哈贝马斯交往理性的构成及其实践局限
2015-03-26李芳
摘要:哈贝马斯注意到启蒙运动后传统理性的分裂并承继韦伯在现代社会行为层面上对各种理性的理解和二元整合:工具理性和价值理性。通过构建生活世界里多主体间完全平等沟通以实现共识的交往行为,从理论上实现了工具理性与价值理性在交往实践中的高度辩证统一,提出了富于时代特点的交往理性观。但实践中,交往理性还是遭遇到工具与价值理性难于区分与平衡、理想共识情景难于实现的困境,也许集体主义导向的传统中庸思想对此有所启示。
文献标识码:A
文章编号:1003-8477(2015)08-0109-03
作者简介:李芳(1976—),女,广州工程技术职业学院讲师。
西方理性自古希腊开启主客二分、追求科学与个体自由的传统开始,到中世纪理性被压抑在上帝和神学之下,再到文艺复兴重启人的主体自由解放和启蒙运动后日益张扬理性物化的力量,直到现代社会理性日益彰显对价值的极度背离和所谓后现代社会理性被全面的拒斥。至此,人类理性不禁自问,理性到底该如何处理自身工具与价值的功能,是要被自我完全抛弃,还是反思其历史轨迹,重拾人本自由与发展的根本价值,重塑自己的价值灵魂和健全肉体,把自己推向否定之否定后辩证发展的新境界,继续追求现代启蒙理性未竟的理想?当代著名的西方马克思主义学者、法兰克福学派第二代主要代表人物———德国思想家哈贝马斯,关注到了启蒙运动后传统理性的分裂和缺失及其造成的现代性危机,但他又绝不放弃对理性的追求,提出了颇具辩证思想内涵的交往理性观,回答了这一重要的时代课题。本文试图从辩证法视角解读交往理性是如何实现对传统理性的统一,尤其是如何实现工具理性与价值理性的高度辩证统一,以把理性观推向新时代新境界的,同时初步探讨交往理性在实践应用中的某种局限性。
一、传统理性的分裂与整合:工具理性与价值理性
启蒙运动时期,西方古典哲学乃至对理性认识的集大成者——康德,提出人类活动的三大领域,即认知领域、社会领域和思维领域,均遵循不同的理性原则,哈贝马斯清楚地意识到,这就把传统理性的分裂用理论固定下来了,并认为“这种理性的分裂是启蒙现代性战胜神学世界观,确立科学和主体理性地位的结果”。 [1]但哈贝马斯重建理性的思想主要还是受到韦伯对启蒙运动后在现代社会行为层面上对理性概念的把握。实际上,韦伯在现代性和理性的关系论述中,从未对理性做过清晰的界定,以致出现很多使用上的混淆。其实这也正是理性因其体现领域多样而难于呈现简单共同性的反映,也是所谓理性分裂在一定程度上的反映。
韦伯对理性的用法可归纳为如下四个主要类别。一、实践理性,任何纯粹以个人利益为目标指向的日常活动,均属于实践理性范畴。二、理论理性,涉及的是人的认知思想活动。三、价值理性,又叫实质理性,即行为人注重行为本身是否符合人所追求的最基本的价值原则。价值理性不只在行为,也蕴含于价值体系中。对于行动者来说,他的行动在价值上是否理性,“纯粹视乎他是否意识到自己的价值取向,并且有系统地、有条不紊地、一丝不苟地奉之为行动的守则”。 [2]四、形式理性,就是从大量个别的、具体的经验,探索总结出普遍的、抽象的规则规律,并可采用计算的程序,在追求目标的过程中作出合理安排的行为方式。
康德三个世界的划分产生的理性的分裂还原到韦伯四种不同的理性类型后,又可分类整合为工具理性和价值理性两大类。这里工具理性实际是指向手段用来实现目的关联性、可靠性、逻辑性、必要性、有效性、优化性等效能性上,而价值理性特指行为符合人际一般价值原则和价值原则理念间的系统性、完备性和一致性等人的终极价值追求。总之,韦伯以对启蒙运动后理性的分裂现状及其造成的现代性危机观察为基础,形成的几种基本理性观,并由此提出的工具理性与价值理性的区分,实现了对传统理性的分裂后的重新整合和二元划分——工具理性与价值理性。
二、交往理性是工具理性和价值理性在交往行为上的辩证统一
哈贝马斯认为,韦伯虽然首先提出价值理性和工具理性的概念,但他在其对工具理性独大造成现代性危机的根源分析中,又忽略了价值理性的存在,以致他不自觉地用工具理性代替了其他理性。“对韦伯来说,工具理性成了理性的全部内容,这种状况极大地束缚了个体的自由和创新空间,使社会成员面临着丧失自由和意义的危机”。 [3]哈贝马斯提出交往理性的实质,就是面向启蒙运动后工具理性日益肆虐的现代社会,为价值理性寻找社会的客观基础,以恢复人本身的意义和捍卫现代性的希望,他认为,工具理性与价值理性存在于人的理性及其发展中,根本上就缺一不可,相互支撑发展,也相互冲突制约,共同促进理性行为的展开和人的意义的实现,它们是人类理性内部矛盾对立两面的辩证关系的统一。然而,哈贝马斯注意到两者不可或缺的辩证统一关系,还只是为交往理性观的提出奠定了辩证法思想上的理论基础,实质上更有意义的是,他把两者在理性整体上的统一关系又和理性的交往实践行为辩证统一起来,从而提出高度辩证的理性观——交往理性。
哈贝马斯认为社会世界又可分为制度世界和生活世界,而只有在生活世界里,他才能发现一类各主体间开展平等有序沟通以取得共识的主体间性活动,这种活动能流露出同时指向三个世界的理性原则,即指向客观世界以求真实,指向生活世界以求正当,指向主观世界以求真诚。实际上“多主体在平等、自主、自由的交往行为基础上,为取得沟通共识和一致性行为,通过语言展开的各种理性参与综合论证的过程和结果”, [4]体现了三种理性在合理的交往行为上的高度融合,缺一不可,这就是交往理性。传统工具理性在行动中独大而忽略价值理性存在的现象,在这里已经不见,因为推动多主体间交往行为的展开并取得实效,必须要以多主体间相互的价值满足为前提和基础,多主体价值满足缺一不可。这样,工具理性可能的膨胀和独大就会在自然平等的多主体沟通行为中得到了恰当的防范和抑制,实际也就是必然受到价值理性的制约和影响。
哈贝马斯把传统的以单一主体为中心的各种理性,融入到多主体的沟通交流行为中来,实际也是把交往行为作为统一工具理性和价值理性的载体,通过这种多主体交互性的交往行为的合理性来呈现这种新型的理性观——交往理性。这样原来单主体的、主客对立的纯意识理性范式就被完全打破而形成主体间交互性的行为导向的理性范式。这种理性观,因其多主体间的沟通交往行为为根本载体,而具有鲜明的辩证内涵和范式特点,在现当代社会具有广泛而深刻的社会化客观基础。
三、交往理性在交往实践中的困境
然而,正如唯物辩证法所揭示的那样,人类理性观随着时代发展和自身内部矛盾运动而发展变化,理性是时代精神的体现,同时也有一定时代的局限性。哈贝马斯的交往理性观正是现代社会交往行为广泛化、深度化的时代的反映,而其局限性也在于它在实践的应用中。
其一,交往实践行为中工具理性和价值理性体现难于完全区分,两种理性难于在各主体间得到平衡和兼顾。实际上,受西方惯性的个人主义传统冲动的影响,工具理性对价值理性的僭越和冲突在具体的现实交往行为中常有发生。首先,正如哈贝马斯所述的那样,一定基础物质和精神利益的满足本就是人进一步全面发展的前提和基础。一方面,为长远人的意义的追求而采取权宜之计的相应目的理性行为,牺牲哪怕眼前短时间人的精神感受和意义存在,未必就不是合乎价值理性的行为。另一方面,大量所谓目的理性行为实际也是劳动创造财富的过程,有时在促进人们全面发展所进行的劳动和束缚人发展的无谓的劳动之间很难区分。其次,往往个人主义思想传统支配下对物质利益和效率的盲目无尽的追求,一方面催生科技推动社会和人的进步,另一方面也阻碍人和社会的发展,而后者往往只能从个人和社会的宏观视角加以准确把握,甚至要靠长远的、偶然的、非理性化的主观感受来加以把握了。工具理性对手段效能性的追求,为避免对人的发展的不利影响,似乎只有用适度、适当、不能过分等字眼来加以有效解决。
其二、哈贝马斯所创设的理想沟通共识情景难于在生活世界的实际交往情景中实现,理性释放受阻,沟通行为变得低效拖沓。实际上,理想的沟通情景是交往理性得以释放的前提,然而这种各主体间的沟通共识行为,不得不遭遇诸多非理性因素的干扰,并在所谓论辩沟通的程序制约中变得无效、低效和拖沓。哈贝马斯认为,沟通共识行为是论证性、程序性的,交往理性的“根据只存在于言语商谈的论证过程中,理性的准则存在于程序性的交往操作中,存在于流动的生活世界中”, [5]哈贝马斯为此设想了一个名为“理想的言辞处境”,即所有参与者畅所欲言,即拥有平等的机会作出各种言辞行动。然而,从辩证法来讲,现实中这种“理想的言辞处境”并不存在。因而交往理性实际也是人的理性与非理性在此情景下的辩证统一。这种理性与非理性既对立又统一的斗争尽管受到自身理性和论辩程序规范的严格限制,但由来已久的个人自由主义的顽固冲动,还是会时常任由非理性因素冒出来,最终使得程序和规范下的各种理性的释放变得缓慢和低效,使得沟通共识行为变得低效和拖沓。福柯说过,任何人际关系在一定程度上都是权力关系,他甚至认为话语本身就是权力,无形中在执行什么是理性的、健全的、或者是真实的规范。人际沟通如果不能完全排除权力因素等诸多非理性因素干扰的话,理性的共识便很难建立起来。显然,多主体间的沟通共识行为所体现的交往和理性,需要抑制这种个人主义的冲动。抑制这种冲动,似乎就要靠增进利他、换位思考或集体主义导向、整体和谐等思想来取作用了。
因此,交往理性试图通过平等有序的沟通程序把各主体在个人主义导向的传统基因(自古希腊就形成的追求个体自由思想)支配下的工具理性,限制在合乎共同价值意义的理性范围内,有时在交往实践中难于实现;西方个人主义导向的传统基因使得各主体间的沟通共识行为,不得不遭遇更多非理性因素的干扰,并在所谓论辩沟通的程序制约中,变得低效和拖沓。克服前者往往只能归结到工具理性的适度追求上来,不要过分和极端,需要适度节制,而克服后者更需要换位思考、关爱他人、注重整体和谐思想来加以解决了。行文至此,克服交往理性在应用中的这两种困境,很容易让我们想到我国传统中庸思想了。中庸作为中国传统集体主义价值导向的思维方式,其实有着理性的特点和内涵,它讲求坚持原则、不偏不倚、无过和无不及,追求止于一定限度的最佳状态,而非无限追求量上的效能。它坚持整全观和长远整体和谐,注重换位思考,推己及人,倡导抑制个人不当利益需求和情绪。相信这种中庸思想是可以作为西方交往理性观在实践中的借鉴和补充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