混合所有制经济员工持股的“烟台样本”
2015-03-26王占益
■王占益
党的十八届三中全会通过的《中共中央关于全面深化改革若干重大问题的决定》提出,要积极发展混合所有制经济。将国有企业发展成为混合所有制经济,有助于实现国有企业治理结构的优化、资源优势的有效整合,进一步增强国有企业的发展活力。目前,发展混合所有制经济,已成为新一轮国有企业深化改革的重要抓手和突破点。
近年来,烟台市立足国有企业的发展实际,对市属国有企业进行了股份制改革,深入推进张裕集团、万华实业等一批国有骨干企业产权多元化改革,成功地打造出混合所有制经济员工持股的“烟台样本”,其经验可以为新一轮国有企业发展混合所有制的推进提供一定的借鉴与参考。
烟台混合所有制经济员工持股的“烟台样本”
(一)烟台发展混合所有制经济的历程
烟台的混合所有制经济发展,开始于2004年。2004年,随国内外经济形势的不断变化,市场竞争的日趋激烈,烟台市国有企业体制机制不活、生产效率低下、人才流失严重等一些深层问题逐渐显露出来,严重制约着市管国有企业的发展。
面对严峻的市场形势和对国有企业发展的渴望,烟台市政府、国有企业经营者和企业职工三方在对国有企业进行深化改革认识问题上迅速达成广泛共识,即要进一步推动国有企业改革的深化,而推行改革的具体主要形式就是发展混合所有制经济。为此,根据中央、山东省、烟台市国有企业改革的有关精神,烟台市对国有重点骨干企业实施投资主体多元化改革。烟台的国有企业投资主体多元化改革,所采取的主要形式,是适当保留一定比例的国有股权,引入企业职工、战略投资者等多种经济成分,而这项投资主体多元化改革主要是在集团公司层面、核心子公司层面以及高新技术企业权属子公司层面进行。据统计,截止目前,烟台市管企业中投资主体多元化企业占各级企业总户数的比重为65.6%、非公资本占企业实收资本的比例为21.16%。
(二)烟台混合所有制经济员工持股的四种模式
经过10年的改革与发展,目前,烟台市混合所有制经济的发展主要有4种“样本”。
1.内外结合的“张裕模式”。2005年,张裕集团完成企业股权多元化改革,张裕集团由国有独资变为国有、外资、职工三方持股的混合所有制企业,企业内部持股比例为,国有独资改变为市国资委直接持有12%、内部职工持有45%、外资持有43%。
2.承接股权的“万华模式”。2006年,万华实业的股东华融、信达资产管理公司清理其所持有的万华实业24.58%的债转股股权。从企业的长远发展考虑,万华集团决定由企业员工承接这部分股权。同时,在集团核心子企业万华实业层面进行了投资主体多元化改革。2007年,万华集团又将万华实业25%的股权转让给境外战略投资者。通过一系列企业的股权改革,万华集团持有万华实业股权约45%,外资和员工各持有约25%,民间资本5%,万华集团由一家独资国有企业发展成为一家混合所有制企业。
3.吸收增量的“冰轮模式”。2006年,在完成公司资产评估后,烟台冰轮集团公司高管和职工按企业资产的一定比例,注册成立了烟台远弘实业有限公司。2007年,烟台远弘实业有限公司作为增量注入冰轮集团,完成了对冰轮集团投资主体多元化改造。最终,冰轮集团成为国有占控股地位的混合所有制企业,其中,烟台市国资委持股52%,内部职工出资的公司持股48%。
4.转让存量的“泰和新材模式”。烟台泰和新材集团有限公司系地方国资委控股的有限责任公司。2006年12月,经烟台市人民政府批准,泰和新材集团进行了投资主体多元化改制。2007年,烟台泰和新材集团采取存量转让的方式,将49%的国有股权按规定程序转让给内部职工持股公司,从而形成了国有控股的混合所有制经济企业。
烟台混合所有制经济员工持股的发展成效与成功经验
(一)烟台市混合所有制经济员工持股国有企业发展的成效
伴随烟台国有企业发展成为混合所有制企业,企业的生产经营体制机制也实现了根本性的转变,企业内部各类生产要素的活力竞相迸发出来。烟台国有企业发展成为混合所有制企业之后,企业发展呈现出三大显著变化:
1.企业的发展质量和经济效益有了显著的提升。成为混合所有制企业之后,各企业不断加强内部管理,主动加大研发投入,掌握了一批拥有完全自主知识产权的国际领先技术,产业规模迅速膨胀,率先实现转型升级、提质增效发展。截至2013年末,万华、张裕、冰轮和泰和新材等4户企业的资产规模达到754.5亿元,是2005年末的6.4倍,国有资产总量从2005年末的15.9亿元,增加到目前的45.6亿元。
2.企业的市场主体地位有了显著的提高。通过股权多元化改革,国有企业形成了不同导向的利益格局,企业的“行政色彩”大大降低;同时,国有资产的监管也实现了由管人管事管资产转向以管资本为主的转变,企业的市场主体地位进一步确立,企业的经营自主权进一步扩大。在非公有资本的利益诉求及制衡下,万华、泰和新材、冰轮、张裕4家企业集团以市场为导向,不断深化企业的选人用人、绩效考核、收入分配机制等方面的改革,同时,实行企业经营者薪酬与绩效指标挂钩,初步建立起了以业绩为导向的企业选人、用人及分配机制。
3.企业的内生动力有了显著增强。以员工持股为主要形式的混合所有制经济,使资本所有者和劳动者形成了一个利益共同体。企业家和员工在获得劳动收入的基础的同时,也获得了更多的财产性收入。特别是对广大企业员工来说,通过股权改革,他们成为了企业的股东,企业的发展与自身的利益息息相关,这极大地增强了他们的“主人翁”意识,激发了他们干事创业的热情。
(二)烟台混合所有制经济员工持股的成功经验
1.职工持股不是平分股份。首先,国有企业发展成为混合所有制经济,企业员工持股,是建立在职工自愿的基础上,是在征得本企业职工同意的基础上进行的。其次,企业管理层、技术人才和普通职工持股比例不同。比如,泰和新材,在职工投资公司持有的49%的股权中,给车间主任、班组长以上的经营骨干和科研人员留出了较大的空间,占到70%,普通职工占30%。再比如,万华实业,25%的股权通过转让给万成、万信两个员工投资公司实现员工持股。其中万成公司主要是打理集团公司高管所持股权,万信公司打理股份公司高管、集团公司中层以下和其他一般员工所持股权。高管持股要高于一般员工。
2.员工持股是间接持股。烟台混合所有制企业实现员工持股,是严格按照相关法律规定进行的。按照相关法律规定,有限责任公司的股东不超过50人,股份公司的发起人不能超过200人。因此,股东较多的大企业,一般通过成立职工持股会、专门投资公司,集中管理员工所持股权,代表员工行使股东权利,实现间接持股。比如,张裕集团是通过在烟台产权交易中心公开挂牌的方式,将其45%的股份协议转让给由集团内部职工出资设立的裕华投资公司。裕华投资的出资人为46名自然人和两家企业法人,其中46名自然人,是通过职工信托方式推选出来的,代表2000多名普通职工,出资占注册资本的37.8%,两个企业法人分别为裕盛投资(管理层)和中诚信托。
3.职工代表由公司指定或职工推选。烟台混合所有制经济员工持股的4种模式,不管哪种模式,都能够实现作为代表的职工岗位稳定,威信较高,一拖十、一拖一百,代表其他职工行使权力。更为重要的是,为稳定职工队伍,一些混合所有制企业,如泰和新材集团就明确规定职工自动离职时要退出股权。
国有企业发展完善混合所有制需要注意的问题
在发展混合所有制成为所有改革方案的“标配”的今天,烟台市虽然对国有企业发展多种形式的混合所有制,特别是员工持股进行了有益的探索,取得了显著成效,为新一轮国有企业发展混合所有制改革提供了一定的经验借鉴。但是,在国有企业混合所有制改革中也存在一定的问题,比如,企业内经营者和职工转化或吸收股本的比例,产权置换和优化重组等问题,这些问题都需要在今后的改革工作中进一步探讨与解决。
(一)坚持分类的改革
在推进国有企业混合所有制改革,应根据不同国有企业的功能定位、地位作用,进行分类改革。重点要从功能上区分不同类型的国有企业,并实施不同的混合所有制改革措施。关系国计民生的领域可以保持国有资本的控制地位,一般性竞争领域,要支持民营、社会资本进入,利用民营资本灵活高效的经营管理体制机制,解决国有企业决策效率低等弊端。竞争性领域的国有企业,要像外资企业、民营企业一样,转变为完全的市场主体,并争取实现国有资本的证券化、市场化、公众化。
(二)深化股权设置的改革
在国有企业混合所有制改革中,国有资本占多大比例为好,是值得进一步探讨的一个问题。对于一般性竞争领域,国有股并非是越高越好,要考虑调动各方面积极性,以保持企业活力。2005年,国务院国资委颁发的《企业国有产权向管理层转让暂行规定》曾提出要求,“大型国有及国有控股企业的国有产权和上市公司的国有股权不得向管理层转让”。这个《暂行规定》,在当时国资监管体系尚不健全时出台的,具有一定合理性。目前,国资监管体系已经建立起来,只要通过市场竞价,应当支持管理层和职工参股。
(三)改进国有资本的监管
《中共中央关于全面深化改革若干重大问题的决定》明确提出,“完善国有资产管理体制,以管资本为主加强国有资产监管,改革国有资本授权经营体制,组建若干国有资本运营公司,支持有条件的国有企业改组为国有资本投资公司。”这一提法标志着我国的国有企业和国有资产管理体制改革进入了全新阶段,对国有资产的监管,要由管人管事管资产转向以管资本为主。这就需要在国有产权代表的选派管理、企业产权链条拉长后“混合产权”的管理等方面,加强研究探索,改进监管方式,进一步放权授权,减少对企业生产经营的直接干预,最大限度地调动企业的积极性。在国资监管中,注重完善政策,建立基础监督、激励约束、风险防范三大类的国资监管制度,形成以财务监督、审计监督、监事会监督和纪检监察监督“四位一体”的监督工作体系。
(四)探索建立员工持股流转的机制
《中共中央关于全面深化改革若干重大问题的决定》强调提出,“允许混合所有制经济实行企业员工持股,形成资本所有者和劳动者利益共同体。”在新一轮国有企业发展为混合所有制经济的改革中将会遇到的一个突出问题,这就是以前国有企业改制时企业骨干实现了持股,但是,随着时间的推移,不少企业骨干职工退休了,而新晋的企业骨干特别是技术人才难以获得股权,影响了他们的积极性。更为重要的问题是,随着时间的推移,企业原有持股决策层将面临退休的问题,持股决策层退休了,他们的所持股问题如何解决。企业召开股东大会,老班底仍然有较大的话语权,这个问题不解决,决策权就会旁落。因此,在今后国有企业改革中,特别是国有企业发展或改造为多种形式的混合所有制时,需要进一步研究改进股权设置方案和变更方法,促进国有资本按照市场要求合理高效流动。
(五)引入多元化投资的主体
产权制度改革特别是产权(股权)结构优化是国有企业混合所有制改革的关键。充分利用市场机制,结合国有企业的不同功能定位,全面实施产权多元化改革。合理确定企业国有资本股权比例,优化国有企业的股权结构,可以采取上市、引进战略投资和员工持股等多种方式,如,对竞争类国有企业可以采取整体上市或核心业务资产上市的形式,推动其资产资本化、资本证券化步伐的加快;在符合自身发展需要前提下,对一般竞争领域的国有企业实现投资主体多元化;同时,鼓励社会资本通过出资入股、收购股权等多种形式,参与市属国有企业改制重组或国有控股上市公司增发股票。
参考资料
1.中共中央关于全面深化改革若干重大问题的决定[N].人民出版社,2013-11.
2.唱响混合所有制经济改革重头戏[J].烟台日报,2014-12-24.
3.胡洁.新一轮国企混合所有制改革:问题及建议[J].中国发展观察杂志社,2014-11-25.