浅谈当前畜产品质量安全存在的主要问题及对策
2015-03-20朱和风孟连枝李晓玲张清洁
朱和风,孟连枝,李晓玲,张清洁
(1.河南省畜产品质量监测检验中心许昌分中心,河南 许昌 461000;2.邓州市动物卫生监督所;3.许昌市动物卫生监督所)
浅谈当前畜产品质量安全存在的主要问题及对策
朱和风1,孟连枝1,李晓玲2,张清洁3
(1.河南省畜产品质量监测检验中心许昌分中心,河南 许昌461000;2.邓州市动物卫生监督所;3.许昌市动物卫生监督所)
近几年来,虽然国家加强了对畜产品安全质量的监管,但在畜产品的生产、加工、销售各个环节仍存在着不容忽视的质量安全问题。其中,药物残留是影响畜产品质量安全最棘手的问题,看不见,摸不着,称为“隐形杀手”。近二十多年来,兽药(包括药物添加剂)在畜牧业中的应用非常广泛,其在降低发病率与死亡率,促进生长,提高饲料利用率和改善产品品质方面的作用十分显著。但是,兽药的使用无疑会导致动物体内药物的滞留或蓄积,并以残留方式存留在动物产品中,从而进入人体,造成伤害。目前,在畜产品中发现的农药、兽药残留,大都是用药错误造成的,主要包括:不正确地使用药物;在休药期结束前屠宰动物;使用未经批准的药物;药品标签上的用法指示不当,造成残留超标。
1 畜产品质量安全现状及存在的问题
1.1畜产品中药物残留状况
滥用或非法使用兽药及违禁药品,使畜产品中兽药残留超标。当人们食用了残留超标的动物食品后,会在人体内蓄积,产生过敏、畸形、癌症等不良后果,直接危害人体的健康及生命。国家制定了有关兽药及药物添加剂相应的标准、管理办法,规定了最大残留限量,但并未得到全面、有效的落实。有的生产企业及饲养者、经营者为获取最大利润,置国家法律法规于不顾,滥用或非法使用兽药及违禁药品,有的甚至直接给牲畜添加大剂量的兽药以增加产量,降低了动物性食品的安全性,加大了食用动物性食品致人生病的危险性。
对人体影响较大的兽药及药物添加剂主要有抗生素类(青霉素类、四环素类、大环内酯类、氯霉素类等)、合成抗菌素类(呋喃唑酮、喹乙醇、恩诺沙星等)、激素类(雌二醇、丙酸睾丸酮等)、肾上腺皮质激素、β-兴奋剂(常见的如盐酸克仑特罗,俗称瘦肉精)、安定类、杀虫剂类等。其中有的药品是国家严禁生产销售使用的药品:如β-兴奋剂等。
从目前看,畜产品里的残留主要来源于三方面:
1.1.1来源于饲养过程
有的养殖者为了达到防病治病、减少动物死亡的目的,实行药物与日粮同步。
1.1.2来源于饲料
目前饲料中添加药物主要有四种:防腐剂、抗菌剂、生长剂、镇静剂,其中任何一种添加剂残留于动物体内,通过食物链,均会对人体产生危害。
1.1.3来源于加工过程
目前部分动物性产品加工经营者在加工贮藏过程中,为使动物性食品鲜亮好看,非法过量使用一些芒硝、漂白粉或色素、香精等,有的加工产品为延长产品货架期,添加抗生素以达到灭菌的目的。重金属有害物质及生物性有毒物质,也影响着畜产品质量的安全。这些有毒物质,通过动物性食品的富集作用使人中毒。同时,畜产品在生产、运输、包装过程中受到污染或用病畜、病禽制成的食品,导致大量的细菌、霉菌、寄生虫孳生,造成食物中毒。
1.2畜产品加工过程污染状况
畜产品质量问题不仅在畜禽饲养过程中表现十分突出,而且在加工、运输、销售过程中由于卫生条件不合标准,操作不合规范导致的二次污染也非常严重,成为畜产品质量安全的又一隐患。
1.3卫生条件不达标
为保障畜产品消费安全,政府对畜产品屠宰、加工企业的加工条件、从业资格和卫生防疫都有严格的限制,但由于畜产品加工企业数量较多、布局分散,监管困难,大部分企业的卫生条件无法达到规定标准,引起畜产品污染。同时,屠宰加工设备简陋,无法实现自动化作业,加工过程产生的血污水与畜产品不能实现分离,技术落后进一步加重了畜产品被污染的程度。生产过程不规范、生产加工人员卫生、身体条件不合格也进一步造成污染。
2 畜产品质量安全对人体健康的影响
2.1动物疫病控制不严导致人体健康受损
许多疾病是人畜共患病,其主要载体是动物排泄物、畜产品加工工业污水废物和畜产品自身,如各种寄生虫病、口蹄疫、结核病、巴氏杆菌病、布鲁氏杆菌病、疯牛病等。其中猪囊尾蚴不仅可使人得绦虫病,使人出现贫血、消瘦、腹痛、消化不良等症状,而且人也可感染囊尾蚴病,导致肌肉酸痛、僵硬、抽搐、癫痫、瘫痪甚至死亡;布鲁氏杆菌病可使人患不育症;疯牛病可导致人瘫痪最终死亡。
2.2药物残留损害人体健康
兽药残留对人类健康的危害作用,一般来说,并不表现为急性(即时)毒性作用。倘若人经常摄入低剂量的残留物,那么在超过一定时间之后,则可由于残留物在体内的逐渐蓄积而导致各种器官病变,甚至癌变。某些过敏体质的个体对某些药物的敏感性比一般个体高,即使接触的药物残留量甚低,也可引起变态反应。动物食品中的药物残留对人体健康的影响,主要表现为变态反应与过敏反应、细菌耐药性、致畸作用、致突变和致癌作用,以及激素(样)作用等方面。
在我国,磺胺类、四环素类、青霉素、卡那霉素、庆大霉素等药物在畜禽中已大量产生抗药性,临床效果越来越差,使用剂量也大幅度增加。体内的逐渐蓄积导致各种器官病变,甚至癌变。兽药残留对人体有许多种危害,除变态或过敏反应为急性毒性外,一般表现为慢性毒性,如致畸胎、致突变、致癌、肠道微生态失衡、耐药性转移与传播、二重感染等。比如氯霉素能导致严重的再生障碍性贫血;四环素类药物能够与骨骼中的钙结合,抑制骨骼和牙齿的发育;链霉素、庆大霉素和卡那霉素主要损害前庭和耳蜗神经,导致眩晕和听力减退;泰乐菌素易发生肝损害和听觉障碍;磺胺类药物能够破坏人体的造血机能;雌激素、砷制剂、喹恶啉类、硝基呋喃类和硝基咪唑类药物等都已证明有“三致”作用,许多国家都禁止用于食品动物,一般要求在食品中不得检出。使用“瘦肉精”会在动物体内(主要是内脏)产生药物残留,人若食用,会导致出现心跳加速、手颤及心律不正常等症状,严重者可致心脏病复发甚至死亡。
2.3重金属和其他有害物质残留危害人体健康
重金属不能被降解为无害物,它们进入水体和土壤后,部分为动植物所吸收,并有逐级富集作用,饲料、畜禽饮水中的有毒有害物质通过食物链进入畜禽体内被富集,再通过畜禽产品进入人体,给人的生理机能造成破坏,包括致残、致畸、致癌和遗传突变等。水源中铅含量高,通过富集作用后就会导致畜禽产品铅残留超标,长期食用高残留铅的畜禽产品,特别是内脏,极易引发慢性铅中毒。饲料中过量铜的使用,使铜在肝脏聚集,人食后可危害身体健康;动物摄入受霉菌毒素污染的饲料后,在肝、肾、肌肉、乳汁以及鸡蛋中均可检出霉菌毒素及其代谢产物,如黄曲霉毒素多存在于乳汁中,具有很强的毒性和致癌性。由于乳及乳制品是婴幼儿的主食,因此乳及乳制品中的黄曲霉毒素对婴幼儿的健康有着直接的威胁。
3 畜产品质量安全控制对策
3.1加强畜产品产前环节监控
3.1.1严格控制企业生产环节
对饲料兽药的监控,不仅要抽查产品质量,而且要经常检查生产过程。要在生产企业大力推广GMP(良好作业规范)、ISO制度等,逐步强制生产企业达到上述标准,通过对企业生产环节的控制来达到对产品质量控制的目的。
3.1.2水源、环境要达标
饲养场选址是保证环境水源达标的前提。有关部门应做好调查工作,并定期公布各区域适宜养殖指数以及养殖品种,可以指导企业在交通比较方便的农村选址,以减少污染,使环境和水源达标,增强牲畜身体机能,从而减轻监控难度。
3.2加强饲养、加工环节监控
3.2.1加强对畜禽生产企业规程的监控
要求饲养企业在生产技术和管理方面都要符合规范,运用良好作业规范(CMP)、危害分析关键控制点(HACCP)及整理、整顿、清扫、清洁及饲养方法,从原料开始对生产环节进行监控,保证不符合标准的产品不准出厂。并将多种规范整合运用,通过ISO质量管理体系来作为推广平台,用GMP作保证、HACCP进行监控和纠正,从而保证畜产品质量。
3.2.2加大对散养户饲养来源、生产条件和动物免疫控制
要依靠基层站点,增加对散养畜禽的免疫服务,控制疫病传染。加强对圈舍卫生的指导和检查,预防病害,同时要指导养殖户科学饲养、用药、减少兽药残留。
3.2.3严格执行加工资质认证制度
逐步规范加工企业的从业资格,推广和完善定点屠宰制度,逐步形成以加工企业为中心的畜产品产销体系。
3.3加强流通环节监控
流通环节监控是把好畜产品质量的最后一关,对保证畜产品质量安全十分重要。首先,要严格执行动物运输检验检疫制度,对异地销售的畜禽一定要严格检疫,防止疫情扩散。其次要加大市场环节的执法力度,严格执法,决不徇私。执法人员决不能以罚款替代管理,更不能以人情替代监控。执法的重点是农产品批发市场,农贸集市等畜产品质量问题高发地,防止有质量问题的畜产品从这些地方流入市场。再次,要结合可追踪体系的建设,严格市场主体的准入和退出机制,一旦经营者违规经营,要严肃处理,严重的坚决取缔其经营资格。
S851.34+7.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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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004-5090(2015)08-0012-02
2015-06-1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