高校家庭经济困难学生认定工作中的问题及对策
2015-03-20赵丽莎宿州学院数学与统计学院安徽宿州234000
赵丽莎(宿州学院 数学与统计学院,安徽 宿州 234000)
高校家庭经济困难学生认定工作中的问题及对策
赵丽莎
(宿州学院数学与统计学院,安徽宿州234000)
摘要:贫困生认定工作是高校资助的基础,是公正、公平、合理分配国家资助资源的前提条件.做好高校家庭经济困难学生这一社会弱势群体的资助工作,能够有效地促进教育公平与社会和谐.本文通过文献研究和实地调查,了解当前高校家庭经济困难学生认定工作的薄弱环节以及存在的问题,针对如何强化贫困生认定工作,更好地优化配置国家资助资源,实现资助效益最大化,提出了对策和建议.
关键词:贫困生;认定工作;问题;对策
十八大报告指出要“大力促进教育公平,合理配置教育资源,提高家庭经济困难学生的资助水平”,各高校积极研究资助政策,拓宽资助渠道,重视家庭经济困难学生的教育和引导,夯实资助工作细节并高度关注贫困生的身心健康,取得了一定成效.[1]国家相关资助政策对家庭经济困难学生的内涵、认定等提出了明确的要求,但是,在具体实施中,贫困生的认定工作具有一定的难度和模糊性.因此,本文通过对高校贫困生认定工作进行问卷调查,分析认定工作中存在的薄弱环节和突出问题,致力于从细节之处考量提升高校资助工作水平的对策.
1 当前高校家庭经济困难学生认定现状调查
为掌握高校家庭经济困难学生资助工作的整体情况以及在认定工作中存在的问题,特制定了《高校家庭经济困难学生认定工作调查问卷》,针对当前高校的学生资助工作特别是贫困生认定工作细节进行广泛调研.共发放问卷800份,回收有效问卷716份,有效回收率达90%,问卷经过信效度的检验,内容包括高校资助工作评价、认定工作各环节评价及有效性等,为进一步完善高校贫困生认定工作机制提供有益的探索.
本次调查样本的选择具有一定代表性,调查样本全部来自安徽省内各高校,男生占53%,女生占47%,其中78%的学生来自农村或边远地区,56%的学生月平均消费在600元以下,67%的学生有申请或已经申请到国家助学金的经历,样本中大部分学生本身家庭相对困难或具有申请和评定助学金的经历,为研究收集第一手资料及获得真实可靠的信息提供了良好基础.
2 高校家庭经济困难学生认定工作现状
2.1工作整体成效显著
调查结果显示,当前高校资助工作的政策宣传和组织实施比较到位,具有较高的认可度,受众面较大,能够帮助贫困生完成学业,相对缓解了学生的经济和心理负担.调查中,72%的学生因为申请了助学金而得以继续学业,68%的学生认为国家助学金促进了学生学习态度的转变.学院、班级对贫困生名额和金额认定过程中的执行情况较好,能够在执行学校规定的基础上,根据班级情况灵活调整,确保帮扶的有效性.据调查分析,当前国家资助政策实施整体情况良好,成效显著,对于帮扶贫困生起到了积极的作用.
2.2工作仍存在一定的薄弱环节
2.2.1家庭经济困难学生认定材料的审查有待进一步完善
高校一般将《家庭经济困难学生调查表》及学生家庭贫困证明(学生本人提供,民政局或地方政府盖公章)作为评定依据,从理论上讲只要学生生源地开具的贫困证明里面的信息准确,对于开展贫困生认定工作是一个非常重要的参考依据,因为在评定工作中所需参考数据在表中都有体现,但是在800份问卷调查中发现有近32%学生的证明材料是自己填好直接到当地民政部门盖章,15%的学生反映工作人员随便问问就帮忙填上了,还有7%的学生反映通过找关系或熟人可以帮忙开具.还有部分学生在家庭人均年收入一栏填写数字为几百元,此收入水平在当今社会应该是已经不存在的了,但这一切都碍于有当地民政部门的公章而无可奈何.其本身的可信度无疑增加了贫困生认定工作的难度.由于大学生的生源地一般比较分散,高校不可能对每一个申请贫困资助的学生进行实地调查认定,存在因人为影响夸大或者缩小贫困状况的现象,缺乏有效的监督检查机制.[2]
2.2.2贫困生评定主体的主观责任心有待强化
研究发现,不少班级评定小组的成员在评定过程中责任心不够强,没有深入、深层去调查和搜集贫困生的消费、生活等方面的信息;而且部分评定小组成员在评定过程中还存在着宿舍关系、情感关系、地缘关系等不良心理的影响,这部分评定小组成员往往凭借主观情感认定贫困生,给家庭经济困难学生认定工作产生很大的误导.
2.2.3贫困生认定规则和结果的透明化程度有待进一步提升
贫困生资助认定程序一般为学生本人申请,由班级民主投票,经学院评定委员会审核、公示.这个过程看似民主、公平,但是其中也存在不少问题.首先部分贫困生由于自卑等心理问题要么在平时与同学的相处过程中比较被动,要么羞于启齿自身的贫困,最终要么不申请或申请了以后由于票数问题得不到真实的资助等级,而有一些浑水摸鱼的非贫困生由于平时人缘比较好,轻松的拿到了高额资助.[3]这样就使得部分学生对评定结果的公正性存疑,调查显示,57%的学生曾经对贫困生认定结果心存疑虑,或者听周围同学对评定标准和评定过程提出过异议;16%的学生希望贫困生推选名额、过程和结果更加透明化.
3 改善家庭经济困难学生认定工作的对策
3.1建立相对稳定而又动态更新的贫困生档案
贫困生的标准是动态发展的,因此要对高校贫困生认定工作实行相对稳定而又动态更新的管理方式.第一,大一新生入学递交档案分类整理,了解学生个人基本信息,保证第一手资料的真实性.第二,通过发放家庭经济情况调查表,了解其家庭经济状况,包括父母的职业、经济收入来源、家庭人口等.第三,通过辅导员班主任与贫困生的日常接触交流,了解其思想动态和心理健康状况.第四,通过与学生干部、舍友、寝室长的广泛调查,了解学生的家庭实际状况和日常消费情况,包括是否有笔记本电脑、衣着打扮、手机消费等.[4]第五,联合高校后勤部门跟踪校园卡消费情况,了解学生真实的生活消费水平.在此基础上建立一个比较全面和相对稳定的贫困生档案.另一方面,根据贫困生的变化情况及时给予增补和删减,这样贫困生档案才能真实反映出学生的贫困情况和所属的贫困层次.
3.2加强对贫困生认定小组成员的教育和引导
贫困生认定小组是班级贫困生认定工作的具体执行者,贫困生认定小组成员的责任心、对贫困生认定工作的重视程度等都直接决定了认定的结果,也决定了高校资助资源的使用是否科学合理,因此,必须加强对贫困生认定小组成员的教育和引导.首先,应教育贫困生认定小组成员认识贫困生认定工作的重要性,认识自己肩负的责任,树立正确的态度,摆脱情感关系、地缘关系、舍友关系等因素的影响,使他们在认定过程中始终坚持公正、公平和客观的原则;[5]其次,组织贫困生认定小组成员认真学习研究贫困生认定办法,让每一位认定小组成员充分了解贫困生认定的程序、办法等;最后,要组织认定小组成员认真搜集、整理和分析贫困生信息资料,并进行相互间的对比,在此基础上对贫困生进行认定.
3.3广开监督渠道,加大监督力度
资助工作是国家一项民生工程,必须加强对资助全过程的监督,一是要对资助评定过程的监督,确保评定过程的公开、公平、公正;二是要对资助金发放过程的监督,确保学生资助金及时到位和足额发放;三是要对学生资助金使用的监督,杜绝学生不正当使用资助款.目前许多高校的做法是将获得资助的学生名单在校园网公示栏进行公示,虽然也有监督电话,但是学生参与度普遍不高.
迅速发展的新媒体,微信、微博成为高校开展学生教育工作的又一阵地.据报道,截至2014年1月,新浪微博大学生用户突破3000万,高校日使用用户超过1000万.全国共有将近2000万大学生参加微博发起的话题类活动.因此高校应该建立自己的官方微信、微博,将家庭经济困难认定的标准以及认定结果在官方微博、微信上公布.大学生对微博和微信的关注度和参与度远远大于对学校公告栏的关注度.现实中由于胆怯或内向等原因不敢与老师沟通的一些学生,通过微信、微博能真实表达自己的建议和意见,他们会在网络世界里展开热烈的讨论.此种开放式的讨论使得大家对整个贫困生认定工作畅所欲言,真正实现认定工作的公开化、透明化,实现高校资助工作的全民全程监督.同时也可以在微信、微博中开展贫困生认定工作专项打假活动,使那些隐藏较深的一批“伪贫困生”浮出水面.[6]
3.4建立各高校和全国高校有关贫困生基本情况的中心数据库
家庭经济困难学生的认定是一项复杂而长期的工作,不能以单一的标准来衡量,必须制定一个相对全面的指标评定体系,综合各方面的标准来认定家庭经济困难学生.现实操作中,可根据当地居民最低生活保障等标准划分成几个等级指标,通过使用定量和定性的方式得出基本值进行综合比较,以此来划分高校贫困生的等级.应有国家政府部门牵头,组织教育保障、社会保障等方面的专家学者,讨论和制定符合我国国情现状的贫困家庭量化指标.根据此标准,户口所在地的政府工作人员将符合条件的人员纳入数据库,由系统自动判定贫困等级:特贫困、一般贫困或不贫困.安排专职人员,对此数据库实行动态管理,以保证数据的真实有效性.以有效保护信息安全的前提下,允许全国共享此数据库,各高校可按照有关规章制度申请查询数据库信息,为贫困生认定工作做好前期准备,以便及时查询和有效监督.
高校家庭经济困难学生认定程序的完善、科学、可操作性,直接关系到能否真正实现教育的公正、公平,关系到能否保持高校校园及社会的和谐、稳定、进步.高校在家庭经济困难学生认定工作中,要更加细致、公开和透明,加强政策和规则的公正性和科学性,充分调动辅导员班主任和参与评议学生的积极性,动态考量,才能做到既帮助了需要帮助的学生,又营造了诚实信用、自强不息的氛围,充分落实国家资助育人政策的精神,把党和国家对大学生的关怀落到实处.
参考文献:
〔1〕王树华.高校资助政策体系中贫困生认定难点及对策探究[J].九江职业技术学院学报,2012(1):76-78.
〔2〕唐文红.从物质资助济困育人到励志强能育人[J].思想教育研究,2011(7):21-23.
〔3〕胡剑虹.高校贫困生资助体系存在的问题及对策研究[J].教育与职业,2011(3):15-16.
〔4〕徐晓军.权利与义务对等的高校贫困生资助模式探讨[J].人文杂志,2011(2):59-60.
〔5〕董薇.新形势下高校家庭经济困难学生认定工作的问题及对策[J].知识经济,2013(3):167-168.
〔6〕张易.创新高效家庭经济困难大学生资助工作研究环球[J].市场信息导报(理论),2013(9):92-93.
基金项目:省级大学生创新创业训练计划项目(AH201410379112)
中图分类号:G645
文献标识码:A
文章编号:1673-260X(2015)07-0235-02