陕甘宁边区:党的民族和宗教政策的策源地
2015-03-26叶介甫
陕甘宁边区:党的民族和宗教政策的策源地
叶介甫
(中央统战部,北京100800)
[摘要]日军侵华,实施了许多分裂中华民族的政策和措施,进一步激化了当时倍受国民党政府岐视和压迫而产生的民族矛盾,国内民族问题日益深重。中国共产党认识到,一切民族都是平等的,只有各民族团结抗战才能完成民主解放。为此,中国共产党通过长征深刻了解了中国的民族现状,领导组织了抗日民族统一战线,在延安召开党的六届六中全会确立了民族工作纲领和方针政策。并以此为指导,在陕甘宁边区对民族政策边实践边发展,最终取得了抗战的巨大胜利。
[关键词]陕甘宁边区民族宗教政策
[中图分类号]D635
[收稿日期]2015-09-24
[收稿日期],陕甘宁边区政府民族事务委员会通过的该会暂行组织大纲草案中,第一次明确使用“民族区域自治”一词,以管理“边区境内回蒙等各民族区域自治事宜”[2](P934)。它说明从此在中国实施“民族区域自治”已成为中共民族自治主张的主要内容,成为少数民族在政治上实现民族平等权利的基本方式,成为民主政权建设的重要组成部分。
1935年10月,中共中央率领红军长征到达陕北,在沟壑纵横的黄土高原上落脚生根。刚安新家的党中央,在瓦窑堡召开政治局会议,确立与全国各党各派各族各界联合起来,建立抗日民族统一战线,共同反抗日本帝国主义侵略的政治路线和方针策略。从此,延安成为中国革命的大本营,成为团结各族人民建立抗日民族统一战线的策源地。党的民族宗教政策也在这一时期不断发展和成熟,陕甘宁边区成为党的民族宗教政策的策源地。
一、源起:日本的侵略进一步激化国内民族宗教矛盾
中国是一个多民族多宗教的国家。1931年九一八事变后,随着日本帝国主义侵华战争的不断扩大,他们对中华民族的分裂活动也更加猖獗,中国的民族问题日益加剧。
“惟欲征服支那,必先征服满蒙,如欲征服世界必先征服支那”,这个臭名昭著的“田中奏折”中的狂妄计划,成为早就对中国存在侵略野心的日本帝国主义的既定方针。所谓“满蒙”即指东北三省和内、外蒙古。在国民党不抵抗政策下,东三省和内蒙古东部地区沦陷,日本侵略者开始大肆挑拨离间,破坏中国各民族团结,并利用一些民族中的专治分子建立傀儡政权,实行“分而治之”的殖民统治,企图达到最后占领全中国的目的。
1932年3月,完全受日本关东军掌控的“满洲国”傀儡殖民政权出笼。5月,受日本笼络收买的所谓“蒙古自治筹备委员会”代表寿明阿等人向国联调查团“要求”内蒙古脱离中国而“独立”,第一步先成为“满洲国”的一部分。于是日本占领军把哲里木盟、昭乌达盟、卓索图盟及呼伦贝尔地区划为一个所谓“蒙古族自治地区”,设立“兴安省”,隶属“满洲国”,该地区即沦为日本的殖民地。
1937年10月,内蒙古西部地区的锡林郭勒、乌兰察布两盟沦陷。日本侵略者大肆策动以锡林郭勒盟苏尼特右旗札萨克郡王兼署锡盟副盟长的德穆楚克栋鲁普(简称德王)为首的所谓“内蒙古高度自治”运动,成立了傀儡政权“蒙古军政府”。10月27日,在关东军参谋长东条英机及其特务机关直接导演下,改组“蒙古军政府”为“蒙古联盟自治政府”,宣布内蒙古脱离中国而“独立”。11月22日,日寇又把该政权与察南、晋北两个傀儡政府组成“蒙疆联合委员会”,1939年9月改称为“蒙古联合自治政府”、“蒙疆自治邦政府”,为日本帝国主义张目。
日寇还积极策划进攻陕甘宁边区的北方门户伊克昭盟,不断派遣蒙奸、特务到未沦陷的伊克昭盟及阿拉善旗、额济纳旗诱胁蒙古王公,并设立特务机关、安装电台、修筑机场。1938年3月,日寇扶植原伊盟副盟长阿拉坦鄂齐尔,在包头成立“伊克昭盟公署”,向伊盟全境展开诱降攻势,妄图以此为据进而侵占延安。蒙古族封建上层中许多人因此发生动摇,内蒙古形势十分严峻。
对于信仰伊斯兰教的回族等中国少数民族,日本侵略者一方面对华北、平、津、广州、上海等沦陷区的回族人民极尽杀戮、侮辱、奸淫、压榨之能事,一方面操纵组织亲日的回教团体,如“回教青年会”、“天津回教会”等,鼓吹“大东亚精神”、“日回亲善”,蛊惑回族“筑成反共堡垒”、“保教不保国”,进行欺骗宣传,煽动成立“大回回国”。
1933年,新疆的民族分裂主义分子穆罕默德·伊敏在疏附成立“东土耳其斯坦伊斯兰共和国”。鼓吹建立“伊斯兰教维吾尔国”的麻木提逃亡日本后于1939年在东京成立“东突厥斯坦独立促进会”,继续对新疆进行分裂活动。日本帝国主义煽动的分裂活动成为中国民族问题的主要危机。
另一方面,以蒋介石为首的国民党政府的民族歧视和民族压迫也造成国内民族矛盾不时激化,影响了抗日力量的团结。如蒋介石集团不承认回族是一个独立的民族,致使回族在国民政府统治下没有政治地位和民族权利,只能称为“回教”,引起回族人民的强烈不满。对内蒙古问题,国民政府1928年的设省置县引起蒙古族上层人士的不满,他们与国民政府的严重矛盾被日本人利用,策动了“内蒙古高度自治运动”。国民党军队在蒙古族和其他少数民族地区强行垦荒,强征粮食、马匹,杀害爱国抗日人士,加深了与少数民族群众的矛盾,也因此先后爆发了1943年3月26日的“伊盟事变”、1938至1942年宁西海固地区回族农民的三次大规模武装起义和1943年3月的新三区革命运动。
与此同时,少数民族内部封建上层人士与广大劳动群众的矛盾、封建势力与民主势力的矛盾依然存在。所有这一切,使长征到达陕北的中共党中央深切地感受到正确处理民族宗教问题的紧迫性和必须大力加强民族工作的极端重要性。
二、认识:只有经过全阶级全民族的团结才能战胜敌人
中国共产党认为,一切民族都是平等的。虽然由于历史原因,中国各民族间存在一些矛盾和隔阂,但彼此之间的交往历史悠久,各族人民对中国的历史发展都作出过重要贡献。在外来侵略面前,各族人民历来都有联合御侮的光荣传统。“中华民族的各族人民都反对外来民族的压迫,都要用反抗的手段解除这种压迫。他们赞成平等的联合,而不赞成互相压迫。”[1](P623)在日本帝国主义侵略面前,在亡国灭种的威胁面前,只有各民族团结抗战,联合斗争,才是争取民族解放和民族平等的唯一出路。
九一八事变之后,中国共产党提出要争取一切被压迫的少数民族环绕于苏维埃周围,以增加反帝国主义与反国民党反动统治的力量。面对少数民族斗争的高涨,中共六届五中全会要求各级组织必须加强对蒙古族、回族、苗族、瑶族的工作,并提出了建立反蒋抗日统一战线和建立少数民族下层统一战线的主张。红军长征是宣传队、播种机,把党的民族平等政策和红军对少数民族的关怀撒向了广大少数民族地区。同时通过长征,党对中国民族问题的现状与民族工作重要性的认识更加具体深入。在此过程中,党把统一战线理论运用于处理民族问题,提出了与少数民族及民族宗教上层人物在政治上建立民族统一战线的主张,表示欢迎一切愿意抗日反蒋的民族宗教上层与红军联合起来。
1935年10月,中共中央与中央红军到达陕北,经瓦窑堡中央政治局扩大会议,确定了与全国各党各派各族各界联合起来,建立抗日民族统一战线,共同反抗日本帝国主义侵略的政治路线和方针策略。为揭穿日本帝国主义策动“大蒙古国”和“回回国”的阴谋,同年12月20日,中华苏维埃中央政府发出《对内蒙古人民宣言》,1936年5月25日发出《对回族人民的宣言》。中国共产党向少数民族宣告,坚决实行中国境内各民族一律平等的政策,提议建立共同斗争的联盟,号召蒙、回等被压迫民族与汉族联合起来,打倒日本帝国主义及卖国贼蒋介石。此后,震惊中外的西安事变及其和平解决,不仅使国共两党再度合作,而且为党制定团结抗日的民族纲领与民族政策提供了新的依据。
1937年2月7日,中共中央在给少数民族工作委员会的信中指出,党在内蒙古的工作应改变过去把抗日与反汉族军阀并提的策略,应着重解释蒙汉联合一致抗日,这比任何时候都更重要,应以蒙汉联合抗日来化解民族仇怨。在抗日民族统一战线中,各民族的特殊利益与要求,可以通过协商和群众斗争来实现。毛泽东在全国抗战前夕还精辟地指出,只有经过全阶级全民族的团结才能战胜敌人。
三、政策:第一次明确使用“民族区域自治”一词
1937年7月7日卢沟桥事变爆发,中国共产党疾呼:只有实行全民族抗战才是我们的出路。8月,在中共中央洛川会议通过的中共中央抗日救国十大纲领中,明确提出了动员蒙古族、回族及一切少数民族共同抗日的方针。
1938年9月,为巩固党在抗日民族统一战线中的领导权,增强党内团结,更有力地推进抗日民族统一战线,中共中央在延安召开了扩大的六届六中全会。这次全会将“巩固与扩大统一战线,以便克服困难,停止敌之进攻,准备力量、实行我之反攻,达到最后驱逐敌人”确定为党的总任务。
围绕党的总任务,全会进一步讨论了民族问题,李维汉就开展蒙、回少数民族工作的经验作了发言。全会政治决议案将“团结中华各民族(汉、满、蒙、回、藏、苗、瑶、夷、番等)为统一的力量,共同抗日图存”确定为民族工作的总任务。毛泽东在《论新阶段》的政治报告中系统地阐述了党的民族纲领与民族政策。他说:“我们的抗日民族统一战线,不但是国内各个党派各个阶级的而且是国内各个民族的。对着敌人已经进行并还将加紧进行分裂我国内各少数民族的诡计,当前的第十三个任务,就在于团结各民族为一体,共同对付日寇。”[2](P595)根据这个总方针、总任务,他提出中国共产党团结少数民族的四点总政策,即:(1)允许各民族与汉族有平等权利,在共同对日原则下,有自己管理自己事务之权,同时与汉族联合建立统一的国家;(2)在少数民族与汉族杂居的地方,当地政府应设置由当地少数民族人员组成的委员会,作为省县政府的一个部门,管理和他们有关的事务,调节各族间的关系;(3)要尊重少数民族的文化、宗教、习惯,不但不应强迫他们学汉文,而且应赞助他们发展用各族自己言语文字的文化教育;(4)纠正存在着的大汉族主义,提倡汉人用平等态度和各民族接触,使之日益亲善密切起来,禁止任何对他们带侮辱性与轻视性的言语、文字与行动。他还强调,在长期合作的抗日民族统一战线中,必须采取照顾现在又照顾将来,照顾这一阶段又照顾那一阶段,照顾这一党派又照顾那一党派,顾这一军队又照顾那一军队,照顾这一民族又照顾那一民族的政策,才能使合作抗日持久。
在延安六届六中全会确定的民族工作纲领与方针政策的重要意义在于,它对党的民族问题纲领作了重大调整与突破,其核心是强调中华民族是不可分离的统一整体,不再强调民族自决权、分立权,而是强调民族自治权,而这种自治是在统一国家内的地方自治与民族自治,确立了各民族团结抗日的总方针总任务,并且更加强调反对大汉族主义和进一步加强民族工作,它标志着党的民族理论与政策走向成熟。
1940年4月和7月,中共中央西北工作委员会根据六届六中全会精神拟定,经中共中央原则上批准的《关于回回民族问题的提纲》和《关于抗战中蒙古民族问题提纲》,进一步阐发了六中全会的民族纲领与民族政策,比较系统地阐明了党对蒙古族和回族的政策,强调少数民族的命运与整个中华民族的命运息息相关,各族人民只有彻底的抗日,才能争取一切其他方面的解放,并提出了实行民族平等,尊重民族文化和风俗习惯,保障宗教信仰自由,扶持少数民族发展经济文化,改善民族关系等方面的具体政策。这些成为延安时期开展民族工作的指导性文件。
民族区域自治政策,是中国共产党解决民族问题的一个创举,后来成为党处理少数民族问题的一项基本政策和政治制度,标志着党的民族工作从此进入了一个新阶段。
四、实践:依据政策精神组织和推动少数民族的抗日斗争
抗日战争是我国反抗日本帝国主义侵略的伟大民族革命战争。参战的少数民族之多、地域之广、斗争形式之多样和深入,在中华民族史上是空前的。
1937年“卢沟桥事变”以后,日本帝国主义在华北、华中、华南发动了大规模的侵华战争,之后又向我西北、西南及内地入侵。在这些地区的汉族和少数民族,沦于日本帝国主义的残酷统治。在中华民族危亡的严重时刻,中国共产党明确提出“动员蒙民、回民及其他少数民族,在民族自决和自治的原则下,共同抗日”。各族人民在中国共产党倡导和组织的抗日民族统一战线的旗帜下,积极投入反抗日本帝国主义侵略的斗争。
1937年10月,中国共产党员杨植霖、高凤英(蒙族)、刘洪雄、贾力更(蒙族)等人,组织蒙汉抗日游击队,在归绥(今呼和浩特)周围和大青山一带开展武装抗日斗争,并于1938年9月与八路军大青山支队会师,编成八路军察绥支队,而后开辟了大青山抗日游击根据地。蒙汉军民坚持武装斗争,不断粉碎敌人的疯狂扫荡,牵制了敌人大量兵力,保卫了陕甘宁边区和晋西北根据地。
当日本侵略军进犯到回族居住地区以后,回族人民在八路军、新四军的帮助下,组成数十支抗日民族武装,投入到抗日游击战争中。其中河北有马本斋领导的冀中回民支队,定县的回民支队,任丘、肃宁、文安一带的回民支队,雄县、霸县、武清、永清的回民大队,香河一带的冀东回民大队;山东有渤海军区回民支队,临沭的伊斯兰大队,泰运军分区的回民主力连和回民基干大队,沂水、沂源一带的回民警卫连。冀鲁豫边区有东平、朝城、沙海、麻海等地的回民游击队;山西有壶关回民游击队和长治的回民营;安徽有定远县的清真大队。在陕甘宁边区,抗战爆发前,红军中有回民独立师。抗战爆发后,陇东军分区有回民骑兵团,三边有回民支队,关中有回民自卫队(后改为回民支队)。此外,还有未以回族命名而其成员大部分是回民组成的抗日武装等。上述回族人民的抗日武装,是中国共产党领导下的八路军、新四军的一部分。各支回族武装在敌后坚持游击战争,配合八路军、新四军主力部队,在开辟和巩固根据地的斗争中,与敌人浴血奋战,立下了不朽功勋。其中威震华北的冀中回民支队,在马本斋的领导下,转战冀中平原、冀鲁边和冀鲁豫边区。这支部队自抗战初期建立至1944年调往革命圣地延安,6年中经历大小战斗870余次,歼灭日伪军36700余人,创造了辉煌战绩。冀中军区曾授予“攻无不克、无坚不摧、打不垮、拖不烂的铁军”的光荣称号。1944年2月7日,马本斋不幸病逝,毛泽东、周恩来、朱德等分别送挽联,高度评价马本斋的革命精神,回族人民也以有马本斋这样的英雄儿女而感到自豪。
在土地革命时期曾为中国革命作出重大贡献的广西各族人民,在抗战中亦谱写新章。1939年11月,日军以重兵在钦州和防城登陆,向广西发动进攻。上思、邕宁等十四个县相继沦陷,南宁也被敌侵占。中国共产党粤桂南特委在钦州、防城、邕宁、上思、扶绥、武鸣等县,组织了有壮族、毛难族(后称为毛南族)、汉族参加的游击队,开展敌后武装斗争。1944年,日军为打通大陆交通线,再次向广西进犯。柳州失陷后,我党控制的《柳州日报》社撤退到罗城龙岸一带仫佬族地区开展工作,组织起有仫佬族参加的抗日挺进队和抗日大队,战斗在融水、长安、龙岸、罗城、柳城一带。生活在防城县江平地区的京族人民于1944年初,参加党领导的抗日游击小组,并在万(原字氵加万)尾岛上筑起炮台,装上两门大炮抵抗日军骚扰。广西各族人民抗日武装在“保卫祖国,保卫家乡”的口号下,积极开展对敌斗争,经常截断敌人的交通,消灭敌人的有生力量。
与日本帝国主义进行了42年英勇斗争的台湾高山族和汉族人民,在抗战爆发后,又接二连三地发动反战斗争。其中,比较著名的有1937年枋寮的1300余名汉族和高山族人民的暴动,1938年初雾社高山族暴动,1941年3月台东200多名高山族反劳役起义等。台湾人民的抗日斗争,配合了大陆的抗日战争。
随着敌人的入侵和抗日战争的深入,中国共产党领导少数民族地区人民组成了各种群众抗日团体。如反日会遍及东北的汉族、朝鲜族和满族聚居的农村,仅黑龙江省宁安县世环镇的满族就有70%的人参加了这一组织。1938年冬,成立察绥战地动员委员会,在抗日武装活动的地区还设有县、区、乡、村等各级分会。延安成立了蒙古文化促进会。在回族居住地区,先后建立起各种抗日救亡团体:冀中建立了回民抗日救国会,并于1938年8月召开冀中回民第一次代表大会,统一了各地回民组织,建立冀中区回民抗战建国联合会,各分区设分会,各县设支会;晋察冀边区建立了边区各界回民抗日救国联合会;冀鲁边的回民救国联合会于1940年5月改称为回民抗日救国总会;在延安有回教救国协会。1940年10月,陕甘宁边区召开第一届回族代表大会,建立了中国回教救国协会陕甘宁边区分会。在新疆成立了各族人民反帝联合会,其分会遍及全疆各地。闽东和浙南的畲族地区,普遍建立了妇女会、青年会、民众队等救亡团体。上述少数民族抗日救亡团体在向本民族人民进行抗日宣传鼓动工作、激发人民的抗日救亡意志、开展抗日救亡活动、培养各族干部、组织民族抗日武装和解决本民族人民生产生活等问题上,都起到了很大的作用,成为中国共产党团结和发动少数民族一致抗日的有力群众性团体。
参考文献:
[1]毛泽东选集:第2卷[M].北京:人民出版社,1991.
[2]民族问题文献选编[M].北京:中共中央党校出版社,1991.
[3]中共中央抗日民族统一战线文件选编:下册[M].北京:档案出版社,1986.
责任编辑:胡小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