接余,白茎,叶紫赤色,正员,径寸余,浮在水上,根在水底,与水深浅等,大如钗股,上青下白,鬻其白茎,以苦酒浸之,肥美可案酒’是也”。按此,则荇菜除了在庄重的宗庙上作为庶物,也可以用于平常的宴饮之间。
王先谦引《尔雅翼》为荇菜之用多添一说,“陂泽多有,今人犹止谓之荇菜,非难识也。叶亦卷,渐开,虽圆而稍羡,不若莼之极圆也。花则出水,黄色,六出。今宛陵陂湖中弥覆顷亩,日出照之如金,俗名‘金莲子’,状亦似莼,猪亦好食,民以小舟载取之以饲猪,又可粪田,或因是得‘猪莼’之名”。按王氏所说,则荇菜乃一种随处可见的、易辨认的植物,可用作饲料饲猪,又可用于粪田,在平凡的世俗生活中用处可谓大矣。
综上,荇菜乃为生活中的一寻常的所需之物,遍布生活各个角落。民众日采之,或粪田饲猪,或案酒宴饮时享用,或用于庙堂祭祀中。采摘荇菜,当为民众生活的一部分。而荇菜,从一自然生物,到成为饲猪的饲料、案酒的佐物、祭祀时的庶物,从初时的喂猪到庄重的庙堂之用,当又需经过人类的层层挑选。则“流之”、“采之”、“芼之”,应寓意荇菜不同场合经过的人为挑选。有趣的是,“流”、“采”、“芼”三字及“左右“一词的解释,亦众说纷纭,莫衷一是。先看诸家对这三个动词的注解。
《毛传》释“流”为“求”,释“芼”为“择”。鲁说释“流”为“择”,释“芼”为“取”。按此,“流之”、“采之”、“芼之” 的意义差别并不大。然而若其意义差别不大,从《诗》的韵律节奏感而言,不如三者均替换为“左右流之”更显有音乐感。又从每句最后的“寤寐求之”“琴瑟友之”、“锺鼓乐之”而言,感情从浓烈逐渐走向节制庄严,那么“左右流之”、“左右采之”、“左右芼之”也应有与其相应的感情趋向。
相较之下,朱子与齐说于“芼”的解释更符合荇菜出现的场合意义。朱子释为“熟而荐之也”,与齐说似相类,齐说释为“艹覆蔓”,而齐说出于《说文》。段玉裁言:“芼,菜之烹于肉湇者也。《礼》羹芼菹醢凡四物。肉谓之羹,菜谓之芼,肉谓之醢,菜谓之菹。菹醢生为之,是为醢人豆实。芼则湇烹,与羹相从。实诸(金刑)。《仪礼》:(金刑)芼。牛藿,羊苦,豕薇。牲用鱼,芼之以苹藻。内则雉兔皆有芼是也。孔冲远疑四豆之实无荇。不知诗明言芼,非菹也。”③段玉裁:《说文解字注》,上海:上海古籍出版社,1981年,第39 页。按此,则“芼”应与祭祀相关。又“参差荇菜,左右芼之”,“芼”与“荇菜”相联系,应作动词义理解。承上所说,“牲用鱼,芼之以苹藻,内则雉兔皆有芼是也”,则“参差荇菜,左右芼之”中,荇菜或应是作为祭祀中点缀装饰牲品的佐物,而“左右芼之”或可认为是将其陈列在牲品之上。
《毛传》于“左右”一词无明言,《笺》释为“助”,与鲁说相类,但这在诗义的理解上总显勉强。而朱子从方位上的训释与诗义更贴切。而按朱子“或左或右,言无方也”,则“左右芼之”应理解为“或左或右,无序地把荇菜摆放在祭品中”,这与庄严而肃穆的祭祀并不相符。然而,提取朱子从方位上对“左右”的解释,试从方位上理解“左右”及与相连的动作:“参差荇菜,左右流之”,河中的荇菜参差不齐,或左或右随水流动,故而也或左或右逐次采之;“参差荇菜,左右采之”,记叙将杂乱的荇菜或左或右逐一拣择的过程,使之慢慢归于有序以备使用;“参差荇菜,左右芼之”,描写将拣择好的荇菜再次有序陈列于牲品中的过程。
由此,“左右流之”、“左右采之”、“左右芼之”各自的意义也可彰显。“参差荇菜,左右流之”,此为荇菜在河水参差不齐,这是其自然原始的形态,故摘取也或左或右。因而,紧随“寤寐求之”,君子仍是自然爱欲中的混沌状态,“寤寐思服”,但在这一夜“悠哉悠哉”的“辗转反侧”中,君子似有所觉悟,从荇菜的捡择烹芼中领会了文明社会中秩序安排。“参差荇菜,左右采之”,“采”,《说文》训为“捋取也。从木从爪”。①段玉裁:《说文解字注》,上海:上海古籍出版社,1981年,第468 页。相比因荇菜参差不齐而左右摘取的动作,“采”应指更细致的拣择动作。因而此句应指将杂乱的荇菜细致拣择,使之归于有序的过程,人类文明分工开始渗透入自然事物中。“参差荇菜,左右芼之”,则应指将经过挑选的荇菜或左或右一一陈列于祭品之上。“国之大事,在祀与戎”,②孔颖达:《春秋左传正义》,北京:北京大学出版社,1999年,第867 页。祭祀乃庄严而肃穆的大事,祭祀的每一物品当是祭祀者们所精心准备的。因而,祭祀中荇菜的齐整有序当是必然的要求。而在此,人类祭祀所代表的文明也开始表现于荇菜之中。荇菜,由河中的参差不齐,至最后终呈现于庙堂上的齐整,从最初的粪田饲猪的用料,到成为神灵的祭品,这本身又是一个从自然原始走向文明世界、从杂乱走向秩序的过程。由此,《关雎》的文本结构亦明晰如上,由雎鸠兴起爱欲之感,又由荇菜作为线索,带领君子从混乱走向有序。
三、君子:从爱欲到礼乐
《关雎》终始在吟咏淑女之求,却未曾道明淑女出处。然而,由诗中反复吟唱的“荇菜”及终尾的“琴瑟”、“钟鼓”之乐,也可推知此淑女当存在于世俗生活当中。在荇菜的采摘、拣择、陈列有序背后,总隐藏着女子的形象。因而淑女当来自与君子所共同生存的有序世界。故而君子在求之不得时,“寤寐思服。悠哉悠哉,辗转反侧”,各种情感欲望在内心里千回百转。而遍布生活各个角落的荇菜,竟能从河流中的参差不齐、杂乱无章自然草木,成为世俗生活的庙堂上的庄重而有章可循的庶物。这种大转化(伴随着淑女的形象出现及其举止),也触动了同处于世俗生活中的君子。与荇菜的这一拣择烹荐的过程相应,君子内心始于爱欲之感的淑女之求,也开始慢慢发生了变化,逐渐由混乱走向了有序,变得节制、温和,合乎礼法精神;而其行为也从寤寐辗转渐渐走向琴瑟钟鼓中的礼仪相待。
这一转化,《关雎》 的结尾可佐证之。“窈窕淑女,琴瑟友之”,“窈窕淑女,锺鼓乐之”,此时君子期盼淑女,不再是“寤寐求之”,而是礼法世界中的“琴瑟友之”、“锺鼓乐之”,即以琴瑟和钟鼓友乐此淑女。然而,对于闺中淑女能否享有“钟鼓之乐”,注家们对此颇有争议。
《毛传》认为“窈窕淑女,锺鼓乐之”应理解为“德盛者宜有锺鼓之乐”。《孔疏》 引孙毓述毛云:“‘思淑女之未得,以礼乐友乐之’,是思之而未致,乐为淑女设也。知非祭时设乐者,若在祭时,则乐为祭乐,何言德盛?设女德不盛,岂祭无乐乎?又琴瑟乐神,何言友乐也?岂得以祭时之乐,友乐淑女乎?以此知毛意思淑女未得,假设之辞也。”依《孔疏》,此均为淑女未得之时君子的设想,琴瑟之乐与钟鼓之乐也为君子为求得淑女所设。同时,在礼乐高度发达的社会中,淑女房中似不能享有锺鼓之乐。
《郑笺》于此曰“琴瑟在堂,锺鼓在庭”,依据是《尚书·益稷》:“夔曰:戛击鸣球,搏拊琴瑟以咏,祖考来格。”③孔颖达:《尚书正义》,上海:上海古籍出版社,2007年,第179 页。于“窈窕淑女,琴瑟友之”《笺》云:“同志为友。言贤女之助后妃共荇菜,其情意乃与琴瑟之志同,共荇菜之时,乐必作。”于“窈窕淑女,锺鼓乐之” 又云:“琴瑟在堂,钟鼓在庭,言共荇菜之时,上下之乐皆作,盛世其礼也。”依此看来,琴瑟之乐与钟鼓之乐均作为祭祀之乐,以祭乐友乐淑女,似于礼与理均不通。
三家诗中唯留韩诗对“钟鼓乐之”的看法。“韩‘钟鼓’作‘鼓钟’。韩说“后妃房中有乐有钟磬”,此说不置可否,但韩说亦或认识到了淑女能否享有钟鼓之乐的矛盾,所以才有“鼓钟”一说。从《诗》的其它篇章来看,亦有“钟鼓”说法的使用。如《小雅·彤弓》言“钟鼓既设”,《小雅·楚茨》言“钟鼓既戒”,《小雅·宾之初筵》亦言“钟鼓既设”。按此,在《诗》中,钟鼓之乐或用于君王与诸侯的宴飨间,或用于祭祀。这两种场合,钟鼓之乐当属于恢宏庄重一类。
《韩诗外传》 一则叙说可作此佐证,“古者天子左五钟,右五钟。将出,则撞黄钟,而右五钟皆应之。马鸣中律,驾者有文,御者有数。立则磬折,拱则抱鼓,行步中规,折旋中矩,然后太师奏升车之乐,告出也。入则撞蕤宾,而左右钟皆应之,以治容貌。容貌得则颜色齐,颜色齐则肌肤安。蕤宾有声,鹄震马鸣,及倮介之虫,无不延颈以听。在内者皆玉色,在外者皆金声,然后少师奏升堂之乐,即席告入也。此言音声相和,物类相感,同声相应之义也” 《诗》云:‘钟鼓乐之’,此之谓也”。①许维遹:《韩诗外传集释》,北京:中华书局,1980年,第16 页。此说有两点颇值意会:其一,于“钟鼓乐之”《外传》也作“钟鼓”言,与《韩诗内传》的“鼓钟”之说则已自相矛盾;其二,钟鼓之乐的浩大恢宏,“以治容貌,容貌得则颜色齐,颜色齐则肌肤安”,钟鼓之乐的恢宏自是房中琴瑟之乐所难相比。
于此,朱子的说法颇为有力。《诗集传》分别训“琴瑟之乐”和“钟鼓之乐”为“乐之小者”与“乐之大者”,“琴,五弦,或七弦。瑟,二十五弦。皆丝属,乐之小者也。友者,亲爱之意也。钟,金属。鼓,革属。乐之大者也。乐则和平之极也。此章据今始得而言,彼参差之荇菜,既得之,则当采择而烹芼之矣。此窈窕之淑女,既得之,则当亲爱而娱乐之矣。”淑女是否已求得,且当别论。但从全诗上下文意来看,朱子之说似更为得当。
然而,朱子言“此章据今始得而言”却仍有疑义。朱子与毛公均将“琴瑟友之”、“钟鼓乐之”合为一章,即“此章据今始得而言”之“此章”。依其划分,《关雎》文本共分三章,一章四句,二章八句。然而,结合上文分析及文本情感逻辑的变化,則郑玄的五章分法更为得当。首先,“参差荇菜,左右流之”、“参差荇菜,左右采之”、“参差荇菜,左右芼之”,这应属不同的场合所发生的情景,因而当各据一章。而毛公与朱子的章法结构,则似忽略了荇菜的三种不同场合下的不同意义。其次,“求之不得,寤寐思服。悠哉悠哉,辗转反侧”,这是诗中唯一正面写君子求淑女不得时的心理状态的一句,之其后是“琴瑟钟鼓”的歌咏,这章记录了君子内心情感的转化过渡历程,也是文本中承上启下的一章。因而这章属过渡,当划为一章。最后,君子这种浓厚的日夜悠思,在结尾以“琴瑟友之”“钟鼓乐之”所代表的礼乐精神告终,情感变得节制温和。由琴瑟至钟鼓,由“乐之小者”至“乐之大者”,这是一个渐变的过程,各为一章。因而,则郑玄的五章分法更符合诗意。
至此,《诗经·关雎》 的文本结构的层次性也可明矣。河中参差不齐的荇菜,被人采摘时也开始脱离了自然的原始混乱。然后,又经历不断拣择,荇菜开始从杂乱走向齐整,从无序走向有序。最后,又被其郑重地陈列于祭祀品中,以告宗庙。这一人为化的过程,也是荇菜由原始自然逐渐向人类礼法靠近的过程。而在荇菜挑选直至成为庙堂上的庶物时,始终都会伴随着淑女的出现。淑女在此处,俨然礼乐的象征。礼法求恒,故而须静,因而是“窈窕”之“淑”女。由前文所分析,“淑”,本义清湛。欲清则须静。“窈窕”,字形均与洞穴相关,有深远之义,深远则稳重内敛。因而,窈窕淑女,自当是沉静内敛知礼守礼之淑女。故而,虽始于自然生物的情感欲望,但在荇菜的采摘挑捡烹荐过程中,见证其从杂乱无序到成为严整的庙堂祭物,君子也由此悟得礼法之真谛,从情欲之感、辗转反侧转向礼乐之求。礼法让人类从原始混沌走向文明和谐,从杂乱走向有序。君子所求,或已不止是淑女。萌发于爱欲的冲动,终止步于以“琴瑟钟鼓”所代表礼乐文明之中。
按此,则《关雎》文本中当蕴含两种隐喻。一方面,荇菜的采摘、拣择及烹荐,总伴随着淑女的出现,淑女俨然人类世界中的礼法,将自然中杂乱的荇菜转化为肃穆庙堂上整齐的庶物。而另一方面,荇菜的转变和伴随着的淑女形象及其举止,隐隐触动着有淑女之求的君子,君子的内心也由爱欲冲动下的混乱逐渐趋于节制温和,在行为上也从寤寐思服渐渐成为琴瑟钟鼓下的礼仪相待。这两方面交相呼应,贯穿着《关雎》一诗的始终。
四、《关雎》之改,色喻于礼
《上海博物馆藏战国楚竹书》中有一组论《诗》的竹简,据学者考证是孔子论《诗》或以孔子的名义谈论《诗》的内容。其中有若干涉及《关雎》诗旨的内容,尤以“《关雎》之改”为核心的论述,可为上文的阐释作更进一步的理解。参考李学勤先生的释义本先录之如下:
《关雎》之改,《樛木》之时,《汉广》之智,《鹊巢》之归,《甘棠》之保,《绿衣》之思,《燕燕》之情,曷?曰:童而皆贤于其初者也。《关雎》以色喻于礼,……两矣,其四章则喻矣。以琴瑟之悦拟好色之愿,以钟鼓之乐□□□(之)好,反内于礼,不亦能改乎?《樛木》福斯在君子,不……可得,不攻不可能,不亦知恒乎?《鹊巢》出之以百两,不亦有离乎?《甘[棠]》□□□及其人,敬爱其树,其保厚矣。甘棠之爱,以召公……情,爱也。《关雎》之改,则其思益矣。《樛木》之时,则有其禄也。《汉广》之智,则知不可得也。《鹊巢》之归,则离者……[召]公也。《绿衣》之优,思古人也。《燕燕》之情,以其独也。①李学勤:《<诗论>说<关雎>等七篇释义》,《齐鲁学刊》2002年第2 期。
其中,论及《关雎》的三次涉及“改”,两次涉及“礼”:
《关雎》之改。
《关雎》之改,则其思益矣。
《关雎》以色喻于礼。
……两矣,其四章则喻矣。以琴瑟之悦,拟好色之愿,以钟鼓之乐□□□(之)好,反内于礼,不亦能改乎?
这组诗论中有三点颇值得注意。其一,“《关雎》之改”。“改”《说文》训为“更也。从攴己声”,②段玉裁注:《说文解字注》,上海:上海古籍出版社,1981年,第124 页。那么,“《关雎》之改”,说明其间有一个变化的过程。或是由低向高,由错向对,由无序向有序。其二,“其四章则喻矣”。照此,则《关雎》应有四章或四章以上,这又可作为郑康成五章分法的力证。其三,《关雎》的色与礼问题。《关雎》 是自始自终都在写后妃之德性,还是经历了一个由情色向礼乐的转化过程?殊未有定论。而按此诗论言,《关雎》则是经历了一个转变的过程。“《关雎》,以色喻于礼”,《关雎》又如何“以色喻于礼”?“以琴瑟之悦,拟好色之愿,以钟鼓之乐□□□(之)好,反内于礼,不亦能改乎?”在此,“喻”又当作何理解?以情色比喻礼乐?楚帛中对此有一段精彩的解说,回答了“喻”之寓意。
谕而[知]之,谓之进[之]。弗谕也,谕则知之[矣],知之则进耳。谕之也者,自所小好谕乎所大好。“窈窕[淑女,寤]寐求之”,思色也。“求之不弗得,寤寐思服”,言其急也。“悠哉悠哉,辗转反侧”,言其甚□□。□如此其甚也,交诸父母之侧,为诸?则有死弗为之矣。交诸兄弟之侧,亦弗为也。交[诸]邦人之侧,亦弗为也。[畏]父兄,其杀畏人,礼也。由色谕于礼,进耳。③刘信芳:《孔子诗论述学》,安徽:安徽出版社,2003年,第28 页。
汉墓帛书的这段解说,与《关雎》如何“以色喻于礼”遥相呼应。“以色喻于礼”,非以情色比喻礼乐,而是在自我的反思中,从浓烈的自然情欲逐步走向温和的礼法世界。至此,《关雎》的诗旨一目了然。虽始乎自然情欲,但在参差荇菜的吟咏中,君子终于悟得人类礼乐文明是如何使自然混沌走向有序世界,始发于“窈窕淑女”的爱欲之求,也由此转向对于礼乐文明的追求。“琴瑟友之”,“钟鼓乐之”,虽仍旧思之不断,但礼法世界中的情感却是节制而温和。
《关雎》的文本结构已明晰如上,而其礼法意蕴亦彰显其中。萌发于爱欲的冲动,最终却能止步于琴瑟钟鼓中的礼乐和谐中。这其中,荇菜的采摘、拣择、烹荐,标志着一个从参差走向有序、从原始走向文明的过程,这一过程又时时隐现出有礼乐化身的淑女形象。君子也在潜移默化中开始转变。内心逐渐由初始的混乱走向了平静与有序,举止也从自然爱欲中的“寤寐思服”走向礼乐文明中的“琴瑟友之”与“钟鼓乐之”,情感节制而温和,举止典雅而和乐。《关雎》的礼乐精神在此走向了极致,这亦是其诗旨所在。《韩诗外传》有言:“《关雎》至矣乎!夫《关雎》之人,仰则天,俯则地。幽幽冥冥,德之所藏,纷纷沸沸,道之所行,虽神龙化,斐斐文章。大哉《关雎》之道也。万物之所系,群生之所悬念也。”④许维遹:《韩诗外传集释》,北京:中华书局,1980年,第164 页。在此,“《关雎》之人”显然为仰天俯地为天地立法的圣人形象,既是其文本的核心所在,亦是其礼法意蕴所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