从内外因角度探讨检察人才成长的几个基本规律
2015-03-27天津铁路运输检察院副检察长仲建平
■天津铁路运输检察院副检察长 仲建平
天津铁路运输检察院办公室主任 孙希全
检察人才的概念是指对检察工作人员在检察业务素质方面达到较高水准的一种评价。而在一个检察人员成长的过程中是否能达到“才”的标准,我们认为究其规律应从自我因素和外部环境两方面来考量,即从检察人员的内因和外因两方面来探究,即检察人才成长是以创造检察实践为中介的内外诸因素相互作用的综合效应,这既是检察人才成长的基本原理,也是检察人才成长的基本规律,下面将从内外两方面展开探讨。
检察人才成长的内部规律
第一,要有“有志者事竟成”的坚持精神。古语曰“有志者事竟成,破釜沉舟百二秦关终属楚;苦心人天不负,卧薪尝胆三千越甲可吞吴”。这是有志者事竟成的典型事例。“有志者事竟成”之基本含义是,人要想成才,就一定要有远大的理想和志向,有坚强的意志,有水滴穿石的精神,只要持之以恒,终究会获得成功。有志者事竟成的例子不胜枚举。爱迪生曾经说过:“成功是靠百分之一的运气和百分之九十九的努力。”他在反复地做了无数次的实验,尝尽了一次又一次的失败之苦后,却一次又一次坚强起来,勇敢面对失败。最后,经过第一千零一次的尝试,他终于发明了第一盏电灯。“有志者事竟成”之成才规律启示我们检察人员:在成才的过程中要确立正确的远大理想和目标,并能够切实地实践它,坚持不懈地克服一切困难和挫折,勇敢地面对,终究会实现成才主体的理想和目标,能够成功,并在不断成功中成才。只要有志向,有目标,并能坚持下去,人人都有可能成才。
第二、要有“识时务者为俊杰”的理念。“识时务者为俊杰”本意是指认清当时社会形势而顺应时代潮流的人,即要“与时俱进”才是英俊杰出的人物。“识时务者为俊杰”之基本含义是:成才主体要遵循社会发展的规律,了解和把握当时当地的社会形势,并适应时代发展潮流,则能够更容易的实现成才的目标。这是由人才的特征社会性决定的。具体到检察领域,检察人才就是为社会发展、人类进步、公平正义和法律统一执行进行检察工作并作出重大贡献的人。这就决定了检察人才的社会性特征,任何成才主体都不能够离开社会而单独的存在,都不无时无刻的在与社会需要发生密切的联系,无法逃避社会重大变化,受到社会发展趋势的制约,其创造劳动成果只有得到社会的承认,才会被社会认可是人才。因此,检察人员要实现人生的价值,必须服务于社会,服务于人民群众,满足社会发展的需要,而且必须根据时势发展不断地调整自己的选择,使自己的行动与社会发展相一致。识时务者为俊杰之成才规律启示我们检察人员:在个人成长的过程中,要关心社会,关心政治、经济发展趋势,不断地把握社会发展形势的变化和新的要求,不断地顺应时势,具体到当前就是要牢牢把握三项重点工作,有针对性的开展检察工作,从而实现社会和个人的共同发展。
第三、要有不断学习提高素质的完善过程。检察人才必须具备相当的高素质,而高素质必须经过不断的自我学习和锻炼,由知识内化而形成的相对稳定的品质,素质不等于知识,它包括身体素质(体力和精力)、心理素质(智力和情商因素)、社会素质(文化、教育、经验、道德等),人才学家们将其概括为德、智、体、学,才、识五大要素。具体而言,具有高素质的检察人才应该具备较高的思想道德素质、较强的社会贵任感、健全的人格和较深厚的法学理论知识。检察人才自我完善的基本含义是:综合素质是检察人员成才的条件,检察人才层次受制于其综合素质结构的优化,检察人才是检察人员之各种综合素质的共同作用的结果。这一规律启示我们检察人员:要想实现成才的目标必须从提升自身的综合素质着手,不断地提升自身各个方面的素质,特别是法学理论素质,积累自身成才的资本。
第四、要有“有效的创造检察实践”的作为意识。作为检察人才成长的必然性规律,该规律的基本内涵是,要成为人才,成才主体的实践活动必须是创造性的,其创造实践必须是有效的,这种有效的创造实践活动必须达到必要的水平,这样创造主体必然成才。这就要求我们,要树立“有为才有位”意识,必须重在检察实践,通过大量实实在在的检察工作来为成才提供基础,达到一个最佳的理想状态,即“让贤者居上,能者居中,巧者居下”,贤者居上,是指最高决策层关键不在能干,而是在能出上策,能用好人;能者居中,是指中层干部要能干,巧者居下,是指专业人才要在各个部门的一线发挥自己的特长,起到骨干的作用。不同的位子应有不同的职责要求。作为高层领导必须要有决策力,作为中层领导必须要做实事,要有亲和力,作为一线骨干,必须要有执行力。各司其职,在不同的层次涌现不同的人才。
检察人才成长的外部规律
第一、要高度重视,营造氛围,让检察人员具备成才主动意识。作为一个检察院,要树立既重视已有所成就的人才,也关注具有潜能的人才的观念,作为检察院的领导对人要有全面发展的观念,既要注意显性的东西,也要注意隐性的内涵,注意营造人才成长的良好环境,包括舆论环境、政治环境、工作环境、生活环境等,让检察干警对成才充满向往。
第二、要提供平台,让检察人员锻炼成才本领。作为一个检察院的领导首先要有知人善任的用才之艺,人才有长处,也有其短处。人的长处固然值得发扬,而从人的短处中挖掘长处,由善用人长发展到善用人短,这才是用人的最高境界。善理“才”的检察院领导应该非常清楚什么时候、什么人最适合什么工作,什么时候该用什么人,什么时候不该用什么人。其次要有思贤若渴的爱才之心,发挥人才的作用是最大的爱才,把爱才之心体现在对人才的培养和锻炼上,改变重使用、轻培养的错误倾向,确保人才发展的连续性,激发人才的积极性与创造性,制定合理的人才发展规划,坚持在使用中培养,不断为人才充电,确保人才队伍的新活度,注重对青年人才的培养,敢于给他们压担子,磨砺他们的适应性,使他们经得住困难和逆境的考验,在艰苦环境和实际工作中不断增强才干。
第三、要形成机制,让检察人才敢于脱颖而出。作为一个检察院领导要有科学合理的聚才之法,形成有效用人机制,努力构建人才高地,为人才创造发展的机遇,凝聚人心,凭检察文化的魅力吸引人才,靠诚挚的真情打动人才,用良好的风气聚集人才,使其才能在良好的风气中得到充分发挥,同时制定人才使用的长远规划,创造公平竞争的激励机制,营造人才创新、创业环境。管理者要开阔视野、拓宽思路、创新机制、改进方法,加强对人才工作的研究,切实履行好理“才”的职能,让优秀人才能够脱颖而出。
以上就是笔者依据有关辩证法理论,结合人才成长实际得出的七点体会,望能抛砖引玉,共飨读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