APP下载

中国机床工具工业协会特种加工机床分会反不正当竞争公约

2015-03-22

电加工与模具 2015年1期
关键词:特种公约自律

第一章 总则

第一条:为促进我国特种加工机床行业发展,保障特种加工机床市场的有序竞争,维护特种加工机床行业的共同利益,表达特种加工机床行业的共同意愿,特制定本公约。

第二条:本公约实行“遵纪守法、诚信自律、公平竞争、共同监督”的原则。

第三条:本公约所涵盖的特种加工机床行业包括:从事特种加工技术的研究、开发、生产、销售、服务、培训等相关业务的企业。

第四条:本公约适用于所有中国机床工具工业协会(总会)特种加工机床分会(分会)的会员单位(公约成员单位),也欢迎非会员单位申请参与。

第五条:本公约由分会的全体会员大会表决通过并报总会公约执行机构审核批复后正式实施,分会秘书处为本公约的执行机构,并在分会理事会的领导下负责组织本公约的实施。

第二章 遵纪守法

第六条:遵守国家法律法规、维护国家利益。

第七条:遵守国家颁布的有关机床市场的行政与技术法规。

第三章 诚信自律

第八条:公约成员单位在产品生产过程中,要建立严格的产品质量管理体系,具备按国家、行业标准规定的产品质量检测手段,贯彻执行国家、行业标准,以保证产品质量,不具备上述条件的应予整改。

第九条:公约成员单位要积极参与特种加工机床国家、行业标准的制修订和标准的宣贯工作;凡无国家、行业标准的产品要制订执行企业标准;要积极参与特种加工机床国际标准制订以及国际标准化组织的活动。

第十条:公约成员单位不允许生产、销售不符合国家、行业标准、不满足用户要求、损害用户利益的产品和服务。在国家质量监督部门等产品质量监督抽查中,凡属不合格的产品,除接受政府规定的处罚外,分会要求对产品质量进行及时整改,整改后由机械工业电加工机床产品质量监督检测中心(检测中心)进行产品质量检测(检测费由被检单位承担)。

第十一条:积极开展“达标认证产品”活动,活动由分会、特标委(全国特种加工机床标准化技术委员会)和检测中心共同组织。达标认证分为“达标认证产品”和“达标认证优等产品”二种,并颁发证书,以推动产品质量的提高及创建产品品牌。

第十二条:公约成员单位要坚持“用户至上”的原则,自觉维护用户的合法权益,严格履行用户服务承诺,实现与用户共同成长。为了维护用户的合法权益、履行对用户的承诺,分会将接受用户的投诉,做好调研与核实工作,凡确属产品质量问题,在保修期内应做到包修、包退、包换。

第四章 公平竞争

第十三条:本公约以“公开、公平、公正”的原则鼓励竞争,反对不正当竞争,尤其是违反职业道德的不正当竞争。

第十四条:杜绝以不正当的手段,排挤其他竞争对手,以获取商业利益或市场地位;杜绝通过媒体或其他方式对自身产品、技术性能进行虚假宣传;杜绝捏造、散布虚假信息,损害竞争对手的企业形象、商誉及其产品的声誉。支持企业间采取各种有效的合作方式开展合作,共同创造良好的产业发展环境。

第十五条:尊重公约成员单位的知识产权,反对用不正当手段获取其他企业的知识产权。

第十六条:实行价格自律,反对和制止公约成员单位利用低价恶意倾销等不正当手段获取市场份额的竞争方式,提倡诚信和维护行业公平竞争秩序。

第十七条:公约成员单位有权维护成员单位的共同利益,当利益受到不正当竞争的损害时,应受到公约成员单位的关注和保护。分会可以协助受损单位进行调查,调解企业之间的纠纷,必要时可向上级反映。

第五章 共同监督

第十八条:公约成员单位应自觉履行公约的各项自律条款、自觉维护特种加工机床行业的合法权益,维护公约成员单位的正当利益,并对公约成员单位遵守本公约情况进行监督。

第十九条:共同监督及违约处理和责任:

1.本公约成员单位如发生违约行为,将承担违约责任。违约按以下之一处理:

(1)限期改正:限期一般为1~3个月;

(2)涉及相互关系的,以一定形式进行赔礼道歉;

(3)分会内部通报批评;

(4)在媒体上曝光;

(5)情节严重的,按自动退会(自动退出公约成员单位)处理。

以上处理由常务理事会决定(用通信或会议方式)。

2.知识产权纠纷如诉诸法律,则由法院裁决。如双方书面确认服从分会处理,则由常务理事会讨论决定。

3.公约成员单位与用户发生产品质量纠纷,如用户投诉至分会,则由分会处理;如用户直接诉诸法律,则由法院裁决,分会可根据公约成员单位要求,承担咨询服务工作。

第二十条:本公约所有成员单位均有权对本公约执行的合法性和公正性进行监督,并有权向总会反映意见和诉求。

第二十一条:分会将利用有关宣传媒体积极宣传本公约,并积极宣传行业诚信自律典范,抨击恶性竞争现象,加强行业自律。

第六章 附则

第二十二条:本公约为“中国机床工具行业反不正当竞争公约”的附件之一,并可在分会理事长签发后单独公布。

第二十三条:本公约在实施过程中,如公约成员单位认为对公约有关条款需进行修改和补充,则将修改及补充意见提交分会秘书处,由秘书处提请分会理事会进行讨论,重大的提交会员大会表决。

第二十四条:本公约采取自愿原则。凡分会会员(含非会员企业)愿意接受本公约自律条款的,都可申请参加本公约,本公约即对该会员单位(非会员企业)生效。

第二十五条:新申请入会的企业,除符合分会制订的入会条件外,是否接受本公约的自律条款作为评价内容。

第二十六条:本公约及其公约成员单位将在有关媒体上公布,以宣传公约成员单位在“规范行为”方面的良好企业形象。

第二十七条:本公约由中国机床工具工业协会特种加工机床分会负责解释。

第二十八条:本公约自公布之日起实施。

猜你喜欢

特种公约自律
自律使人脱颖而出
特种侦察,身怀绝技
图书借阅公约
特种侦察游骑兵
自律成就美好
知耻自律
制定《图书借阅公约》
古代“特种战”:每一场都是一部《战狼》
寻找最大公约
制定《图书借阅公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