浅谈志与史的基本关系
2015-03-23李红
李红
摘 要:本文对工作中经常遇到的几个史志基本关系问题进行阐述。从众多对志与史的关系中梳理出其渊源,从性质与功能、体裁、标准等方面的相同之处与不同点进行论述。同时,对地方志出书后继续编史的倡导提出作者的思考。
关键词:地方志 地方史
史志关系问题是当前地方史志领域中讨论的重要课题之一。在编修第二轮天津科学技术志工作中,志与史的关系不仅是修志培训班中经常要讲到的内容,在解答供稿人提出的问题时往往也避不开这个核心问题,它是编修科技志工作者必须学习的重要功课。对于史志关系的研究与解决现实工作中的诸多问题紧密相关,如在什么情况下认定此稿“是史,不是志”,行业志与科技志的区别,地方志的庐山真面目究竟是什么等问题,都涉及到史与志的关系问题。史志关系一直是研究方志学时所要思考的基本问题之一,因此对这个基本理论问题的研究与探讨,不仅助益于科技志真谛的认识,更对其编纂工作具有实际指导意义。志与史的关系问题以往论述颇多,其说不一,但多数专家认为志与史既有联系又有区别,有史志同源、殊途同归、志存于史、史古志今、史宏志微、史专志全等诸多论说。本文仅就工作中经常遇到几个史志关系的基本问题进行阐述。
一、史志渊源
追溯史志的发展历史,最早史志密不可分,方志的起源和历史是一致的。持此观点的人居多,其中具有代表性的有清代史志大师章学诚,他说“余考之于《周官》,而知古人之于史事,未尝不至纤析也。外史掌四方之志,若晋《乘》、鲁《春秋》、楚《梼杌》之类,是一国之全史也”,又说“方志称为古史之迹”。章学诚所言方志就是国史。最早的《夏志》《商志》,见于《左传》中的还有《周志》《郑志》等,包括先秦时期所有史书都被称作“方志”,以及后世的《三国志》等。宋人郑樵说“古者记事之史,谓之志”。近代梁启超《方志学》一文开篇即称:“最古之史,实为方志”。当代方志工作者孙文件认为商、周、秦、汉时代史志不分,一个地方的历史记载,既叫史,又为志。王晖认为“古方志与古国史是同源共体,古方志即古国史,最初的史志是同源共体的”。这都可以说明古代史志同源,是史和志的结合。
史志分化。中国地方志的起源很早,古今学者对此众说纷纭。《禹贡》《周官》《山海经》《越绝书》《吴越春秋》等图籍曾被学者们引为方志的发端之作。从西汉开始,史志逐渐分离。按《周官》记载的外史、内史、大史、小史等官名,他们记述的言、事等编辑和掌管的书是“方志”。傅振伦先生说“古代方志,曰志、曰乘、曰梼杌、曰春秋、曰宝书。后世经传之史,其书志曰书、曰志、曰意、曰典、曰录、曰说、曰略、曰考。而史又有纪传之名,于是方志名号,因亦从而分歧焉。”到东汉袁康等所撰的《越绝书》,记及人事活动,兼具史、志的规模。记事之史称之为“书”。《尚书》为我国最早的一部系统的历史书。汉代的《太史公书》形成系列的全国性正史。唐代初年记事之史—《南史》《北史》,开始正式用“史”命名史书。魏晋以来,方志的编纂体制渐臻完备,分类分科的专著,如晋常璩的《华阳国志》和梁宗檩的《荆楚岁时记》等,都是当时的方志名作。隋唐之时,方志编纂工作开始受到政府的注意。隋大业年间,“普诏天下诸郡,条其风俗、物产、地图上于尚书”(《隋书·经籍志》)。这是最早的国家明令修志。由此可见,史志同源不同流。
二、史志关系
(一)从总体看关系
从总体上来看史远而志近,史专而志广,亦有“史主论述,志著广征”云云。史简而志繁,又有“史是一条线,志是一大片”。史记善恶,志重表扬。史侧重研究、探索、反映历史规律,志则只记不议,述而不论,反映或体现这一规律。南开大学来新夏教授在《中国地方志》第一期创刊号上写的一篇《漫话文史资料与地方志》中谈过史与志的关系。他认为史与志的关系是同源异流、殊途同归和相辅相成的关系,没有必要也不可能分得那么清。因而,在方志编写中,史志的写法必须并用。在实际修志工作中,对此不宜过多纠缠以免造成束缚。本着“志经史纬”的观点,把史和志二体有机结合起来,诸体并用,集众之长以达到全面地准确地反映本地区情况。来先生并在其《志域探步》中阐明:同源异体的同源是指地方志与文史资料都离不开文献资料这一共同的源泉,而异体则指它们不同的表现形式,一为志体,一为史体。从历史传统看,二者一直是以不同体裁来保存一方之史的资料。所谓殊途同归是指地方志与文史资料各从不同途径进行工作而同归于一代信史的职责。将历史的真实情况留给后代,这是子孙万世之业。至于相辅相成之说乃指地方志与文史资料之间的相互渗透、相互补益以共求史事的完备。
(二)从性质与功能看
方志学家黎锦熙分析“方志为物,史地两性,兼而有之”,但又是“兼而未合,混而未融”。即方志虽与史地同源,与史地相互渗透,并一直受其编纂方法之影响,但并未合二为一,融贯一体,而是貌合神离。从学科属性角度来看,史志是相互关联的姊妹学科。
(三)从体裁来看
徐一贯写的“史中有志,志中有史”和“史以述往,志以示来”二文,则对地方史志的体裁同异发表了个人的见解,主张“在形式上史志可以分家,从编纂体制上,史志必须统一,既有专史,又有专志,才可使地方志成为一种完整的系统结构”。朱文尧则主张“志有志体,史有史体”“史重在鉴,志重在用”,二者不能混淆。
(四)从标准来看
究竟史的标准如何?志的标准如何?目前的意见尚不一致,主要有三种说法:1.有的认为史是纵的,志是横的,即所谓“史纵志横”。2.有的认为史是发挥观点的,志是铺陈事实的,即所谓“史为史观,志为志实”。3.有的认为史是讲究褒贬的,而志是没有褒贬的,即所谓“史有褒贬,志无褒贬”。众说纷纭,莫衷一是。
三、史志之同
(一)同述往
地方志与地方史都是以一个地区的发展进程为记述对象。地方志重点是要记载当代,包括自然与社会的方方面面,虽然有时要追溯过去,但以现状为主。地方史主要是记叙一个过去,人类社会的活动历程。总之,不论所记载的是哪个时代的事,都是已经发生过的事,可以载入史册的事。
(二)同范畴
从一定意义上讲,史与志同属于历史范畴。史与志都是写历史上的事情,且都要求正确反映历史,忠于史实。
(三)同功能
史与志有共同的研究目的和功用,都是研究并客观的记载人类社会活动的历史情况;都是为保存史料,从中获得经验教训,认识社会发展的规律,资治、教化、存史,以资治理国家或地方,教育后代,保存历史史料等相同的目的与用途。
四、史志之别
(一)内容的侧重点不同
史与志内容的侧重点不同,主要表现在以下几个方面:首先是史古志今。史主要记述一个地方人类社会的活动,志则以自然和社会并重记述。史主要叙述过去;志以示来,主要记述现状,虽然也追溯过去,但以现状为主。史重古,隔代写史,很多事件当代看不清楚。当代修志,一个事件站在不同的角度看法不同,当事则迷,旁观者清,有些大事需要时间的沉淀。长时间沉淀,清浊分离,当代如何认识就如何记述,留给后人评说。所以志书不作论,不去研究或揭示事物发展的规律,仅仅是记述事实,以记述现状为主,保存当时的情况,或记载当时人对重大事件的看法。史以大事为主要线索,主要研究人类社会发展的过程,着重记载人类的社会活动,即人与人、阶级与阶级之间的关系与斗争,而记述人与自然的关系占次要地位。
(二)史宏志微
从收载范围看,世界史、中国史居多,地域史相对较少。在修志时,对各学科、门类的记述仍需抓大事,也不是逢事必录,只是宏微兼备,相对于史来说更微观一些。志与史都是写实,写史更要抓住重点。
(三)横排纵写
横排纵写是志与史编排形式上最明显、最突出的标志。以科学技术志为例,史书一般都是纵排横写,即按时代、分期排列再横向展开记述在某一时代科学技术各个门类的发展概况。当然是有突出的发展就详记,仍然要着重记大事,但又不是不记小事。对大事与小事的选取,主要看在反映科技发展上的需要,不是按时间对事物或科技成果的罗列。横分门类的问题,按照什么标准分类,分类法、社会分工、学科分类,如何处理学科与技术门类之间的交叉,如何处理上下统领与同类并列的关系。横分门类的问题很多,也较复杂,直接关系到篇目设置的诸多问题,也是志与史区别的显著特征。地方志的横排是为了便于纵写,横排要给纵写留下便于纵写的空间。横排的层次(即篇、章、节、目、子目)究竟以多少为准,视资料的多少而定,不拘一格。纵写中,要写出事物发展的轨迹,写出各个事项之间的因果联系,要反映科技发展的趋势走向,所谓志为史体,主要在纵写中体现。
(四)史论志记
志与史在著述方式、方法不同。在写作方式上,史作史论,对重大历史问题,作者发表评论,以表示作者的观点,揭示事物发展的规律。志则把述而不论作为志书编修的五大原则之一。一切都尽可能地做客观的记述,反映客观存在。对一些成果、学术成就的评价,具体写出何时、何部门、何人作出的什么评价(水平),不虚写评语,如:“获得好评”“取得重大的社会、经济效益”等。虽然二者同样是反映事物发展真实经过,但史更突出体现出作者的研究成果,进而还原历史。而志只是如实写照。正如有人把二者的著述方式比喻成:史似画像,着重对特点、重点、规律的研究。志似照相,更实、更细,完全如实反映。
(五)史专志全
在纂修的组织方法上不同。史多为专家写史;而志更强调众手修志。志是地方的百科全书。尤其是科技志要求分门别类地记述科学技术的发展轨迹,专业性强。任何一个人或几个人的知识面都是有限的,不可能了解那么多专业,更不可能熟悉各行各业科学技术的分类及其发展脉络。所以要求众手修志,必须邀请各行各业的专家参与修志,要求专家把好稿件的“业务关”。
五、修志到写史的思考
我们认为,从一定意义上讲,志是史的资料库,为写史的基础。地方志书编纂是由国家下达行政指令性文件,政府科技主管部门主持,具体部门承办的专项任务,即官修信史。这主要是专、兼职科技志编修人员的工作任务,而科技史往往是由一些研究所专家或大学师生等进行自由选题研究,是研究人员的自主行为。专职编纂志书的人员大多属于政府科技主管部门的下属机构,而史则以研究所和大学的研究人员为主。目前看大部分编修科技志的人员不能写科技史,而一些科技史研究人员在学习了科技志的理论知识后,有的人已开始进行地方志书的编修工作。
曾有些学者提倡地方志出书后,利用编纂志书拥有的资料进行史书编著。写历史的事件,要经很长时间的积淀,在历史长河中大浪淘沙,交由后人来评说。因此,常有“隔代修史,当代修志”之说。修志的人用手中的资料写史尚有一定的难度,无论是在时间上,还是研究上,仅有的当代资料本身,由地方志编辑人员在自己编修的志书基础上再继续写成史书,笔者认为,这是一个难度很大的问题。
综上所述,古代史志同源,史志密不可分。我们认为史志有共同的研究对象,同属史学范畴,有相同的目的与用途。史与志的区别主要在于史记述人类社会活动,志对自然与社会并重;史以述往、志重示今;史重在鉴,志重在用;史一般无图,志一般附图;史有褒有贬,志则寓褒贬于记述之中;史举大弃小,志宏微具收;史纵志横;史论志记;史专志全等等。总之,史志既有联系又有区别,同源异流。史志相互促进,相辅相成,共同发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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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单位:天津市科学学研究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