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群体性事件中的社会心态分析

2015-03-26刘悦,王效柳

关键词:社会心态群体性事件社会转型

群体性事件中的社会心态分析

刘悦,王效柳

(安徽大学 社会与政治学院,安徽 合肥 230601)

摘要:为解决中国社会转型期中的各种问题和矛盾冲突,必须加强对群体性事件的治理。群体性事件产生的原因有传统和现实两方面,即传统文化观念的影响和民众社会心态的变化,其本质是群众态度和情绪的外在表现,是社会心态的反映。从群体性事件中反映出的社会心态主要有3种:社会不公平所导致的相对剥夺心态、阶层分化所导致的社会认同和归属感弱化以及因政府办事不公而产生的社会信任缺失。因此,必须从社会心态的角度寻求治理群体性事件的措施,即建立公平公正的制度环境和沟通渠道;调节收入分配,解决分配不公;加强执政能力,提高政府公信力。

关键词:社会转型;群体性事件;社会心态;治理

收稿日期:20141226

作者简介:刘悦(1990-),女,河南安阳人,安徽大学社会与政治学院社会学专业在读硕士研究生,主要研究方向为社会学。

中图分类号:C 91文献标识码:A

网络出版地址:http://www.cnki.net/kcms/detail/13.1415.C.20150604.1431.011.html

网络出版时间:2015-06-04 14:31

在改革开放以来的经济社会转型过程中,社会关系和利益格局不断发生变化,引发了众多的群体性事件。尤其是近几年来,大规模的群体性事件有增多的趋势,严重影响了社会的稳定与和谐。汪玉凯曾用“四个上升”来概括近些年中国群体性事件的发展状况,即“数量在快速上升、严重性在上升、影响力在上升以及维稳成本大幅度上升”,宏观上表明了中国群体性事件的发展态势和危害力。中国社会科学院发布的2014年《中国法治发展报告》蓝皮书对近14年来的群体性事件进行了梳理,报告显示,近14年来,百人以上的群体性事件有871起,其中2010-2012年的3年是群体性事件的高发期5-8。从参与人数上来看,871起百人以上的群体性事件中,参与人数在100~1 000人的群体性事件居多,有590起,占67.7%;参与者规模在1 001~10 000人的约271起,占31.1%;10 001人以上的有10起,占1.1%。2010年和2011年的群体性事件都在170起左右,2012年则飙升至200起。而未达到百人规模的群体性事件每年则有上万起,且呈逐年上升趋势,涉及面也越来越广。2008年“贵州瓮安事件”、“重庆出租车罢运事件”和2009年“湖南浏阳事件”,都是典型的规模较大的群体性事件,参与人数均达到万人以上,严重影响了社会的稳定和治安。群体性事件的频频发生,表明中国在发展过程中出现了各种社会矛盾和社会冲突,这些矛盾和冲突所带来的各式各样的集体行为一方面影响并形成了独特的社会心态体系,另一方面许多群体性事件的爆发都与其中蕴含的社会心态有着密不可分的关系,如“泄愤情绪”和“仇富心理”。因此,在群体性事件的治理中,必须全面地了解和考量与此相关的社会心态理论和背景,从心理根源上解释群体性事件的产生。

一、对群体性事件的认识

群体性事件存在于社会各个阶层中,往往以情绪发泄为主要特征,同时伴随着自发性,是一种不受理性控制的群体性行为。学术界和政府对于群体性事件的界定有较大的差别,但总体而言,群体性事件意味着社会出现了各种难以调和的矛盾。

(一)群体性事件的概念

对西方社会学家来说,群体性事件更多的是一种不受社会道德和行为规范所控制的集群行为。对集群行为研究最早的是美国社会学家帕克,他认为集群行为是在公共和集体冲动的影响下发生的个人行为。换句话说,集群行为是社会互动的结果,具有自发性和无组织性。在中国,社会学以及心理学界对这种自发性和无组织性行为的研究大多也是以集体行为为理论框架的,但相较于西方学者而言,国内学者不称其为“集群行为”或“集体行为”,而是采用具有中国特色的“群体性事件”这一称谓。

“群体性事件”作为一个政治术语,最初见于官方的一些文件之中,但并没有给出一个明确的定义,而且还常常与“突发群体性事件”、“群体性突发事件”或“群体性治安事件”等混用,可见政府仅将其等同为一般的扰乱社会治安的行为,并未发掘其内在的深层的含义。在中国,群体性事件被关注始于2004年“重庆万州事件”,随后一连串与此特征相似的事件接连发生,这一概念开始被作为学术术语得到广泛的研究。学者们通过对群体性事件的形成原因及存在形式等方面进行分析,发现大多数的群体性事件都是由社会矛盾引发的,尤其是社会强势群体与弱势群体之间无法调和的矛盾。社会大众感到自身利益受到侵犯而无处发泄,从而聚集一定数量的人群通过围堵党政机关、游行、聚众闹事和集体上访等方式来表达自己的情绪,维护自己的利益。因此,形成了规模庞大、危害性极大甚至带有暴力倾向的群体性事件。如“安徽池州事件”、“贵州瓮安事件”和“广东乌坎事件”等群体性事件的发生,表面上是打砸抢烧等简单的案件,但其中具有深层次的矛盾冲突。

(二)群体性事件生成的原因分析

群体性事件的爆发包含了多方面的因素,下文主要从思想依据和现实根源两方面进行分析;

1.思想依据:传统文化和传统观念的影响

其实任何一种思想或观念的生成都离不开传统,尤其是传统文化的感染。马克思在其著作中曾写道:人们自己创造自己的历史,但是他们并不是随心所欲的创造,并不是在他们自己选定的条件下创造,而是在直接碰到的、既定的和从过去承继下来的条件下创造。一切已死的先辈们的传统,像梦魇一样纠缠着活人的头脑585-586。可见传统文化和传统观念有一种巨大的吸引力,无论在人的思想形成过程中,还是在个体的发展中都起了关键的作用。同样,群体性事件的产生与人们内心深处的传统观念具有密切的关系。“杀富济贫”和“替天行道”等观念的盛行使群体性行为具有了正当性和合理性。当社会弱势群体的利益受到不法侵犯时,这种社会意识将广泛存在,并且激发人们想出排解愤恨情绪的措施。

在传统文化和传统观念的影响下,群体性事件的主体(以一般群众为主)一方面承认其行动是扰乱社会治安的,是违法的;但另一方面,他们却强调这种行为是“正义的”,只不过是“替天行道”,是那些“罪有应得”的人侵犯了他们的利益,他们这样做的目的只是为了保护自己。于是,当群体性事件中的带头人要受到法律制裁时,周围群众却并不视其为“罪犯”,反而将其当做“英雄”来歌功颂德,这种观念在群体性事件中随处可见,这也是导致群体性事件连年增多的一个重要因素。

2.现实根源:社会转型过程中社会心态变化的影响

传统文化和传统观念的影响是群体性事件生成的一个重要因素,但绝非主要原因。群体性事件在很大程度上与当前中国急剧的社会转型有密切关系。当前中国社会的急剧转型造成现代社会与传统社会之间观念和意识形态的断裂,随之而来的是社会财富分配不公,贫富差距不断扩大,贪污腐败和官欺民等现象增多,进而直接导致了社会阶层结构和社会观念的变迁。在这种情况下,普通群众产生了社会焦虑与社会泄愤等不正常的社会心态和社会情绪,而这些情绪将会成为群体性事件爆发的导火索。群体性事件的行动者大多是处于社会底层的弱势群体或脆弱阶层,他们本身缺乏社会资本和利益诉求渠道,心生怨气却无处发泄,逐渐演化成了具有暴力倾向的群体性事件,这已经演变成中国群体性事件产生和发展的基本模式与途径。

群体性事件频发的根源在于社会转型过程中各利益集团矛盾的激化,但归根结底这种驱动力来源于人们的情感或心理,尤其是社会心态。急剧的社会转型使社会结构发生剧烈变化,橄榄形的社会发展结构受到挑战,普通群众经历了各种不公平的社会现象,但受社会地位的限制,不公平的社会事实长期得不到有效解决,从而积累了强烈不满的社会心态,一旦有敏感的社会事件发生,这种不满情绪和社会心态就会爆发。当一个人有了愤怒心理,在心理暗示的驱动下,其他民众很可能产生“随大流”的从众心理,开始效仿他人,不知不觉地改变自己的观点而与群体内大多数人保持一致,通过集群行为来解决问题。2005年爆发的“池州事件”就是一个明显的例子,在少数不法分子的鼓动下,一些不明真相的群众冲击派出所、哄抢超市甚至殴打民警。其实大多数群众根本不知道自己做出这些行为的原因,只是一味地跟随着周边的人,仿佛在做一件正义的事。在新媒体时代,局部性的矛盾经媒体渲染和扩散,就形成了规模庞大的群体性事件。

二、当前群体性事件中的主要社会心态反映

社会心态是对于社会变迁过程或社会运行状况的一种即时和动态的直接反应。社会心态往往象征着“民意”与“民情”,随着中国社会结构的变迁,社会心态也随之发生了剧烈变化,群体性事件也反映出了转型时期中国的社会心态。

(一)社会心态的含义

法国历史学家雅克·勒高夫认为,心态是用来描述个人与群体的其他人共有信仰的。虽说研究的对象是个人,但反应的却是同一时期和同一背景下人们共有的认识。换句话说,心态其实是一种群体潜意识,类似于迪尔凯姆的社会事实。国内许多学者对社会心态进行过分析,大多数都是借鉴了勒高夫的观点,只是在其基础上带有社会性和文化性色彩。杨宜音认为,“社会心态是一段时间内弥散在整个社会或社会群体/类别中的宏观社会心境状态,是整个社会的情绪基调、社会共识和社会价值观的综合”32-35。从这个概念中可以看出,她对社会心态的研究和测量有具体的指标体系,如社会情绪和社会价值观等,采用定量的方法对社会心态进行研究,带有一定的科学性和可操作性。

群体性事件作为一种典型的集群行为,一直受到社会心理学的关注,尤其是其中反映出的社会心态更折射出一个社会的发展基调。心理学家在分析群体性事件时基本会达成共识,即参与群体性事件的个体大多社会地位较低,收入待遇较差,生活状况不尽如人意,这样的整体状况使他们对生活不满意,对社会不信任,进而产生焦虑和愤怒等不健全的社会心态,直接导致了群体性行为的爆发。

(二)群体性事件中主要社会心态的反映

如何对社会心态进行测量和评定,目前基本上没有统一的意见。当前学者们对社会心态研究的主要群体是大学生、农民工或者是收入较低的弱势群体。依据研究对象的不同,测量标准和内容也有区别。对群体性事件中的社会心态研究也有具体的研究内容和分析视角。杨宜音认为社会心态是包括社会情绪基调、社会共识和社会价值观在内的一个体系。马广海也着力于对社会心态的研究,他的观点与杨宜音有相似之处,也提出了用具体的测量维度和研究标准来衡量社会心态,例如社会情绪、社会价值观和社会认知,并且在每个测量维度下又设置了具体的研究指标,比如,社会情绪包括社会焦虑、社会冷漠和社会愤恨等;社会认知包括社会公正感、社会信任感和社会支持感等。尽管两者的观点之间有细微差别,但共同点都是围绕“认知、情感和意志”3方面展开研究。下文在分析群体性事件中所反映出的主要社会心态时,也是围绕这3方面的内容。

1.社会不公平所导致的相对剥夺心态

相对剥夺是很早就存在的一个概念,后经默顿进一步发展,形成了相对剥夺理论。默顿的观点是,当个人将自己的处境与其参照群体中的人相比较并发现自己处于劣势时,就会觉得自己受到了剥夺。其实相对剥夺是一种主观的感受,当一个人感到自己受到不公平待遇时,在心理上产生了落差或不平衡,甚至是埋怨、恼怒和怨恨等情绪,实际上就是一种被剥夺的心态。

相对剥夺心态是群体性事件中所反映的主要心态,也是群体性事件的原动力。从“乌坎事件”、“孟连事件”和“瓮安事件”等一连串的群体性事件中可以看出,群体性事件的参与者都是在生活上受到了不公正待遇,在社会上处于不利地位,被剥夺感要比普通人强烈,因此引起的心理上的不平衡,发生了极端行为。尤其在社会转型期,中国经济得到了显著的提升,但随之而来的是贫富差距越来越大。在改革之初,政府采取“鼓励一部分人先富起来,先富带后富”、“共同富裕”及“效率优先,兼顾公平”等政策,这些政策使中国经济在短时期得到显著发展,但实际情况却是,先富起来的人并没有带动更多原本出身一样的人共同致富,反而拉大了地区间和个人间的收入差距,导致了贫富两极分化,加速了相对剥夺心态的产生。

有学者指出,群体性事件的根源在于社会不公正,群体性事件是遭遇不公正待遇的弱势群体应对不公正待遇的方式[10]86-88。人们参与群体性事件的主要原因是他们对自身由于社会不公平待遇所遭受到的利益损害感到愤怒,而这种不公正待遇所引起的愤怒往往也来自于被剥夺的心态。当个体在生活中由于社会不公平而感到利益受到威胁,却无法得到解决时,很容易在心理上产生被他人剥夺的心态,就会希望通过群体来缓解自己的相对剥夺心态,这种心态如果不及时得到解决,就会发生引起社会不安定的群体性事件。

2.阶层分化所导致的社会认同和归属感弱化

认同问题是伴随着人类的出现而产生的,认同是一个“求同”与“存异”同时发生的过程,是人们面对一定的社会群体时,参照特定的社会或群体特征及边界来确定自己的归属过程[11]。社会认同指的是个体对群体的归属感,关注的是个人与群体或社会之间的关系。社会认同与归属感往往与个人所处的环境密切相关,如农民工进城务工,接触到城市文明后,对家乡的乡土认同感逐渐降低,但在城市人眼中,他们只是“外来者”和“局外人”,甚至是“过客”,他们不可能完全适应城市的生活方式和被城市人接受。因此,导致多数农民工既不认同城市社会也不认同乡土社会,而是把自己归为特殊人群,缺乏社会认同感和归属感。

社会认同和归属感作为社会心态的重要组成部分,对群体性事件的产生影响重大。尤其是中国在社会转型时期出现严重的阶层分化,各阶层之间不可避免地产生了对立和冲突情绪,其中处于同一阶层并且处境相似的群众会形成强烈的群体认同感和归属感,他们会对群体外成员产生偏见与怨恨等情绪。类似于阶层固化,处于弱势地位的成员发现向优势地位流动的渠道被完全封闭,这时弱势群体便会产生焦虑和泄愤情绪,进而团结起来,在组织中寻求认同和归属感,增强了参与群体性事件的意愿。

3.因政府办事不公而产生的社会信任度降低

社会信任是人们日常生活中不可缺少的一种社会心态,信任度的降低意味着个人或社会将会面临某种问题或困境。现在中国民众对政府的社会信任度骤降,表明整个社会发展面临着严重的危机。如郑杭生所说:“随着社会结构的转型、体制和制度的变迁、群体和组织的解体和重组,传统意义上的社会信任(包括公众对政府的信任、公众对他人的信任)遇到了很大的挑战。”[12]群众与政府之间的信任关系是群体性事件发展的一个关键因素。传统意义上来说,政府是为人民服务的,但在实际的生活中,有些地方政府为谋求经济的片面增长而不顾及群众利益,甚至出现有些官员贪污腐败的现象,使群众对政府产生了不信任感。许多社会事件的发生都表明了对政府的信任缺失是群体性事件爆发的催化剂。例如2011年发生的“7·23温州动车事件”在网络上掀起了网民的热议,引起了强烈的反响,是一个典型的网络群体性事件。网民把矛头直接对准了政府尤其是铁道部,当时民众对政府的信任度几乎为零。随后动车和高铁接二连三地发生事故,打破了人们对未来便捷交通的美好向往,对政府的信任度越发降低。群体性事件中表现出的对政府的信任缺失折射出当时社会信任的基本状况和其中反映出的社会心态问题。

三、社会心态视角下群体性事件的引导措施

任何群体性事件的爆发都是矛盾不断积累和激化的过程。中国群体性事件的频繁发生,说明在社会转型时期各群体和阶层之间出现了难以调和的矛盾,虽然大多数社会矛盾都是由客观的社会问题或现象引起,但这些矛盾往往都与社会心态相关,因为人的行为总是靠心理控制。上文所指出的群体性事件中所发映出的社会心态问题也是社会转型时期中国主要的社会心态状况。政府应该了解民众的心理状况,引导公民拥有正常的社会心态。因此,从社会心态的角度探求解决群体性事件的措施是十分必要的。

(一)建立公平公正的制度环境和合理的沟通渠道

于建嵘认为“维权事件,这是目前中国社会群体性事件的主要类型,从现已掌握的资料来看,此类事件约占目前全国群体性突发事件的80%以上”。而维权事件的产生就是由于社会不公平导致人们的利益受到损害,并且又找不到合理的利益沟通平台。社会不公平和缺乏利益诉求渠道使民众在心理上产生被他人剥夺和心理失衡的心态,进而不断积累不满情绪,当不满情绪积累到一定程度就会爆发群体性事件。因而解决群体性事件的关键是建立公平公正的制度,尤其是要重视弱势群体的利益,保证其既得利益的实现;但同时不能使一些人通过“闹”来满足其不合理的要求,这样不仅不会解决问题反而会助长群体性事件的发生。其次要建立合理的共同渠道,利用各种传播媒介及时地反馈不同的意见,允许各个群体畅所欲言,掌握不同人群的利益诉求,及时通过媒体报道了解不同的声音,根据各个群体的不同要求制定合理的政策,协调各方利益,使各个群体之间展开平等开放的交流沟通,消除偏见心态。

(二)调节收入分配,着力解决分配不公

收入分配的不公正是导致人们产生社会不公平感的重要原因。尤其是社会转型时期,经济的迅速发展或许使农民和下岗职工等一些弱势群体从中受到一些益处,但伴随出现的贫富差距扩大和阶层分化现象减弱了该群体的社会认同感和归属感,他们容易在心理上达成共识,进而团结起来,集体反抗。贫富差距扩大已经成为当前中国发展面临的最大的社会问题。因此,必须调整收入分配政策,着力解决分配不公问题。在分配过程中不仅要注重效率,更要注重公平,例如建立最低工资制度,提高低收入者的收入水平;通过完善社会保障制度,确保人民老有所养和病有所医;完善个人所得税制度,提高个人所得税起征点和高收入税率,加强征税力度等手段降低收入差距;取缔不合法的收入,降低垄断行业与其他人群的收入差距。多从社会底层群体的利益出发,提高他们的收入水平,让他们在社会生活中拥有更多的话语权。让众多的弱势群体在社会中找到归属感,会大大降低群体性事件的频率。

(三)加强执政能力,提高政府公信力

公信力指民众对于政府的信任度或认可度。政府部门公信力下降,表明整个社会面临着信任危机。从多起群体性事件中可以看出,民众之所以对政府的信任度缺失,主要是政府部门自身公信力的丧失,尤其是官员的腐败行为,让民众“相信政府”的传统观念受到巨大冲击。对政府的不信任还将带来民众对社会其他行业的不信任心态,例如医疗行业出现的医患关系恶劣,其实就是患者与医者之间没有建立起应有的信任关系。因此,必须加强政府的执政能力,狠抓贪污腐败和办事不公等不良行为,提高办事能力。这样民众才会从心底认同政府,相信政府,自然可以有效降低群体性事件的发生几率。

群体性事件的爆发包含政治、社会和心理等多方面的因素,是各种文化相互影响的结果。但要做好群体性事件的预防和治理就必须从民众的心理和心态方面入手。以上几个方面并不是群体性事件中所表现出的所有社会心态,它们只是从群体性事件中反映出的社会转型时期中国社会面临的几种主要心态。群体性事件还反映出普通参与者的从众心态及搭便车心态等一些非正常的心理状态。只有从社会心态的视角寻求群体性事件的治理机制,才能从根源上减少群体性事件的发生。

参考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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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2]马广海.从群体性事件看转型期社会心态.中国海洋大学学报,2012,(6):71-79.

Analysis of Social Mentality in Group Events

LIU Yue,WANG Xiao-liu

(School of Society and Politics,Anhui University,Hefei,Anhui 230601,China)

Abstract:In order to deal with group events caused by various problems and contradictory conflicts during China's social transformation,the management of group events must be reinforced.There are two aspects related to the causes of group events: tradition and reality,that is,the influence of traditional cultural ideology and the change of people’s social mentality.The essence of group events is an external expression of the masses’ attitudes and feelings;it is a reflection of social mentality.There are three kinds of social mentality in group events:relative deprivation as a result of social injustice,weaken social identity and sense of belonging as a result of class differentiation,and the lack of social trust as a result of the government’s unfairness in dealing with social issues.Therefore,the approaches to group events need to be found from the perspective of social mentality,such as establishing a fair and just system environment and communication channels,regulating income distribution and solving mal-distribution,and strengthening the ruling ability and improving the government credibility.

Key words:social transformation;group event;social mentality;governance

(责任编辑治丹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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