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党政领导干部要树立十大思维

2015-03-26

黑龙江省社会主义学院学报 2015年2期
关键词:党政领导底线依法治国

张 舒

(东北林业大学,黑龙江 哈尔滨150046)

习近平总书记在地方工作,特别是出任党的总书记后,从战略高度对党政领导干部培养和树立思维方式作了科学论述。他在中共中央党校与县委书记的座谈讲话中特别强调要树立科学思维。一个人的思维方式、思维能力决定其人生走向和发展前景。对党政领导干部来说,思维方式科学与否决定其所在地方和部门的发展,以及能否为党和人民作出贡献。所以,在全面深化改革和全面推进依法治国阶段,党政领导干部要培育和树立十大思维方式。

一、培育和树立法治思维,坚定法治信仰

党的十八届三中全会《决定》指出:“建设法治中国,必须坚持依法治国、依法执政、依法行政共同推进,坚持法治国家、法治政府、法治社会一体建设。”[1]20十八届四中全会《决定》指出:“提高党员干部法治思维和依法办事能力。”[2]37这就内在要求党政领导干部要培育和树立法治思维,坚定法治意识,坚定法治信仰。所谓的法治思维,是指在思考和行为层面要以法律为准绳和思维基点,不凌架于法律之上并以法治实现国家治理。法治思维是实现国家治理能力和治理体系现代化的必然要求,是党员领导干部必须树立的思维方式,是全面推进依法治国的必然要求。

我国改革是市场取向的改革,社会主义市场经济是法治经济,要求党政领导干部必须树立法治思维。所以,习近平总书记在讲话中曾指出:“凡属重大改革都要于法有据,确保在法治轨道上推进改革。”党政领导干部只有树立法治思维,才能从“权力主导型市场经济”升华到“法治型市场经济”,学会和遵循法治思维,树立法治意识,践行法治行为,坚持法治决策,以法治来实现国家治理,防止和纠正选择性执法、弹性执法,乃至权力、人情高于法、大于法,才能打造我国经济升级版。反之,不但发展不了社会主义市场经济和依法治国,严重的还葬送了个人前程,使之走上不归路。许多贪腐分子就是如此。

我国封建社会几千年都是权本位社会,实则是人治而不是法治。权本位和人情伦理文化的叠加,再加之现实中权力并没有被关进制度的笼子里,在领导干部内心深处形成了权大于法的思维定势和思维模式。如原中央政治局委员周永康、薄熙来,原铁道部长刘志军等人,作为党的高级领导干部,都深知我国是法治国家,但在思维中却缺少法治,劣根性凸显;在思维中看不到法;在行动上奉行权大于法、个人利益高于党和国家人民的利益,这不但给党和人民利益带来了巨大而不可估量的损失,还使自己走上了贪腐之路,最终被党纪国法所惩处。所以,各级党政领导干部要吸取这一沉痛教训,培育和树立法治思维,坚定宪法信仰,维护宪法和法律的权威性、严肃性,坚定法治思维,以法治理,以法执政,做建设法治国家的合格主体。

二、培育和树立为民思维,坚定以人为本

习近平总书记在党的群众路线教育实践活动讲话中,要求领导干部坚持“为民、务实、清廉”的价值观,把“为民”放在领导干部价值观首位。“为民”实质是坚持党的群众路线,践行以人为本。党的十八届三中全会《决定》指出:“坚持以人为本,尊重人民主体地位,发挥群众首创精神,紧紧依靠人民推动改革,促进人的全面发展。”[1]4把群众根本利益作为思考和决策及做人的出发点和落脚点,是党政领导干部的根本价值观,内在要求党政领导干部必须树立为民的思维方式。

对于党政领导干部来说,能不能坚持党的群众立场、确立群众观点、践行群众路线,是决定党性原则的重大政治问题,是评价党员党性纯不纯的根本标准。这就要求党政领导干部在任何时候都不能背离党的群众路线,在全面深化改革和全面推进依法治国阶段,更需要坚守这条执政生命线,培育和树立为民思维,坚定以人为本。

其一,领导干部要头脑中装着群众,想着“一切为了群众、一切依靠群众”。这是我们党区别于其他一切政党的根本标志,是各级领导干部超越其他政党领导干部的思维方式所在。为此,要求领导干部要树立正确政绩观,心中想着为民,多做“打基础、利长远、惠民生”的好事、实事,不做劳民伤财的“面子工程”、“形象工程”、“政绩工程”。把“从群众中来,到群众中去”贯穿于思维和决策的全过程,坚持问政于民、问需于民、问计于民,把为民作为决策和实施的思维基础。

其二,领导干部要着眼全心全意为人民服务,注重解决民生难题。坚持为民思维中要克服“四风”,接“地气”,与群众“同吃、同住、同劳动”,用群众看得见的行动、听得懂的语言、信得过的典型、贴得近的办法,来反映民愿、民意、民需,来引导群众、教育群众、帮助群众,切实解决群众的民生难题。

其三,领导干部要接受群众监督,时刻想着群众。领导干部只要时刻想着人民群众,把人民利益放在第一位,才能为民掌好权、用好权。但现实中还有一些领导干部缺乏为民思维,心中没有群众。党政领导干部必须树立为民思维,坚定以人为本的政治立场,才能让人民群众享受到改革和发展成果。

三、培育和树立创新思维,坚定开拓先行

习近平总书记在2014年“两院”院士大会上的讲话中,提出要创新、创新、再创新。创新是一个民族不断发展的灵魂,是一个国家兴旺发达的不竭动力,是一个政党永葆生机活力的源泉。在全面深化改革和全面推进依法治国阶段,面对经济发展“新常态”,树立创新思维对党政领导干部十分重要。所谓创新思维,是指领导干部要把中央精神与本地实际相结合,解放思想,破除过去保守、僵化的思维定势和思维模式,创造性地开展工作。领导干部由于独特的工作环境和特点,培育和树立创新思维很难,框框多、束缚多,但实践亟待树立创新思维,推动领导干部在全面深化改革实践中开拓先行,在创新思维中面对新常态。

领导干部树立创新思维是全面深化改革和全面推进依法治国任务的要求。习近平总书记在党的十八届三中全会上对《决定》作说明时指出:“冲破思想观念的障碍、突破利益固化的藩篱,解放思想是首要的。”[1]56解放思想、更新观念才能树立创新思维,有了创新思维才能有创造性的工作,创造性工作才能取得全面深化改革的成功。党的十八届三中全会确立的60项改革任务、336项小任务,四中全会上明确的180多项任务,都是创新思维的产物和体现,因而反映了全面深化改革和依法治国的内在要求,体现了经济新常态下经济社会发展的规律和走向。

党政领导干部树立创新思维就要有自我革新、自我否定、超越自我的勇气和胸怀,跳出条条框框,冲破既得利益的限制和束缚,还要克服部门利益的掣肘和部门利益狭隘的眼界,要象邓小平在南方视察讲话所说的,敢于试、敢于闯,在创新思维中开拓全面深化改革的新天地。如果谨小慎微,裹足不前,追求四平八稳,不承担任何风险,不突破已有思维的框框,全面深化改革和依法治国的任务就无法完成。因此说,在现阶段领导干部必须树立和运用创新思维方式,在创新中发展。

四、培育和树立问题思维,坚定改革动力

问题思维是全面深化改革和推进依法治国的方法论和思维方式。习近平总书记在党的十八届三中全会上对《决定》作说明时指出:“我们强调,要有强烈的问题意识,以重大问题为导向,抓住关键问题进一步研究思考,着力推动解决我国发展面临的一系列突出矛盾和问题。”[1]43四中全会《决定》也坚持了问题思维方式,要求党政领导干部要树立问题思维,以此为指导解决全面深化改革和依法治国中的问题和难题。所谓问题思维,是指对改革和依法治国实践中带有普遍性、根本性问题进行辩证思考,并提出解决问题的对策。问题思维本质是由问题倒逼而产生和形成的思维方式和思维模式,是从客观到主观而不是从主观到客观的科学思维,因而是马克思主义哲学科学思维方式。

问题思维要求党政领导干部必须深入实践,切实发现现实中的问题,把握问题产生的原因和症结,辩证思维和思考问题是具有普遍性还是特殊性、是主流还是支流、是主观的还是客观的,等等,绝不是主观臆造和坐在办公室的设计。在现实中党政领导干部树立并运用问题思维极为重要,有利于正确地认识新常态下诸多问题并提出解决问题的对策,坚定全面深化改革和依法治国的动力。

习近平总书记面对国际金融危机爆发及经济下行出现的“新常态”提出了系列的应对措施,是运用问题思维的具体体现。有的领导干部不从“新常态”问题本身进行思考,仍以过去的强刺激、高速发展等思维进行思考,运用老办法、走老路,结果丧失了发展信心,失去了发展定力。党中央面对我国“三期叠加”的经济问题,以“新常态”战略思维方式加以概括,及时进行微调和预调,对此,习近平总书记在经济工作会议上对2015年经济工作作了部署,坚定改革和依法治国动力并已初见成效。可见,党政领导干部培育和树立问题思维,是坚持辩证思维的需要,是完成全面深化改革和推进依法治国任务的实践需要和思维的必然。

五、培育和树立全局思维,坚定政治方向

习近平总书记在党的十八届三中全会上对《决定》作说明时指出:“坚持从大局出发考虑问题。[1]57”要求党政领导干部要树立全局思维,在坚持全局思维中开展工作。所谓的全局思维,是指领导干部想问题、干事情、作决策必须立足党和国家事业的全局进行思考和谋划,作出符合上情下情的科学决策。目前,我国正处在推进依法治国的关键时期,经济发展利益格局调整的集中期,多元利益群体之间、中央和地方、城市与农村、东部与西部等矛盾交织在一起,但一些领导干部全局观念淡化,不从全局和大局的高度思维作决策,结果导致地方主义、本位主义、部门主义、局部利益等,在党内搞“山头主义”、培育“小圈子”等,这就内在要求党政领导干部要培育和树立全局思维,从党和国家全局、改革大局、整体利益出发,坚定全面深化改革和推进依法治国的政治方向。

领导干部树立全局思维是由实现中国梦的大局所决定的。我国改革和法治建设走过了30多年历程,现已进入到攻坚阶段。在这个阶段,单一的经济体制改革、政治体制改革或单项改革及坚持“人治”、“文件治理”,都无法实现全面小康的艰巨任务。各级领导干部必须树立全局思维,站在大局的战略高度、全局的视野思考改革,树立全局的思维方式以适应发展的要求,提出科学的发展措施,在全面深化改革和全面推进依法治国两大动力的推动下实现中国梦。

在现实中,有的领导干部从部门利益、地方利益及局部利益出发来思考问题,嘴上说改革和依法治国,但由于缺乏全局思维,不了解全局,导致在行动上停滞不前。党的十八届四中全会《决定》及李克强总理在国务院常务会议上对这种狭隘思维、部门利益思维、地方主义思维,特别是“政策出不了中南海”思维定势进行了尖锐批评,中央为此要进行督查,既要解决政策落实的“最后一公里”,也要解决政策落实的“最先一公里”。要求领导干部从战略思维、全局思维出发思考改革,形成改革和依法治国的合力,坚定改革和法治的社会主义政治方向,在两个百年中实现中国梦。

六、培养和树立底线思维,坚定工作原则

习近平总书记在多次讲话中要求领导干部坚守并树立底线思维,不回避矛盾,不掩盖问题,凡事从坏处准备,努力争取好的结果,做到有备无患,遇事不慌,牢牢把握主动权,表明底线思维是党政领导干部的基本思维方式,是辩证唯物主义在思维方式上的具体体现。所谓底线思维,是指做人、做事、做官必须遵守最起码的准则和规则。党的十八届四中全会《决定》明确指出:“各级领导干部要对法律怀有敬畏之心,牢记法律红线不可逾越、法律底线不可触碰,带头遵守法律,带头依法办事。”[2]34这样才能防止在根本问题上出现颠覆性错误。底线思维揭示了事物发展的客观辩证法,抓住了推进工作的原则和思维要害。领导干部树立底线思维就是要坚持事物发展的辩证法,正确判断事物发展的主要矛盾和次要矛盾,预见可能面临的危险和机遇,提前做出应对预案和举措,避免事物发生根本性的质变,促使事物向好的方向发展。习近平总书记在处理国家大事及内政外交中充分运用和体现了底线思维方式。

领导干部坚持底线思维实质是坚守党的利益和群众路线、群众利益的底线。树立底线思维才能以党的利益为重并贴近群众,解民忧、顺民意、查民情、知民愿,实现好、维护好、发展好群众根本利益,解决好民生难题。焦裕禄之所以成为焦裕禄,杨善洲之所以成为杨善洲,就是坚守、固守、践行领导干部的政治思维底线,因而得到党的认可,群众的支持、拥护和爱戴,成为人民群众利益的忠实代表。在改革和依法治国的攻坚阶段,坚持党和人民群众根本利益底线是各级领导干部不可突破的红线和底线。

党政领导干部作为个体要树立底线思维,就必须树立和恪守道德及做人、做官底线,职业操守的底线。现实中有些领导干部缺乏底线思维,没有把握住道德、党纪党法及做人做官的底线,做出超格越轨的事。党的十八大后中央查处许多腐败分子,都是缺乏底线思维的反面典型。如发改委原副主任刘铁男,道德低下,突破做人底线;不送钱不批项目,突破做官底线;把个人凌驾党纪之上,突破党纪底线,等等,最后走上了与党和人民为敌之路。以上正反典型,足以证明党政领导干部树立底线思维是何等的重要和必要。

七、培育和树立敬畏思维,坚定责任意识

党政领导干部必须有强烈而明确的身份意识,对党、对组织、对制度、对人民群众、对权力有敬畏思维。对此,习近平早在2007年就指出:“党员领导干部务必珍惜权力、管好权力、慎用权力。正确行使权力,掌权为公、用权为公,则群众喜、个人荣、事业兴;错误行使权力,甚至滥用权力,掌权为己、用权于私,则群众怨、声名败、事业损。”[3]论述了党政领导干部树立敬畏思维的必要性和重要性,由此推导出领导干部树立敬畏思维的价值。所谓的敬畏思维,是指作为组织中的人要对组织事业赋予运用权力敬重与畏拒,敢于承担职责。在目前腐败的高发、多发、频发阶段,树立敬畏思维是领导干部保持政治清醒、做官清廉、做人清白的思维保障。

党政领导干部培育和树立敬畏思维是由其特定身份和角色定位所决定的。领导干部作为党组织的人,只有敬畏组织才能成为合格的组织人,遵守党的纪律,服从和服务组织;作为代表人民群众的掌权人,只有敬畏群众,敬畏群众赋予的权力,才能心系群众,为人民群众掌好权,用好权;作为生存并工作在社会主义制度下的人,要对制度有敬畏感,遵守制度,不能把自己凌架于制度之上、之外。由此可见,敬畏思维对于领导干部是内在的要求。

前苏联部长会议主席尼·伊·雷日科夫在《大国悲剧——苏联解体的前因后果》一书中剖析苏共亡党原因时指出,苏共的各级领导干部都把权力当成一种享受,而没有敬畏。其结论十分深刻,对我们有极大的教益。在现实中,存在着有些领导干部把权力当成私利和享受的问题。李克强总理在2014年5月30日国务院常务会议上说:“我在基层调研时注意到,有些地方确实出现了‘为官不为’的现象,一些政府官员抱着‘只要不出事,宁愿不做事’甚至‘不求过得硬,只求过得去’的态度,敷衍了事”。这种“为官不为”现象,就是对权力、对制度、对党组织、对人民群众利益的不敬、不畏,不敢担当,消极懈怠,无所作为,缺少责任感、使命感,导致中央政策在“最后一公里”时悬空,导致全面深化改革和推进依法治国任务落实受到严重影响。所以,实施全面改革和依法治国内在要求领导干部要树立敬畏思维,坚定责任意识和敢担当的理念。

八、培育和树立成本思维,坚定价值导向

习近平总书记2013年10月7日在亚太经合组织第二十一次领导人非正式会议上的讲话指出:“改革之路从无坦途,无论发达成员还是发展中成员,都要做好改革付出必要成本的准备。惟其艰难,才更显勇敢;惟其笃行,才弥足珍贵。”在全面深化改革和推进依法治国的关键阶段,要求领导干部必须树立成本思维,坚定不移地推进全面改革和依法治国。成本原是一个经济学概念,现已转化为领导干部科学思维方式,成本就赋予了价值涵义。所谓的成本思维,是指认定一个正确方向就要坚定不移地走下去,不论付出多大代价和成本都要取得成功,完成历史赋予的重任。这是习近平总书记对广大领导干部思维方式变革基本的要求和希冀。

党政领导干部培育和树立成本思维,是全面落实深化改革和推进依法治国的实践要求。有些领导干部缺乏成本思维,以为深化改革和依法治国任务很容易完成,不必付出各种成本。其实在全面深化改革已进入攻坚阶段,要取得改革成功,必须付出改革成本和代价。习近平总书记2013年7月23日在湖北召开的部分省市负责人座谈会上的讲话,在党的十八届四中全会上对《决定》说明中已论及了改革成本这个带有战略性思维问题。改革和法治建设一方面要冲破不同既得利益者阻挠,另一方面还要为广大群众,特别是弱势群体创造享受改革和法治成果的条件、机会。为此,就要付出必须付出的各种成本,各级领导干部对此必须有足够的思想和思维准备。

党的十八届四中全会《决定》及李克强总理在国务院常务会议上所批评的“为官不为”问题,其本质就是领导干部缺乏成本思维,没有认识到改革和法治建设会使个人利益受损,需要付出应付的成本,所以一旦付出成本就“为官不为”,当起庸官、懒官了。这种认识和思维是完全错误的,因为改革和法治建设已到了付出必要成本的阶段,个人利益受损也是自然的,有些成本是早就不应获得的。所以,在全面深化改革和推进依法治国阶段,要求领导干部要培育和树立成本思维,坚定科学发展的价值导向。

九、培育和树立廉洁思维,坚定为政操守

“为民、务实、清廉”是我们党的群众路线教育成功所在,是领导干部必须树立的价值观。“为民”是主线,“务实”是基线,“廉洁”是红线,“廉洁”自然是领导干部必须树立的思维方式。所谓廉洁思维,是指为官从政坚守清正、清廉、清明,以为公、为民为思考决策的出发点和落脚点。习近平总书记在2013年6月18日党的群众路线教育实践活动动员大会上讲话指出,党员领导干部脱离群众问题大量存在。“大量”一词的表述指出了问题的严峻性、严重性,脱离群众的“四风”现象存在领导干部身上,从思维方式上看是没有树立廉洁思维的结果,缺乏为政廉洁的从政道德操守。

在目前腐败的高发期、多发期、频发期,党政领导干部树立廉洁思维有极大的现实意义和实践价值。由于我国目前滋生腐败现象的社会土壤、文化因素、体制不完善等存在,特别是法治建设不到位,在用人上尚有许多不完善、不科学的环节,其综合作用便滋生了腐败。但不论是何种原因,都与领导干部缺乏廉洁思维有直接的联系。中央党校学者田国良在《中国头号社会问题》中曾认真剖析了103个省部级高官的贪腐之路,从思维方式上看,他们绝大多数都没有树立廉洁思维,这些人在悔过书中剖析说,长期在领导岗位上,特别是当了一把手后,头脑中根本没有廉洁思维这根弦,其结果是思想上缺廉洁、思维上不想廉洁,在行动上最终走上了贪腐之路。这从反面表明,领导干部树立廉洁思维是实现为政清正的思维保障。

廉洁思维贵在修、贵在养。党政领导干部要按党中央和习近平总书记在中纪委十八届五次全会上讲话精神的要求,在深化改革和推进依法治国阶段,在改造客观世界的同时改造主观世界,做到自重、自省、自警、自励、自律,以廉洁思维指导和规范自己的行动。习近平总书记在讲话中指出,领导职务实质上是一种社会分工,没有任何超越、凌驾党规和法律之上的特权,职位高的、权力大的,道德和作风并不必然随之提高,要学会以平和之心对待名,以淡泊之心对待位,以知足之心对待利,以敬畏之心对待权,以进取之心对待事,切实守住廉洁底线、红线,做到慎独、慎效、慎权、慎政、慎友,在廉洁思维中保持为政清廉、清明,为党和人民作出应有的贡献。

十、培育和树立常态思维,坚定制度建设

习近平总书记2013年5月9日在指导河南兰考县委常委班子与民主生活会的讲话中指出,作风建设要经常抓、见常态,指出“抓常,就是要把作风建设时刻摆上位置,有机融入日常工作,做到管事就管人,管人就管思想、管作风。”这就要求各级领导干部在工作中树立常态思维。所谓常态思维,是指对顽固性、反复性的顽症要经常抓、抓经常、抓早抓小,学会以制度规范加以解决。这是在这次党的群众路线教育实践活动中,习近平总书记总结提炼并要求领导干部必须树立的思维方式。

这次党的群众路线教育实践活动突出强调解决“四风”。“四风”即形式主义、官僚主义、享乐主义和奢糜之风。“四风”并不是始于今日,而是过去就存在的,为什么解决不好,总在不同的场合、不同的空间以新的形式出现,或者抓一抓就好,松一松就反弹,除了与作风特性有关,更主要的是我们缺少解决作风难题的常态思维,没有贯穿到全部常态工作中,忽视了制度建设,使之常常改换包装而出现,成为党风建设的顽症及领导干部身上的难治之症。

党政领导干部树立常态思维,就会在常态思维方式指导下,理性地正视作风存在的危害并加以解决。作风问题从来就不是孤立的存在,都是以不同方式存在于日常生活和工作各方面,滋生于各项工作的土壤里。如公款吃喝、铺张浪费、奢糜享乐等,都以名正言顺的载体存在,还有以过年过节、争取项目、为了工作、为了发展等幌子而谋私。所以,党政领导干部唯有培育和树立常态思维,在日常生活、工作之中抓作风,使之有机、有力、有效地融入日常工作,以常态之功抓下去,我们的党风、社风、民风就一定会有根本性的好转。“轻者重之端,小者大之源,故堤溃蚁孔,气泄针芒。是以明者慎微,智者识几。”领导干部一定要以常态思维,在全面深化改革和推进依法治国及反腐工作中抓好作风建设,践行“三严三实”,以实现党风建设和反腐斗争取得根本性的好转,以科学思维的方式助推中国梦的实现。

[1]党的十八届三中全会《决定》学习辅导百问[M].北京:党建读物出版社、学习出版社,2013.

[2]《中共中央关于全面推进依法治国若干重大问题的决定》辅导读本[M].北京:人民出版社,2014.

[3]习近平.之江新语[M].杭州:浙江人民出版社,2013:16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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