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国家治理现代化与中国参政党建设的思考
2015-03-26张峰
张 峰
(中央社会主义学院,北京 100081)
特 稿
关于国家治理现代化与中国参政党建设的思考
张 峰
(中央社会主义学院,北京 100081)
党的十八届三中全会《决定》提出的“推进国家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是制度层面的现代化,实现这一现代化的核心问题是完善和发展中国特色社会主义制度,包括中国共产党领导的多党合作和政治协商制度。因此,应深刻把握中国政党制度中“中国特色社会主义参政党”的内涵和新意。其内涵和新意即:民主党派作为参政党是与执政党相对应的新型政党,具有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性质,在国家治理现代化中应真正发挥好参政党作用,应支持民主党派加强协商能力建设。
国家治理 现代化 中国特色社会主义参政党
一、准确理解当前国家治理现代化是制度层面的现代化,实现这一现代化就要完善和发展中国特色社会主义制度
党的十八届三中全会的《决定》提出的“推进国家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是一个具有划时代意义的命题,其意义怎么估量都不过分。
实现现代化是中国一百多年以来最大的梦想。康乾盛世时期,中国国力雄居世界第一位,GDP总量占世界份额的32%。即使在鸦片战争前十年的1830年即清道光十年,中国GDP占世界的比重仍然高达29%。但后来在中国被迫开始的对外战争中,中国却被打得一败涂地。那时中国的有识之士认识到,是我国的科学技术不如人家,于是开始了向西方学习的过程,对西方科学技术的认识也从“奇技淫巧”转变为“坚船利炮”,大量购买先进武器,很快建立起亚洲第一的海军北洋水师,但在对日的甲午战争中却全军覆没。问题出在哪里?康有为等人感觉到,可能是制度体制上落后了,于是也想像日本搞明治维新那样搞个“戊戌变法”,但结果却是以失败而告终。
在一系列的挫折面前,我们的先人们认识到,像中国这样的后现代国家,要想实现现代化,光靠引进先进科学技术不行,还得要变革制度体制,实现制度现代化。孙中山先生领导的辛亥革命推翻帝制,可以说是中国实现制度现代化的最早尝试,但并不彻底,于是就有了后来持续不断的探索。也就是说,光解决“破”的问题还不够,还要解决“立”的问题。正如习近平总书记多次指出的:君主立宪制、复辟帝制、议会制、多党制、总统制都想过了、试过了,结果都行不通。直到新中国的成立,确立了人民代表大会制度这一根本政治制度、中国共产党领导的多党合作和政治协商制度等基本政治制度,才为实现中国的社会主义现代化奠定了制度基础。
新中国的成立,并没有改变我国仍然是一个贫穷落后的非现代国家的现实。共和国的缔造者们非常清楚地认识到这一点,从一开始就把实现现代化作为我们的奋斗目标,甚至在“文化大革命”那样的困难局面下,四届全国人大仍然提出在20世纪末实现工业、农业、国防、科技“四个现代化”。这一提法在当时曾经起到过鼓舞人心的积极作用,但实际上是难以实现的。邓小平同志很快发现过去提出在世纪末全面实现四个现代化的提法是“开了大口”,他主张改个口,“叫中国式的现代化,就是把标准放低一点”,后来他明确把这个低标准的现代化叫做“小康之家”。光是放低标准还不够,更为重要的是,长期以来我们有个认识上的误区,就是认为我国社会主义制度是先进的,不存在制度现代化的问题。在这一点上,邓小平同志提出了不同看法。1980年,在《党和国家领导制度的改革》一文中他指出:“我们进行社会主义现代化建设,是要在经济上赶上发达的资本主义国家,在政治上创造比资本主义国家的民主更高更切实的民主。”也就是说,我国的社会主义现代化至少包括两个方面,一是经济上的现代化,二是政治上的现代化。政治现代化是社会主义现代化的应有之义。他一针见血地指出:“我们今天再不健全社会主义制度,人们就会说,为什么资本主义制度所能解决的一些问题,社会主义制度反而不能解决呢?”这就涉及到我国社会主义制度同资本主义制度的比较问题,至少从制度健全并管用的角度上看,我们不如西方发达资本主义国家。他还说:“领导制度、组织制度问题更带有根本性、全局性、稳定性和长期性。这种制度问题,关系到党和国家是否改变颜色,必须引起全党的高度重视。”这是关于制度建设重要意义最为经典的表述,迄今为止没有哪个表述能超过这个表述。习近平总书记在十八届三中全会上的讲话中引用了邓小平的这三段话后指出:“邓小平同志想得是很深的。他考虑的不仅是要解决制约党和国家事业发展的体制机制弊端问题,而且是要解决事关党和国家长治久安的制度现代化问题。”“制度现代化”是点睛之笔,一语道破了邓小平同志这些论断的核心要旨。
怎么样实现制度现代化呢?有一种观点认为,我们过去讲实现工业现代化、农业现代化、科技现代化、国防现代化,就是承认我们在这些方面不如西方现代化国家,要向他们学习。今天我们提出实现国家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即“第五个现代化”,同样要向西方学习。其实这是一种混淆。工业、农业、国防、科技现代化属于器物层面的现代化,而国家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是制度层面的现代化,前者没有国界,怎么学甚至搞“拿来主义”都不为过,而后者涉及到国家的政治安全和政权安全,是不能模仿,更不能照搬的。因此,习近平总书记多次强调:推进国家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必须解决好制度模式选择问题。我国今天的国家治理体系,是在我国历史传承、文化传统、经济社会发展的基础上长期发展、渐进改进、内生性演化的结果。我国国家治理体系需要改进和完善,但怎么改、怎么完善,我们要有主张、有定力。在怎么改的问题上,邓小平同志1992年初南方谈话提出了一个战略构想:“恐怕再有三十年的时间,我们才会在各方面形成一整套更加成熟、更加定型的制度。”正是为了落实这个战略构想,才有了十八大报告提出的制度建设目标“构建系统完备、科学规范、运行有效的制度体系,使各方面制度更加成熟更加定型”,才有了十八届三中全会《决定》提出的全面深化改革的总目标“完善和发展中国特色社会主义制度,推进国家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
二、深刻把握“中国特色社会主义参政党”的内涵、新意,以完善和发展中国政党制度,推进国家治理现代化
推进国家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的核心问题是完善和发展中国特色社会主义制度,其中就包括中国共产党领导的多党合作和政治协商制度。中国共产党领导的多党合作和政治协商制度是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政党制度。完善和发展这一基本政治制度很重要,因为我国是实行政党政治的国家,我国的政党政治的特色就体现为一党领导、多党合作,并且以政治协商作为共产党执政、多政党参政的基本方式。
2013年2月6日,习近平总书记在中共中央举行的党外人士迎春座谈会上指出:“各民主党派是同中国共产党通力合作的中国特色社会主义参政党。”这是中共中央总书记第一次对我国各民主党派所作的定性定位,集中体现了我国政党研究的理论成果,具有非常深刻的内涵和新意。理解这一重要论断,至少有以下四点要把握:
首先,民主党派作为参政党是与执政党相对应的新型政党。中国共产党从掌握全国政权后就已经成为事实上的中国执政党,并且周恩来、邓小平、刘少奇同志也先后使用过“执政党”概念,1956年9月中共八大通过的《中国共产党章程》对中国共产党的执政党地位予以了确认:“中国共产党已经是执政的党,因此特别应当注意谦虚谨慎,戒骄戒躁。”在世界政党政治中,执政党一般是与在野党相对应的概念。在没有政党竞争选举的情况下,一个政党长期执政并且没有被其他政党所取代的可能,一般是不被叫做“执政党”的,而只能是“领导党”。在社会主义的中国,中国共产党既然是执政党,就需要明确与它相对应的其他类别的政党。1989年底中共中央颁发的《关于坚持和完善中国共产党领导的多党合作和政治协商制度的意见》(1989年14号文件)明确提出:“中国共产党是社会主义事业的领导核心,是执政党。各民主党派是各自所联系的一部分社会主义劳动者和一部分拥护社会主义的爱国者的政治联盟,是接受中国共产党领导的,同中共通力合作、共同致力于社会主义事业的亲密友党,是参政党。”“参政党”概念的提出,具有重大意义,它标志着中国存在着一种独具中国特色的新的类型的政党。之所以说它是新的类型的政党,主要在于它无法按现有的政党类别进行归类。它不以执掌政权为目的,不同于执政党,同时又参加国家政权,不同于其他国家的在野党。也就是说,在政不在野,参政不执政。这种类型的政党的出现,既是我国民主党派合乎历史逻辑发展的必然结果,也是中国共产党高度信任自己的亲密友党促进其转型实现的伟大创造。
其次,我国参政党具有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性质。新民主主义革命时期,我国民主党派是“新民主主义性质的政党”。1957年反右斗争之后,由于把两个阶级、两条道路的斗争视为我国社会主要矛盾,民主党派曾被定性为“资产阶级性的政党”。十一届三中全会之后,中国共产党对民主党派的认识进行拨乱反正,民主党派开始叫做“为社会主义服务的政治力量”。1989年14号文件在提出民主党派是“参政党”的同时,又明确了民主党派“同中共通力合作、共同致力于社会主义事业”。2005年《中共中央关于进一步加强中国共产党领导的多党合作和政治协商制度建设的意见》(2005年5号文件)把中国特色社会主义事业与“参政党”概念相结合,承认民主党派是“致力于中国特色社会主义事业的参政党”。所有这些表述都是在做扫清外围的工作,直到习近平总书记指出“各民主党派是同中国共产党通力合作的中国特色社会主义参政党”,才真正是突破核心。提出“中国特色社会主义参政党”概念的深刻含义在于揭示了民主党派具有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性质,意义重大。大家知道,共产党的全称是“共产主义政党”(Communist Party),共产党与其他政党的根本区别在于“党的最高理想和最终奋斗目标是实现共产主义”。因此,中国共产党是中国工人阶级的先锋队,同时是中国人民和中华民族的先锋队。而民主党派是什么主义的政党呢?过去的民主党派曾经是新民主主义的政党,而新民主主义革命是我们已经完成的事情,再把民主党派叫做新民主主义的政党不合适。如果把民主党派叫做共产主义的政党,又同共产党相混淆,也不合适。如何界定民主党派的性质,关键在于把握我国今天要干的事业,这就是社会主义。既区别于共产党的先进性,又能体现民主党派的进步性,民主党派只能定位于社会主义的政党。但是,国际上特别是西方国家有一类政党我们把它们叫做“社会党”,其实际名称是“Socialist Party”,翻译过来就是“社会主义政党”。我们把民主党派叫做“社会主义政党”,就有一个如何同社会党相区别的问题。好在我们搞的社会主义,不是民主社会主义或者别的什么社会主义,而是中国特色社会主义。这既是中国共产党在现阶段的基本纲领,也是包括民主党派在内的全体中国人民的共同理想。坚持和发展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是相当长的时期内中国共产党和民主党派共同的历史任务。把民主党派定位于“中国特色社会主义参政党”,有利于在共同思想政治基础之上加强中国共产党同各民主党派和无党派人士团结合作,共同致力实现中华民族伟大复兴的中国梦。
再次,明确参政党在实现国家治理现代化中的角色定位。实现国家治理现代化,离不开中国共产党的领导。中国共产党目前面临的头等重大的问题是如何在日益复杂的国际国内环境下坚持党的领导、坚持和发展中国特色社会主义。习近平总书记最近多次提到1945年在延安黄炎培先生向毛泽东同志提出“历史周期率”问题,讲了如何实现中国共产党的长期执政、实现党和国家的长治久安的问题,表达出一种深刻的忧患意识。这并非空穴来风,更不是杞人忧天。近来社会上有一种说法,叫做执政党的“七十年大限”,虽然不是必然的规律,但世界上却有一些大党老党在这个时限上丧失政权,如苏联共产党从1917年10月革命掌握政权到1991年8月解散,执政73年多。中国国民党从1927年蒋介石掌握其领导权算起到2000年在台湾丧失执政权,实现第一次政党轮替,也是73年。墨西哥革命制度党从1930年执政到2000年第一次丧失执政权,正好是70年。中国有句老话,“73、84,阎王不请自己去”。不是说人到73岁一定要死,但至少这是一个坎。中国共产党今天实际上就面临着这样一个坎。腐败问题在今天已经积累到了无以复加的程度,说明这个坎确实是存在的。怎么跳过这个坎呢?一方面要以铁腕惩治严重的腐败问题,实现政治清明,在这一点上已经取得了人民群众交口称赞的成绩。另一方面就是习近平总书记在十八届四中全会上提出的“更加注重改进党的领导方式和执政方式”。最近一段时期,党中央特别强调加强社会主义协商民主建设,就是要破解民主难题,实现民主执政。党的十八届四中全会作出全面推进依法治国的决定,就是要破解法治难题,实现依法执政。除了这些总体的战略部署之外,还有一个重要方面,就是要真正发挥参政党的作用。对中国共产党执政地位构成最大威胁的是出现一个反对派。这个反对派有可能出现在党内,这就是拉帮结派搞山头、尾大不掉、妄议中央,为此党中央特别强调遵守党的政治纪律和政治规矩,维护党的团结统一。这个反对派也有可能出现在党外,这就是社会上的极左和极右思潮形成有组织的态势,到一定时候提出成立新党的要求,直接向中国共产党的执政地位叫板。为了应对这种挑战,很重要的一招就是让民主党派真正发挥出作为参政党的作用。首先是民主监督作用。建国之初民主党派曾有过解散的想法和动作,被毛泽东同志阻止,保留民主党派的一个重要目的就是让民主党派监督中国共产党,因此提出了“长期共存、相互监督”的方针,甚至也有过让民主党派“唱对台戏”的提法。如何实行民主监督?关键是广开言路。一个执政党只有耳边常有不同的声音,才能保持清醒的头脑,才能不犯大的错误,才能不敢腐败。民主党派是以知识分子为主要成分的政党,始终怀有中国历代文人所向往的最高文化境界:“为天地立心,为生民立命,为往圣继绝学,为万世开太平。”“文死谏”是其应有的品质。再者是参政议政作用。这实际上是两个方面,一个是参政,即参加国家政权,为此就要在各级人大、政府、司法机关为民主党派进行实职安排。这不是可有可无的事情,而是必须做的事情。只有让民主党派进入国家政权,他们才有可能珍惜和爱护这个政权,才能将巩固共产党的执政地位视为自己的责任,与共产党一损俱损、一荣俱荣、肝胆相照、荣辱与共。另一个是议政,即利用人民政协的平台和其他协商渠道,资政建言,为党和国家贡献自己的聪明才智。这件事情同样很重要,“一个篱笆三个桩,一个好汉三个帮”,共产党尽管集聚了很多的人才,但仍然只是全国人才的一小部分,大量的人才仍然在党外,如何把他们从体制外引入到体制内,从旁观者变成为局内人,是我们要考虑的大问题。这对共产党的执政地位只会是有利,而不会是有害。为此可以考虑,让民主党派承担起广泛吸纳人才的作用,放宽民主党派吸收新成员的政策。
最后,支持民主党派加强协商能力建设。社会主义协商民主是中国共产党和中国人民的伟大创造,是中国社会主义民主政治的特有形式和独特优势,是党的群众路线在政治领域的重要体现,是深化政治体制改革的重要内容。前不久,中共中央下发了《关于加强社会主义协商民主建设的意见》,为推进协商民主广泛多层制度化发展作出了顶层设计和总体部署。在七个协商渠道中,政党协商居于首位。这充分体现了党中央对政党协商的高度重视。民主党派参加政党协商,存在着能力不足的突出问题。因此,《意见》明确提出“支持民主党派加强协商能力建设”。过去我们讲民主党派的四种能力建设,即政治把握能力、参政议政能力、组织协调能力、合作共事能力。协商能力与这四种能力都有关系,但又有其特殊要求。具体来说,主要是四个方面:一是把握大局。要十分清楚中共中央的战略布局,就是“四个全面”——全面建成小康社会、全面深化改革、全面依法治国、全面从严治党。“四个全面”的战略布局集中体现了以习近平同志为总书记的党中央治国理政的新思想,是中国特色社会主义理论体系的最新成果,对统一战线和民主党派工作具有重要的指导意义。党中央关心的问题就是民主党派工作的重点,民主党派只有围绕中心、服务大局,才能“参政参到点子上,议政议到关键处”。二是调查研究。中国共产党历来主张,没有调查研究,就没有发言权,没有决策权。对民主党派来说也一样,没有调查研究就没有表达权、参政权。中共中央对民主党派的调查研究非常重视,《意见》列出的政党协商的会议形式之一是“就民主党派的重要调研课题召开协商座谈会”。习近平总书记在庆祝政协65周年大会上的讲话中专门就人民政协的履职能力建设提出“四种能力”,其中就有“调查研究能力”。为了做好政党协商工作,调查研究是个基本功。只有深入调查研究,才能摸清实情、体贴民意,资政建言才能有根据、有水平。三是理性表达。协商民主是一种理性民主,是以理服人而不是以势压人。有了好的意见建议,如何表达出来也很重要。我们要营造既畅所欲言、各抒己见,又理性有度、合法依章的良好协商氛围。去年俞正声主席在全国政协会议上说:“提倡热烈而不对立的讨论,开展真诚而不敷衍的交流,鼓励尖锐而不极端的批评。”今年在政协会上他又说:“要坚持实事求是、敢于直言,摒弃非此即彼的思维定势,拒绝偏激偏执的极端言论,保持从善如流的坦荡胸怀,始终做到平等协商,不强加于人;真诚协商,不敷衍了事;民主协商,不强求一致;务实协商,不流于形式。”不求说了算,只求说得对,不求说过了,只求听得进,是我们要达到的目的。四是善于学习。民主党派成员中很多是各方面的专家,有一技之长,但不是万事通,什么都懂、什么都会。特别是在今天这样一个知识大爆炸的时代,很多新知识、新事物是我们不熟悉的。他们同中共干部一样,都有一个本领恐慌的问题,迫切需要重新学习、不断学习。学习的途径很多,自学是根本,但集中学习教育培训也很重要。这就涉及到我们社会主义学院的责任。《意见》提出“支持民主党派加强协商能力建设”,在很大程度上要落实到社会主义学院的教育培训上来。社会主义学院作为民主党派和无党派人士的联合党校,要把加强民主党派协商能力培训作为一项新的重要任务,强化协商民主理论和实践研究,深化教学培训改革,在加强社会主义协商民主建设的大潮中作出应有的贡献!
责任编辑:王相红
D630.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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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671-2803(2015)02-0003-05
2015-03-27
张峰(1954—),男,河南郑州人,中央社会主义学院副院长、教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