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经济法理念与价值的研究与内涵解读

2015-03-22郑州外国语学校李煜昊

中国商论 2015年25期

郑州外国语学校 李煜昊

经济法理念与价值的研究与内涵解读

郑州外国语学校李煜昊

摘 要:经济法是调整社会主义商品经济关系的法律规范,是一个整体、系统、综合、全面的法律部门。经济法的理念与价值是经济法研究的基本范畴。法的理念会反映在法的基本原则之中,从而体现在具体的法律条文中。而法的价值则是体现在法律实施中的现实意义。解读经济法的理念和价值,要结合现行经济法对于实际生活的作用和意义。经济法的理念是经济法价值的基础,经济法理念贯穿于整个经济法的价值中。明确经济法的理念与价值的内涵,有助于经济法的条文解读和塑造。

关键词:经济法理念 经济法价值 经济关系

随着中国经济的发展,相应的法律规范也在完善。现今我国的法律体系大体是由宪法统领下的宪法及宪法相关法、民商法、行政法、经济法、刑法、社会法、诉讼与非诉讼程序法等七个部门构成,分为三个法律层次:法律、行政法规、地方性法规。其中经济法又大致包含两个部分:规范市场秩序和宏观调控方面。

在此,需要明确的是经济法和民法中商法的区别,一个为公法,一个为私法。相对来说,经济法是管理层面更大,所体现的价值和理念与商法也有根本区别。而且经济法在不同时期所体现的理念和价值也是有所区别的。

1 经济法理念

1.1 内涵

所谓经济法理念,是指经济法在立法过程中所要遵循的基本精神和立法宗旨。经济法理念不同于经济法条文,它是一种抽象性、全局性的内涵,不会随着法律条文的修改而丧失。从某种角度来说,经济法理念在一定程度上决定了经济法的思维方式和立法方式。经济法理念不会有过多的改变,但却是一个由浅入深的认识过程。当社会经济的发展超越以往的高度,经济法理念并不会因此改变,但是经济法理念会随着时间、实践的推移不断深化,最终会形成一个完备的理念,也就是从初始化到成熟化。

1.2 现有经济法理念的核心要点

现代法治社会都提倡以人为本的法治理念,经济法作为法律部门的一个分支,其法制理念也是以人为本作为核心。在经济法中,以人为本主要体现在以消费者为本,法律理念与消费者需求的协调是我国现行经济法理念的核心价值体现。人是社会发展的基础和载体,同时,经济发展也是人们需求的产物。所以经济法的存在,必须要以人为本,与人们的需求所契合。

从立法背景来看,现代经济法的产生条件是市场发展的缺陷,会导致市场秩序的混乱,因此,需要经济法来纠正市场缺陷,稳定市场秩序。经济法理念体现出来的立法目标就是为了消费者能安全地在市场中实施经济行为。经济法理念在经济法条文的表现最为突出,经济法制度是围绕着管理者、经营者、消费者三个群体,但是其中大部分的条文是用来维护消费者利益,维护市场的公平竞争,即建立的是以消费者为中心、稳定市场秩序为主要的法律制度。在经济法立法多处体现的消费者为本的思想,表现出当下经济发展中,消费才是第一发展道路,以消费者为本也是经济法理念的核心要点。

1.3 现有经济法理念的寻求目标

人本核心的经济法理念,想要达到的目的是社会和人的平衡。在市场经济的发展过程中,消费者是以弱势的形象出现的。就算是经济发展已经小有所成的今天,经济关系中,消费者仍旧处于弱势地位。现有经济法理念就是要在经济发展中,寻求一种平衡协调。法律的建立不是为极少数人服务,而是对社会整体利益的保全。在过去的经济发展中,有很长一段时间,经济的发展和社会的保护是不成正比的。在科学的经济发展观中,经济的发展并不仅是增长,为了片面的经济发展,而去破坏环境是一种非科学的经济发展观。正确的经济发展观除了经济发展之外,还包括社会整体福利的增加,生态环境的保护和改善,社会整体素质的提高。

因此,寻求经济和环境的平衡点,追求社会各个主体之间的协调才能避免经济发展陷入仅有增长的死胡同。由此可见,协调发展不仅是经济法理念的基本构成,也是经济法理念的最高目标。

1.4 现有经济法理念的强制要素

现有经济法理念的强制要素——社会责任本位。所谓社会责任本位是指无论任何人或团体都必须将消费者权益、整体社会利益、国家利益以及全球利益放在第一位,对社会和自己负责。建立一种可持续发展的经济。这种社会责任既包括承担义务的积极责任,又包括未承担义务的消极责任。两种责任构成了经济法的责任制度,要求法律主体要有明确的社会立场。

首先,社会责任本位的理念主要表现在经济法中的环境保护部分,这部分的法律规范了经济和环境之间的关系。传统的经济发展是以破坏环境为代价的,经济法的制定有效地规范了盲目追求经济利益,破坏环境自然属性的行为。

其次,社会责任本位还表现在消费者权益保护方面,立法中对经营者的某些便于盈利但是对消费者不公平的现象做出了制止,不单只是为了保护消费者的利益,更重要的是维护正确的社会发展走向。这是经济法理念最为强制的要素,也是经济法的特色。

2 经济法价值

2.1 内涵

所谓经济法价值是指经济法的作用、功能和意义,以及经济法所追求的目标和理想。在经济法中,其价值与理念不可分割。简单来说,经济法价值就是在经济法的作用下,现有的社会经济能达到一个什么样的状态,能解决什么样的问题,这些状态和问题能体现出一个什么样的经济环境。经济法价值是经济法存在的最基本的必要。

2.2 经济法的基本价值

作为法律,其最基本的价值就是和谐。经济法作为一个单独的法律部门,其基本价值也与法律相同,即社会和谐。法的产生必须是在某种关系之下,例如婚姻关系、劳动关系等。利用法律来规范这些关系中的不合理现象,来促进人类社会的正面发展。

一般来说,我们定位一个东西有价值,是看这个东西能带来什么样的益处,满足什么样的需求。经济法有价值,其基本价值是社会和谐。主要表现在,经济法规范着的三个主体之间的关系,经营者和消费者,管理者和经营者,管理者和消费者,这三个主体基本已经涵盖了整个社会的群体。经济法对于这三种关系的调整和规范,实质上是对整个社会群体关系的调整和规范。

在现代社会中,社会和谐是最为理想的状态,所有的法律规范最终落脚点都是社会和谐。经济法在调整经济关系的同时,保证了资源的合理分配。资源的合理分配是社会成员获取社会财富的前提。经济法有效地规范了分配和再分配中可能存在的问题。在市场经济的条件下,经济法发挥其多元化,协调资源的作用,有效地平衡了大部分个体和群体的利益关系,从某种程度上来说,经济法实质上是压制一部分利益,保护一部分利益,缓和大多数弱势群体和富有群体的利益矛盾,有助于社会的稳定与和谐。

2.3 经济法的优先价值

在律法中不仅只存在一个价值,而是多个价值的综合体。经济法的价值也不单单只是一个方面,而是由多个元素组成了一个价值体系。在这个经济法的价值体系中,结合经济法的实际作用和社会经济的实际情况,不同的时间段下,某一种价值会优先于其他价值,在一个关系的处理上,会优先遵循这个价值的需求。而如今的经济法中,公平和效率是其优先价值。在经济法中,公平的释义会与其他法的释义有所出入。一般来说,法的公平是体现在两个关系上,在一种法律关系中两个主体之间的公平和一种法律所规范的主体公平,就是个体和个体、整体和整体的公平。而经济法中所说的公平是指社会总体的公平,它会包含整体之间的公平,但是并不等同于个体与个体之间的公平。经济法着眼于大局,在强调大局利益,是一种有目的的公平。经常,我们在谈论经济法的时候,会提到一个词叫利益最大化。经济法的公平也包括了这层含义的存在,利益最大化是经济法公平的最好说明。市场经济条件下,公平和效率是一种必然要求,却又不能用其关系表示出来,社会整体强调公平的存在,而经济市场则要求效率。经济法的基本价值是实现社会的和谐,要求经济法在具体实施中公平优于效率,而市场的本质又决定了效率优先于经济法的其他价值。

2.4 经济法的社会价值

经济法的制定就是为了维护经济秩序,所以经济法的社会价值就是秩序。在经济社会中,所说的秩序就是一种有条理的社会秩序,反映的是一种进程的连续、稳定、规则性。在经济法中的秩序,有五种特性:其一,秩序与社会的规律相关;其二,在社会生活中,秩序是一种相互行为,是双方或者多方行为;其三,秩序是长期出现于生活中,而在某种情况下才会在经济活动中出现;其四,秩序是社会各个组成部门的一致;其五,秩序是社会生活长期稳定产生的一种规律。由此可见,经济法所说的秩序不是一个单独的定义,也不是一种部门法的工具,而是与社会相联系的一种介质。所以,秩序是经济发展的必要前提。秩序对于整个社会来说,是一种工具,但对经济法来说,秩序是一种状态,经济法的制定就是为了维护这种状态。秩序价值服务于经济法的基本价值和优先价值,以改善、维持、交换、分配等行为来营造一个良好的社会经济环境。利用经济法的规制,对社会经济进行调整,以达到市场秩序稳定。

3 结语

经济法作为我国现行法律的一个法律分支,与其他法律一样为维护社会的稳定和谐服务。对于经济法来说,明确其理念和价值有助于经济法的进步和完善。经济法理念是经济法最基本的原则和立法指导,贯穿于立法、普法、守法、执法的全过程。对于经济法理念和价值的研究,有助于明确经济法的作用,对市场有着较强的警示作用,以协调市场经济的资源配置,有利于社会主义法治建设,保障人与自然的协调发展,建立一个良好的社会秩序。

参考文献

[1] 徐孟洲.经济法的理念和价值范畴探讨[J].社会科学,2011(01).

[2] 邓佾之.论历史理性视野下经济法理念的生成[D].西南政法大学,2010.

[3] 肖顺武.论经济法的精神[D].西南政法大学,2005.

[4] 魏豪.科学发展观与经济法价值理念的更新[D].福州大学,2006.

[5] 程南.经济法理论的反思与完善[D].中国政法大学, 2011.

[6] 杨洁.经济法的价值理念[J].法制与社会,2015(07).

[7] 昝淑珍.论经济法理念缺失与对策[J].政治与法律, 2003(05).

[8] 冯果.经济法的价值理念论纲[J].经济法研究,2014 (02).

中图分类号:F120

文献标识码:A

文章编号:2096-0298(2015)09(a)-131-03