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大庆市农村饮水安全工程建设成就及“提质增效”的思考

2015-03-22

黑龙江水利科技 2015年7期
关键词:村屯提质增效大庆市

刘 北

(黑龙江省大庆市水务局,黑龙江大庆163311)

决策思考

大庆市农村饮水安全工程建设成就及“提质增效”的思考

刘 北

(黑龙江省大庆市水务局,黑龙江大庆163311)

大庆市农村饮水工程建设在国家总体部署下共经历了防病改水、饮水解困和饮水安全3个阶段,取得了显著的成绩。“十三五”期间国家将对农村饮水工程实施“提质增效”,文章在分析总结大庆市农村饮水工程的现状基础上,对未来农村饮水工程“提质增效”提出对策。

农村饮水;建设成就;问题;“提质增效”;思考

大庆市位于黑龙江省西部,境内无天然河流,属安达闭流区。农村主要饮用水源为地下水,而浅层地下水质中含氟、锰、亚硝等有害物质,长期饮用浅层地下水,肝病、氟骨病、肠道传染病等发病率很高。据“十二五”规划显示,全市共有2711个村屯、138.9万人需要解决饮水安全问题。

1 大庆市农村饮水安全工程取得的成就

大庆市农村饮水工程经过近20年的建设,全市农村饮水条件得到了很大改善,累计建设农村饮水工程2297处,解决了126.9万农村人口饮水问题,目前已建工程自来水入户率达到了95%。

通过农村饮水安全工程建设,对我市农村凸显出四大好处:①生产力获得了解放和发展,农村脱贫致富进程被加快。在建设农村饮水安全工程以前,大庆市农村每年用于挑水的劳动工日约2 772万个,按60元/工日计算,年多花费16.6亿元,在农村饮水安全工程建设后,这部分劳动工日被节省下来,相当于人均年增收1295元,产生了相当显著经济效益。②水质引起的地方性疾病减少了,人民的健康水平增进了。受益地区群众过去长期打手压小井取浅层地下水饮用,地下水含铁锰较高,地下水水质较差,肝炎、肠道传染病、氟骨病等发病率很高,有的农民一年看病钱就花光了全部劳动所得,不但饱受疾病困扰,增收致富更是无从谈起。饮水工程建成后,按照国家《生活饮用水卫生标准》[1]的有关规定,安装净水设施,经过处理的水质中pH值、细菌数量、总硬度、各种离子等项指标全部达标,供水量满足需水要求,而且我市超过省里标准做到了供水到户,当地群众的生活条件改善了,明显降低了因饮水水质差导致的地方病、传染病发病率。③增强了党群、干群关系。工程项目的实施首先通过村民“一事一议”,改善了基层民主风气,增进了村屯之间、村民之间团结。在各级政府部门组织协调下,完善了农村供水基础设施建设,许多农民把饮水工程认为是带给农民和农村最大利益的实事,是党和政府关心农民、农村、农业的具体体现。被老百姓亲切地称为“民心工程”、“富民工程”,送来的是“救命水”、“致富水”、“小康水”,党群、干群关系进一步密切了,团结加强了,社会更加稳定和谐了。④农村生态环境被改善了。农村供水工程的建成,给农村带来了足量优质的水,大大改善了农村居民生活条件和精神面貌,由于水量充足了,个人卫生和环境卫生也有条件搞好了,与水有关的疾病明显减少。改厨改厕,购置洗衣机的群众越来越多,还有群众把节约下来的水植树造林、种花种草、改善了街道周围、房前屋后的生态环境,从前污染地表水源的陋习也都不见了。潜移默化中过去那种传统落后的生活方式已经告别,农村饮水工程明显的提高了农民的生活质量。

2 农村饮水工程存在的问题

近年来由于一些早期建设的农村供水工程标准低、工程老化及运行管护不力等因素逐步显现,已经无法满足安全饮水的要求,加之国家将农村学校纳入饮水安全工程规划,占用一部分原计划指标,造成全市尚有一些村屯处于饮水不安全状态。根据2014年全市农村饮水安全工程普查结果显示:目前全市共有村屯总数2649个,人口133.8万人(不含城市供水管网延伸范围内农村人口),其中,已达到饮水安全标准的村屯1 514个,解决人口84.95万人。1 135个村屯、人口48.85万人尚未解决饮水安全问题(其中含曾经解决过,但目前工程已经无法正常使用的村屯207处)。根据国家“十二五”规划,2014年度国家下达给我市农村饮水安全工程184处,解决人口8.3万人饮水安全问题;2015年度国家还将下达给我市农村饮水安全工程307处,解决人口14.06万人饮水安全问题。

综上,到“十二五”期末我市还有641处村屯、26.16万人处于饮水不安全状态。

大庆市农村饮水安全存在的问题突出表现在以下3个方面:

2.1 早期建设的饮水工程标准低

农村饮水工程建设历时多年,由于早期单处投资少、建设标准普遍偏低,2000年以前所建工程仅解决水源“有没有”的问题,无法做到自来水入户;2000—2004年建设的工程虽然要求自来水入户,但由于投资有限,大部分村屯自来水入户率达不到100%,在已解决的1 514个村屯中,有1131个村屯入户率低于80%。而且由于输水管网材质问题,管网老化严重、部分水源井效能下降,造成2000年以前建设的饮水工程基本上已到达报废年限[2]。

2.2 饮水工程建后管理不到位

当前,在已建成的农村供水工程经营管理上,主要采取乡镇集中管理、村集体统一管理、个人承包管理等形式。据调查,目前采取乡镇管理的工程87处,村集体管理的466处,个人承包管理的961处。在集体管理的工程中,除肇州县丰乐镇集中供水工程等少数大型工程组建了专门的管理机构外,多数工程没有形成规范的管理体制,只采取雇佣1名看管人负责工程日常运行,工程维护和折旧由集体负责的方式,不但增加了额外人员工资,增加管理成本高,工程的长期效益也没有保障;在个人管理的工程中,大多没有签订规范的产权移交合同,管理者权利义务不明确。例如,林甸县红旗镇阳光村七、八、九屯饮水解困工程,建设时管理者个人投资一部分,工程建完后即交给其管理使用,后来管理者外出外地打工长时间不回,工程随即长时间闲置,村集体也无权将工程收回更换管理人。在运行费用方面,目前各级财政只负担建设费用,工程建后运行费用全部来自管理者收取的水费,而当前水价偏低,且绝大多数工程没有安装水计量设备,管理者只能按照每人每月2~3元的标准收费。据测算,每处工程运行费用约为800~1 000元/月(不含人工费用),供水人口在400人以上的工程才能确保收取的水费勉强可以支付成本费,无法解决工程折旧费、维修保养费;供水人口在1 000人以上的工程可以积累工程折旧费、维修保养费。据调查,全市在农村饮水安全工程中,设计供水人口1 000人以上工程仅有173处,设计供水人口400人以上工程1010处。人口规模较小的村屯,由于饮水工程运行成本高,承包人收益少,工程使用效率低。一旦发生故障,也没有维修资金和更新改造资金。目前,2005年以前建设的工程大多老化失修,出现不同程度的水质变差、供水量降低问题,个别村屯甚至已经无法使用。

2.3 水质检测标准低,水处理工艺简单

我市地处黑龙江省高含氟地区,浅层地下水含氟量普遍偏高,深层地下水普遍铁、锰含量较高。由于农村饮水工程具有规模小、比较分散、起点低的特点,很难按相关规定建立检测室,一般只有县一级才具备有资质的检测机构,送检水样检测费用高,按照相关规范要求的检测频次,工程管理者很难负担。目前我市农村饮水工程仅在建成时由当地卫生防疫部门进行一次水质检测,没有建立定期监测制度,检测标准通常为42项指标或更低,远低于城市水自来水出厂检测标准(城市自来水水质检测标准为106项、每季度检测一次)。现有水处理设备一般只能去除铁、锰,对微生物、有机物等暂不能有效处理,供水安全存在隐患。

3 产生问题的主要原因

3.1 现行工程建设投入方式不合理

当前工程建设资金投资方式为,不论村屯规模大小,一律按680元/人标准投资。地方缺乏灵活解决饮水安全投资的弹性机制,对于水源条件差、人口规模小的村屯来说投资不合理,饮水工程建设资金缺口较大。例如,杜蒙县合发村贝子府屯饮水安全工程,全屯人口141人,按680元/人的投资标准,工程总投资9.58万元,仅够水源建设,管网入户投资需农户自筹,直接影响工程实施效果,工程受投资制约,达不到设计要求,导致饮水工程处于低标准、饮水安全得不到完全保障,目前该工程已经停用。

3.2 现行政策法规不健全、行业监管力度不够

全国性的农村供水管理条例或办法尚未出台,这使得农村饮水工程的运行管理缺乏可靠的法律依据。农村饮水工程运行管理面临许多深层次问题,如管理体制机制、工程性质、工程产权以及水价形成机制等亟需规范,而最主要的制约因素则在于现有的政策和规章制度的制定层级不够、法律效力不高。例如对于工程建成后的产权归属,国家没有明确规定,导致工程管护责任主体缺位,而且国家没有设立专门的运行维护资金。

3.3 水质检测技术力量和经费不足

农村饮水工程规模小、位置分散、起点低,很难按相关规定建立检测室,一般只有县一级才有有资质的检测机构,送检水样检测费用高(按不同检测标准,每个样本需费用3000~30 000元),按照相关规范要求的检测频次,工程管理者很难负担。

4 对“提质增效”阶段的建议

针对我市目前农村饮水安全存在的问题,为更好完成“提质增效”任务,应着重做好以下4个方面工作。

4.1 统筹规划,发展集中供水

由于目前农村饮水工程多以自然屯为单位,每1~2个自然屯建设一处工程,工程规模小,制水成本高,经营者利润空间小,建议大力推动撤屯并村,建立供水规模“千吨万人”以上的水厂。对沿江各县区应当积极探索发展地表水作为备用水源,已解决当前水源单一问题。

4.2 提高现有工程效益

由于早期工程投资标准低等因素,造成部分村屯现有农村饮水工程自来水入户率不高且没有水处理设备,而这部分村屯在“十二五”规划中属于已经“解决过”的村屯,国家在“十二五”期间不再予以投资。据调查,全市尚有835处工程没有水处理设备,15处工程因水源井报废停用、192处工程因管网损坏停用。为此,建议各级财政加大投入,对这部分村屯实施管网延伸工程并安装水处理设备,对因损坏停用的工程予以维修,对真正做到合格的自来水全部入户。

4.3 建立有效的建设运行管理机制

市、县、乡三级政府应当承担起行政管理责任,每年省投资计划文件下达到县级后,县级管理部门应当在3周以内完成实施方案编制及审批等前期工作,1个月内完成工程招标工作;市级主管部门要做好行政监督工作;乡镇水利站作为工程建设基层管理单位,要直接对项目建设过程全程进行监督和指导,对项目建设和运行管理的内业资料,乡镇水利站要做好备案。在管理体制上,应首先明晰工程所有权,工程产权属受益农户集体的,建议各县区有计划地组织成立用水户协会进行管理;工程产权属村集体与地方政府共同所有的,建议将资产移交村集体,由村集体成立管理委员会,负责工程管理;承包个个人管理的,应当签订规范的承包协议,明确双方权利义务。科学确定人畜饮水定额,合理制定水价,各级财政也应当对供水规模低于400人的工程的维护管理适当予以资金补贴。同时,建立农村供水工程更新机制,可以采取从农村饮水安全工程水费收益中提取一部分、财政补贴一部分的办法,在县级设立农村供水工程折旧基金,统筹用于老化工程的更新改造。

4.4 成立正规的水质检测机构

按照国家统一部署,以县级为单位建设水质检测中心,每个县(区)建成1个水质检测中心(室),配备1台流动水质检测专用车。县级检测机构要因地制宜,可以由当地水务部门单独成立,也可以依托当地卫生防疫部门现有机构设立。县级水质检测中心既对规模化集中供水工程开展水质检测,还要对本行政区域范围内的单村(屯)和多村(屯)集中式供水工程进行巡回检测,并配合卫生部门开展水质卫生监测,保障饮水安全。水质检测中心运行和检测费用可以从水费等事业性收入中列支,不足部分由财政补助足额解决。市级政府也应当建立农村饮水工程水质检测抽查制度,市县两级每年检测的样本总数不应低于全市农村饮水工程总数的50%,检测项目不得低于国家规定的42项常规检测标准。

[1]中华人民共和国卫生部.GB 5749—2006生活饮用水卫生标准[S].北京:中国标准出版社,2007.

[2]夏志博.农村饮水安全工程的建设与管理[J].黑龙江水利科技,2012,40(07):263-264.

S277.7

B

1007-7596(2015)07-0107-03

2015-06-28

刘北(1982-),男,黑龙江大庆人,工程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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