市场经济条件下农村散杂居民族关系的新情况与调控——乌江流域向家村调查
2015-03-20莫代山
莫代山
(长江师范学院 乌江流域社会经济文化研究中心,重庆 408100)
向家村位于重庆市彭水苗族土家族自治县最西北端,距彭水县城46公里。2012年底,村内蒙古族人口为1378人,占全村总人口的69.4%;另有苗族337人、土家族105人、汉族167人,分别占全村总人口数的16.9%、5.3%和8.4%[1]。族谱记载,该村蒙古族是元末时期流亡的奇渥温家族后裔,于明末清初时期迁入向家村。历史发展过程中,蒙古族的文化发生了很大变化,但也保留了部分传统文化特质,如跑马射箭、八崇拜、太阳崇拜、苏鲁定节和蒙古文族谱等。历史上,向家村蒙古族和其他民族保持着十分友好的民族关系。改革开放以来,随着经济发展加速、政府部门关注力度加大和文化变迁步伐加快,村民关系出现了一些新情况,对这些现象进行解读,查找原因,探索市场经济条件下散杂居民族关系调控策略,具有一定的普适意义。
一、民族关系出现的新情况
(一)社会公共资源争夺增多
历史上各民族共同生活在小山村,共同建设家园、抵御外敌、管理村寨事务,关系十分友好。在市场经济条件下,由于民族权利意识的增强,蒙古族与其他民族争夺社会资源的情况日益增多。新中国成立到上世纪80年代初,向家村各民族都曾有人担任过村支书(或大队支书),村小学的教师(多为代课)也是按照学历、教学经历等标准在全村选择,但是自上世纪80年代中期后,这两种公共资源基本被蒙古族垄断。2005年荣盛在向家村调查时村内的8位老师就全部为蒙古族[2];到2013年时,村内的6位老师也均为蒙古族。村干部方面也是如此,由于人口占全村总人口数60%以上,自上世纪80年代以来村干部均由蒙古族担任,“谭家学校张家村,外姓一个也不要”已经成为村内中流行的一句口头语。这种状况长期积累,引起其他民族村民的不满,2011年村委会选举时,其他民族村民集体不参加投票,导致选举人数达不到法定标准,经过多方协调,最终由其他民族推选出来YGA(男,38岁,苗族)作为唯一候选人参选,选举才得以完成,但此时村内已经有一年多没有村长了。这种竞争还体现在土特产收购、入学指标、推干指标等方面。
(二)误解和担忧出现
民族之间误解和担忧增多。1982年向家村的苗族和土家族的民族身份都已经得到识别,但蒙古族村民积极申报民族身份时,却引起了其他民族村民的担忧,在其他民族村民看来,占人口多数的蒙古族恢复民族身份就是“拉家族”。担心向家村“变成蒙古族的天地”,从而导致自身权益受损的思想在村内其他民族村民思想中一直存在。向家村蒙古族自迁入以来就有尚武的传统,据说新中国成立前每天都有两三桌(20-30人)村民练习跑马射箭,村内八角庙供奉大刀重达120斤,在清代与民国时期抵御太平天国军、土匪侵扰和与外界交往时,这种传统曾发挥过重要作用。但随着经济发展过程中民族间竞争日趋激烈,这种传统在其他民族村民眼中变成了“凶”、“蛮”。苗族、土家族群众在处事上有自己的特点,这其中谨慎、隐忍、低调是主要特征,在蒙古族村民看来这些特点却变成了“不耿直”、“弯弯拐拐”。因为误解和担忧,不同民族村民之间交往远不如改革开放前密切。
(三)区分意识不断强化
民族区分意识是指在文化、体质等方面区分本民族与其他民族异同的意识[3](P111)。随着市场经济条件下对外交往扩大,村民之间有意或无意中在建构新的区分不同民族的边界,也就是村民口中所说“发现了有区别的地方”。如前所述,在长期互相交往过程中,向家村蒙古族除了保留有部分文化特质外,与周边已经融为一体。但是近年来,蒙古族村民和其他村民却相互“发现”了一些可以区别的地方,体现在三个方面:一是在语言方面。主要是其他民族村民认为,蒙古族人在唱山歌的时候音调要比他们高且长。第二是在体质方面。第三是在性格、个性等方面。在蒙古族村民看来,蒙古族与其他民族村民最大的差异就是正义感很强、很强悍。这种区分表明,村民之间有意或无意中在建构新的区分不同民族的边界。
(四)日常问题复杂化
在日常生活中,村民之间难免会发生一些矛盾,这是正常现象,但部分村民将一些日常生活问题复杂化、民族化,产生了一些不好的影响。在调查中,部分村民始终在说一件“私分国家救济粮食”的事,内容是1998年遇洪水大灾时,上面拨给村里一笔救济粮,全部被小学里的蒙古族学生和老师私分,其他民族没有得到。笔者核实事件的真实性,却发现情况与之颇有出入,真实情况是彭水县下拨了10袋共1000斤大米用于赈灾,但米少人多,如果按人头分配的话不好分配,最后村支部决定在村小学从学生中挑选家庭经济状况稍差的50名学生按每生20斤的标准发放。由于向家村小学在校学生中蒙古族占多数,最终挑选出来的学生中,蒙古族学生占了35名,从而导致其他民族村民的不满,于是就有了这样的说法。向家村各民族从上世纪80年代以来一直都享受高考加分政策,因为蒙古族自古就有重学的传统,而且人数在村内比例大,近30年村内因考大学(中专)而走上工作岗位的32人中,蒙古族占了26人。对这一差异,其他民族村民认为是蒙古族享受到了更多的照顾,从而发出了“都是少数民族,享受的政策不一样”这样的感叹。
(五)民族成分趋附现象增多
由于向家村蒙古族在人数、市场竞争等各方面占有优势,一些其他民族村民为了获取各种利益,虚报、假借蒙古族民族成分。据现任村支书ZQ介绍,彭水县邱家湾、郭家桥一带张姓人口较多,上世纪80年代末,这些地方的张姓就曾主动派人与向家村联系合族事宜。向家村当时是ZYG当村长,就召集村里长辈和邱家湾、郭家桥来的张氏一起商讨,还派了ZXJ、ZYY、ZYA三人到对方村寨去询问详细情况,最终三地张氏合为一族。近年来,这种情况增多,如一些村寨单独居住的张姓或谭姓村民会将民族成分更改为蒙古族,一些临近村寨的村民在生小孩后填报民族成分时,也存在擅自改报蒙古族的做法,甚至有些其他乡村的干部出于各种考虑也会将民族成分改为蒙古族。对于这种做法,向家村蒙古族村民颇感无奈。
(六)团结互助程度下降
主要表现在三方面:一是相互帮助的力度没有以前大;二是互谅互让的传统逐渐减少;三是社会事务协调起来不如以前顺畅。村内规划建设的一些设施难以得到一致通过。如八角庙是村内重要文化娱乐场所,上世纪70年代末被毁,村民多次提出修复事宜,但20余年来一直未得到真正实施。其原因主要是村里内部意见不统一,大多数非蒙古族村民认为八角庙是蒙古族建筑,要修复也应该是蒙古族村民的事,不应该使用村内资金,也不该向自己筹款。笔者调查时在村内发现一处《维修提坎公路投资现金名单》,记录的是2000年维修公路筹资情况,由于此段公路位于蒙古族聚居区,故真正参与投资的村民只有52户,其中蒙古族有44户,其他民族村民加起来才8户。而1994年村内从罗家湾到官渡的乡村公路由沿路村民共同出资投劳修建,修建过程中凡占用土地均没有补偿,但由于路修成后主要是罗、胡等苗族村民使用,近两年蒙古族村民对部分被占地提出了占路补偿问题。
二、问题出现的原因
(一)市场经济条件下的民族意识引导工作亟待加强
民族意识是综合反映和认识民族生存、交往和发展及其特点的一种社会意识[1](P111)。适度的民族意识对增强民族凝聚力、促进经济发展和文化保护都有积极作用,相反,民族意识过分强烈则可能造成狭隘民族主义和民族中心主义。改革开放以来,市场逐渐成为资源配置的主要手段,在市场经济作用下,随着少数民族成员社会交往的扩大和深入,对本民族的认同不断增强,再加上市场竞争原则对民族成员的影响,少数民族成员的民族意识越来越强烈。因此,对少数民族意识进行必要的引导就显得十分重要。由于向家村蒙古族在村内人口数量较多、受教育程度较高、社会资源更为丰富,蒙古族村民在向家村各种竞争中往往处于优势地位。这种情况长期发展,在缺乏必要的控制和引导情况下,最终产生了日常事务泛民族化、民族区分、民族团结下降等新问题。
(二)照顾性政策的实施亟待规范
在民族情况较复杂地区,各项政策的实施应当公正、透明,一点点的失误就有可能造成民族间的误解,并进而影响民族关系。上世纪80年代中期以来,向家村享受的帮扶项目不可谓不多,笔者初步统计就有“农村饮水工程项目”、“退耕还林工程”、“村村通畅公路工程”、“改灶改厕改水工程”等十多项,生育、入学、税收等方面的优惠政策也一直在实施。在这些政策实施过程中,由于工作过于粗放,存在任由村干部主导、情况统计不详实等一些问题,使得一些村民利益受损,并影响到民族关系的健康发展。
(三)平等团结宣传教育工作亟待强化
民族平等团结是我们党和国家民族政策中的总政策和基本原则。[3](P484)要真正实现各民族平等团结,除了要坚持党和国家制定的各项政策外,对民族成员进行平等团结教育也是必不可少的。特别是在一些少数民族人口较多、民族成分复杂的地区,受市场经济竞争意识影响更容易产生民族矛盾,更需要做好必要的宣传教育工作。然而,此项工作在一些基层地区却一直不尽如人意,民族工作人员力量薄弱、人员素质参差不齐、工作经费短缺等一系列因素导致工作难以开展。自上世纪80年代初民族识别工作后,就再无民族工作人员进入过向家村,向家村村民对我国民族平等团结的一系列政策规定缺乏基本的了解。在这种情况下,传统“家族”、“宗族”等问题与民族问题交织在一起,从而引发了误解与担忧等一系列新问题的出现。
三、可行的调控策略
(一)实施区域性经济发展政策
从根本上来说,民族政策所涉及的就是利益问题,一是政治利益,二是经济利益,三是继承和发展传统文化习俗的权利。[4](P175)在市场经济条件下,少数民族对经济利益的考虑可能更多一些。为了落实散杂居民族政策,各级政府往往会在社会经济发展方面出台一些照顾措施,这对散杂居民族发展有一定推动作用。但是,散杂居民族分布特点决定了其在经济发展水平、受教育程度、生活水平等方面必然与周边其他民族不会存在太大差距。如果在政策上区别过于明显,势必会造成新的“事实上的不平等”,引起其他民族的不满,并影响民族关系的健康发展。因此,在发展民族地区经济的时候,应准确评估整个地区的社会经济发展水平,实行区域性发展帮扶政策,只有统筹安排好区域内各族人民的协同发展,真正实现共同富裕,才可能从根本上推动民族关系和谐。
(二)重视民族意识引导工作
市场经济条件下民族意识增强是一种正常现象,但是也不能听之任之、任其发展。散杂居少数民族具有分布广泛、社会关联性强、民族意识敏感等一系列特点,对其民族意识更应该合理引导。可从以下三方面入手:一是引导民族竞争意识与平等和谐意识协同发展。通过宣传教育,使村民认识到民族平等是我国民族政策的出发点和落脚点,认识到历史上和现实社会中各民族“谁也离不开谁”;二是引导民族发展意识与团结互助意识协同发展。努力挖掘历史上民族间友好互助的典型事例,强调在地区发展过程中各民族都发挥过必不可少的作用,增强各民族的地区认同感;三是引导民族认同意识与国家认同意识协同发展。在缩小民族发展差距基础上,通过民族教育,引导各民族消除狭隘的民族观。
(三)优秀传统文化的合理运用
在长期历史发展过程中,为了维护社会稳定和民族和谐,各民族共同创造了许多十分有效的社会调控机制和制度,这些智慧的结晶值得我们好好学习利用。就向家村区域来说,改革开放以前民族关系十分友好,村民彼此尊重、互帮互助、互谅互让,创造了外来威胁时“以强扶弱”共同应对,社区建设中“化善念”形式共同筹资,社区管理用“祠堂会”形式集体协商,生活消费“以米(玉米)换米(大米)”取长补短等一系列好的模式。针对新时期的一系列新情况,应该唤醒村民友好互助的历史记忆,提取这些好的制度和做法中的有效成分加以合理运用,从而达到促进各民族团结互助的目的。
[1]2012年鹿鸣乡人口统计报表[Z]. 彭水县鹿鸣乡政府,2012.
[2]荣 盛. 乌江河畔的蒙古人[N]. 北方正网,ht t p://www.nort hnews.cn/2011/0309
[3]金炳镐. 民族理论通论[M]. 北京:中央民族大学出版社,2007.
[4]唐胡浩. 历史的印迹:民族认同变迁与现代性重构——三家台蒙古族村的个案研究[M]. 北京:世界图书出版公司,2013.