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进一步强化县级财政监管效能的几点思考
2015-03-20十堰市茅箭区财政局闵媛媛
十堰市茅箭区财政局 闵媛媛
关于进一步强化县级财政监管效能的几点思考
十堰市茅箭区财政局闵媛媛
摘要:十八届三中全会提出要建立现代财政制度,而财政监督工作在现代财政制度建设中具有不可或缺的重要地位。现阶段,县级财政承担着较多的事权支出,财政部门监管职能尤为重要。因此,要从创新监管方式、拓展监管平台、推动监管转型等方面入手,提升县级财政监管效能,为实现财政管理的规范化和法制化,提高财政资金运用的质量和效益发挥积极作用。
关键词:强化财政监管效能
随着公共财政体制的逐步建立完善,县一级财政部门管理模式发生了重大变化,财政改革不断深化,类似以往专项性检查多、日常监督少,事后检查多、事前事中监督少的监督检查方法已落后,传统的监督理念、方式、手段已经无法发挥财政监管应有的作用和影响力,这促使财政监督必须紧跟财政管理形势发展,及时拓展监督平台、创新监督模式、提升监管效能。
一、当前提升财政监管效能的重要意义
(一)提升财政监督效能是依法理财、依法监督的必然要求
随着民主和法制化进程的不断加快,民众对财政资金的关注度越来越高,对依法理财、科学理财的要求也不断提高。面对新形式新要求,县级财政部门要以宪法为准绳,做好依法监督,紧紧围绕财政中心工作和经济社会发展的热点、重点、难点问题开展监督检查,必须做到有法必依、依法理财,依法监督。
(二)提升财政监督效能是推动财政事业改革和发展的重要环节
按照深化财税体制改革的总体部署,需要不断转变财政监督方式,从财政监督的目标定位、监督流程、监督内容、监督环节和监督方式等多方面入手,建立健全全过程、常态化的财政监督机制,形成“决策有执行、执行有监督、监督有反馈、反馈促决策”的良性互动局面。
(三)提升财政监督效能是实施财政监督转型的关键步骤
通过建立起嵌入财政整体业务的监督体系,加强对财政内部资金运行全过程及财政资金使用绩效分析评价监管能力建设,此外,充分利用纪检、审计等案件查处信息平台,实现被监督单位的相关信息共享,推进监管成功利用,不断提升监管水平。
二、目前县级财政监管实施中存在不足
长期以来,财政监督在保障财税政策执行、规范预算管理、维护财政经济秩序、提供财税决策参考等方面发挥了重要作用,但与我国经济社会发展的要求特别是建立现代财政制度的要求相比,县级财政监督仍有较大差距。
(一)财政监管工作机制有待改进
由于现阶段,财政资金支出存在来源复杂、支出项目多、覆盖面广等特点,资金监管上受到实时性不强、监管力量不足等影响,现场监管不能全部铺开,非现场监管力量不足等因素影响,导致监管者与被监管者之间信息不对称,监管工作效能大大受到限制。
(二)财政监管工作手段有待充实
目前,部分监管人员未能及时更新专业知识,工作方法单一,微机操作技能不高,监管主要以现场查看账务和其他资料为主,没有发挥信息网络技术对加强财政资金支出的监管优势,各地的监管信息资源没有实现共享机制等问题存在;另外,监管理念上注重事后监督和处理违规资金,忽视了事前计划、事中控制和对违规人员的责任追究。
(三)财政监管工作模式有待改进
财政监管上突击性、专项性检查多,日常监督少,事后检查多,事中事前监督少;对某一事项和环节检查多,全方位跟踪监督少,监管力度有限,直接影响了财政监督的权威性和有效性。
(四)财政监管工作信息化程度不高
随着财政改革步伐不断加快,国库机制收付、部门预算、政府采购、非税收入、国有资产管理等系统先后运行,但财政监管部门没有参与其中,导致财政部门监管机构与业务科室之间信息不对称,监管难度较大,同时,监督机构缺乏资金运行信息和获取信息的平台,监督成本过高,对财政监督查处后存在问题及有关整改情况公开曝光少,导致财政监管“落地无声”。
三、进一步强化县级财政监管效能的几个途径
(一)调整监督重心,优化监管方式
从过去的重点检查资金拨付到位情况,调整为加强对行政机关、社会团体、企事业单位及其他组织执行财税法律法规和政策情况,以及对涉及财政收支、会计资料和国有资本金管理等事项的监督检查,建立覆盖所有政府性资金和财政运行全过程的监督机制,将财政监督寓于财政分配和财政管理的全过程。同时,完善数据采集的信息渠道,通过对采集数据的分析排查,对预算下达、分解、执行实现过程监管,强化对重大项目的预算控制,实现监管关口前移,及时发现异常情况,纠正预算执行过程中的违规问题。
(二)围绕财政中心,加大监管力度
突出对政府重点领域、重点项目、重点部门、重点环节财政资金的监管,注重对政策执行、项目管理和资金使用情况的控制与监督,及时发现资金运行中的苗头性和倾向性问题,必要时以专项检查的方式介入,对问题进行核实,查处,并督促整改,尽量将问题消灭在萌芽状态,防止问题扩大化,从而及时纠正财政运行中的偏差,保障财政运行全过程的依法依规。此外,及时对监管中发现的问题进行及时归纳、总结、提炼、梳理,提出有针对性的建议或意见,为财政部门的重大决策提供依据。
(三)完善信息共享,强化成果利用
一方面,建立财政监督信息交流平台。对一些不涉密的监管数据、统计数据在一定范围内定期进行交流、共享,联合研究一些重大问题,并有针对性提出化解财政资金风险的建议对策。另一方面,建立联合监管信息交流制度,加强与纪委、审计等部门的交流沟通,综合运用联席会、通报会、案件移送、文件抄报等方式,切实改变过去监督机制单向反馈、监督成果利用不足的现状,形成纵向、横向互通的监督成果共享机制。
参考文献:
[1]高时扬.财政资金监管相关问题研究[J].财政监督2012(6)