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浅谈汉译中美国黑人英语及种族的感情色彩翻译
——从《约翰的归来》译本谈起

2015-03-21叶芙蓉

文教资料 2015年18期
关键词:美国黑人汉译种族

叶芙蓉

(浙江大学 外语系,浙江 杭州 310058)

浅谈汉译中美国黑人英语及种族的感情色彩翻译
——从《约翰的归来》译本谈起

叶芙蓉

(浙江大学 外语系,浙江 杭州 310058)

翻译从最初语文学发展到语言学,现在实现了到文化的转向,目前不乏从文化对比及文化沟通角度做出的研究。本文从黑人文学《约翰的归来》这一短篇小说译文出发,探讨美国黑人这一既融合又被排挤的种族与汉译的关系,以及通过对小说中例子的研究,试图找到较为合适的翻译处理方法。关于种族与汉译,主要从两个方面讨论,一为美国黑人英语这一特殊方言的汉译,通过几种翻译方法的对比,语音飞白法更为合适。一为主流感情色彩的体现,主要从up,down等词的翻译做探讨。

美国黑人种族 黑人英语 美国主流感情色彩 汉译

一、浅谈美国黑人种族与翻译

种族概念已经有很长的历史,英国文化学家雷蒙·威廉斯在其关键词:文化与社会的词汇一书中论述道:racial,16世纪出现在英文里,最接近的词源为法文race和razza,最早的词源已不可考。Race这个词在现代社会、政治里的暧昧性,是导致它产生负面影响的因素之一,一直被用来贬低非我族类的不同群体。而黑人种族在白人社会的身份认同危机则更是复杂也发人深省,W.E.B.是美国历史上著名的黑人学者、思想家和社会活动家,被公认为现代非裔美国人抗议传统、泛非主义和文化民族主义的先驱。他的种族思想包含民族主义思想和融入主义思想。杜波依斯是一个有着强烈民族主义思想的黑人学者和黑人思想家,他的种族思想的第一个特色就是倡导各个种族一律平等。他坚信人类在肤色、面貌、身材等生理结构上的差异只是表面现象,真正更深层次的差异体现在精神和心理层面,而后者是可以超越前者的。杜波依斯在鼓励黑人继承和发扬民族文化和发展经济的同时,始终没有忘记黑人的美国人身份。这体现在他的种族思想的另一面,即融入主义思想。这在他的短篇小说《约翰归来》中体现得淋漓尽致,在阿耳塔马霍这个以白人为首、黑人服从的小镇,有着两个约翰,一黑一白。在其他黑人努力融入这个社区时,黑人约翰一时兴起外出学习,内心发生的变化在整个融入的大背景下体现了杜波依斯倡导的黑人文化的民族主义。

如今美国黑人英语与美国黑人文学已然从边缘逐渐走向主流,黑人英语在文学上有“前景化”的社会功能,但对黑人作品及黑人英语的翻译研究还任重道远。翻译从最初的语文学到后来的语言学再到现在的文化转向,译员在文学翻译中如何体现这种黑人种族的特点及他们的无奈,应纳入翻译中的文化视角。尤其《约翰的归来》这部由黑人作家自己撰写的关于黑人灵魂与现状的故事,更能揭示其命运的不幸。那么根据奈达的动态对等理论,让中文读者通过文字能对黑人这个特殊族群的处境感同身受才是真正再现原著的风格。

二、美国黑人英语的汉译

国内学者对方言翻译的研究主要有两部分,一为对中国方言译为英语时翻译方法的探讨,一为对外国作品种方言译为汉语时的做法给予评价,从而找出更好的翻译方法(以张谷若翻译的《德伯家的苔丝》中威塞克斯方言为主,提出了方言对译法,从而实现功能上的对等,而反对者如韩子满在《英语方言汉译初探》一书相对提出了四种方法及方言翻译原则)。而对于美国黑人英语的研究则侧重于黑人英语的语言特征与社会语言学方面,对黑人英语汉译的研究国内基本属于初始探索阶段,如对《哈克贝利·费恩历险记》中“俺”的使用,而非同音异义词实现英语方言的翻译,使马克·吐温自身对方言的游刃有余得以体现,一定程度上重现了原著的风格。

但对美国黑人方言的翻译在别的作品或文章中很少,所以本文仅以《约翰的归来》中黑人英语的翻译为例,尝试探寻较为恰当的翻译方法。美国黑人英语不论是从历史或伦理上看,都有其特殊性,作为非自愿来到这个上帝承诺的土地,他们的地位就像《格列佛游记》中的描述一样很低,他们的语言可能是为了在这样的大锅炉中显示他们的凝聚性,也宣泄内心的愤懑,在这个新领地学习新语言时,最后演化的黑人英语更保留了之前的文化,在文学翻译中应该给予体现。文学作品中的方言多是“视觉化方言”,就是用不同的拼写方法来呈现,所以翻译中应该通过译文读者能够明白的视觉效果实现。

例如:原文:Theblacktownflockedtothedepot,witha littleofthewhiteattheedges,--ahappythrong,with“Goodmawnings”and“Howdys”andlaughingandjokingandjostling.(P34)

其中对于”Good-mawnings””Howdys”的翻译,就是这里提到的黑人英语方言。前文已经提到处理方言翻译有方言对译法,以及韩子满的四种方法中比较常用的标准汉语口语法、语音飞白法(即明知其错故意效仿)。以下为笔者尝试性地用这三种方法进行的翻译:1.黄子祥译本:一片“你早啊”和“你好啊”;2.标准汉语口语法:大家都在问候着“早啊”、“好啊”。3.语音飞白法:大家都在问候着“早桑(上)好啊”、“里(你)好啊”。这里采用方言对译法并没有很好的对映体,所以只尝试了两个版本,个人感觉语音飞白法更能体现这名黑人作家想要突出的黑白人差异,这种明知故犯的翻译法反而能给译文读者直接的视觉上的口音不同体验。

三、美国黑人文学汉译中美国主流感情色彩的体现

杜波依斯在他的这部小说里面有很多美国主流文化对于黑人的看法,通过写出这种普遍的但有偏见的看法,更能突出黑人的处境。这种隐形的文化成分不应该在翻译过程中流失,译者应该通过语言把它带出来。

例1:原文:hewasthinkingofthe“JimCrow”car.(P36)

1.黄子祥译本:他正想起黑人专用车呢。2.试译版本:他正想着黑鬼“专车”或者“黑人专用车”。

Jimcrow原意为黑人,是美国白人至上主义者对黑人的蔑称;今译作“黑人隔离法”——JimCrowlaws。《朗曼当代英语辞典》对该词条的释义是:“thesystemofunfairtreatmentof blackAmericans”。与JimCrow连用的表达法有:JimCrow Law(黑人法),JimCrowschool/bus/car(黑人专用学校/车厢/汽车),JimCrowism(种族隔离)。这里应该要强调出美国主流社会对黑人的排斥和讽刺,而不能单单只用 “黑人专用车”。另有学者提出将“JimCrow”音译,然后括号里写(黑人专用车),这是一种很周到的翻译方法,但是笔者个人感觉既然这个词在美国已经广为知道,就不用把这个词源给翻译出来,免得给人一种是某个牌子的错觉。

例2:原文:thejudgehimselfmethimatthefrontdoor.(P44)

1.黄子祥译本:法官亲自在大门口迎上了他。2.试译版本:法官大门口碰上了他。这里是黑人约翰回来后去法官家请求让其当老师,而从前后文可以得知,白人并不愿意让黑人从正门进去,是黑人约翰出去后不再适应这里的规矩。如果采用黄子祥译本,会让读者认为法官很希望约翰来访并且非常重视,要来到门口亲自迎接,原文的情感色彩并非如此。而试译版本则比较能客观地表达当时的场景,没有主观地加入译者的私人情感给译者造成误解。

例3:原文:upattheJudge’stheyratherlikedthisrefrain;fortheytoohadaJohn—afair-haired,smooth-faced boy.(P12)

1.黄子祥译本:在法官的家里,人们很爱听这句口头禅,原来他们也有一个约翰——讨人欢喜的金发少年。2.试译版本:因为白人也有一个约翰——是一个很顺眼的金发少年,所以山冈上法官的家里,白人也很爱念叨这句口头禅。小说中不乏这种对比用法,所以在处理上应该有所对比。对于这种比较特殊的黑人作家描写黑人的短篇小说,感情色彩,美国主流大众对于黑人的态度尤为重要,在翻译中应当找到恰当的表达方式进行呈现,遵循整体协调性及文体色彩体现原则。

四、结语

本文主要通过美国黑人英语的翻译及美国主流对黑人潜藏思想的显性体现,表现美国黑人这个特殊的民族在美国这个大熔炉里面的发展和处境,从翻译的文化转向对黑人文学作品翻译中的文化成分又多做了些思考,让译者更能达到信的标准。对于黑人英语,尝试性地提出再现“前景化”效果,发挥译语词汇优势和不完全否认语音飞白使用原则,同时敏感处理方向性词以体现黑人文化。

[1]雷蒙威廉斯.关键词:文化与社会的词汇[M].北京:三联书店,2005.

[2]黄子祥译本.约翰的归来[M].北京:商务印书馆,1960.

[3]王艳红.美国黑人英语汉译研究——伦理与换喻视角[J].天津:南开大学,201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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