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自媒体时代新闻伦理问题探析

2015-03-27

关键词:伦理媒介微信

焦 阳

(燕山大学 文法学院,河北 秦皇岛 066004)

一、自媒体时代新闻伦理问题的表现

在全民发声的微时代,信息的传播和共享带给人们生活很多趣味和便利,但是,不负责任的情绪化舆情,突破伦理底线的肆意言说,以及恶意的炒作、蛊惑和煽动行为在自媒体上也是随处可见,例如:“人肉搜索”,“名人被死亡”等各类谣言充斥着微信朋友圈,此起彼伏,由此产生自媒体平台上新闻伦理失范问题,给人们的正常生活和价值导向造成误导,影响了网络舆论环境。

(一)虚假新闻信息泛滥

虚假新闻,即信息内容失实的新闻报道。由于自媒体平台的多样化,用户群体庞大又有较强的互动性,信息的裂变式传播使一些所谓的“重要信息”和“爆料”一经发布,便成为广大微博、微信用户转发、评论和分享的热点,极易转变成流言和谣言。

如当前最为流行的拥有超过5亿的海内外用户的自媒体平台腾讯微信,很多网友面对形形色色的信息真伪不加辨别就随手转发、扩散,成为“谣”言惑众的参与者和受害者。燕赵都市网曾做专题总结2014年微信朋友圈十大谣言,如:“微信圈里点赞扣费”;“捡到白娅倩的准考证”;“汇1分钱整倒骗子”;“牙膏管底部细节可看出牙膏成分”;“向洋快餐索发票,否则他们掠走20亿元税收?”“小龙虾是虫,不是虾”;“微波炉加热食物致癌”等,涉及人们生活的方方面面,影响了人们的正常生活[1]。

此外,谣言涉及事故灾难、爱心接力、公共卫生等各个领域。云南鲁甸地震中“北京市政府号召市民捐款遭前所未有抵制和唾骂”,北京市民政局副局长李红兵立即辟谣;而目前还有网友在验证“一名3岁女孩在北京通州世纪家园小区附近被人拐走”的真伪;网友对H7N9各类传言的恐惧也从未褪去……加之一些网友和公众号打着“情感牌”、“民生牌”恶搞或恶意中伤,如“福建石狮一家34口灭门惨案”、“重大事故死亡人数不超过35人”、“商人变成中央巡视组组长”等谣言,抓住社会关注焦点,成为撕裂社会共识的隐形推手。

“因为是基于熟人社交的舆论场,封闭性较强,微信上的内容同质化倾向严重,有时候微博上的谣言早已被澄清,而微信上仍在疯传。”人民网舆情监测室秘书长祝华新认为,以微信为代表的移动舆论场缺少自净化和对冲机制[2]。

(二)媒介审判现象存在

“媒介审判”又叫“新闻审判”、“舆论审判”,是指新闻媒介超越正常的司法程序对被报道对象所作的一种先在性的“审判预设”[3]。从法理学的视角看,“媒介审判”损害媒体作为社会公器的形象,是新闻媒体的职能错位,它使得司法独立和新闻自由的天平过分倾斜,有悖于法治精神。

自媒体由于本身发布信息的门槛较低,实现了信息传播的即时性和高度的互动性,网民可以对某一事件的任一方面加以评论,这样一些细节被包装、过滤、放大,而一些重要的细节被忽略,呈现和解读在公众面前的事件真相是模糊和片面的,使媒介没有真实地还原事实的原貌,尤其在犯罪新闻的报道传播中,影响着司法审判,形成了自媒体平台的“媒介审判”现象。自媒体的“媒介审判”现象实质上是通过自媒体平台众声喧哗的舆论干预司法的独立审判,“药家鑫案”、“李启铭案”、“邓玉娇案”等都是自媒体时代媒介审判的典型。

例如在邓玉娇案件曝光初期,网上曾经流传邓玉娇的杀人凶器是一把发卡,后来流传成一把修脚刀,最后变成一把水果刀,在凶器的认定过程当中,网民显得很无奈,他们恨不得把邓玉娇描写到手无寸铁的程度,但公布以后的事实表明,邓玉娇确系持刀杀人。

(三)人肉搜索的无底线

“人肉搜索”,是指利用人工参与来提纯搜索引擎提供信息的一种机制,实际上就是通过其他人来搜索自己搜不到的东西,与知识搜索的概念差不多,只是更强调搜索过程的互动,并不是简单的利用网络现有的搜索引擎进行搜索,而是加入人工智能成分,即网络上流行的网友问答式。在自媒体兴起后,“人肉搜索”转战到微博、微信等自媒体平台,呈现出核聚变的传播效应,比起人肉搜索最初的网站一问一答式,自媒体平台发动门槛降低,信息拼接速度加快的特点,使网民容易迅速参与到“人肉”进程,形成碎片化传递和深度挖掘模式。

研究者们利用中国162个慢性病监测点的调查研究发现,2010年,中国成年人糖尿病患病率为11.6%[1]。中国2013年第五次国家卫生服务调查结果显示,近5年城乡居民(按照人数计算)的慢性病患病率由2008 年的18.9%增至2013年的24.5%,按疾病别分析的慢性病患病率中,糖尿病仅次于高血压处于第二位,15岁及以上调查人口自报糖尿病患病率为3.5%,10 年间上升了4倍,且农村显著高于城市[2]。

其实,“人肉搜索”诞生之初就已经受到不少专家与学者的质疑,甚至是批判。它虽然在一定程度上能为网友排忧解难,但解决问题之后留下的却是一堆伦理问题。北京师范大学犯罪与矫正研究所所长吴宗宪教授曾表示,“人肉搜索”有工具性、高效性、参与性、多样性、跨境性五大特点。其工具性是寻找某一项线索、信息的工具的行为,是一把双刃剑,用不好可能会带来“网络暴政”或网络侵权[5]。

实际上,“人肉搜索”是为网络寻人而设置的,也确实在发展之初发挥过不小的功效。如2008年的四川大地震,包括之后的玉树地震,网络“人肉搜索”为在地震时期失散的亲人提供了最佳的寻人平台。但是,由于网友的不理性,以及缺乏正确的网络引导,在自媒体时代,“人肉搜索”最终往往成为网友对当事人施与“私刑”的调查工具。

在“成都别车女司机被当街殴打”一事中,打人男子张某因涉嫌寻衅滋事被拘留,成都被打女司机卢某的身份证、生活照等个人信息被网友公开,还有大量未经证实的车辆违章信息和开房记录,在微博、微信等自媒体平台被网民转发,直至女司机的父亲由于“人肉搜索“事件报警,事件才有所平息。近年来,从“虐猫女”、“辱骂灾民”、“殴打环卫工”、“丁锦昊到此一游”等事件中分析,整个自媒体平台的“人肉搜索”过程中,参与人数庞大且不确定,网友之间相互评论转发,直到将他人隐私完全曝光。“人肉搜索”的结果往往会发生偏题甚至过度曝光等现象,侵犯他人隐私是“人肉搜索”最严重的伦理缺失行为。

(四)议程设置的泛娱乐化

议程设置是大众媒介的功能之一,美国传播学家麦库姆斯和M·E·唐纳德·肖阐明了议程设置的主要观点:大众传媒愈是突出某命题或事件,公众愈是注意此命题或事件。他们认为,大众传播具有一种为公众设置“议事日程”的功能,传媒的新闻报道和信息传达,以赋予各种议题不同显著性的方式,影响着人们对周围世界的“大事”及其重要性判断[4]。

自媒体与传统媒体的“议程设置”有所不同,传统媒体的“议程设置”中媒体是主体,受众是客体,而在自媒体的“议程设置”中媒体和受众是共同的主体,受众可以有选择性按照自己的兴趣对自媒体的平台上的信息加以评论转发,亦或是在自媒体平台上主动发出新闻信息,“议程设置”的范围更加广泛。对于媒体或者公众设置的敏感话题,网民通过自媒体平台积极的反应、重新设定,往往形成舆论热点和焦点。由于自媒体平台信息的海量性和冗杂性,随意性很大的“议程设置”让一些有价值性的新闻信息淹没在无意义的信息中,没有进一步形成热点议题的可能,影响有价值性的议题在自媒体平台的形成。

然而,在自媒体平台的头条上的新闻信息,经常是吸引人眼球的暴力、色情亦或是明星八卦的讯息,低俗议题的泛滥,使自媒体平台充斥着泛娱乐化的色彩,出现舆论引导的偏差。以三亚海天盛筵为例,该事件通过一名网友在微博上上传图片曝光后,这些图片中有对话截图、白衣低胸美女群,对话内容中透露着三亚海天盛筵聚众淫乱。“三亚海天盛筵”很快便成为网络热搜词,并成为微博、微信上的热点话题,相关的图片、信息在微博、微信群众大肆传播,一些有影响力的媒体微博、公众微信号也加以渲染和报道。这类新闻信息常常自媒体平台的热点,值得深思。

二、自媒体时代新闻伦理问题产生原因

自媒体时代新闻伦理问题产生原因是多方面的。从外部环境因素分析,社会处于转型期的矛盾多样化,给自媒体新闻伦理问题产生提供了土壤、环境;从自媒体的特点分析,自媒体如微博、微信等媒介工具本身具有的碎片化信息传播等特点,也造成新闻伦理失范问题的产生;从媒介本质因素分析,自媒体平台弱化了传播者和受众的关系,每个人既是传播者也是受众,“把关人”理论作用的缺失,使信息的真实性和可靠性难以保障。从商业利益角度,媒体过度追求经济效益而无视道德底线,也致使自媒体平台的伦理失范。

(一)社会转型期矛盾多样化

我国处于社会转型时期,社会矛盾复杂多变,各阶层的利益格局不断调整,而近年来出现的政府公信力下降、信息公开滞后以及公众社会信任度降低问题,让人们为生活中的方方面面产生焦虑和怀疑的心理,使谣言有了滋生的环境。所以,当一则失实消息在自媒体平台传播时,容易让网民产生盲从心理和思维惰性,弱化网民独立思考的能力,一旦被别有用心的媒体或个人进行号召鼓动,网民往往缺乏理性思考,大多数人看到事件的片面的细节就在自媒体平台转发,形成“围观”的网络怪像,从而导致了自媒体道德缺失案件的发生,带来极大负面影响。例如2012年日本“3·11”大地震后,国内有不法商贩利用移动客户端、微博等散布了“吃碘盐可以防辐射”的谣言,大多数人看到事件的片面的细节就在自媒体平台转发,形成“围观”的网络怪像”,引发了国内市场大规模抢购碘盐的浪潮,严重影响了市场秩序和人们的正常生活。

(二)自媒体本身特点的伦理隐患

微博的碎片化信息传播、微信相对封闭熟人社交舆论场等自媒体所具有的特点,也是自媒体新闻伦理问题产生的重要隐患。首先,微博、微信均为碎片化信息传播模式,并不能完整的描述事情的来龙去脉,在快节奏的社会,许多网民往往刚看到标题就进行简单的转发和评论,最后造成针对某一事件在微博上充斥着大量鱼龙混杂的信息,让人一时难辨真假,网民素质良莠不齐也使得有些微博的言辞激烈,谣言四起。其次,微博、微信作为新兴的自媒体平台,获得信息的渠道属于选择性关注,有相对的狭隘性。微信,则是相对封闭的熟人社交舆论场,网民大多数是从朋友圈内的熟人获得信息,对信息本身的信任度比较高,因此,虽然微信并非像微博一样是公开的自媒体平台,但是信息的传播速度和范围一样比较大,一些未经核实的分享,致使微信朋友圈的谣言泛滥。因此,在自媒体平台的辟谣需要每一个普通网民对于朋友圈热传的资讯,不盲目相信并转发,防止谣言在更大范围传播。

(三)“把关人”作用的缺失

把关人”(gatekeeper),最早是由美国社会心理学家库尔特·卢因1947年在《群体生活的渠道》一文中提出的。文中指出在研究群体传播时,信息的流动是在一些含有“门区”的渠道里进行的,在这些渠道中,存在着一些把关人,只有符合群体规范或把关人价值标准的信息才能进入传播渠道[5]。

简单的说,“把关人”理论是指传播者不可避免地会站在自己的立场和视角上,对信息进行筛选和过滤,这种对信息进行筛选和过滤的传播行为就叫做把关(即守门),凡有这种传播行为的人就叫做把关人(守门人)。

传统媒体的新闻决策者、记者及编辑一直担当着“把关人”角色,他们通过采编等方式对信息进行筛选和过滤。然而,在互联网的自媒体平台,是高度开放的信息空间,网络新闻信息传播呈发散式及裂变式,与传统媒体的对信息的“把关”相比较来说,自媒体的新闻信息传播“把关人”的作用弱化。以微博平台为例,不同知识层面、不同收入的人群都可以通过发送微博相互交流,受众成为信息传播的主人,这就打破信息传播主体的限制性,从传统媒体事情新闻从业人员的专业化,到网络时代新闻从业人员知识素养较高的水准,再到微传播时代新闻发布者门槛的“零要求”,导致“把关人”作用的弱化。此外,由于传播中心的异化,传播者亦是信息的受众,而并非所有人对信息都有较强的信息甄别能力和媒介道德素养,也增加了自媒体新闻信息“把关”的难处,使自媒体平台上新闻伦理缺失的现象不易管控。

(四)“注意力经济”的驱使

最早正式提出“注意力经济”这一概念的是美国的迈克尔·戈德海伯(Michael H.Goldhaber)1997年在美国发表了一篇题为《注意力购买者》的文章。他认为,当今社会是一个信息极大丰富甚至泛滥的社会,而互联网的出现,加快了这一进程,信息非但不是稀缺资源,相反是过剩的。而相对于过剩的信息,只有一种资源是稀缺的,那就是人们的注意力。由此可见,注意力经济核心是注意力,所谓注意力是指“人们关注一个主题、一个事件、一种行为和多种信息的持久度”[6]。

在自媒体时代,媒体之间的竞争更加激烈,这迫使媒体为了自身的生存和发展,去追求商业利润。这直接体现在自媒体平台或者自媒体自身,以新闻信息的点击量和关注度为追求的首位,点击量和关注度高,广告就会增加,自然会带来很大的经济效益。所以,在自媒体平台上,尤其是都市类及商业网站的公众号上,经常可以看见一些血腥、暴力、色情或者明星私生活的新闻信息,不惜一切代价赚取“眼球”成了”他们”的宗旨,严重影响了自媒体平台的舆论环境,也使新闻伦理失范现象成了普遍现象。

例如,青年歌手姚贝娜因乳腺癌复发,年仅33岁,弥留之际的她做出捐献自己眼角膜的决定。就在大家为失去这样一位年轻歌者而心痛哀悼之时,某报社记者被曝乔装为眼角膜摘除手术主刀医生的助手进入太平间对逝者遗体拍照。事件发生后,一篇由“中传人生活圈”微信公众号发出,“掀起你的头盖骨”执笔名为《记者们在病房外,焦急地等待着她的死亡》的文章在微信朋友圈迅速扩散,内容直指在姚贝娜去世之前,驻守医院的记者对生命毫无敬畏之心,所关注的只是要在姚贝娜被宣布救治无效身亡那一刻抢夺头条的利益点上。由此可见,一些新闻从业者为了追求自身利益,不惜将一个逝者推到镜头前,以满足大众的猎奇心理。媒体从业者在采写新闻时,不能忘记在采访之上还有人性,要为被采访对象负责,对伦理道德负责。

因此,媒体在报道过程应该把握尺度和道德底线,承担社会责任,传播对公众有用信息,而不是为了一时的经济利益让一些明星出轨、恋爱以及色情信息等总是“上头条”,导致自媒体平台的伦理缺失现象的发生。

三、解决自媒体时代新闻伦理问题的策略

(一)加大政府信息公开力度

在自媒体时代众声喧哗的环境下,政府需要加大信息公开力度,及时发布权威信息,才能有效遏制虚假不良信息在自媒体平台的传播蔓延,从而防止自媒体平台伦理问题的产生。从政府层面来说,应该充分利用自媒体发布涉及社会、经济以及民生发展的信息,针对网民关注的社会热点进行有利于社会稳定和公共利益的舆论引导,这样既有利于提升政府公信力,也有利于对自媒体谣言及不良信息泛滥的舆论管控。目前,许多政府机构开通了政务微博、政务微信,这就是利用自媒体加大政府信息公开的很好尝试,也起到了净化自媒体平台舆论环境,维护社会稳定的效果,有效地遏制了自媒体新闻伦理问题的产生。例如,2014,山东省公众微信号“牡丹网警”发布的文章《牡丹警方速破小留镇11岁女孩被害案!》阅读数突破10万,该文还原了案发和警方破案的全过程,并且对当地流传的一些不实消息进行辟谣,有效阻止了恐慌情绪的蔓延。随后,又发布一篇后续报道《菏泽“孩子被割肾”谣言传播者被拘!》公布了对谣言传播者的处罚情况,并给出提醒和倡议:希望市民和网友不信谣、不传谣,积极举报造谣、传谣等违法犯罪行为,共同维护良好社会秩序。

(二)推动全媒体的共同发展

自媒体虽然显现出传统媒体不可比拟的传播优势,但是要推动传统媒体和自媒体的共同发展,使其相互补充配合,形成全媒体的媒体发展态势才能构建积极向上的舆论环境,才能避免因恶性竞争和鱼龙混杂的信息所造成的媒体伦理失范现象。传统媒体可以利用自身采编能力强、深入剖析和后续报道深入等优势,通过开通微博、微信、开发手机客户端等形式,进驻自媒体平台,根据自媒体平台的特点再造内容生产机制,以好的内容吸引网民关注,在自媒体平台发出权威主流声音,传播积极向上的网络正能量。

(三)提升公众基本媒介素养

由于自媒体平台是开放的平台,每一个人都是信息的传播者也是受众,他们自由发声并传播信息,然而,和传统媒体的记者不同,他们没有接受过专门的新闻素养的学习,来自各行各业、五湖四海,不一定对信息的真伪有甄别和分析能力,也未必具有良好的职业操守和底线,他们的信息传播带有很大的随意性,并未考虑传播虚假不良信息带来的严重后果。

因此,想从源头解决自媒体时代新闻伦理缺失的问题,必须提高公众的基本媒介素养,以便更好运用传播学中“把关人”理论,加强对自媒体信息的进行筛选、过滤,将真正能够吸引受众的信息保留下来,而剔出没有传播价值的“垃圾信息”,当好信息“把关人”。目前,可以通过权威媒体的微信公众号等方式加强对公众媒介素养的培训,让公众知晓任意传播虚假信息的危害,增强公众对信息的甄别能力。此外,可在中小学及高校开设自媒体的新闻伦理或媒介素养等课程,提升媒介素养水平,可通过宣传文字、图片视频短片对公民进行新闻伦理普及教育,使新闻伦理道德教育深入人心,将提高社会责任感,规范自媒体传播行为的意识贯彻到每个人的思想里。

(四)完善自媒体的法制建设

加强自媒体的法制建设和管理对自媒体伦理失范问题的解决有着重要的作用。因此,政府必须加大自媒体相关法律法规的建设,还要制定相应的规范措施,建立处罚机制、提高违规成本,才能对自媒体平台新闻伦理缺失现象的有效控制。国家互联网信息办公室出台的《互联网用户账号名称管理规定》、《互联网新闻信息服务单位约谈工作规定》等行政法规,是对自媒体平台的有效规范,在自媒体时代也是与时俱进的必要之举。

此外,自媒体运营商可参照新浪2012年5月28日发布了《新浪微博社区公约(试行)》、《新浪微博社区管理规定(试行)》、《新浪微博社区委员会制度(试行)》等文件,加强自媒体平台行业内部的法规建设,自媒体运营商的条文虽无法律上及行政上的约束力,但对限制发言、不良信息的传播还是起到很关键的作用。

[1]2014年上半年微信圈出现的十大谣言[EB/OL].[2015-05-29].http://yanzhao.yzdsb.com.cn/system/2014/07/29/013842530.shtml.

[2]齐思慧.《网络谣言破解:戒“圈”不如戒“谣”》[EB/OL].[2015-05-22].http://yuqing.people.com.cn/n/2015/0302/c354318-26621244.htm.

[3]袁媛.“媒介审判现象”分析[J].青年记者,2008(7):100.

[4]库姆斯.议程设置:大众媒介与舆论[M].郭镇之,徐培喜,译.北京:北京大学出版社,2008.

[5]何双秋.浅析新技术条件下媒介权力属性的变化[J].新闻界,2008(2):47-48.

[6]张雷.注意力经济学[M].杭州:浙江大学出版社,200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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