APP下载

“互联网+”与我国知识产权服务业发展

2015-03-26殷倩倩

湖北省社会主义学院学报 2015年3期
关键词:互联网+服务业知识产权

陈 希 殷倩倩

(1.武汉光谷知识产权研究院,湖北 武汉 430074;2.华中科技大学,湖北 武汉 430074)

知识产权服务业作为现代服务业的重要组成部分,是国家知识产权战略发展中的重要一环,也是高新技术服务业发展的重点领域,对国家经济和科技的发展起着支撑作用。2015年,李克强总理在政府工作报告中提出“互联网+”行动计划,利用现代信息技术,对传统产业进行升级换代以促进经济和社会发展。[1]“互联网+”战略就是以互联网为平台,利用信息通信技术,把互联网和包括传统行业在内的各行各业结合起来,在新的领域创造一种新的生态。互联网在与传统行业的融合中,是一种基础设施,是一种实施工具,使传统产业能够与其“生态融合”,在此基础上形成新产业、新业态和新的商业模式。知识产权服务业趁此政策东风,搭上“互联网+”计划的快车,对完善自身服务业的不足,解决目前知识产权服务业存在的问题具有重要作用。

作为现代服务业中附加值高、服务领域广的知识产权服务业来说,实施“互联网+”知识产权服务业行动计划,对于武汉市乃至湖北省的产业结构更新、经济结构转型至关重要。作为知识、技术、人才集聚地,在武汉市尝试探索“‘互联网+’知识产权服务业”这一新模式,对于其加快迈向国家中心城市步伐、建设壮大武汉城市圈、推动长江经济带建设具有举足轻重的意义。

一、知识产权服务业与“互联网+”概述

(一)知识产权服务业体系架构分析

2012年,国家知识产权局等九部门联合发布的《关于加快培育和发展知识产权服务业的指导意见》中指出,知识产权服务业是现代服务业的重要组成部分,是国家知识产权战略发展中的重要一环,同时也是高技术服务业发展的重点领域,对国家经济和科技的发展起支撑作用。

1、知识产权服务业的核心指向分析。在知识经济时代,科学和技术是生产和发展的重要支撑,知识和信息则是主要要素,创新则是发展的动力和源泉。[2]而单纯的创新并不能直接转化为生产力,这就需要强有力且富有成效的知识产权服务业来促进创新功能的实现,知识产权服务业的核心指向,应是促进拥有自主知识产权的创新成果产业化,培育和发展核心竞争力。[3](P6)

2、服务主体分析。知识产权服务主体可以分为三个层面:一是国家层面的公共服务机构,二是社会层面的以行业协会为代表的非盈利性的知识产权服务中介组织,三是市场层面的面向各个企业提供知识产权服务的知识产权服务营利机构。[4]

3、知识产权服务内容分析。知识产权服务主要围绕着知识产权创造、运用、管理与保护这四方面展开。从涉及的权利维度分析,主要包括知识产权的“获权、用权、维权”三个维度;从服务内容的层面来看,主要包括专利、商标、版权、商业秘密、植物新品种、特定领域知识产权等各类知识产权;从服务领域来看,主要包括知识产权代理、法律、信息、商用化、咨询和培训六大部分。

知识产权服务主体在信息时代应根据自身定位,结合当下发展趋势,运用新的服务手段,转变服务方式,从而在知识产权代理、法律、信息、商用化、咨询和培训等服务领域提供新的知识产权服务。

(二)在知识产权服务业融入“互联网+”的必要性分析

1、大力发展服务业的现实需要。据统计,2014年上半年,我国服务业增加值为12.54万亿元,占国内生产总值的比重达到46.6%。[5]但与发达国家70%以上的比重相比,我国服务业发展水平仍需提高。正是基于这种需要和形势,作为最具发展潜力之一的服务业,推动和促进知识产权服务业的加速发展恰逢其时。

2、知识产权服务业在现代服务业中的地位与作用。作为现代服务业中附加值高、服务领域广的知识产权服务业来说,它是现代服务业新的增长点,其发展潜力巨大。利用互联网思维和互联网工具,可以为知识产权服务业提供新的服务平台,为知识产权信息的传播与利用提供新的服务方式,提高知识产权成果转化的可能性,降低企业或个人自主创新的风险,优化知识产权发展环境,进而改善社会的创新创业机制和经济发展方式。实施“互联网+”知识产权服务业,对于产业结构更新、经济结构转型至关重要。

3、互联网对传统行业的强势介入。第二代互联网技术的成熟使得互联网在现代社会无孔不入,已经成为信息时代的主要基础设施和运作手段。“互联网+”是希望用国内相对优质与国际领先的互联网力量去加速国内相对落后的制造业的效率、品质、创新、合作与营销能力的升级。[6]传统行业对互联网的强势介入应持开放心态,主动将其融入本行业以实现行业的更新与重构。知识产权服务业发轫于科学技术的发展,它与互联网的结合是在时代潮流下顺势而行的必然结果。因此,知识产权服务业应主动探索,积极寻求与互联网的结合,以在探索实践中寻找服务的新思路、新方式与新商业模式。

二、“互联网+”环境下知识产权服务业凸显出的问题

互联网已经成为服务业发展的基本要素和重要支撑,引发了产业结构、产业组织、产业资源配置和产业布局等方面的深刻变革,其所产生的影响也是全方位的。[7]在“互联网+”环境下,知识产权服务机构和知识产权服务业存在的问题也凸显出来。

(一)知识产权服务机构存在的问题

总体来讲,知识产权服务业还存在着“小”、“单”、“散”的情况。具体来说:

一是数量少、规模小。除了“北上广”等个别地区知识产权服务机构数量较多和规模较大之外,在全国多数地区,都存在着知识产权服务机构规模小、数量少的情况。

二是服务方式单一。一些服务机构的服务内容存在同质化现象,其提供的知识产权服务主要是在专利、商标、版权代理及信息检索等传统服务领域,未能灵活依据企业需求来定制个性化服务。

三是“各自为政”。各个服务机构之间的联系较为松散,未能形成合力。

(二)知识产权服务业在互联网环境下凸显的问题

由于知识产权服务机构存在的问题,进而导致在向市场投放知识产权服务的过程中,出现以下短板:

1、资源不均等。这主要包括知识产权服务资源和信息资源两个方面。在知识产权服务资源方面,鉴于各个地区间经济发展不平衡,知识产权服务机构和服务内容呈现发展不均等的状态。而知识产权服务机构在全国各地也是极为分散和不透明的。

在信息资源方面,信息资源平台、数据库及共享平台建设(尤其是专利信息资源)还有很大提升空间,区域信息资源尚未上升到国家级中心资源平台,很多地区对优质信息资源的获取存在障碍,信息资源一体化还有很长一段路要走。

2、信息不对称。信息资源的不均等直接导致了信息的不对称。知识产权服务业高度依赖知识产权信息资源,但我国目前知识产权信息处于“条块分割”状态,不能很好地流动和共享。一些知识产权政府机构掌握着全面的信息资源,但囿于各个政府机构所提供的信息资源都较为有限,通过综合信息平台寻找全面的、海量的知识产权信息存在现实障碍。另外,一些行业内提供的信息也参差不齐,信息质量有待提高,而各个面向市场的知识产权服务机构基于自身生存和要在市场取胜的心态,相互间信息交流甚少,有时甚至是封闭的。上述情况的存在,造就了买主与卖主之间信息不对称,以及卖主与卖主之间的信息差别而产生的信息不对称市场。

3、服务不适配。企业的知识产权服务需求和知识产权服务机构之间没有良好的沟通,知识产权服务机构所提供的服务多为常规的知识产权基础服务,缺乏互联网的连接,服务机构不能快速有效地得知企业最需要的是什么。在实践中,不同的企业在知识产权的创造、运用、管理与保护这四个方面的侧重点是不同的,并且基于企业的市场定位,还需要更加个性化的知识产权服务,而这种个性化的知识产权服务往往由于需求量少、盈利小被忽略掉,导致知识产权服务的同质化现象严重,企业个性化服务不能得到满足,进而造成知识产权服务的不适配。

三、“互联网+”介入对知识产权服务业存在问题的缓解与弥补

知识产权服务主体可以通过互联网迅速有效地向市场提供适当的产品和服务,服务主体之间通过互联网技术的支持,形成动态联盟,并在此联盟的组织形式下,依托大数据、云计算等信息技术实现资源共享、精准服务的目标,从而形成有竞争优势的产业链。互联网的连接越充分,这种规模优势就越明显,对提高市场的影响力和自身的竞争力有着直接而深远的影响。

(一)知识产权信息服务平台的建设有利于弥补知识产权信息不对称、资源不均等问题

在国家层面,早在2011年发布的《国家知识产权事业发展十二五规划》中提到,建设“国家知识产权基础信息资源和服务系统”以及“知识产权运用转化平台建设”,用于整合知识产权信息资源,收集与知识产权有关的数据,提供知识产权服务相关信息。[8]这与当下我们所提出的“互联网+”思路来发展知识产权服务业不谋而合。在这种国家政策导向下,一些地区已经尝试建立相应的知识产权服务平台并取得一定成效。以湖北为例,由湖北省知识产权局、武汉光谷联合产权交易所联合主办的湖北省专利权质押融资项目签约会暨省专利投融资综合服务平台网站开通,为湖北省专利成果交易与投融资服务资源整合提供了新渠道。[9]

在社会层面,行业协会在政府指导下建立知识产权基础性数据库,构建满足企业需求的知识产权信息服务平台,为企业提供科技创新和知识产权战略发展所需要的基础性信息。[10]行业协会根据行业内的特点,针对行业的不同门类,进行特色数据库建设,从而为企业提供直接有效的信息,以实现资源共享,互联互通。

这种知识产权信息服务平台的建设,克服了空间限制,使得信息的流通更加便捷,减少信息不对称和信息资源不均等的情况出现。为企业和社会公众的创新创业提供了信息支持,同时也促进了知识产权信息的利用和传播。

(二)传统知识产权服务机构主动利用互联网进行产业升级有利于弥补服务不适配问题

目前,“互联网+”正在向各个传统行业渗透,传统的知识产权服务机构应主动与互联网结合,来促进本行业的升级发展。传统知识产权服务机构应在现有架构下,进行产品突破和行业探索。传统知识产权服务业之间形成联盟,产生集聚区,建立联盟智库,以信息化服务为手段,以适应经济“新常态”为特征,加速与互联网的结合,形成以专利、商标、软件著作权代理为基础,技术转移、专利成果孵化为核心,法律服务为支撑的三位一体的知识产权综合服务平台。

(三)新兴的从事知识产权服务的互联网公司有利于适应知识产权服务新常态

在利用信息技术建立知识产权信息服务平台的同时,一些专门致力于知识产权服务的互联网公司也应运而生。“互联网+”为知识产权服务提供新的服务手段与服务内容,以“知果果”为代表的专注于知识产权基础代理业务(商标注册)的互联网公司,通过商标免费注册来建立客户群和增加客户粘度[11],继而拓展后期的知识产权维护等专业事务服务。

根据“长尾理论”(The Long Tail)[12](P34-36),“互联网+”环境下,知识产权服务机构的观念应当发生转变,在向市场提供知识产权服务时,不应拘泥于知识产权服务机构提供什么服务,而是应专注于企业需要什么服务。对于知识产权服务机构来说,能够提供这些需求量和市场占有额度不高的服务,将传统知识产权的盈利点由简单的代理服务,转变为知识产权后期维护、个性化服务等专业事务来盈利,能够在一定程度上改变知识产权服务同质化问题严重的情况,同时解决知识产权服务不适配的问题。

四、“互联网+”知识产权服务业的前景展望

“互联网+”行动计划被正式提出时日尚短,关于其与知识产权服务业的结合还需在实践中不断探索,但前景可期。

(一)知识产权金融的支持

知识产权服务业的快速发展离不开资金的支持,知识产权金融也是智力成果有效转化的体现。利用互联网实现科技和金融的深度融合,并在有效控制风险基础上提高资金配置效率和降低融资成本,将是互联网时代金融支持科技创新的新路径。[13]随着知识产权服务链的不断完善,知识产权与金融之间的联系也日趋紧密。

知识产权金融服务是促进知识产权服务业发展的重要措施之一,在“互联网+”计划背景下,知识产权金融服务能够为知识产权各项服务提供资金支持,保障知识产权服务业健康发展。因此探索“互联网+”环境下知识产权金融的新发展,利用互联网改变传统金融服务模式,缓解知识产权融资需求与资金提供不对称的情况,使拥有知识产权的个人或单位走出资金不足的困境,更好地创新创业。

在知识产权服务机构为企业提供高端深度服务的背景下,企业进行知识产权价值评估、入股、质押贷款和转让许可的例子逐渐增加。日前,国内首例知识产权质押P2P 众筹融资在西安上线,这是“互联网+”风口下,知识产权金融融资的重要尝试,对探索我国知识产权价值资本化有示范作用[14],湖北省可在借鉴目前知识产权金融经验的基础上,探索本省知识产权金融路径,更好地促进科技成果的转化。

(二)知识产权服务的拓展

以互联网为新的手段和实施工具来提供知识产权服务,就应充分利用其技术、模式与思维来推动“互联网+”知识产权服务业这一新的商业模式。

在“以人为本,体验为先,开放环境,连接基因,信息对称,去中心化,共享资源,自主安全,人人创新,大众创业”的互联网思维下[15],可以想象,其中必然会催生新的服务手段与服务内容。知识产权服务不仅仅局限于线下提供服务,还可以线上线下相结合,合时宜地为企业提供所需的知识产权服务。例如,利用APP在需求客户和知识产权服务提供者之间进行智能连接,一端是海量用户,一端是知识产权服务提供者,如此,专业性和个性化的服务提供也更具便捷性、时效性。

在传统的商标代理、知识产权信息展示与交易、专利信息检索与分析、知识产权管理等领域植入互联网基因,或者利用互联网优势改造传统知识产权服务业,特别是开发具有知识产权服务业的专业特色的功能性平台,体现了本行业未来向“互联网+”创新发展的方向。知识产权服务业处在时代的变革期,新的业态、新的服务方式、新的服务手段必将应运而生。

如今,“互联网+”作为一种基础设施和工具,在国家政策支持下正快速蔓延和发展,知识产权服务业融入“互联网+”,势必成为未来知识产权服务的直接推力,它的信息自由流动性、联通便捷性、超越时间和地域性等特点将会变成经济新常态下拓展知识产权服务功能,强化知识产权服务效能的强大动力。

[1]2015年国务院政府工作报告(全文)[EB/OL].http://www.farmer.com.cn/kd/201503/t20150313_1018587.htm,2015-04-19.

[2]王勉青.知识产权服务业发展述评[J].探索与争鸣,2010,(10).

[3]杨铁军.知识产权服务与科技经济发展[M].北京:知识产权出版社,2010.

[4]杨红朝.知识产权服务业培育视角下的知识产权服务体系发展研究[J].科技管理研究,2014,(08).

[5]上半年中国服务业占国内生产总值比重为4 6.6%[EB/OL].http://www.fdi.gov.cn/1800000121_21_65967_0_7.html,2015-04-21.

[6]学者热议:李克强提的“互联网+”是个啥概念?[EB/OL].http://scitech.people.com.cn/n/2015/0305/c1007-26644489.html,2015-04-19.

[7]互联网对服务业带来的十大影响_信息化_中国信息产业网[EB/OL].http://www.cnii.com.cn/informatization/2015-01/05/content_1508716.htm,2015-04-19.

[8]国家知识产权事业发展“十二五”规划[EB/OL].http://www.sipo.gov.cn/yw/2011/201110/t20111014_623299.html,2015-04-16.

[9]湖北省专利投融资综合服务平台网站开通[EB/OL].http://www.sipo.gov.cn/dtxx/gn/2012/201208/t20120809_736530.html,2015-04-20.

[10]冯晓青.我国知识产权信息网络平台建设研究[J].湖南大学学报(社会科学版),2013,(03).

[11]苗青盛.【脑洞大开】“互联网+”专利代理服务业=?_IPRdaily[EB/OL].http://blog.sina.com.cn/s/blog_e0f474c10102vj1k.html,2014-04-26.

[12][美]克里斯·安德森.The Long Tail[M].乔江涛,石晓燕译,中信出版社,2012.

[13]全国知识产权局系统政府门户网站[EB/OL].http://www.sipo.gov.cn/dfzz/xian/zwgk/ywkd/201504/t20150424_1107515.htm,2015-04-24.

[14]知识产权金融“互联网+”落地西安[EB/OL].http://www.xaipo.org.cn/view.asp?id=879.2015-04-24.

[15]陆首群.互联网的神奇和挑战[EB/OL].http://www.mgov.cn/complexity/info150301.htm,2015-04-21.

猜你喜欢

互联网+服务业知识产权
Mesenchymal stromal cells as potential immunomodulatory players in severe acute respiratory distress syndrome induced by SARS-CoV-2 infection
自动化正悄然无声地重塑服务业
服务业:从一二三到三二一
重庆五大举措打造知识产权强市
关于知识产权损害赔偿的几点思考
云屏引领大屏走向“互联网+”时代
醒醒吧,为什么你玩不好“互联网+”?
2014上海民营服务业50强
2014上海服务业50强
知识产权侵权归责原则之探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