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互联网市场力边间传递效应及反垄断研究评述——基于双边市场视角

2015-03-25孔令夷

电子测试 2015年18期
关键词:双边反垄断界定

摘要:具有显著双边市场特征的互联网产业,借助交叉网络外部性与倾斜的价格结构,使得市场力在边与边之间进行传递,标准市场情形下的相关市场界定方法遇到前所未有的挑战。从双边市场理论、平台竞争策略、双边市场中相关市场界定以及市场力边间传递效应四个视角梳理文献。发现:理论研究集中在给定平台情形下的厂商定价以及基于用户类型的价格结构设计;一些标准方法改进性的应用研究也没有从双边市场反馈机制着手探讨适合方法,反而集中在对传统原则及方法的局限性的批评上;即使是对相关市场界定的原则进行了探索性研究,但是也设计了过于苛刻的假设条件。最后作出了该领域研究今后的新兴方向展望,并给出若干关键性研究切入点。

基金项目:国家自然科学基金项目“三网融合模式下电信运营商竞争策略设计与公共政策:基于双边市场理论的研究”(批准号:71173172);国家社会科学基金项目“中国快递产业竞争关系网络及竞争行为对企业成长的影响研究”(批准号:15BGL014);教育部人文社会科学研究项目“外资技术扩散与国内企业研发投入的交互影响研究:基于演化博弈的视角”(批准号:12YJC790084);陕西省教育厅人文社科专项资助项目“关中天水经济区外资技术扩散与内资研发投入交互影响的演化博弈研究”(批准号:12JK0056);西安市社会科学规划基金“智慧西安建设的顶层设计与实施路径研究”(批准号:15J47);西安邮电大学西邮新星团队资助(项目名称:技术经济与网络创新,批准号:XY201406)。

Research summary on market power transmission among sides of two-sided market and antitrust policy in internet-based economy

Kong Lingyi

(School of Economics and Management, Xi'an University of Posts and Telecommunications,Xi'an,710061 China)

Abstract:In the case of the unilateral or bilateral monopoly,the Internet and other industries which have significant two-sided market characteristics recur to the cross-network externality and the incline price structure.The market power transmitted among sides forced the hypothetical monopolist test method and the demand alternative transfer rate method in the standard market situation to encounter unprecedented challenges.From four perspectives of the bilateral market theory basis,platform competition strategy design, relevant market definition in bilateral market and market force transmitted effect between edge,market power transmission between edge and antitrust research literatures were combed.It was found that theoretical research mostly concentrated platform vendor pricing in the situation of a given platform,and price structure design based on user types.Main application research literatures made prospect analysis of antitrust methods under standard market,which were applied to bilateral market.In fact,some improvement study of the standard methods also did not start from the feedback mechanism of bilateral market to explore a feasible way suitable for bilateral market characteristics.However,most of the literatures focused on the criticism on the limitations of SSNIP way,or just proposed applicability defects of the traditional principles and technologies of the relevant market definition in the bilateral market. Even if exploratory research was made on the principles of the relevant market definition,but assumptions were too harsh to achieve.Finally,the paper made newly-developing expectation of future research in this field,and presented several breakthrough points for key research.

Keywords:market power; transmitted effect; measures; bilateral market; anti-trust

0 引言

在标准市场,市场力的规范定义是:企业将价格提升到边际成本以上的能力。对此的定量研究也获得了一套科学的方法。其中,最为常见的是假想垄断者测试(HMT)的数额不大的重要且非临时性涨价(SSNIP)与临界损失分析(CLA)及转移率方法。然而,这些基于单边市场的垄断认定方法在双边市场环境下由于缺乏对反馈参数的考量因而在界定相关市场、市场支配地位及滥用市场支配力等一系列反垄断问题上遇到了前所未有的挑战。尽管包括欧盟委员会与美国联邦贸易委员会在内的反垄断机构致力于对双边市场反垄断相关法案的修正,如欧盟委员会每年的国际竞争手册(CPI)与美国《2010横向并购指南》。但迄今为止,具有双边市场特征的互联网产业的反垄断还没有找到一种对现有反垄断政策可替代的方法。后芝加哥学派的一些学者干脆主张放弃现有的反垄断审查而建立一种安全港竞争规则。这一规则在反垄断管制中有其合理性,构成《2010横向并购指南》对相关市场界定在反垄断审查中的基本价值指向,但不同的行业安全港的门槛值并不相同,因而在面临一些损害赔付案件时的应用价值不是很高。由于缺乏一套行之有效的竞争规则,互联网产业中的市场垄断诉讼案可谓是接连不断、层出不穷。代表性的国外案例是:微软垄断案、谷歌垄断案、美国在线案、Comcast垄断案、苹果安桌系统法务纠纷等。

中国的情况依然是不容乐观,据中国国家互联网实验室的2010-2012《中国互联网行业垄断情况调查与对策研究报告》显示,百度、阿里巴巴、腾讯(BAT)分别在搜索引擎、电子商务、即时通讯三个互联网市场占据垄断地位。而且一些反竞争的行为在互联网市场频频出现。中国的互联网垄断案也是频繁发生,主要涉及百度、奇虎(3Q)及电信等,比如百度与唐山人公司、百度与奇虎、腾讯与奇虎(3Q)、搜狗与奇虎、南北电信带宽垄断案等等,而且,同一案例并没有统一的司法解释,这些案例的垄断审查没有一个为抗辩双方心服口服的法例判决。究其因,缺乏为各个企业共同遵循规则的根源在于所有的案例都缺乏为各方认可的经济学分析基础,以揭示这些垄断案例背后的行为动机。作为竞争的主要手段的价格竞争,在互联网平台各业务依赖性需求与交叉补贴的商业模式下侦测出与传统单边市场同样明确的反竞争性的行为的难度大大提高了。这一点可以从上述案例的垄断认定、垄断程度评估、司法调查与判决的滞后中得到证明。这主要是因为互联网产业商业模式的构造与功能的特性已经远远超越了单边市场而相应的司法实践无论是在文本还是实践都还是停留在单边市场的概念框架中有关。

双边市场理论无疑为获得者双边市场环境下的相关市场认定提供了新视野,也应该看到,尽管该理论自2000年以来获得了经济学家相当多的关注并获得了众多的该领域文献,可是似乎反垄断局对此的反应并不热衷。最为突出的是平台价格竞争的相关市场的边界划分从市场界定到边界划分原则与技术还是依赖于传统单边市场的相关市场概念。无论是美国、欧盟还是中国对相关互联网企业垄断案例的判决都是如此。究其原因是,尽管现有大量的双边市场文献对双边市场平台构造、商业行为特征与现有的反垄断实践之间存在着的游离进行比对研究,肯定了在双边市场环境下应该具有双边市场思维的主张,但是重要性本身并不意味着可操作性。相关市场界定指南的出台,也并未为相关互联网垄断案例的判决提供坚实的经济学分析基础,并未使反垄断这一公共政策从制定到执行与双边市场的环境特征相一致,以此提高执法效率。

2 国外研究现状

自从Parker & Van Alstyne (2002)、Caillaud & Jullien (2003) [1],Rochet & Tirole(2003 [2], 2006 [3])与Armstrong (2006) [4]对双边市场所进行的系列研究以来,双边市场领域的理论研究文献获得了惊人的增长。国外对双边市场下反垄断的研究主要集中在以下几个方面:

2.1 双边市场理论的基础研究

这方面的研究主要侧重于平台的定价问题。如Caillaud & Jullien(2003), Armstrong (2006),Parker & Van Alstyne (2002) and Rochet & Tirole(2003, 2006) 等。该研究得出的一个共性观点是在双边市场存在着倾斜的价格结构与间接交叉网络外部性。

2.2 平台竞争策略设计的研究

一部分研究者,如Anderson & Gabszewicz (2006) [5]、Hagiu(2006)与 Guthrie & Wright (2007) [6], 已经将研究的焦点集中于双边市场的竞争政策问题。他们指出,在双边市场里,由于存在间接网络外部性,价格结构已经替代了价格水平。价格的结构设计与并不反映市场两边的成本比率,而且,平台之间的竞争既不带来均衡的价格结构也不带来均衡的价格水平。

2.3 关于双边市场中相关市场的界定

到目前为止,更多的有关于双边市场研究文献的政策贡献,研究的注意力主要是对现有的政策提出批评而并没有提出在双边市场环境下的新的方法。尽管双边市场文献非常丰富,但只有少数的研究文献关注在双边市场环境下的市场的界定的具体方法。

2.4 关于双边市场下市场力边间传递效应的研究

这一方面的研究的思路基本循着纵向与横向并购模拟的方法进行。Evans & Noel(2008)另一篇文献对双边市场的垄断认定提供了临界损失分析拓展方法:当固定住双边市场的另外一边的价格来分别地提高每一个价格看看SSNIP测试在双边市场下如何进行Ambarish Chandra et al.(2009)提供了加拿大报业这一双边市场中自1990年以后出现的合并模型,得出了合并并不必然出现市场任何一边的价格上升的市场单边效应的结论,而且高的市场集中度并没有导致报刊的任何一方用户价格水平因合并而出现上升的现象。Filistrucchi等(2012)对双边市场中的合并单边效应进行了研究,通过几种模型的比较,他们完成了基于HHI指数的市场集中度分析与基于临界损失的SSNIP分析并衡量了价格上升压力。

3 国内研究现状

近年来,国内学者对双边市场的反垄断问题也给予了较多的关注。一些学者从规范理论分析的角度,就双边市场中的相关市场界定的方法提出了一些基本设想。另一些学者从实证计量与模拟的角度对假想垄断者测试的SSNIP方法中关于临界损失的能够进行的研究与应该进行的研究两种研究方法进行了比较,得出了两种方法都可以对假想垄断者进行价格压力测试。考虑到成本数据的难以获得性,另一些学者就双边市场的免费情形下的计量提出了一些具体实施的技术路径。基于在理论上寻找互联网产业双边市场相关市场界定的困难与近几年在中国互联网产业出现的诸如百度垄断案、3Q大战、南北电信带宽垄断案、百度内容侵权案、搜狗诉奇虎案等等,一些学者开始了对相关反垄断案例的研究。基于理论分析与案例分析出现的一些矛盾,目前,更多的学者研究主要集中在传统反垄断方法在双边市场实施方法的改进的研究。也有学者对互联网产业中的假定垄断者测试的改进持不同的看法,认为这些标准方法的科学性不容怀疑,更有一些与后芝加哥学派持相同观点的学者对互联网产业的垄断提出了不同的观点,认为关键不是垄断的结果成为反垄断的对象而是垄断的前提。

4 未来研究展望

今后研究应从以下方面入手:以价格结构与间接交叉网络外部性这两个双边市场理论核心作为切入点,对单边垄断情形下的市场力边间传递效应进行估算,勾画出垄断行为侦测、市场力滥用程度及反垄断政策基本框架。在该框架下,从边与边之间的反馈机制着手,对传递的类型进行了分类。在分类的基础上,对边间的市场力传递机制与效应分别进行揭示与测算,以此反映出在不同传递类型下的市场结构特征。基于本部分规范或实证研究发现得到的一些命题或结论,在完成传递率、传递率的影响因素研究的基础上对市场力的滥用程度进行了基本估算,以此完成对垄断行为的识别与对竞争的妨碍程度的估计及相应的反垄断政策在双边市场下的最优设计。

4.1 双边市场边间市场力传递效应研究

从双边市场的特性出发,围绕边与边之间的反馈,以价格结构与交叉网络外部性这两个双边市场理论的核心内容作为切入点,对边间市场力传递效应进行估计与测算,勾画出垄断行为识别、滥用市场力程度及相应的反垄断政策的基本框架,以此厘清反垄断上对相关市场界定范围、市场支配地位的认定、滥用市场支配力(竞争损害)等关键问题上的一些模糊认识,为基于双边市场的反垄断提供坚实的经济学分析基础,进而提供反垄断政策设计的一些可行安排。

4.2 双边市场边间市场力传递机制研究

遵循标准的产业组织分析的结构—行为—绩效方法,在该框架下,从双边市场边间需求反馈着手,对市场不同边之间的正负反馈的型态进行分类。不同的边与边需求的反馈型态决定了市场力在边与边之间的传递链型态与传递效应差异及与之相对应的平台间的竞争环境差异,进而判定市场结构特征。在分类的基础上对双边间的市场力传递机制等效应进行揭示或测算,以此反映出在不同传递机制与效应下双边市场所具有的市场结构特征。上述研究会由此得出对边间市场力滥用程度的基本估算。鉴于今后该领域的研究具有明确的目标指向,该领域研究至少在科学理论维度具有如下重要的研究价值:将标准的产业组织理论的S-C-P分析框架应用于双边市场研究。使单边标准研究与双边市场研究之间实施了嫁接,使双边市场的分析位于标准微观经济学分析的话语系统内,而基于双边市场的反馈特征对市场力进行的相关研究又拓展了标准市场进行产业组织分析的微观架构;基于市场力传递的研究将以往对平台定价理论等平台竞争的分别研究做了归并,更能体现出双边市场的本质内涵,并且对市场力边间传递率研究又将极大地丰富双边平台的定价理论与经典微观经济学价格变动效应理论。

4.3 反垄断证据链侦测及规制政策设计

在反垄断实践中,市场力、市场支配地位,滥用市场力是不同的概念,它们之间并不是等价的。有市场力并不等于市场支配地位。有市场支配地位并不等于滥用。反垄断侦查在于市场力的滥用。在双边市场,对市场里滥用的复杂程度由于价格倾斜与间接交叉网络外部性的存在远非标准(单边)市场所比拟。而上述对边间市场力传递机制与效应的研究可以帮助我去理清反垄断实践中碰到的一些难题。比如,垄断侦查目标企业的市场力在平台的免费一边,而滥用则在平台收费的一边时如何进行垄断认定与相应的司法判决。特别是,竞争性平台由于平台间盈利模式差异收费边并不符合“一物一价”定律时,标准市场的市场力如何界定。这方面的研究可以理清具有双边市场特征的互联网企业基于产业属性一般性涨价或低价行为与旨在掠夺或市场关闭撇奶油式竞争妨碍行为之间的区别,以此对垄断目标企业行为发起反垄断审查;在理清了行为之后,对边间市场力的传递效应估算的传递率研究,在司法判决上就可以对竞争损害的赔付款进行确认,以此认定相关互联网企业垄断所构成的社会福利损失及相应采取的反垄断政策以维护互联网产业的有效竞争。鉴于该领域的研究具有上述目标及政策指向,该领域研究至少在应用维度具有如下重要的研究价值:对边间传递机制与效应的估算将标准市场的SSNIP(小的显著的价格涨幅)临界损失分析、转移率等假想垄断者测试方法在双边市场环境下的应用价值所进行的分析,将为具有双边市场特征的互联网产业及其他产业的反垄断避免单边市场思维提供了有益的经济学分析基础。特别是在相关市场界定与损害赔付等司法实践领域免费与收费情形下的市场力边间传递,将修正欧盟委员会对市场力所做的标准定义,为反垄断提供新的市场力侦测路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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