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高仿真法伪造文件的识别及检验

2015-03-26邓绍秋谢滨键

湖北警官学院学报 2015年10期

邓绍秋,方 邡,谢滨键

(1.湖南警察学院,湖南 长沙4101382.安徽省公安厅,安徽 合肥230061)

高仿真法伪造文件的识别及检验

邓绍秋1,方邡2,谢滨键1

(1.湖南警察学院,湖南 长沙4101382.安徽省公安厅,安徽 合肥230061)

【摘要】高仿真伪造文件有许多方法:复制真笔迹、擦刮文件后再打印、伪造光敏印章、彩色复印、彩色打印、2次装订、2次打印等。由于检验难度大,加上鉴定人往往忽视系统检验,从而作出不符合客观实际的鉴定意见。在检验中,应综合运用案情判断法、特征仪器分析法、系统检验法进行检验。

【关键词】高仿真伪造;文件检验;打印文件;伪造文件

近年来,利用一些高科技手段伪造文件越来越多,在中央电视台一套节目《寻宝》栏目中,不时看到高仿真法复制的字画、文物,使不少收藏者上当受骗。司法鉴定实践中,经常出现不同的鉴定机构对同1宗案件的文书物证做出不同的鉴定意见。究其原因,是文件的制作者利用高仿真的手段伪造文件,同时,鉴定者也缺乏对高仿真伪造文件方法的识别。

一、常见高仿真法伪造文件的方法与特点

(一)真签名、真印文局部擦刮或整体擦刮后再打印成变造文件

变造文件,是指利用原文件中主要或关键的真实部分,通过改变其中部分内容达到有利于自己的1种伪造文件。变造的方式主要有机械擦刮、化学消褪、文字添加或改动、文字挖补等。将文件部分文字机械擦刮后再打印,是其中最常用的1种变造文件的方式。由于激光打印机墨粉是由树脂作载体,经加热后融化附着在纸张表面上且无渗透,用刀片仔细用心慢慢刮,非常容易将打印字迹完全刮掉。但是,刮得再仔细,还是会出现如下特征:被刮处起毛(纤维)、刮薄处透光。因此,作案人会将擦刮后的空白文件打印后再打印上1层底灰以掩盖纸张起毛现象。经过2次打印机的热压,常规侧光观察有时看不出,加上作案人有时故意在文件背后粘贴纸张的办法以减弱透光,鉴定人员常常透光观察也不一定能发现擦刮事实。特别是整体擦刮,使文件纸张表面显得一致,往往难以发现伪造事实。

(二)利用手写签名、盖印印文更换文件部分页次伪造文件

利用手写签名或盖印的印文更换文件中部分页次,此种伪造的文件,多半是在多页的协议、委托书或多页的合同、契约等打印文件中伪造。犯罪嫌疑人一般做法是:除文书中的手写签字页或盖印印文页外,将其他页抽出来,按照变为自己有利的内容,重新编排内容并打印出来,最后重新装订,从而将文件改为对自己有利的文件,以达到其个人目的。[1]经过伪造的文件,由于手写签名或盖印印文页与重新打印页不是1次性形成,也可能不是同1台打印机、或不是同1人排版打印,因而从理论上,形成了不是同1次打印的文件。由于不同的打印人、不同的打印机、不同的文字编辑系统会形成不同的打印特点,如行与行之间的行距、进纸不同形成的页边距、不同的文字编辑系统形成的文字笔画形态等特征;打印机型号差异不同的种类特点;不同原料的纸张种类、不同重量的特点;同种打印机打印字的颜色深浅、墨水成分特点;有装订线、装订孔的2次装订印痕等特点。

(三)高仿真伪造光敏印章盖印印文

高仿真伪造印章印文,是指以真实的印章印文为摹本,力求做到与原印章印文尽可能一致而伪造的印章印文。高仿真印章印文几乎全部为光敏印章和激光雕刻印章。但是,由于激光雕刻机操作较麻烦,制作中不好操作,加上光敏印章机容易买到,制作成本低,因此深受作案人青睐。其具体制作是:

如果所需印文只有1枚,且印文与落款的文字(打印或手写)互相交织在一起,作案人就会先扫描印文再进行修版,即将印文图片扫描至Photoshop中,将交叉部位的笔画精心修掉。因修版受到单枚印文样本的限制,有些笔画覆盖部位和盖印印文不清晰的部位不好处理,造成一些细节特征无法与原印章印文相同。

若有多枚所需的样本印文,作案人用Photoshop中的套索工具,将无交叉不同的印文转移覆盖,再用自由变换工具校正,将所需的样本印文去色、调整亮度对比度,并进行适当修版,变为下一步曝光的黑白图像,随后用Acdsee看图软件打印,目的是为了控制印文尺寸;再将上述黑白图像打印在硫酸纸或透明胶片上,并贴在光敏印章垫上放入光敏印章机上曝光;最后将曝光后的章面装入印章外壳中,并封边、加印油,即完成高仿真伪造光敏印章。作案人常常用此种方法伪造文件。

(四)利用彩色复印机伪造文件

利用彩色复印机复制印文、票证,是作案人最为便捷的1种伪造方法。因此,在经济诈骗案和民事案中常会出现合同、契约、借据等涉嫌伪造文件。彩色复印机分为模拟式彩色复印机和数码式彩色复印机两种。模拟式彩色复印机是由黄、红、青3种颜色的滤色片,把原文件反射光分为3色光,分别对感光鼓进行曝光后成像,经过3次彩色显影,1次转印、定影、制成复印件。[2]模拟式彩色复印机伪造文件的图文线条为实线条,该种复印件有黄、红、青3种颜色的显影粉,图文的黑色是由其3种颜色合成。数码彩色复印机其成像,是由成像电荷耦合器件扫描原稿,将图像转化成数字信号,经图像处理,由激光扫描感光鼓曝光,经过多次彩色显影,1次转印、定影、制成复印件。数码彩色复印机复制出的图文,是由黄、青、品红、黑4种墨粉颗粒组成的点状或线条网格构成,同时,在图文的空白部位,可见到淡黄色墨粉小点组成的暗记特征。

(五)利用彩色打印机伪造文件

利用扫描仪或数码相机将彩色图文输入电脑,调好尺寸和色相,经过修版后,用彩色打印机打印出原稿图像。彩色打印机分为彩色激光打印机和彩色喷墨打印机。彩色激光打印机原理和黑白激光打印机原理相似,黑白激光打印机使用黑色墨粉印刷,彩色激光打印机用黄、黑、青、品红4种墨粉套印,依靠颜色混合就形成了彩色图文。彩色激光打印机使用4色墨粉套印,其程序是:

1.原稿变位图。打印彩色图像时,激光打印机的光栅图像处理器将打印页面的视图变为位图,然后转换为电信号送往激光扫描单元。

2.位图变电荷“负像”。在激光扫描单元中,将原文件页面图文点转换为激光信号发射到成像鼓上,对应与位图中的各像素点,有像素值存在时就发射出激光束,无像素值时则不发射。经过这一阶段,原页面位图被转化成了成像鼓上的电荷“负像”。

3.将电荷“负像”变为碳粉“正像”。

4.将碳粉“正像”变为文件上位图。由于彩色激光打印机要使用4种颜色的碳粉,因此,带电荷的碳粉“负像”和碳粉“正像”要反复4次,最后才能在转印鼓上形成黑、黄、品红、青4种颜色的图像,靠4色的合成形成彩色图文。

彩色的喷墨打印机打印使用的不是碳粉,而是打印墨水。由于打印图像逼真,所以此种方法也常被作案人用来伪造印文、彩色图文的文件。彩色打印机打印的伪造文件,图文是由网格状排列的多色墨点构成,并以墨点的大小或间距表现图文的深浅、明暗层次。彩色激光打印机的墨点是由墨粉组成,有光泽和立体感,墨粉附着性差,可用小刀在显微镜下轻易刮去,纸张背面观察无渗透性;喷墨打印机的墨点颜色平淡,墨迹边缘有洇湿现象,图像总体增宽发花、略显模糊。[3]

二、高仿真法伪造文件的识别与检验

(一)案情判断法

案情判断法,是指在对高仿真法伪造文件的鉴定过程中,鉴定人向送检人仔细询问案中双方矛盾的焦点,送检的嫌疑文件当时的形成过程,如高仿真伪造印文的检验中,向送检单位了解样本印文是什么印章盖印的,如果送检人不知道或表述不清楚,就要求提供印章实物或照片,以确定样本印文是否为光敏印章印文;一般情况下,伪造的印文与同期样本印文的印油成分不一致,如送检的是1份落款2012 年6月的检材文件,收集到该单位2012年3月至10月的印文样本均为1种成分印油,而检材是另1种印油,则基本上可认定检材印文为高仿真伪造印文,因为同1枚光敏印章在短时间内不断更换印油的概率较小。在司法鉴定实践中,很多鉴定人认为委托方委托鉴定何事项,鉴定人就应鉴定什么事项,而对于案情似乎不应该了解,以免影响与误导鉴定意见。其实不然,要酌情而定,若通过鉴定,签名、印文是真实的,但文件整体有擦刮事实,则文件整体是伪造的。若鉴定人在受理案时,观察到检材不是完整的一页,或只是1张小纸条,甚至连落款日期都没有,同时文字整体布局有异常,则一定要仔细了解案情,以免做出与案客观事实不相符的鉴定意见。

(二)特征仪器分析法

对于利用电脑扫描(拍照)后打印签名或印文,还是2次打印或追加打印(保留真实签名),如果怀疑是高仿真伪造文件,鉴定人应使用较先进的显微镜、显微激光拉曼光谱仪、VSC文检仪等仪器设备进行无损检验,以区分不同种类文件的形成物质,如是否系手写文字、电脑打印文字、复印文字等色料物质,从而判断出其伪造手段,以分析文件是否为伪造。

彩色激光打印机与彩色喷墨打印机打印出的文件,最大区别在于图文。在显微镜下放大观察,彩色激光打印机的墨粉发亮、墨粉附着性差,纸张背面无渗透性,浸水不掉色,彩色图案由网状的小点组成,纸张处有散落的小黄点。彩色喷墨打印机打印出的文件由无规律性色块或小点组成,笔画或色块边缘无粉末,有洇散现象,纸张空白处无黄色小点。用显微激光拉曼光谱仪,可以迅速检测不同品牌、同1品牌不同型号的彩色打印机墨水,从而判断是手写字迹还是打印字迹、盖印印文还是打印印文。根据不同型号彩色激光打印机暗记特征不同的特点,还可进行暗记特征检验,[4]以分析判断文件是否系伪造。

(三)系统检验法

任何文件,其组成通常包括以下成分(或要素):书写文字、印刷文字、盖印印文、言语内容、污损变化、纸张、油墨(或水)。每1宗案的文件物证不一定必须具备上述所有要素,但至少包含几种要素。从系统的观点出发,1份文件一旦形成,文件的各要素之间就构成了完整的整体,利用真印文、真签名、擦刮文件后再打印、2次打印、2次装订等高仿真手段伪造文件,势必改变文件各要素之间、要素与整体系统之间相互依存的关系。仔细分析和利用文件各要素与整体的关系,就可判断出高仿真文件的真伪。犯罪嫌疑人在利用高仿真法伪造文件时,注意力往往放在具体的伪造方法上,而忽略了1份完整文件的系统性。[5]如判断文件是否利用真签名、真印文伪造,就还需要考虑文件的前后纸张是否同一、打印的墨粉(墨水)是否同一、书写(打印)的内容前后的格式布局关系、签名与印文的先后时序关系等;文件是装订的,需要比较装订线(孔)的数目、位置、形态、大小等关系。与此同时,还要考虑多页文件书写(或打印、复印)的物质材料前后页的同期性,以及前后页文件的污损变化、前后页文件墨水(墨粉)颜色深浅等。为揭露高仿真伪造文件的事实,要充分利用要素与整体系统之间特定的关系,用综合的、系统的检验方法理念,贯穿于检验鉴定全过程。

【参考文献】

[1]王迪,郭海萍,贾晓光.系统鉴定理论在换页变造文件检验中的应用[J].江西公安专科学校学报,2010(3):105-106.

[2]施少培,杨旭,钱煌贵,卞新伟.高科技手段伪造印文的检验[J].法医学杂志,1998(4):226-228.

[3]崔岚.印刷文件检验技术规范[M].北京:中国人民公安大学出版社,2012:147.

[4]李江春.利用暗记特征对HP系列彩色激光打印文件鉴别的研究[J].湖北警官学院学报,2008(6):111-113.

[5]邓绍秋,杨安,李淑文,朱旭峰.利用真签名伪造文书的识别与检验[J].中国司法鉴定,2014(1):59-62.

【中图分类号】D631

【文献标识码】A

【文章编号】1673―2391(2015)10―0140―03

收稿日期:2015-09-11责任编校:李 烽

【基金项目】湖南省教育厅科学研究一般项目“高仿真伪造文件检验技术研究”(项目编号:12C0667)的阶段性成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