全球化背景下中国法学教育面临的挑战
2015-03-20孟丹
孟 丹
全球化背景下中国法学教育面临的挑战
孟丹
全球化的发展导致中国的法学教育也面临着新的挑战。本文从教育规模的扩大与培养质量下降的矛盾、教育层次复杂、目标不明确、法学人才国际视野的局限性、法学教育与法律职业的脱节、法学人才分布不均衡等方面分析中国法学教育面临的新挑战,并从适应全球化发展进行法学教育改革、培养国际型法学人才、明确法学培养目标等方面阐述了面对这些挑战应采取的对策,希望在全球化的背景下寻求中国法学教育的新发展。
全球化;法学教育;挑战;对策
一、全球化背景下中国法学教育面临的挑战
1.法学教育规模扩大与培养质量之间的矛盾。随着中国法学教育的不断发展,我国法学院的数目不断增加且积极扩招,使得法学专业的学生数量猛增,但法学人才的培养质量却出现了下滑的趋势。调查发现,中国法学教育规模的扩大是在较短的时间内形成的,由于师资力量、教学设备等教学资源的限制,导致整体教育质量下降,不能达到最初的培养目标。很多用人单位认为目前法学院的毕业生的专业能力并不强,专业知识掌握不够,缺少工作经验。除此之外,社会对法学专业毕业生的需求量也在逐渐减少,导致很多法学专业的毕业生往往不能从事与专业相关的工作,出现“用非所学”的状况。
2.法学教育层次繁杂,培养目标不明确。长久以来,我国在法律人才的培养方面采取的是注重知识传授的“素质养成型”培养模式。从20世纪90年代以来,法学教育层次纷繁复杂,各个层次的教育培养目标并不明确,而且各个层次之间也不能做到科学合理的连接。与此同时,我国的教育体制也在发生着变化,允许地方设置法学专业,但却没有出台相应地切实有效的标准,使得很多设置法学专业的教育机构并不具备开设条件,这种现象降低了基础教学质量。
3.法学人才国际视野的局限性。随着全球化的发展,我国需要的是知晓国际法律相关知识并具有较强外语能力的复合型法学人才。国际秩序的建立需要的是国际性的规则,在经济崛起过程中,中国的经济表现出了外向型的发展特点,这要求我国的法律人才也要具备国际化的眼光与视野,并熟悉国际规则与国际条约等相关知识。然而,目前我国法学教育在这一方面的培养十分缺乏,导致法学专业的学生在国际视野这一方面存在很大的不足。
4.法学教育与法律职业脱节。在制度设计方面,法学教育与法律职业两者之间并不能协调统一,法学教育与司法考试之间的衔接也存在很大的问题,使得很多法学专业的学生在毕业之后并不能从事相关的法律职业,造成了法律教学资源的浪费。法学教育与法律职业的脱节,使得法学的教育目标更加难以定义,法学教育的专业培养能力被极大地削弱了,阻碍了法学教育的改革发展。与此同时,法学毕业生不能满足社会中法律职业对于学生的要求,使得法律职业对法学教育的信赖受到影响。
5.法学人才区域分布不均。从1978年开始,中国的法学教育有了很大的发展。然而,在法学教育迅速发展的同时,我国法学人才区域分布不均的状况依然存在。我国职业法律人才的数量、水平在沿海区域与西部区域存在很大的差距,表现在以下两方面:(1)在大中型城市,法学专业的毕业生面临着就业难的问题;(2)在中西部基层的法律部门缺少法学人才。
二、全球化背景下中国法学教育的应对策略
全球化的发展给中国的法学教育带来的既有挑战,又有机遇。深入分析我国法学教育所面临的挑战,并发现我国法学教育中存在的问题,合理地利用这一机遇,将会促进中国法学教育的提升。
1.顺应全球化的发展趋势,促进法学教育的改革。法学教育与国家的法治建设息息相关,从我国法治建设的现实情况来看,法学教育要注重培养法学人才的专业性与国际性,以有利于国家法治建设的进行。中国法学教育的改革工作需要从以下几方面入手:
注重素质教育与职业教育的共同进行。传统的教育模式往往对素质教育给予过多的重视,这导致培养的法学人才在实践操作方面有很大的不足,为了改善这种情况,在之后的法学教育过程中,要重视素质教育与专业教育的结合,确保学生能够掌握法律相关的实践操作技能,并能熟练应对遇到的问题与矛盾。
做到精英教育与大众教育的结合。在全球化的背景下,为了适应国家发展的需要,我国法学教育的工作重心是精英人才的培养,在专业化、职业化的基础之上培养出在法律素养、实践操作能力方面都非常专业的法学人才。在培养过程中,要将精英教育与大众教育进行合理地结合,这样才能培养出满足我国发展要求的法学人才。
2.重视国际型法学人才的培养。在我国的法治建设进程中,法律人才发挥着非常重要的作用,而对于法律人才的培养,法学教育发挥着不可忽视的作用。
在我国法治建设的进程中,对法学教育提出了更高的要求,同时,全球化的发展使得培养国际型的法律人才成为我国法学教育的重要目标。对于我国而言,培养国际型法学人才具有非常重要的意义,有助于解决我国法学教育中存在的缺陷。在法学教育过程中,有针对性、目的性地培养国际型的法学人才,集中教育力量,发挥我国法学教育的优势地位,力争培养出能力过硬且符合国家发展需要的国际型法学人才,使其参与到我国的法治建设中来,使得我国的法学教育具有更重要的现实意义。
3.确定中国法学教育目标,注重实践能力的培养。对于中国的法学教育,与理论教学相比,实践性教学占有更重要的位置。所以在全球化的社会大背景下,进行法学教育一定要抓住重点,确定法学教育的培养目标,完善教学体系,更新教学理念,组建实力雄厚、培养有方的法学教育队伍。
总之,全球化的发展给中国的法学教育带来了机遇,也提出了挑战。中国的法学教育必须顺应时代的发展潮流,积极改革教育机制,更新法律知识体系,完善法律教育资源,培养适应全球化需求的法学人才,促进国家的法治建设。
[1]潘晓宁.全球化背景下中国法学教育面临的挑战[J].中外企业家,2014,26:165-166.
[2]郭秉菊,李建令.法治背景下中国法学教育改革研究[J].兰州教育学院学报,2015(2):88-90.
[3]卫欢.全球化背景下中国法学教育改革之定位[J].教师,2014(20):23-24.
[4]姚尚贤.当今中国法学教育反思——以法学高等教育为例[J].中山大学研究生学刊(社会科学版),2013(3):179-189.
[5]徐娟.试议中国法学教育的挑战与机遇[J].中小企业管理与科技(下旬刊),2014(4):236.
[6]王新友.国际化背景下中国法学教育向何处去[N].检察日报,2013-07-18-03.
G642
A
1671-6531(2015)15-0065-02
孟丹/咸宁职业技术学院讲师,硕士(湖北咸宁43710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