老子生命哲学之探究
2015-03-28李占科
李占科
(西南民族大学 政治学院,成都610041)
老子生命哲学之探究
李占科
(西南民族大学 政治学院,成都610041)
老子作为中国哲学代表性的人物之一,其思想深深体现着中国哲学的基本特质——生命智慧之学,即对人的关怀,对人的生存意义以及整个生命活动的终极旨归的哲学观照与探思。《道德经》五千言的主旨就在于从道的终极层面去认识生命、理解生命,以“生命”作为哲学的出发点,对生命的产生、生命的内涵、生命的价值、生命的存在方式和理想状态以及生命的修养方法等进行多方面、多层次的探索和论证,体现出了“生命本位”“内向主体”“自然关怀”“天人合一”等显著特点,凸显了老子对于人之生存与其终极意义的独特性关照。
老子;道;终极旨归;天人合一;自然
人之生存是人类社会伊始之初的课题,探究人之生命的本源、意义、价值与目的是人类永恒的人文关怀。老子哲学包含着深厚的关于人之生存的思想内容与精神意蕴,因此以人的生存问题为主线来审视老子的思想是符合老子思想本身的品性与特质的。本文主要从三个方面即“生命之根——道、德”“生存之方——自然、守雌”“生命之境——玄鉴、归根”来分析老子的生命哲学。
一、生命之根——“道”“德”
生命起源于何处?这个问题历来是哲学家特别是中国哲学家所关注的问题。先秦时期,儒、道俱是时之显学,二者对于生命的关注以及所作出的完全不同的理论阐释凸显了两种不同的思想范式与思维路向。对比先秦儒道两家,可以看出儒家对于生命的关注主要在于“对于生命过程的渐趋完善以至内圣外王之境”;而在道家看来,生命是由于禀赋了“道”而生化的,生命的过程就是遵道而为,损之又损以至无为,生命的境界就是回归于道体。可以说,儒家观照的是一种“人文生命”,所追求的是“文质彬彬”圣贤气象;而道家则主张一种“人本生命”,追求一种“自然无为”的本然人格。
与儒家“三年免于父母之怀”的人文阐释不同,老子对于生命的根源作出了形而上的解释:“道生一,一生二,二生三,三生万物。万物负阴而抱阳,冲气以为和”(《道德经》第四十二章)。“道自无中生出冲虚之气,冲虚之气生阴生阳,分而为二,阴阳二气合冲虚一气为三。万物皆以三者而生,其生也,反负阴,前抱阳,而冲气在中,阴阳适均而不偏胜以之为和”。[1]62于此而知,生命是由阴阳二气冲虚为和而生化的,阴阳二气又禀道而生,所以生命之源本于道,万事万物都是依道而生的。那么什么是道?作为生命本源的道体是怎样的?老子之道,笔者认为可概括为两个方面的涵义。一是作规律讲,即万事万物必由之道,又有形而上与形而下之分。形上之道,即宇宙之本源的玄远之道,“无之为本”的超验之道;形下之道,即器用层面的规则,即老子对政治、社会、人生所作出的体现道体的“道之用”。另一种意义上的“道”可作“元气”讲,即阴阳二气冲虚和融的世界元初之气,是万事万物生化之根本,万物得“一”而生、而清、而明,“一”即“道”,即“元气”,无之将覆灭。老子的生命哲学兼容了此两种意义上的道,即生命的本源之初是“元气之道”,而生命终极意义的体现则要遵循“规律之道”。因为“道”是生命的本源,是生命长养生化的最终依据,所以老子非常重视对于“道”,即生命元气的守持:“天下有始,以为天下母。既得其母,以知其子;既知其子,复守其母,没身不殆”(《道德经》第五十二章)。“人受气以生,气为母,神寓于气,故为子,守母则气专神安”[1]74。“母不可远,本不可失”[2]141。天以“元气”生物而禀赋于物者曰命,持守此气而不失之者谓常、谓明,反之则害其生。在老子看来,生命依道而生,赖道而行,最后又复归于道。这种以“道”为根的生存依据凸显了一种独特的生命向路。
老子把“道”作为天地万物产生的终极根源,彰显了道的母体性的生化功能。而在产生万物之后,道并没有与物分离,而是内化于万物之中,作为万物内在的“德”而存在,所以德作为道的表现也是生命存在的本源依据。“道生之,德畜之,物形之,势成之。是以万物莫不遵道而贵德。道之尊,德之贵,夫莫之命而常自然。故道生之,德畜之,长之育之,亭之毒之,养之覆之。生而不有,为而不恃,长而不宰,是谓玄德”《道德经》第五十一章)。“道者,物之所由也;德者,物之得于道也。物生而后畜,畜而后形,形而后成。何由而生?道也。何得而畜?德也。何由而形?物也。何由而成?势也。凡物之所以生,皆有所由,而莫不由乎道也。”[2]137“万物之于道也,尊之如父;之于德也,贵之如母。”[1]72道生德畜,“道”“德”是形下万物存在的形而上之依据。“德者道之分,物者德之器”,德是万物得于道的存在之理,此德此理寓寄于形器则为万物。老子哲学中生命本体的构成是由道始、德生、器成三者一而贯之的,道之显发为德,德寓于器而为万物。万事万物发始于道,而后受感于道而得德,德朴散而下之为器,器成形而终成万物。历来学者都把“德”,即得于道者解释为“物之本性”,如张岱年先生说:“德是一物所得于道者,德是分,道是全。一物所得于道以成其体者为德,德即是一物之本性”。万物把得于道者,即德,积而藏之于身,获得了自身的本性与存在的理据,并加以持守,离开了德,万物也将失去存在的依据而不复为物之自身,所以万物想要存在,就要守住道所赋予它的本性,即“德”。
二、生存之方——“自然”“守雌”
大道玄德是生命之根。在老子看来,生命的产生是由于禀受了作为世界本源的“元气之道”,而生命的延续方法就是要遵守作为价值依据的“规则之道”,只有这样,生命才能深植于本源,才能体现大道玄德所赋予的生命内涵与终极意义。具体来说,作为生命之价值依据的“规则之道”主要体现在下述两个方面。
(一)“自然”“无为”
“人法地,地法天,天法道,道法自然”(《道德经》第二十五章)。“道之所以大,以其自然。非道之外别有自然也,自然者无有无名是也。”[1]35“自然也,用智不及无智,有仪不及无仪,形魄不及精象,精象不及无形。”[2]65由此可见,“自然”非别是一物,它寓于道,寓于天地,寓于万物,是万事万物本然之存在状态,万物得其自然则尽其道矣。历来学者大都训“自”为“本始、本初”,释“然”为物状之词,即“……的样子”。可见老子“自然”的本意即是“元初的样子”。那么“自然”到底是一种什么样的状态?从《道德经》的文本中我们可以看出,老子常用“赤子”“朴”“婴儿”等来诠释“自然”,表示生命本初的自然之状态。“赤子”“婴儿”即为人之初,性全而善;“朴”即未加工成器的原料,质圆而真,都保持一种自然本初的状态。“自然”是“道”的内在特性,是“道”周遍流行的规律,是万事万物以及人之生命运动的终极价值依据。那么如何才能保持生命的本初状态?如何才能遵道而行、顺自然而为呢?老子曰:“道常无为。”(《道德经》第三十七章)“无为,顺自然也,万物无由此以治以成之也”。[2]91“无为者,盖性安焉者也。”[1]52老子的“无为”思想作为一种对于生命的特殊观照,就是要达到一种本性之“德”全而安的精神境界。达到这种精神境界,首先要“绝圣弃智”,“绝圣弃智,民利百倍;绝仁弃义,民复孝慈;绝巧弃利,盗贼无有”(《道德经》第十九章)。“失道而后德,失德而后仁,失仁而后义,失义而后礼。夫礼者,忠信之薄而乱之首也”(《道德经》第三十八章)。老子反对儒家所倡导的仁、义、礼、智、信等道德纲目,在他看来,这些所谓的礼仪信条没有得到“道”的观照,不是“道体”自然无为的表现,而是对“道”的干涉与介入,对人之生命的自然本性的破坏,所以是必须弃绝的。老子明确表示,“为道”,即保持生命之自然本性,是一个损之又损以至无为的过程。要做到“无为”,不仅要“绝圣弃智”,而且还要“清心寡欲”。“五色令人目盲,五音令人耳聋,五味令人口爽,驰骋田猎令人心发狂,难得之货令人行妨。是以圣人为腹不为目,故去彼取此”(《道德经》第十二章)。“见素抱朴,少私寡欲”(《道德经》第十九章)。老子是坚决反对纵欲的,在老子看来,人的贪欲私念是一切祸害的根源,是对人之自然澄明之本性的破坏,对欲望的无尽追逐就是对道的摒弃,所以人对于欲望要知足知止,回归本心。
(二)“守雌”“处弱”
“谷神不死,是谓玄牝。玄牝之门,是谓天地根。绵绵若存,用之不勤”(《道德经》第六章)。“谷神”,即“道”,道之流行变化是永恒的,不会竭尽的;“玄牝”,即雌、阴,代表母性力量。老子把阴性当作道的意象,认为雌、阴是道体的表现,是生的象征,是作为万物之母而存在的。那么,守雌、处弱自然也是合道而为的。“天门开阖,能为雌乎”(《道德经》第十章);“我独异于人,而贵食母”(《道德经》第二十章);“知其雄,守其雌”(《道德经》第二十八章)。为雌、守雌就是法道守阴。在老子看来,阴性所拥有、体现的美德性质是道体的意象,是“常德”充足的表现,“持阴守雌”既能成就道之原始状态的纯真,又具有“克阳胜强”的力量,“牝常以静胜牡”(《道德经》第六十一章)。“雄躁动贪欲,而雌常以静,故能胜雄也。雌性趋于静下,雄性趋于动上,静能制动,下能克上,故雌能竞雄。”[2]160显然,在老子这里,“阴雌”作为道体的意象,已不再是平行或附属于“阳刚”的一般概念了,而是“知雄而后守雌”的“阴柔”。这种“阴柔”超越了阴阳的对立而成为阴阳二气的合力,代表着刚性与柔性的和谐统一,代表着涵容与创造,代表了纯真与生命的再续。既然老子主张“持阴守雌”,而“阴雌”的最主要特征就是“柔弱”。所以,在老子这里,“弱者道之用”,“柔弱”也是“道”之意象的具体表现。老子认为,“柔弱”是一种生命力的象征与延续,而刚强则预示着死亡。“人之生也柔弱,其死也刚强;万物草木之生也柔脆,其死也枯槁。坚强者死之徒,柔弱者生之徒。故强大处下,柔弱处上”(《道德经》第七十六章)。老子认为,万物形质的固化、刚强是生命力衰亡的象征,而柔弱则表现了其生命力的充足。“柔弱胜于刚强”,弱于外形者则强于内德,强执于外形者必疏离于大道,所以老子训诫世人“强梁者不得其死”。在老子看来,能够体现柔弱不争之德的莫过于“水”了,所以老子常用“水”这一自然具象来诠释“道”的意象,以“水之德”来诠释道体的具体表现。“上善若水。水善利万物而不争。处众人之所恶,故几于道。居善地,心善渊,与善仁,言善信,正善治,事善能,动善时。”(《道德经》第八章)老子之所以用“水”之德来喻“道”之体,是因为水处处体现了道的意象,是道体的最好诠释。在老子看来,道对于万物有生化长养之功,但是依然“生而不有,为而不恃,长而不宰”,体现了一种利而不争的善德。同样,水是生命之源,善于滋养万物,使万物生长而又不自居其功,没有功利欲念,而是谦卑处下,甘愿处于低洼卑下的地方。水所表现的“宁静无欲”“柔弱无形”“利而不伤”“处下不争”等性征是老子理想的对人待物之方,是道体的具体表现。在老子笔下,“水”不仅完美体现了慈柔、不争、寡欲、谦卑等符合“道”的意象,而且“水”还能随物赋形、渊深能容、因势而动、以柔克刚,更加体现了其完美至善之境。“天下莫柔弱于水,而攻坚强者莫之能也,以其无以易之也。”(《道德经》第七十八章)“江海之所以能为百谷王者,以其善下之,故能为百谷王。”(《道德经》第六十六章)天下没有什么比水更柔弱了,而任何坚强的东西都不能改变水的本性。水可穿石、可解玉,可以冲决一切坚强的东西,攻取坚强没有什么能胜过水的,没有什么东西可以代替它。所以老子认为,柔弱的东西表面看浑似无力,弱于外形,其实是含藏内敛,强于内德,寓涵着真正的强大,这就是柔性、韧性的生命力所在。相反,看似刚强的东西,由于它执着于外形,彰显外溢,往往太过暴露而疏离于大道,以此不能持久。所以涵容、谦卑、处下的“水”能胜强克刚,能积而为江海、为百谷王,完美体现了老子哲学“不争而莫能与之争”、“无私而能成其私”的生命智慧。所以,老子认为“水之德几于道”。“几”,即近于,“水”虽然是善德的形象表现,但是还是不能等同于“道”的。因为“道无水有”,水毕竟是一种具象,是一物,而道则是形上的,是无物,所以水只能类同于“道”,而不能等同于“道”。虽然水并不能等同于“道”本身,但是人们可以依水之性来体会“道”,把水当做具象的“道”来观感道体、体悟人生。
三、生命之境——“玄鉴”“归根”
人要生存就不可不明“大道玄德”。人之生命的理想境界就在于对“道”的体认,“道”即自然,即物之常德,是内在于物的自然本性。在老子看来,人对玄之又玄之“道”的体认并不是向外追求闻见之知,也不能凭借析辨之名来获得,这是因为“道”不是认知的对象,而是一种直觉体认的过程。对“道”的直觉体认或体悟,在老子看来,就是一种虚静澄明状态下直觉“大道”的过程。通过这样一种直觉修养,人之生命的精神境界就达到一种与道为一的本然状态,老子把这种生命之境叫做“玄鉴”,即一种生命的本然或自然。另外,在老子看来,这种生命的本然或自然与其看作是道体的表现,不如说是对“道”的复归,“归根之境”,即生命之旨对道的复归,是老子对生命境界的另一表述。
(一)“玄鉴”之境
“载营魄抱一,能无离乎?专气致柔,能婴儿乎?涤除玄鉴,能无疵乎?”(《道德经》第十章)此章可以说是老子对于生命境界的总体概述:形体与精神合一而至无离之境;任自然之气而至柔和之境,如婴儿之性;涤除邪秽以至玄览之境,而无有瑕疵。至玄鉴之境而如婴儿之状态,在老子看来,是出世人之生命的境界,是完全合乎“道”的。玄鉴,即玄妙的镜子,指一种观照本能的能力,指合于道者虚静澄明、本真自然的心灵状态与境界。老子以镜譬心,以追求心之澄然明净之境界,而要达到这样一种境界,涤除的功夫必不可少。涤即洗垢,除即去尘。老子所谓的涤除功夫主要是就心灵方面说的,老子之心灵是指合于道体的形上之心,澄然明净是“道心”的外在显现特征。但是,“道心”一旦下而落到形下层面,即先天的道心受到后天环境的影响,尤其是老子所极力反对的“知”“欲”对道心的干涉与介入,本然之道心就难以持守,所以老子认为要经常给心灵洗垢去尘,使之免受污染,以至于无疵无辟。涤除是一种功夫,这样一种功夫所指向的对象,即要洗涤的尘垢,大致可分为三个方面,即欲、知、名。
欲,即欲望、私欲。老子认为欲望、私欲是一切祸害之源,是对澄明本净心灵的瓦解,对欲望的无尽追逐无疑是对道的摒弃,而为道就要绝弃欲念,即知足、知止、少私寡欲。老子提出“无欲说”是要对私欲加以抑制,并非要断绝人的一切生理欲念,而是要“寡欲”而非“禁欲”。在批判一己之私欲的同时,老子也对人的生理即生存的基本需求予以肯定,对于人的正常生存需求,老子是予以正视的。在他所构想的理想社会即“小国寡民”中,人们的理想状态就是“食甘、服美、安居、乐俗”的富足安乐生活。老子教人知足,那么这个知足的标准是什么?多少才算足?老子在这里安排了一个“自然的分际”,即满足的标准不是以多寡、数量为尺度,而是以“道”所赋予每一个生命个体的自然本性为标准,即“性足为大”。过与不及都不是老子所谓的“足”,而自然之性恰到好处的满足才是老子理想的状态。超过了自然之性就是“欲”,就要加以禁止,只有这样才能“常足”“全性”。
知,即智巧、辨知。在老子看来“无知则无欲”,人的私心贪欲往往是受到了“知”的激发与诱惑,“知”是违逆“道”的,是澄明心灵所必须涤除的。为此,老子反对、贬弃“人之知”,认为人与人之间的欺诈、彼此不信任皆是由知引起的。在老子看来,世俗所谓的“知”,实际上就是“分”,不过是一种人为的分辨,对这种“知”的把握让人们知有我、分彼此,把自己与万物对立起来,与他人割裂开来,这只是一种封闭的“个我”,是执于形名的“己”,是孤立的、自私的、与大道背离的。“知”“分”“己”的观念会使生命个体与大道分离,所确立的只是孤立的形己,这样的形己只是以一己之私而“自贵”“自见”,与万物与他人相竞相争,贪生而纵形,私己而侈欲,离大道愈行愈远。可见“知”让世界陷入一种对待之中,而老子是主张从形上之“道”的层面来观照世界万物而不是从形下之“知”的孤立对待中来审视万物。因为在老子看来,万事万物、世界之本然是无甚分别的,在本源、本质、本性上是同一的,而“知”是作为一种人为的分辨,是相对的,是不确定的,只有“道”是绝对的,人所要追求的并不是这种相对之“知”,而是绝对之“道”。
名,即名有、形名。老子的玄鉴之境也包括了他的“无名说”。“道常无名”,“名”即名分、名有。在老子看来,智巧是受了世人名分观念的支配,另外,人的欲念也是以名有的行为进行的,所以老子极力批判名有的行为与名分的观念,认为“名”是对道体的化解,主张“无名之说”。为人若要执着于“名”的追逐,元气必定厚损,生命力消耗殆尽,天道本德亦流失不存。“大道泛兮,其可左右。万物恃之以生而不辞,功成而弗有。衣养万物而不为主,可名于小;万物归焉而不为主,可名为大。以其终不自为大,故能成其大”(《道德经》第三十四章)。“道体冲虚,妙用无穷,无处不在。万物非道不生,非道不养,非道不成,而道却未尝自名其功,自言其能,自为其主。道体恒常自然,从‘无知无欲'来说可以谓之小,小而又小以归于‘无';而从‘万物归焉'来说,又可以谓之大,大而又大以成其‘有'。而道又不自为大、不主有,正因其不自大,故能成其大,不自生,故能长生”。[3]159“不自为大”,就是老子所说的“无名之境”,达到这样一种境界就自然消除了人为的压力,由有名反无名,体会了道体的自然,不去人为开辟空间,而能尊享天下之大空间。
在老子那里,“涤除”是一种形下之功夫,“玄鉴”是一种形上之境界。当人去除了贪欲之念,弃绝了智巧之机,又摒弃了形名之累,就达到了道体之自然,就会感觉到道心即人心。从行为之欲,到心智之知,再到形名之念,老子的涤除功夫把人心的尘垢清扫得干干净净,再无瑕疵无诟病,如同明镜一般,澄明无染,光亮可鉴。把对本真之道心的主观介入涤除之后,心就恢复了形而上的观照能力,达到了一种与大道直觉同一的玄鉴境界。
(二)“归根复命”之境
在老子哲学里,万事万物的生命都是“道”所赋予的,是“道”的载体。对于万物来说,“道”即是其生命的起点,也是其终点。万物生成于道,长养于道,最终又复归于道。同样,人的生存之终极意义与境界并不是依靠向外求索的功夫达到,而是要返璞归真、重返道原。只有这样,才能使生命不疏离于大道,生命轨迹才能圆满。“夫物芸芸,各复归其根。归根曰静,静谓复命”(《道德经》第十六章),“反者道之动”(《道德经》第四十章)。万物化成,表现着“道”的由“无”而“有”;而万物最终又复归其根,以至于无物,又表现着“道”的由“有”而“无”。天地之先的“道”是混而为一、不曒不昧的“无”的蒙昧状态,此时“道”与自身直接为一,含藏万物而没有“有物”“无物”之别。而后,“道”朴散而为形器,下而化生万物,使天地明朗显现出来,呈现了“有”的万物生化。然而,朴散而后的万物与“道”并不是相离的,其虽属于两个不同的形上、形下世界,但非万物之外别有“道”,万物的生命历程即是“道”的循环运动。从万物自身来看,有生、长、成、归,呈现出生命的产生与复归的过程;从“道”来看,万物的生长、成归都是“道”的存在状态。万物有生灭,而道常永恒,“道”即万物复归的“根”。
老子认为,万物的生成长养规律就是始于“道”而后又归于“道”,而人之生命作为万物之一体,也自然是此规律的表现。生命复归于道,这种“道”,笔者认为,即是一种状态,即老子常说的“婴儿”式的原本自然的生命状态。可以说,老子生命哲学的最高境界就是复归于一种婴儿式的合于道体的生命状态。“为天下谷,常德不离,复归于婴儿……为天下谷,常德乃足,复归于朴”(《道德经》第二十八章);“专气致柔,能如婴儿乎”(《道德经》第十章);“含德之后,比于赤子”(《道德经》第五十五章);“我独泊兮其未兆,如婴儿之未孩”(《道德经》第二十章)。老子以婴儿作为理想的生命境界,并不是婴儿本身有何等的修养与境界,而是因为婴儿作为生命之初本身所具有的与道合一的精神生命与全然状态。老子哲学中“婴儿”的意象决非生活中实际的经验观察的婴儿形象,而是一种极高境界的生命本真状态。这种状态是道的意象的体现,它无知无欲、无私无名,于物无争,保守常德,精气致柔,澄然本真,质朴纯全。可见,老子用婴儿的意象来象征人的生命之“合道同德”的自然、本真、无为的精神境界。老子认为,合德之人所处的一种状态就是如婴儿一样,“复归于婴儿”后所达到的状态是一种极高境界的生命体验。当然,此种“返复”已不再是一种单纯的生命轮回,“婴儿”也不再是不谙世事的孩童,而是拥有对生命本真的精神自觉、与道体完全同一的人。道家生命哲学的真正旨意是要人成就理想的人生,有最高程度的精神自觉,在“玄道达德”中顺成生命的本然。老子主张持守婴儿状态,并非要使人止于婴儿,而是要全其生命本真之意义,此有赖于精神的自觉,深根于道德本原。
老子哲学其实采取了一种逆向思维、另类思维乃至一种颠覆性的思维方法。于此,我们可以不认同他,但是不能不思考他的智慧之处。因此,对老子生命哲学的关注、厘定以及重新体认,从而挖掘老子思想的积极内涵与弘扬道家文化的生存智慧,是一种时代要求。老子的生命智慧彰显了独特的当代价值,其对人之生存的哲学反思对于我们今天重新审视和把握现代社会人类命运大有裨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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An Exploration of Master Lao's Philosophy of Life
LI Zhan-ke
(Institute of Politics,Southwest University for Nationalities,Chengdu 610041,China)
As one of the most representative figures of the Chinese philosophy,Master Lao'sphilosophy deeply embodies the basic characteristics of Chinese Philosophy——the wisdom of life,that is the concern of people and probing into the meaning of human existence and the ultimate pur-port of the whole life activities.The purpose of Tao Te Ching is to understand the life from the ultimate level.Master Lao took“life”as the starting point of his philosophy, and did multi-level exploration and demonstration on the origin of life,the meaning of life,the value of life,the way of existence,the ideal state of life and the cultivation methods of life,reflected the“life oriented”,“inner subject”,“natural care”,“harmony between the heaven and human”and other characteristics,and high lightened Master Lao's unique concern for people's survival and the ultimate purport.
Master Lao;Tao;ultimate purport;harmony between the heaven and human;nature
B223.1
A
1673-2022(2015)03-0075-06
2015-04-05
李占科(1992-),男,山东菏泽人,硕士研究生,研究方向为中国近现代哲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