试论少数民族艺术的社会消费境遇变化
2015-03-20陈成
陈 成
(四川大学 历史文化学院,四川·成都 610065)
引 言
产生于民族民间的音乐、美术、剪纸等少数民族的各种艺术形式,虽然产生的目的是为了满足民族民众的日常生活需求,但是在历史沉淀下,民族艺术已经具备独立的艺术特质,发展成为独立的艺术形式。艺术源于生活,高于生活,为民众服务是艺术的本质所在,随着少数民族艺术和民族母体剥离条件的成熟,在更广阔的空间内为包括民族民众在内的大众服务是民族艺术的必然发展方向,通过大众消费实现民族艺术的价值自然便是民族艺术顺理成章的选择。艺术的消费受时代环境条件的制约,不同时代环境下,艺术消费的氛围不同,民族艺术也会因时代环境变化而形成不同的消费境遇。传承保护和发展是民族艺术的基本思想,艺术的发展和时代环境不可分割,对民族艺术的关注不能仅仅限定于艺术本身,关注社会需求环境的变化同样不可或缺。民族艺术的社会消费境遇是民族艺术发展的土壤和空间,实现艺术消费是民族艺术最终作为独立艺术形式存在的根本基础。随着社会物质文明的快速发展,民族艺术的社会消费境遇也形成了新的特征,分析社会消费境遇的变化,有利于民族艺术在当下社会环境中更好地探究自身的发展方向和策略,促进民族艺术的社会消费。
一、少数民族艺术社会消费境遇的主要变化
艺术本身是艺术消费的重要因素,但是社会艺术消费的最终形成取决于由众多消费者共同形成的消费趋向,而消费者消费趋向的形成主要是由消费者的学养、欲望、心理、经验、身份感等多种因素所促成。在以上各种要素中,经济基础、审美特征、艺术素养、消费需求等因素起决定性作用,因此对于当下少数民族艺术的社会消费境遇的变化也主要从以上四个方面来分析。
(一)经济发展增强了民族艺术消费的需求和能力
民众对于艺术作品的消费是通过市场取得的,在市场活动中艺术作品转变为艺术消费品,艺术家的创作、后期的制作、包装等进入市场的成本都决定了艺术消费的前提是经济基础。因此艺术虽和生存无关,但艺术消费的存在是以时间和物质的支配权为前提的,只有在相应的物质条件下,消费者才能具备足够的经济能力去消费艺术,也只有在物质资源丰富的情况下,消费者不需要通过占用大量时间去创造物质,才能使消费者从日常事务中摆脱出来,拥有足够的自由时间,去了解和品鉴艺术。近年来,国内经济快速发展,民众人均收入水涨船高,解决了温饱问题的大众开始关注基尼系数之外的财富支配和效用,民众对于财富的分配逐渐由物质产品的购买向精神方面的消费转移,旅游产业的节节攀升便是民众物质富裕的极好表征,良好的经济水平促成了消费者的艺术消费能力。同时根据马斯洛的层次化需求原理,在消费者的生理需求得到满足以后,自然会向更高层次的精神需求转移。艺术是民众更高层次的精神需求,通过艺术消费,民众可以表达自己对生活的感受或娱乐身心,并在对艺术的认知中调整和修复自身,增加新的文化意义。[1]经济发展所提供的经济能力及经济对民众本身欲望的刺激使得艺术消费具有了可能。虽然少数民族艺术历史原因仅限定于民族社会范畴内发展,但是随着民族社会和外界的交流,民族艺术将更多地走向大众,消费时代为民族艺术的消费提供了更多可能性。
(二)审美泛化强化了民族艺术的消费氛围
审美需求是艺术消费的动力,民族艺术消费的实现与民众的审美实践和需求有很大的关系。商品化是市场经济的基本特征,商品化的全面渗透使得消费环境中一切物质皆可以以符号来取代,对物的有用性消费也逐渐向物所表征的符号消费转变。对于消费时代中的消费者而言,其对物的消费不仅仅是其使用价值,更是其中的象征价值、身份价值和其所指代的文化。消费者的消费导向便是生产者的生产方向,为了满足消费者的符号化需求,生产者竭尽所能在形制、包装等方面生产出具有各种符号意义的产品,从而使物的使用价值更多地向意义价值转变。符号化所带来的最明显的特征便是日常消费的审美化,所有的产品都开始为了经济目的而向审美化转变,审美的泛化和物化成为消费社会的一个显著特征,艺术消费本身便来源于审美倾向或动力,审美的泛化使得艺术消费更容易进入大众的审美范畴。虽然因市场而促成的审美行为具有目的性和功利性,但是归根结底也促进了艺术消费的氛围形成。诚然,审美的泛化有助于促成民族艺术的消费,但是同时也为民族艺术美的创造提出了更高的要求。
(三)缺乏审美训练制约了消费者对民族艺术的正确理解
提炼于生活的艺术作品虽然表达了生活,但并不是原来生活真实面目的描摹,而是在艺术创作者自身艺术素养的基础上,结合其对生活的感悟而形成,因此艺术作品体现了更高层次的文化意义,并通过一定的艺术方式表现出来。从艺术家创作到艺术作品的鉴赏,经历了一个输出和输入的过程,由于创作者和受众的素养不等,艺术作品的信息认知往往也是一个不对等的过程,受众的鉴赏过程,也是受众赋予艺术新的意义的过程。受众对于艺术的鉴赏要受到学识、经验、价值观和认知方式等因素的影响,只有接受了一定审美训练的人群才能更好地认知艺术的价值,因此艺术消费的实现和受众的品鉴水平有很大关联。在现实社会环境下,虽然目前的经济水平有所提高,但是这种提高对于社会民众而言,更多指向物质方面的增加,并不意味着其审美水平的同步提升,尽管越来越多的人群接受了更多的艺术素养训练,但同样有更加广泛的群体在审美方面的训练存在空白。少数民族艺术产生于特定文化背景和社会环境,具有特殊的审美,如傩面具的狰狞和云南木刻版画的原始抽象,以及特色化的民族服装装饰等,都较为独特,对于此类艺术表现形式需要有一定的审美训练才能真正理解其中的美感,而当下消费者在审美训练上的欠缺,很容易使民族艺术或者在大众中间形成盲目消费,或者使民族艺术作品受到冷遇。[2]
(四)市场增殖特性淡化了消费者对民族艺术的功能
市场经济环境中,投资升值是消费者物品的一个重要标准,既具有使用价值又具有保值或升值功能的物品更容易受到消费者的热捧,特别是一些包括艺术作品在内的成本较高的物品,消费者会更加关注其升值或保值空间。艺术的消费虽然存在于现实生活之中,但是这种消费品主要是为精神世界服务,因此艺术消费的价值主要有两种意图:艺术鉴赏和艺术投资,追求增值是艺术消费的一大特点,当前市场上的文玩字画更多地是以投资为目的而进行的消费。消费环境中对于商品追求增值的潜在目的意味着进入市场环境中的少数民族艺术也必须具备增值或保值的特点,才更容易受到大众的青睐。而从少数民族艺术本身而言,这些来自民间的艺术更多地是服务于大众,大众性、平民性是其基本特征,这样的特征意味着民族艺术的消费很难上升到阳春白雪的珍稀及曲高和寡的层次,和民众追求增值的消费心理不相一致,民族艺术的特征和大众消费意图的背离决定了民族艺术很难在在追求保值增值的群体中间促成消费,只有希冀通过艺术丰富精神世界的群体才是民族艺术的潜在消费者。
二、社会消费境遇变化下少数民族艺术的自律和发展
(一)结合大众艺术消费心理,采用大众化艺术表现形式
不同时代有不同的艺术表现形式,在当下消费时代中,要实现艺术消费,就必须采取贴近现实的大众化艺术表现形式,用受众喜闻乐见的方式来传达艺术信息。虽然艺术的本质是为民众服务,但是按照通常的消费观念,艺术往往保持高高在上的姿态,远离民众的实际生活,这样的姿态拉开了艺术和民众的距离,同时也使得艺术消费往往需要逾越更远的心理距离,增加了艺术消费的难度。与曲高和寡的高雅艺术相比,少数民族艺术源于民族生产生活,并应用于民族生活,和民众具有天然的亲和性,但是由于少数民族相对封闭的生活特征,少数民族艺术缺乏和大众的交流,更多地是在民族环境内生存发展,由于文化和审美等方面的观念差异,大众对于少数民族艺术较为陌生,缺乏认知和理解,因此原本亲民性的民族艺术在实现大众消费时自然形成了一定阻碍。民族艺术具有独特的艺术魅力,而这种魅力需要受众有更多的认知和理解,因此对于民族艺术在大众环境内的传播不仅需要民族艺术本身的知识文化的宣传和推广,同时也需要借助大众化表现形式向大众进行传播,当前各种场景下民族艺术所呈现出的景观化、舞台化、娱乐化等特征便是民族艺术趋向大众化表现形式的具体表现。[3]
(二)立足消费者潜在艺术需求,发掘民族艺术的内在神韵
在强势的消费文化环境中,趋向消费需求,谋求消费实现成为商品化社会生产的基本特征,商品与消费需求的主动贴合往往会使得商品的生产为消费文化所导向,而不是由生产来导向消费潮流,由此带来的便是艺术成为消费文化的同谋,最终丧失其艺术价值意义。而从艺术本质来说,艺术是对世界的批判和升华,通过艺术镜鉴,消费者可以更好地认清自身和社会,从而更好地追逐自我的实现,而消费文化环境中艺术与消费文化的协同很容易使消费者在艺术消费中迷失自我,从而失去艺术消费的真正意义,因此在消费文化环境下,艺术更应该强调审美自律,通过自身对消费文化的质疑和反思,达成促进消费者艺术消费的审美提升目的。[4]民族艺术自有其独特的价值,但是在少数民族艺术由民族走向外部大众的过程中,由于当前消费境遇所影响,民族艺术很容易为消费文化所同化,从而使民族艺术的发展趋向肤浅化和表面化,而这显然和艺术向纵深发展的规律相悖,阻碍民族艺术的传承发展。对于民族艺术而言,消费文化环境是客观事实,但是在消费文化主导的潮流下面是民众审美观念的缺失或者缺乏更多的审美选择。且消费时代中的艺术消费者也逐渐调整了自己在艺术消费中的位置,他们把能够真正表达内心需求的艺术作品作为艺术消费的标准,而不再被动接受艺术家的艺术理念。因此民族艺术的发展不能为消费文化的表象所迷惑,而要从民众真正的艺术审美需求出发,深入挖掘少数民族艺术内在神韵,通过民族艺术的艺术魅力感染受众,导向民众的审美消费,而不是为受众的消费导向而改变艺术审美的追求。
(三)体悟艺术消费的价值和意义,坚守民族艺术的内在品质
艺术的本质是对精神世界的拔高和升华,陶冶情操、教化人群是艺术的基本功能,无论是大众艺术还是少数民族艺术都具有这一特性,这是艺术的基本特征。另外,具体到某种艺术来说,不同的艺术形式因其独有的艺术特质而和其他艺术形式区别开来,这种艺术特质是艺术的精华所在,也是艺术与生俱来的艺术品质。艺术的基本特征和特定艺术本身的艺术特质共同构成了艺术品质。艺术品质表征了艺术存在的意义和价值,彰显了艺术的特殊性,是艺术存在发展的底线和原则,民族艺术的发展也不例外。通过以上分析可知,在当下社会环境中,民族艺术存在一定的消费前景,也具备一定的消费基础,但是由于民众审美、追求增值和艺术训练等方面的因素制约,民族艺术的消费实现还受到各种条件的约束,要突破约束和制约,少数民族艺术就必然在形式和内容等方面有所改变,来适应当下的消费环境。在民族艺术为适应社会消费境遇而进行的改变中,坚守艺术品质是民族艺术的首要前提。结合艺术品质的分析可知,民族艺术的艺术品质坚守主要是指艺术基本功能的保有和提高,以及民族艺术特色的坚持。从前者来讲,少数民族艺术是民族民众智慧和经验的凝聚,蕴含着少数民族的生存智慧、价值观和审美观等,在民族艺术的发展过程中,要把民族艺术中所蕴含的文化意义与美感向外部传达,使消费者感受到民族艺术的美感,陶冶情操,并能用其中的文化意义来修复生活的不足,促进民众的自我实现。[5]对于民族艺术特色的坚持则是指民族艺术具有自身的民族特色,这些特色是民族艺术自成艺术形式的根本,必须坚持其原有的民族特色,才能从民族走向更广阔的舞台。以“云南印象”舞蹈作品为例,这个作品改变了以往民族舞蹈表演形式,把民族舞蹈作为艺术作品来打造,在不同主题贯穿下,结合各种舞台效果,既表现了云南当地民族舞蹈的原汁原味,又在艺术上高于原有的民族舞蹈,很好地把云南民族的舞蹈和原生态之美带给了各地的观众,给观众带来了美的享受,成为云南的民族名片。在当下消费社会追求增殖、追求感性狂欢的环境中,民族艺术唯有体悟艺术消费的真正价值和意义,并坚守艺术品质才能避免消费时代下随波逐流的结局。
结束语
不同时代环境下艺术的消费境遇自然也有所不同,在当下社会经济快速发展基础上,民众思想极大解放,艺术和民众的距离越来越近,但是由于消费文化的充斥,以及民族艺术自身的特性所限,民族艺术的社会消费有机遇也有约束。消费境遇的变化意味着少数民族艺术的发展不仅要从艺术本身出发,更要依据社会环境来传承和发展,深入挖掘内在的艺术潜质,促进自身与大众消费特征的融合,在与社会消费环境结合的同时,民族艺术还需要坚持自身民族艺术特色,确保艺术品质,只有这样,少数民族艺术才能在社会消费境遇变化的锤炼中走向完美。
[1]吴 晓.民族艺术的消费社会境遇[J].民族艺术,2007,(4).
[2]张铁山,赵永红.中国少数民族艺术[M].北京:中央民族大学出版社,1999,(2).
[3]李光华.民间剪纸文化的传承与保护——以云南芒市傣族为例[J].云南民族大学学报,2014,(3).
[4]田爱华.苗族银饰艺术形象的现代文化价值[J].贵州民族研究,2015,(2).
[5]王晓声.消费境遇中当代文艺的审美自律之途[J].绥化学院学报,2010,(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