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美国民主理论演变探析
——从殖民地时期到改革时代

2015-03-26刘以沛

河南社会科学 2015年12期
关键词:杜威精英民主

刘以沛

(中国人民大学国际关系学院,北京100872)

美国民主理论演变探析
——从殖民地时期到改革时代

刘以沛

(中国人民大学国际关系学院,北京100872)

美国的民主观念和理论的演变都是基于当时特定的社会、经济、政治背景,在不断争论与平衡之中形成的。从最初对直接民主的敌视情绪到对代表制民主的认可再到对精英式民主的推崇,美国20世纪30年代之前的民主理论演变就是一个从理想到现实的转变过程,是不同理论流派之间竞争后占优势一方话语权的胜利。因此,当前我国民主理论研究应该借鉴的是美国民主理论为解释政治制度而因时因地不断被改造、平衡与适应外部环境的能力,而非单纯照搬其理论来试图解决本国民主发展中遇到的困境。

美国;殖民地时期;改革时代;参与式民主;精英式民主

“民主”一词自诞生以来就未淡出过人们的政治视野,与民主有关的理论研究已然占据了各个国家政治学领域的中心位置。然而直到19世纪,“民主”二字仍带有贬义色彩,和它相连的往往是暴乱、无知、愚昧等字眼。但是,随着时局的变迁,尤其是冷战后苏联的解体和美国一超多强的世界新格局的形成,美国的竞争选举式民主观开始成为自由与民主的代名词,美国式民主思想开始在发展中国家,尤其是在二战后独立的国家中被不断地推广、借鉴和应用。美国著名政治学者福山甚至断言自由民主已然成为“历史的终结”。美国的民主思想是如何形成的?它是如何脱离早期的“暴民统治”观念而逐渐被建构成今天为人们所熟悉和接受的自由民主观的?美式竞争选举式民主真的可以成为放之四海而皆准的衡量标杆吗?想厘清在20世纪初期为何美国的民主观念会发生180度转变,就需要将民主理论的考察置于历史的视野之中。因此本文选取美国二战之前几个较为重要的历史时期作为美国民主理论演变的研究对象,希望厘清美国民主理论演变的脉络,进而为破解我国民主化进程中国家的民主理论发展和民主道路选择提供借鉴。

一、限制民主:殖民地时期的民主观

追溯美国民主理论的发展脉络,首先需要回顾英国殖民地时期对于美国建国后民主观念的影响。得天独厚的地理环境为美国民主观念的形成和巩固以及民主理论的发展提供了其他国家和地区所不能比拟的优越条件。这片没有根深蒂固的封建思想、等级制度以及特权观念的土地为民主的种子提供了充足的养分,也注定了美国的民主思想生而不同。丹尼尔·布尔斯廷(Daniel J.Boorstin)曾经指出,美国式的民主是一种“拼命追赶中形成的民主”,美国先民们基于一些主观或者客观的因素在新大陆不断靠近、融合,相互之间在“追赶”中求同存异相互融合,这样一种磨合的过程使得人们获得了更多追求平等与自由的机会[1]。因此,美国成为理想的“民主的实验室”。美国民主的发展与演进则如同一部“民主的实验史”,站在英国业已取得的成就的基础上,借助平民化的社会和趋于同质性的文化背景,美国先民们逐步探索出了一种有别于英国的民主制度,以解决启蒙时期遗存的大国无法推行民主的问题。

在成为英属殖民地之前的美国大陆是没有深厚历史根基的,而它的民主政治发展则是建立在17世纪英国历史发展基础之上的。因此,厘清美国殖民地时期民主理论的流变,就需要回溯到17世纪英国人所普遍接受的混合制政体理论中去进行观察和分析。英国的混合制政体观是综合了君主制、贵族制和民主制三者优点而形成的,在当时被认为是能够克服暴君专制、贵族寡头制和直接民主的暴民统治的优良政体。这样一种政体理论滥觞于古希腊时期亚里士多德和柏拉图的“政治人本主义”政体理论,经由古罗马政治思想家们改良和发展成为最初的共和主义理论。文艺复兴时期的著名意大利政治思想家马基雅维利在其著作中就曾将共和政体阐述为混合制政体[2]。伴随着文艺复兴思潮传入英国,混合制政体理论被弥尔顿等“新罗马共和理论家”所继承和发扬,随后又被殖民地时期的北美大陆的精英们所接受。作为英国殖民地,北美有着与其宗主国相同的议会、法庭和陪审制度,这样的制度安排维持了君主制、贵族制和民主制三者的平衡,任何一方的扩张都不利于殖民地的统治,而这其中又以民主的过分扩张最为危险[3]。古典民主理论中纯粹的直接民主观在殖民地时期的美国受到了从殖民地精英到清教徒们的批判和否定,除了在某些基层治理中被实践之外,直接民主并没能得到更广泛的运用。国家萌芽时期可能会有这种纯粹的民主的生存空间,全部的权力可以集中于人民的手中,然而殖民地时期的美国已经度过了这样一种幼年时期而进入了更为成熟的时期,作为政体意义上的直接民主理论也就没有了生存的空间[4]。清教徒们感到大众容易被居心不良或不理智的人所影响,进而无法以公共利益为出发点来理性地管理自身与社会[5]。因此,在殖民地时期,美国的民主理论发展更多的是停留在“规范性”民主概念的层面上,而在实践上更多的则是对民主,尤其是直接民主的怀疑、拒斥和限制。

然而,在美国殖民地时期对直接民主这样一种古典民主的拒斥并不意味着殖民地对民主思想的否定,而是要将民主限定在混合制政体的一个分支中,以此来确保民主的运作不会对英国当局的殖民统治造成威胁或妨害。总而言之,殖民地时期的美国还只是停留在限制民主过度扩张以防止危害宗主国统治的阶段。在价值观层面上,这一时期的民主理论已经开始显露出精英式民主的倾向;而在实践层面上,这一时期并没有形成新的经验性的民主理论,只是在英国代议制理论的基础上通过下议院选举出代表民意的议员来实现有限的民主。

二、有限的代表制:建国时期的民主理论

1775年4月19日,美国的列克星顿打响了独立战争的第一枪。伴随着独立战争的胜利,美国社会也进入了一个制度、观念和思想剧烈变革的时代,在新的历史背景下激进派和保守派围绕着国家政体的走向展开了持续的论争。激进派希望建立人民可以直接控制和监督的政府,通过把权力交给人民,以实现最多数人民的最大福祉。他们认为,民主就应当意味着人民是掌握权力或者直接控制掌权者权力的人,只有这样的政府对人民而言才是最安全的[6]。但是建国精英中的保守派们却认为美国地域广阔,社会结构复杂,民众的政治素质和治国能力都是值得怀疑的,因而希望把人民的民主权力限制在间接的民主参与范围之内,通过让人民赋权于选举出来的代表来形成一种可以筛选民意的精英制民主。

这些保守派和激进派的区别并不在于对“民主”的认同与否,因为保守派从未有过否定民主理念之意图,他们所反对的仅是古典民主理论所宣扬的那种“由人民直接掌握并支配政府”的诉求。作为自由主义的坚定捍卫者,保守派们同样以捍卫自由为名来抨击激进派的民主观念,认为当时美国社会的种种弊病和无序状态证明了对民主过度诉求是对自由的滥用,而这种对自由的滥用走到尽头就会导致民主的专制和人民的暴政[7]。最终,双方在1787年宪法制定的争论过程中逐渐达成了共识,占据多数的保守派建国精英们做出了让步和妥协,他们将古典的共和理论与代表制民主思想相嫁接,巧妙地借用并改造了民主的话语,建构起一种不同于传统意义上“纯粹民主”的新型民主理论,也即一种将人民控制并监督政府的权力让渡给选举出来的精英代表的“代表制民主”。这样一种新型的民主理论实质上是借“人民主权”来赋予新政体以政治合法性,进而为占据强势地位的保守派精英所支持的政体进行辩护的产物。

自此开始,美国的民主思想摆脱了其自诞生以来就受到的批评和谴责,开始得到越来越多的正面评价以及肯定,而民主制不再是一种受人唾弃的政体,它开始被越来越多的人视为一种值得为之奋斗的优良政体。但是相较于后一时期对“经验性”民主理论较为系统的阐述和论证,殖民地时期和建国时期的自由民主理论更多的是为国家建构服务,民主理论也更多停留在“规范性”民主的层面上,并没有形成具有较强操作性的实践性理论体系。

三、改革时代的民主理论基础

在经历了南北战争和工业革命之后,美国进入了政治、经济、军事和文化高度发展繁荣的黄金时代。然而伴随版图的不断扩张、经济的高速发展和社会资源的不断整合,诸如政治腐败、社会不平等和资本垄断等问题日益困扰着美国政府和公民。经济体制的急速发展没有相应的政治体制变革与之相匹配而导致的社会动荡不安引发了“改革时代”的到来。“改革时代”指的是从19世纪末到20世纪罗斯福新政时期。这段美国社会大转型、大变革的时代被认为是“决定了20世纪美国政治基调的时期”[8]。在从自由资本主义向垄断资本主义过渡的时期中,资本主义制度的种种矛盾都开始暴露出来,国家迫切需要在混乱中建立新的秩序以遏制工业社会中最为明显的不平等现象。社会的改革、政治的发展以及思想的演进都使得美国的民主理论在这一时期呈现出新的变化趋势。

首先,进步主义运动中政治方面的改革加强了以总统行政权力为主的国家权力,总统权力的增强对这一时期的民主理论的发展方向产生了不可忽视的影响。由于自由主义政治下的政府过于弱小而无法适应经济高速发展后带来的急速扩张的社会需求,导致了这一时期的美国面临一系列政治经济危机,而进步主义则是希望通过政治改革来加强政府权力以期实现国家发展社会稳定。19世纪末美国政府政治腐败严重,上至联邦政府下至许多州政府都为利益集团所操纵,民主制度下的一切问题都成了钱的问题[9]。进步主义者希望通过分化日益集中的社会权力来限制富人集团的特权;由于此时的宪法并未对总统权力做清晰的规定,所以经过威尔逊和罗斯福两任总统的努力推动,进步主义运动对联邦政府的权力结构做出了改革,加强了国家的行政干预和管理能力,到罗斯福当政时期,政府的权力中心已经从议会向总统倾斜,总统的行政权得到了空前的强化。因此,在经过一系列政治改革之后,受总统行政权力扩大以及对建立强大政府以稳定社会秩序的需求加强的影响,美国的三权制衡格局发生了变化,美国的自由民主政治也相应地较之前的民主传统发生了很大的改变,精英制倾向逐渐明显。美国的民主理论更多地开始服务于现实需求,出现了从规范性理论研究向经验性民主理论研究转变的倾向。

其次,改革时代的政治哲学发展同样在研究方法层面对于美国民主理论的演进有深刻的影响。由斯宾塞(Herbert Spencer)建立的社会达尔文主义于19世纪后30年中在美国思想界盛行,而威廉·萨姆纳(William Graham Summner)则是这一时期社会达尔文主义的学界代表。萨姆纳认同物竞天择理论并用生物进化论驳斥了人类的平等性,他强调应该推崇竞争以使强者淘汰弱者,如此一来就可以优化种族并且确保社会进步。虽然这样一种进化论科学显得对传统民主理念抱有敌意,但却和早期垄断资本主义发展的观念诉求不谋而合,深得垄断资本家们的认可。

紧接着到来的第二次工业革命推动了科学技术的高速发展。众多社会变革——工业化、城市化和新的产品技艺都明确地证明了科学亦是一种获得权利的方式,而对于民主之深度和广度的探讨也在这一时期有了新的转变。随着新科学在19世纪末20世纪初的传播,美国学界开始从社会达尔文主义中脱胎自己的理论,从萨姆纳的斗争是人类生存进步唯一法则的理论转向一种完全从自然和经验出发的自然主义,以此来避免萨姆纳的反民主的生物决定论。受自然科学的影响,这一时期的历史比较分析着重强调从研究对象中寻找共同法则并加以提炼形成概念来解释和分析政治现象。到20世纪30年代之前,这种重视科学主义的研究方法在美国政治学研究中都是居于主流地位的。因此,从19世纪末至一战后的这段时间内,基于政治哲学转变而发生变化的美国民主理论开始向相对的、更为经验性的研究方向发展。为了适应新的政治、社会和经济环境而进行的民主理论调试也更加明显,这一时期的学者们开始充当民主政体与理论的“阐释者”和“清道夫”角色,在描述政治制度的同时也开始转向对民主制度和理论的符合当下国情的解释性分析。

四、转型的关键动力:参与式民主与精英式民主之争

在改革时代这一大背景之下,美国的民主理论演进的关键推动力来自当时最为重要的两个民主理论流派——以杜威(John Dewey)为代表的参与式民主观和以李普曼(Walter Lippmann)为代表的精英式民主观,二者关于民主的规范性以及实践性的争论直接改变了之后美国主流民主理论的走向。教育水平的提高、政治意识的增强都使得这一时期美国民众的权利意识、平等意识和参与意识不断增强,而由于新形势下美国的社会经济等方面发生的重大转变,19世纪末20世纪初的这段时期传统的自由主义知识分子纷纷将关注的重点从政治领域转向社会改革领域。被誉为“伟大的进步主义知识分子”[10]的约翰·杜威则是其领军人物。与通常所认为的民主是一个政治概念、是一种国家形式的观点不同,通过比较传统民主观念的内涵,杜威强调了民主不仅仅是各种制度,更是一种伦理理念。在杜威看来,“民主的主旨是每一个成熟的人都必须参与制定规范人们共同生活价值的过程。所有被社会制度影响的人都必须在制度的产生和管理上有决策权”[11]。根据杜威的表述,作为一种高尚的道德信仰,民主是一种着眼于未来的生活方式,它不应该属于某些阶级或者利益集团而是应该属于每一个参与民主的人。此外,民主作为一种道德理想可以起到呼吁人们建立分享大众生活所必需的机会与资源的共同体的作用,并使人们的才能和权利能够在参与经济、社会、政治、文化生活的过程中得以实现。正是这种激进的民主理想和信仰,使得杜威的参与式民主观同当时美国主流的自由主义思想相区别。

然而,随着“镀金时代”的结束、第一次世界大战的爆发以及经济大萧条的冲击,美国社会出现了大量亟待解决的问题,这使得在这一时期盛行的科学自然主义学者们必须面对如何调和科学与民主之间关系的问题。在20世纪前30年中,科学自然主义都在致力于揭示传统民主理论的缺陷以及建构适应新形势、解决新问题的民主理论。首先,科学自然主义拆除了民主理论的道德基础,不承认在人法之上的高级法之存在。其次,科学自然主义拒斥了民主政府的三个基本原则:法治而非人治、人类行为的合理性以及平民政府的实践性[12]。这也即是说,这一时期的知识分子开始认为民众的行为在复杂的政治环境中并不能够保持理性,他们也不能够肩负起传统民主理论中的公民责任。这样一种对传统民主理论的解构使得杜威所呼吁的民主价值的培育和民主品格的塑造被以科学自然主义为指导原则的民主现实主义者所抛弃。此外,20世纪初行为主义的逐步盛行以及主流心理学与政治学的结合,都为民主现实主义者的主张提供了大量有利的理论素材。这些因素共同导致了民主现实主义者不再重视民主的价值诉求,而是突出民主的程序性和实践性,并且强调政治精英而非国家公民才应该肩负起实行民主权利的责任。在这样一种观念导向下,民主被重新定义,民享型政府取代了民治型政府而被认为是符合时代需求的最优形式。

从20世纪20年代开始,以李普曼为代表的坚持民主现实主义的自由主义者们开始对杜威宽泛的民主理念进行抨击。这一时期的大多数自由主义学者所希望建构的为当下政治服务的民主理论已然和杜威所提倡的理想民主政治相去甚远了。民主现实主义者夺取了美国民主思想的控制权,迫使杜威本人的自由主义社会理论逐步走向边缘化[11]。根据杜威表述,他希望通过教育来对公民的民主品格进行塑造,进而创造出一种全社会所共享的民主文化,虽然在杜威看来大众的民主素质也难免会有缺陷却可以通过培养和教育进行改善,而民主的提高则有赖于公民的素质。与杜威的观点相左,以李普曼为代表的民主现实主义者认为,在现实中非理性的美国大众对社会稳定而言是严重的隐患,他们的肤浅无知与易于被操纵使得他们缺少明辨公共事务和判断是非对错的能力。这些民主现实主义者并不相信普通大众有足够的能力并且愿意积极主动地参与到社会政治生活的决策中去,在他们看来只有具备专业知识素养和统治能力的精英群体才能手握决策权。因此,不具备贵族精神和素质的普通人缺乏进行统治的能力,他们不懂得“该选择战争还是和平,武装还是不武装,干涉还是撤退,继续战斗还是谈判”之类的重大问题[13]。这样一来,参与式民主所希望实现的民主积极的、实质性的诉求被消极、程序性的教条式现实主义民主观所取代,而这也为形成于二战后的熊彼特式的程序性精英主义自由民主理论打下了重要的理论基础。这些民主现实主义者在民主政治实践的过程中既希望掌握权力的精英能够肩负起重大的责任,同时又不希望这些精英承受非理性大众所带来的压力。因此,相互竞争的精英和利益集团的领袖成为决策的最终制定者,而普通公民则成为被动的决策承受者,充其量,公民拥有的是一个民享的政府,而不是民治的政府。

由此可见,以杜威为代表的参与式民主观和以李普曼为代表的民主现实主义的分歧不仅体现在民主的理想与现实的差距之上,而且还体现在对民主作为一种根本的价值的不同理解上。在杜威看来,自治是个人目的和群体目的之和谐交融,而对民主现实主义者而言,自治只是人类众多需求之一,而且可能还是并非最重要的一种[14]。但需要指出的是,民主现实主义者对参与式民主理念的排斥不等于对民主价值的否定,而是主张认清民主理想与现实之间的差距,通过从程序性入手来保证民主的实施。总而言之,面对新形势下的内外压力,民主现实主义理论在改革时期占据了压倒性优势,其所推崇的是一种从民治政府向民享政府转变的精英式民主观,希望把民主缩小到政治机器上来确保社会的稳定和发展,自此之后民主开始从一种价值取向更多地向一种更富实践性的制度安排转型,民主理论的话语建构也更多地被实用主义和精英主义方法论所占据。

五、结论

纵观美国从殖民地时期到一战结束这一百多年的历史,不难发现“民主”从未淡出人们的视野,相反,它作为一种最高的善的理想而不断地被学者根据当时历史情境下的政治、社会与观念的改变而对其理论进行着解构和建构。从殖民地时期遏制民主与推崇混合制民主到20世纪初期的杜威激进的参与式民主被一战结束后的现实主义精英式民主所取代,每一时期的主流民主观念与理论的形成和发展都是由于美国不同的历史阶段内不同民主理论和观念相互竞争,最终主导话语权的一方获胜的结果。正像某些政治哲学家所指出的那样,民主是一种本质上存在争议的概念,是永远不可能呈现中性的概念,永远会在道德、政治的冲突中纠缠不清,民主政治从本质上讲就是永远不会完结的话语政治[15]。因此民主就像是一部反应灵敏的感应器,随时探知外部世界的变化来不断改变其内部构造,以此来适应不断发展变化的新环境并推动社会发展和稳定。杜威在其著作中就曾深刻到位地指出:“每一代人必须自己再造一遍民主,认识到民主的本质与精髓乃是某种不能从一个人或一代人传给另一个人或另一代人的东西,而必须根据社会生活的需要、问题与条件进行构建。”[16]因此,一百多年前的主流民主理论和美国现在所推崇的以自由民主作为价值导向的竞争选举式民主理论既一脉相承又各有不同,但是民主理论逐步走下最高价值理想的神坛,在经过不同历史时期的改造、“包装”和调试之后变得越来越趋于程序化和实际化的趋势却是在理论的演进过程当中趋于明显。

总而言之,将美国民主理论放置于历史的脉络中进行研究后不难发现,在美国这样一块宜于民主生长的沃土中培育起来的民主理论是逐步将价值与事实相分离之后的产物,是为了适应特殊社会政治与观念环境所建构起来的产物,并不具有普遍适应性。因此,处于民主化进程中的国家对于美国民主的借鉴应更多参考其因时因地不断改造、平衡与适应外部环境的能力,而非单纯照搬其理论来试图解决本国民主化进程中遇到的困境。对于建设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民主而言,我们需要坚持理论自信和制度自信,从自己的历史脉络中探寻和挖掘推动民主理论发展的动力,学习和借鉴美国民主理论的建构能力和符合当下国情的民主理论解释能力,而不是简单用美式民主二分法来衡量我国民主理论建设的水平。当前我国民主理论发展需要的正是这样一种根植于历史之中的具有解释力和生命力的理论思想,只有根据我国国情提炼出来的民主理论才能够为中华民族伟大复兴的中国梦做出应有的贡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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责任编辑 宋淑芳

(E-mail:hnskssf@163.com)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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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007-905X(2015)12-0045-05

2015-09-20

刘以沛,女,河南郑州人,中国人民大学国际关系学院博士研究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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