水利部通报2014年最严格水资源管理制度考核结果
2015-03-21
海河水利 2015年5期
2014年,我国最严格水资源管理制度4 项考核指标均达到年度控制目标,参与考核的30个省级行政区用水总量为5 513亿m3,比上年减少近83亿m3;万元工业增加值用水量比2010年下降31.9%,降幅比上年扩大7.5个百分点;农田灌溉水有效利用系数为0.531,比上年提高0.007;重要江河湖泊水功能区水质达标率为67.5%,比上年提高4.5%。
据了解,今年上半年,国务院九部门组成考核工作组,在地方自查、资料核查基础上,对全国30个省级行政区(新疆除外)进行了现场抽查,全面完成了2014年度考核工作。考核结果已经国务院批复并由考核工作组向社会公告。考核结果将转送中组部作为省级政府主要负责人和领导班子综合考评的重要依据,并将向各省区市人民政府通报。
经考核,上海、天津、江苏、山东、浙江5 个省市考核等级为优秀;云南、贵州、四川、广西、重庆、河南、陕西、内蒙古、海南、湖北、安徽、辽宁、福建、广东、江西、湖南、青海、吉林、宁夏、河北、黑龙江、北京22 个省区市考核等级为良好;甘肃、西藏、山西3 个省区考核等级为合格。
水利部水资源司司长陈明忠在会上表示,2012年《国务院关于实行最严格水资源管理制度的意见》发布以来,落实最严格水资源管理制度取得了重要进展。完成顶层设计,控制用水总量、提高用水效率、提升水功能区水质达标率、强化水资源管理基础能力等措施取得积极成效。2014年全国完成天府新区等67 项规划水资源论证,北京新机场等2 300多项建设项目水资源论证,100 个国家级节水型社会建设试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