以“育人”为核心开展高校帮困助学工作的必要性探究
2015-03-19宋梅
宋 梅
依托现有国家助学政策体系开展的帮困助学工作是高校“一切为了学生”宗旨的重要体现。 从表面看,帮困助学是一项服务性工作,是通过形式多样的助学活动帮助家庭经济困难学生实现自我经济解困从而顺利完成学业的重要途径,但实际上,帮困助学有服务与教育的双重属性,这就要求帮困助学要与育人紧密结合,这对增强高校思想政治教育实效性有积极作用。如果说帮困是帮助家庭经济困难学生解决物质层面的困境,那么育人则是注重他们思想道德素质的全面提升,引导并帮助其解决精神层面的困惑。“资助”是手段,“育人”是目标,“资助”为“育人”服务,离开“资助”,“育人”无从谈起;同样,注重“资助”,忽略“育人”,在一定程度上就淡化了“资助”的意义。[1]因此,只有将育人作为帮困工作的核心才能实现党的十八大提出的“立德树人”的育人目标。
一、以“育人”为核心开展帮困助学工作,是高校的核心使命
中共中央国务院《关于进一步加强和改进大学生思想政治教育的意见》中指出,大学生是十分宝贵的人才资源,是民族的希望,是祖国的未来。[2]大学教育是通过“传道、授业、解惑”等一系列活动,培养具有高尚的理想信念和价值追求、国家和民族事业需要的、符合时代进步要求的各方面高层次专门人才。[3]所以,高校是一个传授知识的地方, 更是一个培养德才兼备、全面发展的综合型人才的殿堂,高校开展的一切工作都应围绕“育人”这一核心使命。
近些年,在资助工作中学生身上出现的一些现象值得我们深思。在利益的驱使下,有些学生夸大家里的困难程度,弄虚作假,开具虚假困难证明;有些同学得到资助后,在功利主义和享乐主义的驱使下肆意挥霍,购买名牌电脑、手机等奢侈品;更有甚者竟然触犯法律,走上了犯罪道路等等。
面对上述问题,我们应该清楚地认识到:虽然帮困助学工作的初衷并没有强调与学生的思想教育联系起来,没有“育人”的意识,但因为是做“人”的工作,仍然极易出现各种问题和矛盾。正因如此,不能把帮困助学单纯地看作是对家庭经济困难学生的经济资助,应该结合“帮困”过程中出现的问题和矛盾来加强对学生的思想政治教育。“资助”不等于“补助”,“资助工作”也不是“慈善行为”,现阶段我国高校帮困工作的关键是在“资助”的同时要加强育人功能。[4]这样才能真正形成高校“教书育人、管理育人、服务育人”的全方位育人、全过程育人、全员育人的良好局面。
二、以“育人”为核心开展帮困助学工作,是实现帮困助学最终目的的必然要求
当前高校帮困助学工作大都是在包括“绿色通道”在内的“奖、助、贷、勤、补、减”等经济资助措施为主要内容的家庭经济困难学生资助体系下开展的,工作的重点在于帮助家庭经济困难学生解决经济问题,但是只解决学生经济贫困问题并不能体现向社会输送德、智、体、美全面发展的综合性人才的根本目的。对于学生来说,接受高等教育是要实现获取知识、提高能力、实现价值的人生目标,高校的教育目标和学生的人生目标总体上是一致的。而我们实施帮困助学的最终目的也是为了能让家境贫困的学生平等享有接受高等教育、从而实现人生目标的权利。所以帮困扶贫不只是在经济上资助学生完成学业,更重要的是教育和引导贫困生“怎样做人”、“怎样成才”,[5]以“育人”为核心开展帮困助学工作是实现帮困助学最终目的的必然要求。
三、以“育人”为核心开展帮困助学工作,是培养学生综合素质的要求
大学生的综合素质包括高尚的思想道德素质,丰富的科学文化素质,良好的身体和心理素质,较强的实践和动手能力,这些素质的培养对于家庭经济困难学生来说更显重要,因为他们更渴望通过“知识改变命运”。
首先,随着社会经济的不断发展,在全社会关心重视家庭经济困难学生经济困难的同时,另一种“精神贫困”悄然产生,很多学生面对各种诱惑和不良社会思潮,诚信丧失,价值观扭曲,拜金主义、享乐主义等腐化思想严重。这就要以“育人”为核心开展帮困助学工作,对学生进行高尚精神的塑造和培养,帮助他们在摆脱物质贫困的同时,在道德与精神上有收获。
其次,帮困助学的初衷是为了帮助家庭经济困难学生解决经济困难从而顺利完成学业,但很多受资助的学生将学业和助学本末倒置,偏离了帮困助学工作的初衷。比如有些学生在开展勤工助学过程中抵挡不了社会上的物质诱惑,虚荣心和攀比心日渐膨胀,对物质有非正常化追求,耽误学业不思进取。这就要以“育人”为核心开展帮困助学工作,利用各种育人资源引导学生端正学习态度,将主要精力投入学业,用深厚的文化素质为今后走向社会打下坚实的基础。
第三,有调查显示,家庭经济困难学生往往有极度自卑又过度自尊的矛盾心理,缺乏主动性、自信心,性格偏执,自我封闭,做事或人际交往会瞻前顾后,遇到挫折易走极端,这样的心理素质将来很难适应纷繁复杂的社会,甚至无法实现最初的理想和抱负。这就要以“育人”为核心开展帮困助学工作,引导家庭经济困难学生的心理向健康方向发展,不能因为贫困而产生如自卑、焦虑、狭隘等畸形的心理。让他们学习心理调节的各种方法,增强挫折承受能力。[6]
第四,古人云:授人以鱼,只供一饭之需;教人以渔,则终身受用无尽。在当前巨大的就业压力和激烈的社会竞争下,大学生必须具备较高的社会实践能力和动手能力才能拥有一席之地。这就要以“育人”为核心开展帮困助学工作,通过“开放式、造血式”的帮困工作,创造更多的社会实践机会,让他们在实践中更深刻地认清自己的特长和兴趣,挖掘自身潜力,不断提高实践和动手能力。
四、以“育人”为核心开展帮困助学工作,可以同时提升“帮困”与“育人”的工作效果
以帮困助学为基础开展育人工作的最大优势,在于它与学生的实际需求结合得非常紧密,具有很强的现实说服力。这样的教育没有强迫、压力,不苍白无力,是主动、自愿而又顺理成章地完成了知、情、意、信、行的思想政治教育。从高校的现实发展来看,很多学生的独立意识增强,更加认同经济上的自食其力,即便家庭经济不困难,也希望利用课余时间通过勤工助学获得合法的经济报酬。调查表明,几乎所有的大学生都参加过各种形式的勤工助学活动。可见,帮困助学的主体有扩大化和普遍化的发展趋势,帮困助学工作拥有独特而优越的育人资源。如前所述,帮困助学实际上为育人工作的顺利开展搭建了有效的平台,营造了良好的环境和氛围,并且将育人对象延伸到所有大学生,实现全覆盖,这样的“育人”效果显而易见。
实践证明,好的“育人”效果,反过来可以对帮困助学工作起到很大的促进作用。例如,受助学生诚信意识的增强,可以使贫困生的认定工作更加公平、公正;受助学生感恩意识增强,可以激发校园内互帮互助的良好风气形成,会有更多的人关注扶贫帮困;受助学生自立自强,可以在勤工助学岗位上更好地得到锻炼和提升能力。这些良好风气必然有助于形成良好的校园文化,为创建民主、文明、和谐的校园环境打下良好的基础。
以“育人”为核心开展高校帮困助学工作是“重帮困,更重育人”,要把学生资助工作作为学校育人工作的重要组成部分,坚持外延式资助与内涵式育人相结合,做到“资助中坚持育人,育人中创新资助”。[7]只有这样,才能使高校的帮困助学工作真正实现以人为本的资助育人目标。
[1]汪育文,贡国芳,胡勇.地方高校资助育人体系的构建—以南京师范大学为例[J].高校辅导员学刊,2014,6(3):72-76.
[2]中共中央国务院.关于进一步加强和改进大学生思想政治教育的意见[EB/OL].(2004-10-14)[2014-09-29]http://baike.baidu.com/view/4587127.htmfr=aladdin.
[3]朱善璐.传道与筑梦大学育人之使命[EB/OL].(2013-09-22)[2014-09-29].http://edu.gmw.cn/2013-09/22/content_8966945.htm.
[4]佘轩.全国部分高校帮困育人工作研讨会召开[N].中国教育报,2005-11-9(1).
[5]游俊.高校贫困生对待帮困扶贫的态度及几点思考[J].西南民族学院学报,2002,23(8):248-250.
[6]李晓燕.以人为本,构建高校帮困育人新体系[D].上海:华东师范大学,2006,21.
[7]汪育文,贡国芳,胡勇.地方高校资助育人体系的构建—以南京师范大学为例[J].高校辅导员学刊,2014,6(3):72-76