河北省“农超对接”多方利益共赢模式研究
2015-03-20耿树海王晓曦雷娜
耿树海 王晓曦 雷娜
摘要:从河北省“农超对接”的现状入手,针对对接主体不完善,利益分配不均衡等问题,提出解决问题的方案,达到农户增收、消费者受惠、超市增效、政府宏观调控更加完善等多方共赢的格局。
关键词:“农超对接”;多方利益;共赢;农业合作社;河北省
中图分类号:F323.7;F721 文献标识码:A 文章编号:0439-8114(2015)02-0506-04
DOI:10.14088/j.cnki.issn0439-8114.2015.02.062
Win-win Model of “Farmer-Supermarket Direct-Purchase”
in Hebei Province
GENG Shu-hai,WANG Xiao-xi,LEI Na
(College of Economics and Management,Hebei Jiaotong Vocational and Technical College,Shijiazhuang 050015,Hebei,China)
Abstract: Problems were found to occur during implement of “farmer-supermarket direct-purchase”. The distribution of benefits between supermarkets and farmers was unfaired. Based on the situations of “farmer-supermarket direct-purchase” in Hebei Province. Solutions to fulfill the win-win among farmers, supermarket and society were proposed.
Key words:Farmer-supermarket direct-purchase; multiple benefits; win-win; agricultural cooperatives; Hebei province
“农超对接”是指农户或者农业合作社签订意向性协议书,由农户、农业合作社直接向超市、菜市场、便民店等直接供应农产品的新型流通模式。河北省是农业生产大省,也是商务部、农业部首批确定的“农超对接”试点省份之一,由于近年来河北省的零售业发展迅速,政府相关部门从税收、农业生产指导、冷链库房的建立、运输、信息、物流等方面对农超对接进行大力支持,“农超对接”在河北省发展迅速。截至2013年底,省内大中型连锁超市对接的农业合作社和生产基地超过2 400个,各大连锁超市的生鲜经营面积达到了31万m2,大中型超市农产品直采比例达到了54%。但是通过对河北省主要的蔬菜生产基地藁城、正定、新乐、无极、高邑等地的农户、农业专业合作社和北国超市、家乐福保龙仓、沃尔玛、华润万家、永辉超市等大中型连锁超市的深入调查和走访,发现农超对接的诸多问题亟待解决。最主要的问题体现在各方利益如何达到共赢,这也是 “农超对接”实施几年来无法得到大面积推广的主要原因。
1 河北省“农超对接”取得巨大成果
2013年上半年,包括石家庄北国超市、保龙仓家乐福、华瑞万家、新世隆超市、永辉超市等59家连锁超市参与“农超对接”项目,对接的农业合作社和基地超过2 400家,生鲜产品的销售额达34亿元,其中“农超对接”的采购额超过了18亿元。
1.1 超市在“农超对接”项目中取得销售额和客流量的双增长
河北省为零售业大省,国内外连锁零售超市例如沃尔玛(在河北省有7家门店)、家乐福(在河北省有7家门店)、华润万家(在河北省有8家门店)、永辉超市(在河北省有8家门店)和区域连锁超市近年来发展迅速,这为“农超对接”的顺利开展提供了保障。
以石家庄北国超市为例:北国超市与正定县金恒蔬菜种植合作社、河北攀宝沸石生态农业种植有限公司、栾城润源种植合作社、藁城三绿爽种植专业合作社、河北众琳农业科技有限公司等农业专业合作社开展“农超对接”项目合作。“农超对接”以来北国超市直接和农业合作社联系,省掉了中间商环节、流通成本平均降低了15%~20%,超市农产品销售价格低于农贸市场价格,消费者到超市买菜越来越成为首要选择。农超品源头追溯制度的建立、超市监督员协助农业合作社的全程生产使得农产品的质量得到了保障,北国超市的农产品基地一般在距超市300 km范围之内,使得运输成本大大降低。在对石家庄“农超对接”之一的正定县金恒蔬菜种植合作社的调查中了解到,该基地距离石家庄各北国超市不超过50 km,当天晚上采摘的蔬菜第二天一早就会出现在超市的柜台上,最大程度地保证了蔬菜的新鲜度。2011年北国农产品的销售额为5亿元,由于农产品聚集了客流量,超市的销售额也得到提升;2011年超市总体销售额达到了40亿元,同比增长了23%。同时,“农超对接”对于超市的另一个优势是可以获得专项补助。
1.2 农户在收入上获得增长,农产品卖难的问题得到改善
农业合作社和超市签订购货协议,这为农户提供了稳定的销售渠道,农户的收益得到了保证;另一方面,超市的农产品收购价格一般高于批发商收购农产品的价格,农民的收入得到提高。石家庄北国超市的收货价格一般高于批发商收购价格的5%,户均年收入可增加4 000元左右。
1.3 消费者在农超对接中得到实惠
农产品的传统流通渠道一般要经过4~5个环节才能到达消费者手中,而“农超对接”使得这一环节大大缩减。
从图1、图2的对比中可以看出,“农超对接”后流通环节明显减少。传统的农产品销售流通环节多,造成流通成本高,一般一个流通环节会加价10%~15%。这就造成了到消费者手中的价格会贵很多。“农超对接”后农产品由田间地头直接运输到超市的柜台,流通环节大大减少,农产品的价格大大降低。以北方人爱吃的大白菜为例,2014年1月22日,批发市场的零售价为1.00元/kg,而北国超市谈东店的价格为0.38元/kg。“农超对接”对消费者的另一个实惠是超市销售的农产品安全性有保障,超市要求农产品销售前要有检验机构出具的安全证明后才能上市销售,这就保证了农产品的安全性,超市的农产品新鲜也是消费者喜欢购买的一个原因。
2 河北省“农超对接”的效用分析
“农超对接”模式的实施能够降低流通成本,保证农产品质量的安全、做到全产业链之间的信息共享,表1从全产业链环节比较了“农超对接”的优势。“农超对接”是农业产业结构的一种调整,对农业现代化有着积极的推动作用,目的是最终实现消费者、农民、超市等多方的共赢。
3 河北省“农超对接”中存在的问题
“小菜农”和“大连锁”超市在理念、管理、营销等方面有着天然的鸿沟。河北省的农业合作社还不成熟,导致了“农超对接”模式的局限性。而商务部门、农业部门等多头领导的局面也是导致对接不顺畅的一个原因,这也是农超对接发展几年来一直无法大面积推广的主要原因,而利益分配的不均衡是这一问题的焦点和核心。
3.1 农民利益无法得到保障
通过对多个农业合作社的调查发现,有三个制约因素导致农户在对接中处于弱势地位,农民的利益无法得到有效保障。
3.1.1 大型连锁超市的进场门槛过高
1)超市高额的进场费、赞助费、促销费等各种费用让农户望超市而却步。藁城市一个农业合作社和石家庄的一个连锁超市开展“农超对接”项目时,需要交给超市的各种费用:每个分店的进店费为2 000~3 000元,春节、五一、国庆节等各种节日的赞助费为500元/节日;促销员管理费为150~300元/(月·人)。另外农业合作社还需要承担促销员的工资等费用,再加上生产成本,净利润不到4%,这就造成了农户合作的积极性不高。
2)结账慢也是合作不顺畅的一个重要原因。在调查中发现,大型超市没有现金结账,都有时间不等的账期。超市账期最短的为7 d,最长的为30 d,一般为20 d。农民习惯的是现金交易,这也是导致农业合作社对“农超对接”积极性不高的一个因素。
3)超市对农业合作社和农产品的要求比较苛刻。例如沃尔玛要求农业合作社的直供面积要达66.7 hm2以上,且农蔬产品要标准化生产、同一区域的品牌要提供系列产品,并且需要提供卫生检疫部门的农产品合格认证书。绝大多数的农业合作社达不到要求,即使达到要求的合作社由于这些条件增加了成本,进而导致合作的积极性也不很高。2013年底河北省农业专业合作社超过了10 000家,而实行“农超对接”的只有2 400家,合作率仅有20%多。
3.1.2 河北省的农业合作社的市场程度有待提升 在调查中发现,河北省多数农业合作社结构比较松散,甚至有些农业合作社只是摆设,合作社的产品不是统一销售,农户还是各自销售自己的产品,这势必造成农业合作社和超市谈判力的进一步削弱。农业合作社的理事长一般为村干部,没有专门的管理人员,法律、商业、市场意识欠缺,在和超市的沟通中处于弱势地位。另外,合作社的资金也很匮乏,除了一部分国家资助资金外,融资难的问题得不到解决。
3.1.3 农业产业化水平很低 河北省的10 000多家合作社中,多数合作社生产的是初级农产品,深加工和形成品牌的很少,农产品的生产也比较分散、规模化、集约化、专业化程度不高。例如家乐福对农业合作社的专业化提出了要求:要求产地规模达到66.7 hm2;产品的质量要符合要求,以白萝卜为例:要求长度为25~30 cm、直径为5~6 cm,包装也要分级包装,一个袋子装四层、每个袋子装30个,并且规定产品不合格率在5%以内可以收货;不合格率在5%~10%选择性收货;不合格率超过10%可以不收货。这些都使得分散经营的农业合作社难以成为“农超对接”的主体。
3.2 超市对于“农超对接”积极性较弱
3.2.1 超市的利润没有得到明显提升 超市参加“农超对接”的一般是生鲜部,生鲜部有三大类:分别是干果、水果和蔬菜。干果类有盈利,水果基本持平,蔬菜则亏损。通过调查发现北国超市的整体利润为9.5%,而生鲜部的销售毛利仅为3.9%,还不到平均利润的一半。生鲜部就是为了赚取客流量。
3.2.2 缺乏一定的奖惩机制 对于超市而言,“农超对接”没有指标压力,因为缺乏相应的奖惩机制,超市的态度是无所谓,对接的积极性也不高。
3.3 消费者在“农超对接”中没有得到实惠
表2为2014年2月5日石家庄桥西蔬菜市场部分农产品价格和北国超市价格对比。
从表2可以看出,蔬菜市场的农产品销售价格普遍低于“农超对接”的超市的销售价格(超市促销除外),“农超对接”的实施并没有真正让利于消费者,消费者的实惠没有得到体现。
4 河北省“农超对接”多方利益共赢的措施
“农超对接”需要政府“有形的手”和市场“无形的手”共同参与,让参与方达到共赢。
4.1 成立专门的部门积极推进“农超对接”项目
现在的“农超对接”是商务和农业等部门共同参与,多部门之间的利益冲突是造成“农超对接”现在还处于试点阶段的重要原因。应该由商务部、农业部、财政部等部门组成专门小组,协调推进“农超对接”工作。
4.2 政府主导建立现代化的冷链物流和仓储系统
加强冷链物流基础建设和冷链物流信息平台。2014年1月22日,石家庄开始发放市级储备蔬菜,大白菜、洋葱、萝卜、马铃薯和生肉投放到石家庄31家超市、53家惠民店,共投入冬储菜4 500 t。石家庄北国超市谈东店的销售价格为马铃薯0.99元/500 g,大白菜0.19元/500 g,洋葱0.99元/500 g,包菜0.38元/500 g,胡萝卜0.99元/500 g,大大低于农贸市场的销售价格。这得益于“农超对接”以来石家庄冷链物流系统的建立,在蔬菜大量生产的季节将多余的蔬菜由政府部门和农业合作社将蔬菜储存,在冬季的时候将蔬菜以进库价格将蔬菜投入市场,既解决了农民菜丰收而销量滞销的问题,又保证了消费者在蔬菜生产的淡季也能吃上平价菜,参与冬储的农业合作社还可以获得政府的淡储资金。这一措施充分保证了多方的利益,达到了多方共赢。
4.3 “农超对接”要稳步推进,切实保障农民的利益
在调查中发现,多数农户对“农超对接”模式表示欢迎,他们同时也希望超市的各种费用尽量减免、结账方式要快速灵活,适当降低农业合作社和超市合作的难度。
4.4 建立现代化的农业合作社
河北省人民政府关于加快供销合作社改革发展的实施意见(冀政[2010]77号)第三款对农业合作社的建立提出了指导意见。农业合作社的弱小是造成“农超对接”中农民的利益得不到保障的根本原因,也直接导致了农户在谈判中的弱势地位。农业合作社要做到如下几点:首先,提高合作社的管理能力,变农业合作社为现代企业,选、留、培、育现代化的农业管理人才,和高等院校、科研机构开展合作,选拔培养具有农业现代化意识的农业管理人才。这是提高和超市谈判力度的重要保证。其次,提高生产技术,做到标准化生产,变被动适应市场到主动引领市场,提高农产品的深加工能力,培育一批农业龙头企业和农产品品牌,提高农产品的附加值。再次,提高融资能力,完善基础设施和设备,建立现代化的冷链供应链。
4.5 加快农村金融市场的建设
融资难是制约农业合作社发展的重要瓶颈。管理人才的选聘、冷链物流的建设、基础设备的完善都需要资金,资金的大量缺口使得农业现代化的发展受到严重制约。农村金融机构可凭借“农超对接”的合作协议为农户提供专项资金贷款,也可和连锁超市建立合作关系,超市可以凭借农超合作协议为农业合作社提供担保,农村金融机构向农户提供资金支持。
4.6 建立完善的信息共享机制
政府相关部门搭桥建立“农超对接”洽谈会,并且形成定期洽谈机制,提供供需双方自由交流沟通的平台。建立健全“农超对接”网络平台,及时发布相关供需信息。例如,建立河北省“农超对接”信息网,在条件成熟的地区率先推广数字终端技术,推行数字订货系统,提高市场的反应能力和现代化管理能力。
4.7 超市充分利用“农超对接”机会发展壮大
河北省的零售业在全国的竞争力较弱,没有形成全国性的连锁品牌。超市应该充分利用“农超对接”的机会发展壮大。在结账方式、金融支持、冷链物流的建立等方面对农业合作社给予充分的支持。例如在结账方面可引入银行系统,成立由超市、银行、农业合作社的三方机构,每次交易完成后,超市开出“已收单”列入货款金额,合作社可凭单据到银行系统结账,这就很好地解决了影响“农超对接”的账期问题。超市生存的根本是消费者,而农产品的质量、安全性、价格又是消费者十分关心的要素。“农超对接”可让超市在赚取相应的利润的同时,带来更高的客流量,同时也能提升自身的品牌形象。
5 结论
“农超对接”关系国计民生,政府、超市、农户、消费者都是参与的主体。而农户、消费者在其中处于弱势地位,所以“农超对接”中需要多方共同努力,充分保证农户和消费者的权益,平衡各方的利益分配,才能达到农户增收、消费者受惠、超市增效、政府宏观调控更加完善等多方共赢的目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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