集中连片特困地区农民工生存状况实证分析*
——基于昭通市的调查
2015-03-27赵英廷王俊程
李 达,赵英廷,王俊程
(云南师范大学 a.历史与行政学院,b.云南华文学院,云南 昆明 650500)
集中连片特困地区农民工生存状况实证分析*
——基于昭通市的调查
李 达a,赵英廷a,王俊程b
(云南师范大学a.历史与行政学院,b.云南华文学院,云南 昆明 650500)
对昭通市昭阳区、大关县、彝良县等3县(区)105位农民工生存状况进行调查分析,认为影响昭通市农民工队伍生存状况的因素主要表现在工作环境、个人素质、就业结构、经济收入、居住情况、社会保障,法律维权保护以及受尊重程度。指出需要从改善工作环境,加强技能培训,优化就业结构,强化社会保障,加大法律维权等方面入手,以便更好地改善农民工生存状况。
集中连片特困区;农民工;生存状况
自农民工这个概念产生以来,我国学术界的专家学者从各种不同的角度对农村流动人口进入城市的途径、城市适应或融入问题、市民化进程、就业保障与政策以及家庭问题等相关问题进行了较为深入的探讨与研究。从现有的各项研究结果来看,专家学者对农民工的关注与研究主要集中在宏观层面上的人力资源开发上,具体来看,从心理、权益保障、养老保险、政治参与、城市适应方面来探析其中存在的问题比较常见。通过对以往文献的二次分析发现,现有的研究集中表现在对宏观层面上的农村人口流动到城市所产生的各种问题上,而没有将集中连片特困地区这一特殊区域从整体研究中剥离出来,对集中连片特困地区以农村流动人口为主的农民工产生的各项问题也缺乏相应的关注。当前关于连片特困区域农民工人力资源开发中的特殊性和典型性却还是一个值得研究和思考的问题。另外,随着城市发展进程的不断加快,作为“城市基层力量”的农民工,他们目前的生存状况、享受的政策和福利待遇、心理满意度和未来的期许以及如何让他们的生活和工作受到尊重,都是城市社会工作管理者和社会学研究人员需要思考和解决的重大问题。而事实上,农民工的自我认同感和归属感已经成为城市化内涵式发展的一项重要议题。要分析农民工的生存现状,就要明白怎样来定义“生存现状”。根据以往学者的研究,选取比较有代表性的观点:如张萍等在对新生代农民工的生存现状及其心身健康状况进行了研究[1];穆桂斌等在研究河北省内8个行业500名农民工的生存发展状况时,把农民工的生存质量、满意度和心理健康状况纳入到了生存发展的研究范畴[2]。张红杰在对保定市358名女性农民工的生存状况进行研究时,对女性农民工在融入城市过程中面临比男性农民工更多的排斥与歧视,在生活和工作上要承受更多的困难与挫折等问题都列入了生存发展的范畴[3];李琳从农民工的生存现状与构建和谐社会的关系进行了系统的研究[4];赵营营等对重庆地区高校农民工的经济情况、工作状况、社会保障、文化生活、政治生活等方面的现状进行了系统的研究[5]。综合先前学者的相关研究,笔者认为农民工生存状况就是指其所处的工作环境、个人素质、就业结构、经济收入、居住情况、社会保障,法律维权保护以及受尊重程度等情形的综合体。笔者立足于集中连片特困区农民工生存现状,以昭通市为个案研究对象,在对昭通市的严峻贫困态势来探索改善农民工生存状况的途径;运用社会学、管理经济学基本理论和研究范式,着重针对昭通市农民工生存现状情况、支持政策需求等问题进行综合性研究,其基本目的是探索建立适应集中连片特困地区农民工人力资源开发需要的支持政策体系,揭示和探索集中连片特困区农民工人力资源可持续开发的内在原理,以更好地推动连片特困地区农民工人口在城市中生存。
一、案例选择依据和数据来源
(一)案例选取依据
课题组选取具有代表性的昭通市作为调研区域,具有一定的代表性。这是因为昭通市是集“边疆、民族、贫困和革命老区”于一体的典型区域。由于地处经济和社会发展相对落后地区,贫困面积大、贫困人口多,农民生活水平低等情况,相比云南省内的其余连片特困地区而言相对复杂,这些问题的出现使这一地区大量的农民工外出就业以改变生活状况。昭通市作为云南省贫困面最大,贫困程度最深的山区农业大市,全市11个县区中,有10个国家级贫困县,1个县级贫困县;但同时也是农村人力资源十分丰富的人口大市,现有总人口549万,其中青壮年农业劳动力223万人,农村富余劳动力169万人[6]。这些富余劳动力为了改变自身的生活状况,大量的进入城市寻找工作,已经成为昭通市建筑、餐饮,环卫等行业的主力军。近年来,昭通市通过采取和落实各种有效措施,已累计转移输出返乡农民工20万人,约占返乡农民工总数的41%,其中市内安置1.7万人。为稳住劳务经济,确保农民增收,市委、市政府采取系列措施积极有效应对,千方百计帮助返乡农民工实现再就业。目前,除多数返乡农民工重新肩背行囊、怀揣希望外出务工外,全市由返乡农民工创业新办的企业已达120多个,就地就近安置了上万名返乡农民工就业[7]。另外,昭通市自开展支付农民工工资专项检查行动以来,截至2013年2月7日,共为1 705名在昭农民工解决拖欠工资1 182.797万元,办理案件96件[8]。为此,昭通市在劳务输出和农民工权益保障等方面走在云南各州县的前列。同时,昭通市处于云南连片特困地区的核心地带,也起着脱贫致富的先头军作用,对农民工问题的解决在云南省内产生了很大的影响,也成为省内学习和借鉴的典范。基于此,了解这一特殊地带农民工的生存状况就显得至关重要。选取昭通市作为农民工生存状况的调研区域,既有现实的因素,也具有很强的代表性。
(二)数据来源
课题组运用对比研究和系统抽样的方法选取了昭通市具有代表性的昭阳区、大关县、彝良县等3大县区进行此次调研。系统抽样数据是通过掌握昭通市农民工总体数量,再对三县区的农民工数量进行排队抽样得出。分别采取针对昭通市的农民工、当地居民和农民工行业的基层管理人员发放问卷。课题组3人于2014年7月上旬和8月下旬两个时间段进行了为期半月的调查,共下发问卷120份,其中昭阳区回收38份,大关县回收54份,彝良县回收21份,回收份数为113份,回收率为94.17%,去掉无效问卷后,有效问卷为105份。为了更加深入地了解当地农民工的状况,课题组走访了昭阳区农民工协会、大关县人力资源与社保局等部门工作人员,也获得了一些关于农民工体制改革下的农民工生存与发展状况的一手资料。另外,课题组还探究了昭通市农民工行业的相关政策,并对相关学者的研究成果和相关理论进行了相关的梳理和二次分析。
(三)评析因素的选择
舒尔茨认为人力资本是劳动者身上所具备的两种能力,一种能力是通过先天遗传获得的,另一种是后天能力获得的,是由个人努力经过学习而形成的[9]。中国科学院可持续发展研究组的专家提出,一个人的能力是体能、技能与智能三者的高度统一[10]。笔者结合昭通市农民工的生存现状进行分析,在综合已有学者的观点基础上,主要选择从文化素质、就业结构、技术能力、社会保障、职业发展规划和维权意识六个方面来评析昭通市农民工人力资源现状。文化素质是个人智能的最直观反映,在当代的城市社会中,农民工的技术能力的运用更能为一个人的长远发展提供强大的支撑。而维权意识和社会保障因素能较好的说明一个人的生存现状,是自我生存能力的表现,对研究农民工的人力资源发展现状具有十分重要的意义。
二、农民工生存状况分析
(一)基本特征
1.性别和年龄结构
昭通市的农民工基本上以男性为主,所占比例为66.8%,女性所占比例为33.2%;原因是男性农民工在体力上具有优势,能从事高强度、工作时间长的体力活动。男性农民工在城市上容易找到一份工作,是一个家庭主要的经济来源支撑。从户籍所在地来源来看,农民工大多来自于昭通市下面的农村地区,仅有一部分是非昭通户口;另外,调研中了解到昭通市农民工中青年占据大多数,新生代农民工的特征相对明显。通过分析,在昭通市务工的农民工基本年龄结构表现为:20岁以下的农民工人数为11人,占调查总体人数的10.5%,这些20岁以下的农民工因为辍学或者其它原因而进入城市工作,但是随着教育的逐渐普及,这一比例的人数也在下降;21~50岁之间的农民工人数为77人,占有效调查问卷人数的73.3%,属于中青年农民工群体,是农民工队伍中的主力军,他们往往受过一定程度的文化教育,而且对传统的农业生产活动接触不多,因此缺乏从事农业生产的知识和专业技能;这些新生代农民工在思想上往往比较活跃和开放,对城市的工作和生活具有强烈的向往,也比较容易适应城市的生活。51岁以上的农民工人数为10人,占调查总体人数的16.2%,这类人往往在心理上没有太多的期许,如果在城市上生存困难,也可以返回农村继续从事农业生产。
2.个人综合素质
农民工的个人综合素质呈现偏低的状况,主要表现在受教育程度偏低和职业技能欠缺两个方面。在课题组调研昭通市农民工的学历分布中,可以看到初中教育阶段以下的比例占到了抽样数据农民工的66.67%。高中或中专的人数比例偏小,大专以上的很少,本科的基本没有,拥有大专及以上学历的这些农民工基本属于新生代的农民工,而且是从事过一些岗位管理工作的人员,拥有一定的管理经验和水平。尽管他们比留守在农村的农民来说整体教育程度偏高,但整体而言,绝大多数人(103人,占98.10%)的受教育程度处于高中以下的水平,属于低教育层次阶段。相比全国城镇一般文化水平而言,农民工的教育水平显著偏低,在城镇就业的各项方面处于不利地位。但相比昭通市上一代农民工而言,目前在昭通市的农民工的个人综合素质有了明显的改善。农民工自身的低学历和专业技能欠缺使他们在就业方向的选择上较为单一,长期从事着体力劳动。外省来源的农民工收入水平高于昭通籍农民工的收入水平,主要体现在其所从事的行业工种的专业技能含量相对较高。如在昭通市镇雄县从事缝纫、铝合金门窗安装制作的70%来自湖北,而昭通籍的农民工从事的工作性质多属于简单体力劳动,比如建筑工地工人、制造业等就业领域。在课题组的问卷调查访谈中,有很大一部分的农民工认为他们在找工作时被企业所拒绝的原因是学历低和没有一技之长,这也说明了他们所在的就业领域和经济收入呈现正相关的现实。低学历和专业技能的缺失又限制他们就业领域的拓展和社会地位的提升,作为农村走出来的农村精英,他们的就业渠道受阻,无法向其他领域发展,这不仅在浪费了人力资源,还会对社会的稳定造成一定程度的影响。
(二)生存现状
近年来,集中连片特困地区的大量农民工转移到城市,直接支援了城市的各项经济社会建设,这些农民工为社会创造大量财富的同时也付出了廉价的劳动力。由于地区发展水平的显性差异,相较于东中部地区进城务工的农民工,集中连片特困地区农民工的生存状况差异表现为工资待遇低、社会保障差、培训力度少以及在就业的机会选择面上更窄;而受教育水平、受尊重程度以及法律维权方面并没有太大的差异。这些农民工处于“边缘”的生活状态,虽然这些农民工长期在城市工作,为城市的经济社会发展贡献了自己的力量,但最终却还是农民的身份,很难融入城市的生活,而且经常受人歧视,在城市中的言论上处于“失语”状态,生存状况很不容乐观。课题组通过对影响农民工的生存状况主要因素进行了深入调查分析,以便对这一地区农民工生存状况的改善提供一点借鉴。
1.工资水平、工作环境
由于受农民工队伍整体文化知识水平偏低和技术技能欠缺等因素的影响,农民工的就业行业普遍集中在第二产业和第三产业,并以建筑行业、服务行业和交通运输业为典型的就业领域。这些行业具有投入体力比重大,而从事脑力的需求比较少以及工作环境比较恶劣的特点。在课题组调研的过程中,农民工表示工作环境较为恶劣,对工作环境的总体满意度不高,77.14%的农民工对工作环境的满意度都很差,说明工作环境是影响农民工生存状况的一个显性因素。集中表现在会经常遇到粉尘、有毒气体等损害身体的情况。在作业的后勤保障上,一些用人单位没有给这些行业的农民工发放口罩、手套和防护帽等必要的防护设备,有的用人单位虽然发放了但是很长时间没有更换过。工作环境的恶劣和防护设备的简陋使得农民工的健康得不到很好的保障。在农民工工资待遇上,69.53%得到农民工每月的实际工资收入在1 200~2 500元之间,说明工资水平整体偏低,呈较低的一个状态,反映了集中连片特困地区县市的经济社会发展状况;同时也反映了72.38%的农民工对目前的工资满意度很差的现状。
2.就业结构与领域
在课题组的走访调查中发现,农民工的就业结构与领域呈现以下特点:从工作领域来看,农民工的就业主要集中在建筑业、住宿业、家政服务业、交通运输业以及制造业等5大领域;从就业所属产业类别来看,农民工就业的这5大领域属于第二产业和第三产业;从就业质量来看,农民工所从事的工作都属于劳动密集型的产业,属于就业的最基层的领域,对体力的要求大,但工资待遇低。在问及自身被用工单位接受的主要原因的回答中,因身体健康、体力充裕的有57.8%,因有工作经验的占42.9%。这表明在劳动密集型的基础就业领域中,对农民工受教育程度和职业技能的要求不高,而对身体状况和工作经验提出了较高的要求。因此,这就解释了农民工的就业领域为何总是集中在劳动密集型用工单位的原因。但是,农民工的这种初级就业结构和领域使他们在就业领域向多样化发展受到了巨大的阻碍,农民工的就业扩展半径和范围呈现偏小的特点。
3.法律维权意识
课题组对“农民工是否用劳动法规来保护自己的合法权益”的分析发现,用过法规保护自己合法权益的人有19人,占18.09%,没有用过劳动法规的有65人,占61.90%;想用,但不知道怎样做的有21人,占20%。在签订劳动合同的25人中,他们是懂法律和劳动保护的人群,拥有一定的文化水平,在工作多的过程中懂得用劳动合同来保护自己的利益;在没有签订劳动合同的80人中,其原因多是对劳动合同的认识不清,认为签订了劳动合同也没有用,持着签不签无所谓的态度,再有就是老板是熟人,碍于情面不敢提,不好意思提,以及提了也没有用的原因,因此就造成了和老板产生口头约定的人数占很大的比例(43人,比例为40.95%)。这反映了农民工法律意识淡薄,自我保护的能力缺乏,也反映了目前农民工人力资源开发所面临的基本现状。
4.社会保障程度
在农民工这个特殊的群体中,相关的保障均存在不足的状况。在课题组的调查中,农民工表示所在的单位都为他们提供了工伤保险和医疗保险,但是,在与一些基层的管理人员的访谈中得知,在保障体制的改革过程中,首先是用人单位为了追求经济效益,对农民工的工资进行克扣,加大工作量,减少相关的福利待遇。以课题组调研的区域昭通市来说,昭通市在2013年发生过用人单位集体克扣农民工工资的情况,这种情况被媒体报道披露,才由政府部门出面解决。其次由于缺少监督机制,导致农民工的社会保障待遇降低,而且经常得不到落实。最后是最低工资标准的制定体系不够科学,公共服务社会效益与市场化经济效益间的矛盾等因素也使得农民工的社会保障待遇难以得到有效保障。
5.受尊重程度
近年来,随着城乡一体化建设浪潮持续向前推进,大量连片特困区的农村富余劳动力转移到城市,他们除了作为城市的建设者外,还肩负着城市管理、文化宣传等新使命。农民工已经逐渐成为城市发展不可或缺的一部分。但是大部分生活在城市的社会公众受工作种类的影响,认为农民工应该归类到社会最底层、最卑微的“下等社会人群”,并对他们加以抵触。城市社会的这种不接纳态度使得农民工自身明显感觉到他们被看不起和不被尊重。调查得知,只有2.86%的农民工认为自己的社会地位较高,16.19%的认为地位一般,80.95%的农民工会觉得在社会上的地位很差,不被人尊重。由此可以看出,广大的农民工进入城市后的社会地位很差,受尊重的程度很低。
三、结论与建议
由农民工生存现状和相关原因的分析可以发现,造成农民工生存状况艰难是多项因素综合造成的。归结起来可以概括为制度性的原因和非制度性的原因两大类。针对连片特困区农民工生存状况恶劣的现状,必须改变二元劳动力市场格局,对农民工进行各方面的重塑,不断提高其对社会的满意度和贡献能力。具体途径应做到政府、社会、企业、农民工自身的多方联动,以保证社会全体成员的共同发展。
(一)结论
集中连片特困地区农民工的生存状况主要表现在工资水平低、工作环境差、就业领域选择面小、法律维权意识淡薄、社会保障程度低以及受尊重程度不够等五个方面。通过分析农民工的生存状况各项影响因素,发现以下几个方面需要引起注意:首先,工资水平与从事行业的关系。农民工的每月工资水平和其所从事的行业存在正相关关系。随着政府和企业加大对农民工培训,以及农民工不断提升自身的职业技能,农民工的工资收入会有不同程度的增加。其次,个人综合素质和从事行业的关系。农民工的个人综合素质和所从事的行业呈现正相关关系。随着农民工受教育程度提高以及职业技能水平的不断强化,农民工在所从事的行业的科技含量会提高,体力劳动会相应的减少。再次,受尊重程度与从事行业的关系。从一般意义上来讲,农民工从事行业与受尊重的程度有着必然的正相关关系。随着农民工的从事行业科技含量增加,工作环境得到改善,法律维权意识的增强,社会保障程度提高,农民工的受尊重程度也会相应的得到改善。另外,农民工的心理素质状况,子女的教育问题也是进城农民工在城市生存过程中比较敏感的事项,也是后期研究中需要进一步解决的问题。
(二)建议
1.完善非制度因素,改善农民工生存状况
(1)改善工作和生活环境。针对农民工所从事工作环境恶劣、生活环境差的实际情况,一方面,民政和劳动保障等主管部门要协同制定有利于改善农民工作业、生活环境的政策,以及保障农民工职业健康的相关通知,积极改善农民工的生产和生活条件。另一方面,企业要把标准化工作的实际运用作为企业绩效考核的重要内容,并予以跟踪监督;同时,企业的各层管理人员要对农民工在工作和生活中给予实际的关心;比如,管理人员要从农民工每天上岗之前就强调安全问题,在法定节假日发放相关的慰问品等方向入手。
(2)要强化企业的培训力度,给予培训补贴。对农民工职业技能缺失和技能水平不高的现状,建议从两个方面加以落实。一方面,主管部门应制定相应的培训政策和奖励制度。要对开发农民工人力资源工作优秀的企业给予一定的奖励,鼓励其尽可能开办针对农民工的免费就业培训,而政府方面尽可能的在技术和人才上面给予企业支持。另一方面,企业要开展多样化和人性化的职业技能培训。针对农民工的工作时间不固定、工作时间较长的现状,企业可选择固定在每周的半个工作日进行集中的培训,尽量不占用农民工的休息时间;在培训内容的选择上,要尽量不讲理论,突出实践性。
(3)探索多种形式,妥善解决社会保障问题。农民工作为城市中的弱势群体,其在社会保障权益方面一直存在着不完善的地方。一是各级政府都应积极制定和出台相关政策措施去维护和保障农民工群体在就业、教育、医疗、养老等方面的合法权益,要打破农民工融入城市的政策壁垒。二是用工单位要依据国家的劳动法规对农民工的社会保障问题加以重视。强制要求为农民工购买保险,对于没能按照国家要求给农民工购买保险的用工单位,主管部门要予以警告并勒令其进行规范改正,对于情节严重的用工单位应加大处罚力度。三是发挥社会合力去关注农民工的社会保障问题。要发挥工会、法律援助等第三方机构在劳资双方之间的调解作用,发挥新闻媒体对用工单位的舆论导向和监督作用。
(4)构造城乡统一的就业市场,合理配置人力资源。在对集中连片特困地区农民工人力资源开发的过程中,要站在全局的角度统筹考虑,在充分考虑到农民工受教育差异、地区差异、性别差异、就业差距等显性因素的前提下,有针对性地对农村人力资源进行开发。尊重新一代农民工的就业愿望,照顾上一代农民工的实际需求,利用城乡一体化发展的良好契机,调动社会各方力量,采取各种形式推进进城农民工人力资源开发工作,适当地转移部分剩余劳动力资源,努力构建统一的城乡就业市场。
2.加强制度建设,确保农民工权益
(1)加强社会保障法律法规建设,保护进城农民工权益。近年来,企业侵犯农民工权益保障的问题十分堪忧,实际上暴露了政府管理和司法监督缺失的问题。因此,要以调整劳动法律法规为切入点,重点加强对农民工社会保障体系的建设,建立健全农民工社会保障运行机制。从保护农民工利益的角度出发,劳动监察、工商行政执法部门应当对用工不规范、恶意侵犯农民工权益的企业实行严厉的经济制裁和行政处罚,应建言全国人大委员会尽快出台《进城农民工社会保障法》、《反歧视法》等法律法规,用法律的手段保护进城农民工的权益。另外,要为农民工提供法律援助,成立农民工法律援助机构,设立农民工法律援助接待窗口,加强农民工法律援助咨询热线服务。
(2)建立城乡统一劳动就业和培训制度。集中连片特困地区教育落后,农民的文化素质较低,劳动技能缺乏,在城市只能从事最简单的基本劳动,很难应对激烈的市场竞争。因此,提高劳动者的文化素质和劳动技能成为当前劳动力能否顺利转移的重要影响因素。连片特困区的各级政府要在国家方针和法律规范的引导下,高度重视解决这一问题,通过在有条件的农村和城市地区兴办短期的职业技能培训,在有条件的地方成立农民工学校,才能真切的提高农民工的文化素质和职业技能。
(3)创新管理体制,提高农民工人力资源待遇。一是要加大政策倾斜力度。在关注农民工生存现状的基础上制定有利益农民工的政策,在政策方面力求向农民工倾斜,尽量保护他们的利益。二是要改革户籍制度。取消户籍制,培育市场化就业渠道户籍制的开放为农民工真正融入城市提供了前提,扩大与城市居民的接触范围,可以使农民工增加学习的机会。三是要完善帮扶机制。针对农民工生存不佳的现状,建议农民工主管部门协同企业,完善福利保障待遇,提升农民工的生活待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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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责任编辑:刘 燕)
The Survival Conditions of Concentrated Destitute Areas Migrant Workers Empirical Analysis—On the Survey on Zhaotong City
Li Daa,Zhao Yingtinga,Wang Junchengb
(a.History and Administration College, b.Yunnan Chinese Language and Culture College, Yunnan Normal University, Kunming Yunnan 650500, China)
We have investigated and analyzed 105 migrant workers’ living conditions of three districts including Zhaoyang, Daguan, Yiliang county of Zhaotong City, and obtained the factors influencing Zhaotong city migrant workers living conditions were mainly manifested in the working environment, personal quality, employment structure, economic income, living conditions, social security, protection of legal rights as well as the dignity. To improve the living conditions of migrant workers,we need to take method to improve the working environment, strengthen the skills training, optimize the structure of employment, strengthen social security, increase ideology of their legal rights and other aspects.
concentrated destitute areas;migrant workers;living conditions
10.3969/j.1672-7991.2015.02.006
国家社科基金西部项目“城乡一体化目标下边疆民族地区农村基层组织建设研究”(14XMZ098);云南省教育厅科学研究基金社科类重点项目“少数民族地区大学生村官工作绩效保障机制研究”(2014C001Z);云南师范大学研究生科研创新基金项目“云南连片特困地区农民工人力资源再开发困境与突围路径研究”(14YJ030);2014年云南师范大学研究生科研创新基金项目“云南连片特困地区农民工人力资源再开发困境与突围路径研究”(14YJ030)。
2015-04-22;
2015-05-29
李 达(1990-),男,湖北省洪湖市人,在读硕士研究生,研究方向为行政管理和“三农”问题。
王俊程(1979-),男,云南省禄劝彝族苗族自治县人,副教授,硕士,主要从事人力资源、“三农”问题研究。
F323.6
A
1672-7991(2015)02-0028-06