善借者行万里
2015-03-21杜放光
河南电力 2015年3期
_杜放光
时下,用法治思维和法治方法搞好经营管理已成为企业共识。然而,现状却不乐观,企业缺少法律人才,员工法律知识、实践经验很有限。若要营造良好的法治氛围,“外借”当是一种不错的选择,一借“外脑”,二借“外力”。
何谓“外脑”?譬如企业聘请的法律顾问。事实上,法律顾问早已有之,只是不少企业只习惯于有诉讼有纠纷时才用到。殊不知,除了打官司之外,法律顾问还能起到更重要的作用,比如为员工讲授法律知识,围绕企业生产经营,有针对性地举办各类讲座,让员工在有限的时间内掌握要点。同时,还可结合精选案例,以案释法,现场说法,通过专业诠释和事实警醒,达到事半功倍之效。
借用“外脑”,不仅有益于快速学法懂法,也可为企业把好法治“闸门”。企业要养成经由法律顾问审查把关规章制度的习惯,并作为一道必经程序固化下来。针对企业运营中涉及的矛盾点,法律顾问要主动想点子,积极谋对策,运用法律手段破解难题,力争将依法治企贯穿于全过程,落实到各环节。
“借智”的同时,企业还要善于“借力”。众所周知,供电企业没有执法权,对一些违规违法行为只能进行单一的规劝提醒,难以震慑和阻止违规违法行为。对于此类“烫手”的“山芋”,供电企业完全可以遇事找法,向外借力。比如,对于线下违章建筑,业主拒收安全隐患通知书的情形,可以请来司法公证员现场签证,告知之后若仍不停止,供电企业可申请法院强制拆除;对于窃电和破坏电力设施行为,供电企业则可配合公安机关,采用技术侦破、蹲点伏击等手段破获,维护正当权益。
古语曰:智者,当借力而行。法治时代企业也必须精于此道。但借智也好,借力也罢,都不是目的,关键是通过“借”的过程,培养理念,掌握方法,铺就法治“钢轨”,从而确保企业生命之树长青。