民主党派参与社会治理的现状、问题及对策
2015-03-26杨松禄
民主党派参与社会治理的现状、问题及对策
杨松禄
(云南省社会主义学院,云南昆明650031)
[摘要]民主党派是我国社会治理的重要参与主体并可以发挥重要作用。文章对民主党派参与社会治理的现状和问题进行了梳理,提出了提高民主党派参与社会治理实效的思路。
[关键词]民主党派社会治理
[中图分类号]D665
[收稿日期]2015-07-05
党的十八大以来,国家治理不再只是时髦的政治学词汇,而是成为具体的政治行动。从宽泛的意义上讲,国家治理包含内容丰富,如包括了政府治理、市场治理、社会治理等。国家治理的关键就是要形成政府、市场和社会三方的协同发展、良性互动。[1](P86)因此,国家治理不仅包含社会治理,而且规定和引领社会治理,而社会治理则在社会领域实现国家治理要求和价值取向,体现国家治理的状况和水平。[2](P15)在社会治理中,政党是重要的参与主体。中国共产党是社会治理的主导者,而参政的民主党派是参与者。民主党派作为参政党,参与国家政治社会生活具有制度化的机制安排,这使得民主党派在社会治理中具有其他权利主体无法比拟的制度优势,可以在社会治理中发挥重要的作用。
一、民主党派参与社会治理的现状
新中国成立后特别是改革开放以来,各民主党派通过制度化的政治参与机制,积极介入国家政治社会生活,在参政议政、民主监督方面发挥着重要作用,在反映社情民意、协调社会关系、维护社会稳定等方面也发挥了积极作用。民主党派参与社会治理的途径及现状如下:
第一,担任国家机关职务,在参政履职、合作共事中参与社会治理。参加国家政权,主要是指民主党派成员可以担任各级人大、政府、政协以及法院、检察院等机构的领导职务。随着多党合作和政治协商制度的不断发展完善,越来越多的民主党派成员担任各级人大代表、政协委员,有的还走上重要的实职领导岗位。比如据统计,当前80余万民主党派成员中近8万人担任各级人大代表、政协委员,担任县处级以上职务的党外干部已达3.1万人等。[3]这些在各层级国家机关担任职务的民主党派成员通过履行工作职责、提出工作建议,与中国共产党亲密合作,积极参与社会公共事务管理,为我国的社会事业发展作出自己的贡献。
第二,依托人民政协平台,在议政建言、民主监督中参与社会治理。民主党派作为人民政协的重要参加单位,通过以政党或界别名义在人民政协大会和有关专门会议上发言建言、提出提案。比如在全国政协十二届二次会议上,49个党派中央提案被确定为年度重点提案,“加快民族地区职业教育发展”、“遏制暴力伤医问题”、“完善农村土地流转制度”等涉及民生热点的提案成为热点议题。[4]同时,民主党派还向党委及其职能部门提出书面意见,在政协组织的各种视察、考察、调研、咨询中提出意见建议或批评,通过这些意见建议,监督推动政府及有关部门做好社会治理的相关工作。
第三,深入开展调查研究,在反映民意、表达诉求中参与社会治理。对事关国计民生的经济社会发展问题进行有计划、有系统、多层次、多方位的调研是民主党派的一大优势,调研成果还可以通过各种渠道及时进行纵向或横向传递,形成社会治理的理论和思想共鸣,并推动社会治理实践。党的十八大以来,各民主党派中央围绕经济社会发展和国计民生的重大问题,在中央统战部组织下经过深入考察调研,形成书面调研成果,并以“直通车”形式向中共中央、国务院上报意见建议265件,其中223件得到中央领导批示。[5]许多建议被有关部门列入重要议程并予研究采纳,为党和政府科学民主决策提供了重要参考。各地党委、政府也积极支持各民主党派开展考察调研,有的已形成制度。如云南省委统战部2007 年创建了省委省政府领导年底听取民主党派、工商联重点调研成果汇报制度,之后截止2015年1月,共有63个重点课题得到展示。在调研成果汇报会上,省委、省政府领导当场发表意见,同大家沟通交流,一些意见建议吸收到当年的政府工作报告中,有的还对政府有关部门工作发挥了重要的参考借鉴作用,得到中央统战部的高度肯定。
第四,积极投身社会服务,在促进发展、改善民生中参与社会治理。社会服务是民主党派参政议政、民主监督职能的延伸,同时也是民主党派服务国家经济社会发展、促进社会深层次问题解决、促进社会治理的一种具体实践。多年来,民主党派始终把参与扶贫开发和帮助改善民生作为服务社会工作的重点,形成了智力支边、温暖工程、感恩行动、毕节模式等一批影响大、口碑好的特色品牌,取得了显著成效。比如民革依托“三农”和社会法制人才优势,打造了法律援助、“博爱·牵手”、关爱老兵三张“名片”;民盟“农村教育烛光行动”已经在全国30个省(区、市)全面铺开,累计培训农村骨干教师15万人次,援建学校110多所,捐赠款物过亿元,参加志愿者队伍近万人。此外,民建的中华思源工程扶贫基金会,民进的“同心·彩虹行动”,农工党开展的“杏林春雨行动”,致公党开展的“致福·侨海报国”等系列“致福工程”,九三学社开展的“亮康行动”,台盟实施的系列同心项目等[6],都是各民主党派充分发挥特色优势,结合社会需求定位,精心打造出的服务社会的品牌,在社会各界产生了积极的影响。
二、民主党派参与社会治理存在的问题
虽然民主党派在社会治理中发挥了积极作用,也得到社会各界的认可,但随着国际国内形势的发展,面对开放化、多样化、复杂化的社会环境和民主党派成员结构的变化,民主党派在参与社会治理中还存在一些问题和挑战。
第一,社会对民主党派参与社会治理、发挥社会治理作用的认识不足。这一问题的存在主要是因为社会对我国政党制度的特点和优势认识不够,对民主党派知晓率低,从而导致了对民主党派参与社会治理的工作支持力度不够。社会上一些人对民主党派的性质、地位认识不到位,认为民主党派开展活动不过是“花架子”、走走形式,因而对其关心支持力度不够。在开展活动的时候,特别是到基层,如果没有统战部门的牵头协调,民主党派很难自主开展活动。议政议到点子上关键靠调研,调研需要第一手资料,需要政府部门的支持并提供相关数据资料,但出于保密等原因,很多资料到民主党派手里的时候不是已经过时就是准确性上大打折扣,这无疑影响调研的质量。
第二,民主党派参与社会治理的制度保障不够。开展社会治理工作需要专门的机构和相应的制度保障。目前,省级以上民主党派机关基本上都成立了社会服务部(处),专门负责开展社会服务的具体工作,但市州一级由于编制少、人员少,根本没有条件成立相应的机构,工作的随意性、被动性也就在所难免。另外,民主党派参与社会治理的机制也不够健全。由于领导机制、工作机制、激励机制、评价机制等不健全,导致参与社会治理目标不明确、任务不清晰、人员不到位,成效自然也就不明显。同时,民主党派对成员参与社会治理的责任行为难以形成有效的制度约束。目前,除了宪法法律外,民主党派开展工作主要以各自的章程为遵循。虽然章程对成员需要履行的义务做了相应的规定,也提出了不遵守章程的一些罚则,但民主党派成员大都散布在各行各业,与各党派机关没有隶属关系,这就导致对成员是否履行好章程所规定的义务缺乏有效的监督。
第三,民主党派参与社会治理的能力尚有欠缺。人才聚集、智力密集是民主党派的一大优势,但客观地讲,大部分的人才,特别是应付复杂社会局面、驾驭社会风险能力的人才还是主要集中在中国共产党内。民主党派的人才主要集中在高校、科研院所、文化卫生等企事业单位,在开展科技下乡、智力帮扶、医疗卫生等社会服务方面确实具有一定优势,但社会治理不是单纯的社会服务问题,还包括凝聚社会共识、激发社会活力、预防和化解社会矛盾、健全公共安全体系等内容,这就对社会治理主体的能力提出了更高要求。另外,民主党派成员担任政府部门职务,不少是出于政治安排的需要,缺乏基层和多岗位锻炼,这也在一定程度上造成民主党派成员社会治理能力的不足。在社会治理上,对于民主党员来说,除了成员个人能力欠缺外,还存在组织能力欠缺的问题,比如在组织凝聚力、资源整合力、社会动员力、自我管理能力等方面都有提高的较大空间。
第四,民主党派参与社会治理的实效有待提高。民主党派参与社会治理的实效取决于民主党派社会功能发挥的程度。要充分发挥社会功能,就需要在参与社会治理的预见性、规范性、创新性等方面下功夫。目前民主党派参与社会治理在这些方面还存在问题。一是预见性、规范性不足,缺乏统筹规划和长远部署,随意性较大。二是参与方式单一,缺乏创新,在议政建言、调查研究等方面做了大量卓有成效的工作,但在协调关系、化解矛盾、凝聚力量方面显得手段匮乏。就社会服务而言,服务内容较单一且缺乏后续的跟踪推进,导致一些项目流于形式。三是缺乏协同参与意识,没有努力推动形成社会共治的合力。各民主党派除了参与统战部门发起组织的同心工程和各种实验区建设外,很少与其他党派、社会团体、政府各部门、各单位联合开展工作,导致一些优势资源没有得到有效整合,影响了社会治理的实效。
三、提高民主党派参与社会治理实效的思路和举措
社会治理是一个长期的系统工程,不可能一蹴而就,它需要转变政府职能,深化经济体制改革,激发社会组织创新活力,形成政府、市场、社会相互合作、相互协调、良性互动的多元治理格局。民主党派作为参与社会治理的重要主体,要提高参与社会治理的实效,需要进一步明确参与社会治理的目标,把握服务、创新、务实的参与社会治理原则,创新参与社会治理的方式,提高参与社会治理的能力。
(一)民主党派参与社会治理的目标
当前,协调推进全面建成小康社会、全面深化改革、全面推进依法治国、全面从严治党,是新形势下党和国家各项工作的战略方向、重点领域、主攻目标。民主党派作为中国特色社会主义参政党,历来以发展中国特色社会主义事业为奋斗目标。社会治理虽然是全面深化改革中的重要一环,但并不是孤立存在的,而是贯穿于“四个全面”之中的。基于这样的认识,民主党派参与社会治理要牢牢把握协调推进“四个全面”战略目标,以习近平总书记系列讲话精神为引领,坚持和发展中国共产党领导的多党合作和政治协商制度,自觉服务于改革发展稳定的大局,履行好参政议政、民主监督、政治协商职能,积极参与国家经济建设和社会发展,为全面建成小康社会、实现中华民族伟大复兴而努力奋斗。
(二)提高民主党派参与社会治理实效的具体举措
由于民主党派的社会职能是其政治职能的延伸,社会治理工作也是参政议政和民主监督工作的拓展,所以对提高民主党派参与社会治理的具体举措不能孤立地考虑,而应该与其参政履职结合起来,这样才能体现参政党价值。基于这样的考虑,提高民主党派参与社会治理实效应重点抓好以下几项工作:
第一,提高思想认识,明确民主党派参与社会治理的责任和使命。作为中国特色社会主义参政党,其政治责任和使命始终是与中国特色社会主义事业相联系的。因此,一方面,执政党、政府和有关部门要深化对中国特色政党制度重要性、优越性的认识,站在国家发展大局的高度认识民主党派在参与国家社会事务中的作用。在2015年在党外人士迎新春座谈会上,习近平总书记就指出各民主党派中央在重大改革举措贯彻落实、维护和发展改革发展稳定大局中作出了积极贡献,并强调“统一战线有自己的优势,应该也完全能够为落实‘四个全面’的战略布局作出贡献”。各级党委政府要支持各民主党派依照法律和各自章程积极参与社会治理,帮助他们提高参与社会治理的能力,为他们广泛深入多层次地参与社会治理提供条件和便利。另一方面,各民主党派要准确把握参与社会治理与自身建设和履行职能之间的关系,从思想观念上深化对参与社会治理重要性的认识,自觉承担起反映成员及所联系群众的诉求、协同党委政府及有关部门做好社会治理工作的责任和使命,立足本职,找准定位,发挥特色和优势,实现自身参与社会治理的价值。
第二,完善制度机制,提供民主党派参与社会治理的条件和保障。民主党派履行政党职能是由宪法及相关政策制度所规定的,具有法律权威。但社会治理工作涉及的面很宽,涉及的人群很广,宪法法律及执政党的政策很难就某一个具体问题作刚性规定,这就在一定程度上造成了“尚方宝剑”的失效。要弥补制度上的盲区,需要执政党、政府和包括民主党派在内的各方共同努力。就执政党和政府而言,要出台相应的政策文件,或对相关具体涉及民主党派工作的政策文件进行相应的调整,明确民主党派在社会治理中的责任、义务。2012年,中央统战部印发了《关于加强统一战线服务社会管理工作的意见》,可照此形成统一战线服务“四个全面”战略布局或参与社会治理的指导意见,各地方再遵此形成贯彻落实的实施意见,这样的文件对民主党派参与社会治理才真正管用。就民主党派而言,自身在社会治理中能做什么、怎么做,各个党派也要有自己的主张,这就需要各党派制定专门的具有可操作性的制度。民主党派的社会治理制度机制至少应包括以下方面的内容:一是工作规划,二是组织制度和机制,三是工作运行制度和机制,四是考核评价制度和机制,五是激励制度和机制,六是工作保障制度和机制。当然,这些制度和机制并不是非得全部形成文件,而应根据需要形成一定的成文制度,克服民主党派参与社会治理的零散性、随意性弊端。
第三,拓展工作平台,扩大民主党派参与社会治理的领域和范围。由民主党派的政党属性所决定,民主党派履行的主要是政治职能,履行这些职能有相应的制度和机制保障,比如中共组织的各种征求意见会、情况通报会、协商会和人民政协等平台保障。但是,社会治理与社会管理最大的不同就在于多元主体的参与,且各参与主体的地位是平等的,而上述平台多局限于精英层面,很难适应多元主体政治参与的需要。社会治理工作本质上是群众工作,而开展群众工作中国共产党已经形成了一套相对成熟的机制和平台。所以,民主党派参与社会治理,一要用好现有各种平台,履行好各方面的职能,特别是要在推动社会主义协商民主广泛多层制度化发展中发挥作用;二要主动参与到执政党和政府的一些群众工作平台中去,参与社会政策的制定、执行和监督,参与保障和改善民生,参与矛盾纠纷化解等;三要创设新的工作平台,如网络舆情收集研判平台、信息发布平台、成员联系各界群众平台等。
第四,创新工作思路,提高民主党派参与社会治理的质量和效益。民主党派参与社会治理最突出的一个问题就是内容重复、形式单一。民主党派参与社会治理要提高实效必须进行创新。一是创新工作理念。要切实增强大局意识、责任意识、法治意识、协商意识和服务意识,把参与社会治理融入民主党派履职尽责的各个环节。二是创新工作内容。要结合自身实际,聚焦工作重点,打造活动品牌,卓有成效地开展具有党派特色的社会治理工作。在做好服务社会工作的同时,拓宽工作领域,本着“量力而行,尽力而为”的原则,在收集民意、反映诉求、维护权益、协调关系、化解矛盾等方面有所作为。要把工作重心向基层、困难群众和特殊人群倾斜,更加关注社会上带有普遍性的重点、热点、难点问题,积极开展调查研究,做好咨询、教育、引导、关怀和维权等服务。三是创新工作方式。要加强内外整合,既充分调动本党派成员及所联系群众的积极性,又要加强与党委政府、其他党派、团体、社会组织的联合,推动形成多元主体协同共治的良好局面。要发挥民主党派的智力优势,创新参与治理的方式方法,变被动服务为主动服务,变单向度服务为双向互动,着力提高参与社会治理的质量和效益。
第五,加强自身建设,提升民主党派参与社会治理的能力和水平。习近平总书记强调要支持民主党派加强思想、组织、制度特别是领导班子建设,提高政治把握能力、参政议政能力、组织领导能力、合作共事能力、解决自身问题能力,这五种能力是对民主党派履职尽责的基本要求,也是民主党派参与社会治理必须具备的基本能力。当然,要提高参与社会治理的实效,除了具备上述基本能力外,还应具备以下三种能力:一是民主协商能力。民主党派成员要学习协商、习惯协商并善于协商,要在提升反映民意、汇集民智、维护民利的能力上下功夫;在提升寻求成员及所联系群众的最大公约数、增进最大共识的能力上下功夫;在提升以民主促团结的能力上下功夫;在提升服务党政科学民主决策的能力上下功夫。二是理论学习的能力。民进中央主席严隽琪强调,要建设学习型参政党,切实提高履职水平。民进中央还印发了《关于推进学习型参政党建设的意见》。实践证明,没有一定的理论素养和知识水平,则难以提高参政党的自身素质和参与社会治理的水平。三是调查研究能力。调查研究是民主党派参政议政的基础。民主党派要提高调查研究能力,着重要做好科学选题、实地调研、互动交流、成果转化等方面的工作,坚持问题导向,把老百姓真正关心的热点难点问题研究好、研究透,这样参与社会治理才能做到务实高效。
参考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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责任编辑:王相红
统战理论研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