大学生人格养成的路径重构——基于大学文化使命的视角
2015-03-19高惊生钱军平
高惊生,钱军平
大学生人格养成的路径重构——基于大学文化使命的视角
高惊生,钱军平
【摘要】大学作为由学生个体集合而成的文化组织,在社会进化历程中扮演着精神高地和文化坐标的角色,它负载着以文化民的使命,通过对个体的文化熏染达成对群体及社会文明开化的使命。大学对社会的正能量引导,集中地反映为大学在文化传承与保护、开发与创新方面所做出的努力与改变,更反映为通过课程设计与课程教学变革的正强化、学生社团活动对个体理性诉求的合理表达与团体存在愿景的强势引领等,从而完成对新时期大学生求真、向善、唯美、独立人格的养成路径的重构。
【关键词】大学生人格养成路径大学文化
【收稿日期】2015-01-16
【中图分类号】G64
【文献标识码】A
【文章编号】1000-5455( 2015) 03-0069-04
作者简介:(高惊生,四川巴中人,华南师范大学公共管理学院博士研究生,广州商学院副院长;钱军平,甘肃泾川人,长江师范学院高等教育研究中心主任,教师教育学院副院长、副教授。)
【基金项目】重庆市教育科学规划项目“美育视野中的成‘人’世界:大学校园文化建设与学生人格养成路径研究”( 2012-GX-077)
阿尔温·托夫勒( Alvin Toffler)在《权力的转移》一书中,描述了在未来社会信息强权对于人们的观念世界及生活世界的深刻影响。“与传统社会相比,网络深刻改变了人们的交往模式,拓宽了人们社会交往的范围,赋予了人类交往新的内容,并在一定层面上改变了人与人、人与社会的各种关系。”[1]这也意味着,由信息技术带来的认知革命与由大数据带来的信息革命,将一道完成使人类由主体的独立认知向依赖技术对整个世界进行更为有效的加工、整合的学习及生存方式的变革。
在教育学的世界里,作为培养人的社会活动,教育的终极目标就广义而言,在于使人成为人本身、有尊严地活着;就其次广义而言,在于使人习得社会规则、认同主流社会价值观念,由自然个体成长为社会个体;就其狭义而言,在于为人的完满生活做准备。作为构成主流社会的个体及群体,其接受大学教育的全过程及效果必然地对整个社会的风气发挥着重要作用和主体性影响。
在社会学的世界里,人格是教化的结果,是集个体的行为自觉与群体的知行理性共同作用的结果。虽然当前的研究多以教育、培养的逻辑来推断、评价学生的人格,但这在事实上恰恰忽略了人格养成的主动性、群体性及认知与行为相统一的属性。对渐具独立人格和主体意识的大学生而言,其人格的完善与升华,必然须依循文化引领与行动导向的双重熏染。因此,从大学文化使命的视角解析大学生人格养成的路径,不失为一条新的线索。
一、文化引领:由文化促成的规则、观念、价值体系的正能量引导
“每一种文化都是一种结构”,都有其内在的组织体系。置身文化体系之内的人,自然被安置于文化系统的坐标之中,并在其对应位置发挥作用。当然,这种文化系统内部的不同结构及不尽相同的排列组合,也必然导致其所形成的合力大小不一,进而使得文化对大学的核心竞争力的合成及后续影响的显示度不尽相同。
表面看来,文化是一个精神层面的存在。事实上,文化是精神内化为人的思想、观念、行动等诸多方面的集合。我们惯常所表达的文化的概念,总是将其与民俗史志、风土人情、地域特质、艺术等联结,从而赋文化以某种特质载体。无论对文化的内涵及外沿给予怎样的界定,总离不开文化在哲学、艺术、审美层面的观照与省视。从这个意义上讲,我们念兹在兹的文化,其实质是内化为人的认知结构深处的心理认同和社会规约在主体行为中的
反映。
文化是大学传承的根,是大学发展历程中永远值得守望和呵护的灵魂。哈瑞·刘易斯( Harry Lewis)在《失去灵魂的卓越》一书中明确地揭露了大学日渐趋于迎合世俗的需要而变得愈发功利,并在商业利润面前本色尽失的现象。他对这一现象给予了严厉的批评,并由此强调文化之于大学、文化之于人类社会及个体的精神家园及终极关怀的意味。当然,尽管此前布迪厄( Pierre Bourdieu)在其文化再生产一书中认定学校(包括大学——笔者注)究其实质是一种文化暴力机构,他的言辞或有过激之处,但值得警醒的是作为符号传承系统和文化暴力机关的大学,作为主流社会的价值、规则、观念、秩序的坚定维护者,其必然要担负着传播知识、传承文明、发扬文化、发展社会的核心使命。
党的十八大报告明确指出:要“弘扬真善美、贬斥假恶丑,培育自尊自信、理性平和、积极向上的社会心态”,要“唱响网上主旋律,弘扬正能量”。由青年学生作为主体组成的大学这一机构,一方面担负着“以文化民”的使命,一方面又担负着通过对个体的文化熏染达成对群体及社会文明开化的使命。正如有论者所称:文化是“大学之魂”“育人之基”,“是大学的核心竞争力”[2]。从这个意义上讲,大学作为文化组织机构,在社会进化历程中扮演着精神高地和文化坐标的角色。教育的过程究其实质即为自然人向社会人转变的过程,其间充满着规则的习得、知识的累积、审美的体验、行动的验证、情感的升华,并在这个层面完成文化习俗的认同与传承。大学生在大学这个文化组织机构中接受教育的过程,亦即大学对通过对其学生的培养实现对全社会的正能量引导过程,集中地反映为大学在文化传承与保护、开发与创新方面所做出的努力与改变。在此过程中,居于核心地位的当属大学文化体系对社会主流文化的自觉传承,对社会既定规则观念和价值体系的发扬与强化。置身于大学的个体和群体,在大学文化功能发挥的同时,其认知观念体系也渐次吸收了求真、向善、唯美的理念,以及科学、民主、自由的普通观念;这样的观念体系再反作用于个体与群体的行为实践中,从而完成大学这一组织机构在文化层面的不断进化与自我超越。
二、机构与制度规范:机构定位、角色扮演与期望的达成
人格是教育与习得、规训与内修、观察与体验等诸多方面合力的结果。就人格特质而言,有论者认为当代大学生应具备“进取性、道德感、和谐性、创新性、超越性”[3]等人格特质。由此不难推论,以人格为主体的教育,应当以人格养成为途径,但人格养成并不单一地依赖于教育而成全,它还更赖于教育主体(双主体)在整个生命实践过程中的积极参与与主动修为。可以说,人格养成是生命个体在一定社会情景中主动修为、积极体验和自觉感悟的过程。
人,作为社会的产物,其认知、行为自然受制于社会规约的引导与限定。鉴于个体并不天然地、纯粹地、无条件地接受群体的规限,因此代表主流社会价值、规则、观念体系的机构和制度自然而生。此类机构,以人类社会共同规约为基础,进而派生出基于人权、道德、民主、自由等在内的制度序列。大学生置身其中,既接受客观既定的文化符号的浸染与熏陶,又通过自身主观的积极参与和自我发现、自觉实践完成文化的再生产。就大学生的人格养成而言,以求真、向善、唯美为核心主旨的审美教育与教育最高目的在其外延上是一致的,它们都指向人的身心和谐,并与哲学层面、心理学层面关注人的内心世界及人类共同的精神家园一道,力求使人成为自觉、自在、有底线的独立思考者。
大学作为社会众多组织中的一个文化浓度最高、学者最为密集的机构,既承负着社会文化的基本使命,还担负着以文化民、化民成俗的道德习俗认同、规则观念制度遵从等因素的承袭与创新、变革与发展的功能。作为对社会准化民培养的基地,大学这一“精神高地”“文化坐标”的双重意味,注定了其在对大学生施加教育影响的过程中必然地以人格养成为其核心指向和终极目标,这一点与教育作为培养人的社会活动、使人有尊严地活着的根本使命是一脉相承的。
由此可见,作为文化机构的大学,在关注内心世界及共同的精神家园的过程中,自然而然地使个体及由个体构成的社会在文化心理中植入求真、至善、唯美的基因图谱,由此成全大学作为文化传承机构以文化民的根本使命。
当然,大学文化的传承与光大这一使命的实现,恰恰是教育的文化功能的兑现。通常,教育被界定为具有传递、选择、交流、创造四大功能。文化作为人类社会生产生活全部信息的集合,出于自身存在及代际成长、发展的需要,被以物质、精神的形态传播、继承、积淀下来,从而构成子代生产生活的认知、情感、意志及行为的起点。就其功能而言,大
学通常在三个方面发挥其影响:一是文化的选择功能,即大学作为承载着“以文化人”“以文化民”使命的社会机构,自然地肩负对人类社会渐趋文明、开化的认知观念、生活习俗、道德礼仪、行为方式等加以甄别、遴选,固化、传承与发扬其中的积极正面文化因子,摒弃、剔除、抛却对人类社会进步与发展不利的文化因子。二是文化的引领及导向功能,即大学作为主流社会正能量积聚的文化机构,既承袭有文化的传播,更负有借助现代大学文化高地及精神坐标的图腾意味,对整个社会的知识扩散、族群心理认同、道德习俗的牵引、行为习惯的规范等具有明显的主流倾向及强制的规范、引导功能。三是文化的创新发展及自我更新功能,即大学作为信息加工、知识累积、科学研究、社会服务的集中场所,自然地肩负着丰富文化内涵、拓展文化视角、提升文化品味、促进文化创新的多维使命。
就大学这一文化机构内部而言,存在着以文化建设与思想教育为主的党群机构,存在着以教学管理为主的教学行政机构,存在着以服务师生学习、生活的教学辅助及后勤服务机构。乍看起来,这样惯常的机构与大学文化、学生人格的形成联系不大,事实上基于职能分工的机构划分、师生角色认同、机构及师生角色扮演和行动,恰恰成为大学文化的有力注脚。
三、教学过程正强化:认识美、发现美、保护美、鉴赏美、感悟美、分享美的人格塑造
课程教学作为大学落实以文化人、精神成人的主要载体,承担着使学生通过课程学习实现人格与智慧同步完善、知识与体验同步丰富的任务。大学以课程为主要载体的教学活动,在外显上其目的集中地指向以培养能够确切地在某一行业领域、职业岗位直接从事生产工作的高素质劳动者,在内在倾向性上其目的集中地指向使每一位大学人成为有思想、有良知、有道德、有主体认同感、有社会责任感、有公平正义感,集中求真、向善、唯美的个体,在这样的框限下实现个体有尊严地活着和群体的和谐共生。甚而至于,其内在倾向性是大学实现文化教育功能的核心要素。
人类对美好未来的憧憬和对美好生活的向往,共同构成了人类认知行为中善的累积、人性的陶冶和人格的升华。有鉴于此,在大学的课程架构及课程实施过程中,务必以“求真、向善、唯美”作为其最终归宿,一方面,融枯燥、深奥的理论说教于现实事件的解析与论证;另一方面,从身边大量存在的现象、事例入手,在课堂教学、课程实施过程中,以正能量传递为主基调,唤起学生对美的感知自觉,激发学生对美的呵护的责任意识,促进学生对美的创造灵感,从而在个体自觉与群体约束及影响中达成自律层面的自我教育以及他律层面的群体约束,进而保证集体正能量的持续传递与光大。
就大学教学过程中的课程设置而言,需要强化并注重在显性课程与隐性课程之间完成人格养成与文化的再生产,促成大学止于至善。在人们的惯常观念中,总是将大学的课程狭义地理解为显性的课表课程。事实上,课表课程与大学生在校其间的一切校内外活动均属于课程的范畴。后者属于相对意义上的隐性课程。就其学理源头而言,自然地要追溯到一切情景均具有教育性的论断。学生参与的学校活动,自然地附有课程的基本元素、表现形态;同时,它还肩负有在形态化的课程及活动中对学生施以兴趣激发、情感认同培养、意志力与行为训练等人格养成与教化的基本功能,也负有上位的传播文明、传承与创造文化的文化再生功能。
就大学课程教学的基调而言,“‘真’‘善’‘美’‘自由’‘平等’‘正义’‘和同之辩’‘身心关系’为主题或‘问题意义’的‘模组( module)’方式教学”[4],在教人成为人的大教育观的框架下,我们应该在课堂教学中适时融入上述主题元素,进而达到一切情景均具有教育性的效果。当然,在课程准备及实施的过程中,要注重对学生审美能力潜能的挖掘和培养。借助直观、形象的图片、视频等多媒体及网络辅助教学,在课程教学中不仅注重知识本身的传承与观念习得,更注重学生身心的和谐和健康人格的塑造,通过以上课程改革的种种方法,引导大学生人格的升华——最终达到求真、向善、唯美的目标。
四、个体自我约束:基于个体、人格和需要的认知与实践
作为社会的产物,人的存在与整个世界的规则、观念、价值体系相联结,派生出人类对于整个世界认识的知、情、意、行等基本活动。大学生作为认知、感悟、体验、改造整个世界的中坚预备力量,其人格养成必然地决定着未来人类社会的发展走向。人格通常与人的品性和行为指向高度关联。在人格的现实语境中,它又往往通过人的社交圈子的广度、对个体及团体的吸引度、人际影响度,以及同辈
群体的美誉度显示出来。虑及上述因素,大学生的人格养成就其路径而言,不妨依循普遍规则观念及价值体系的理解与认同、机构与制度的规范与引导、课堂内外的正负强化、个体自我反省与预警、理性诉求的合理表达与释放等途径来达成。
每个学生都有一个梦想,这一梦想既在大学校园文化的熏陶中丰满、清晰,又在大学生的认知、情感、意志、行动的习得中实现、达成。有学者指出,当前我们的大学“正在培养精致的利己主义者”[5]。这种样态,正在加速分解着传统大学高大深远理想的传承与发扬,取而代之的是沉浸于自己的世界里而对自己以外的世界漠不关心的低头刷屏一族,由此也日益稀释了主流社会的核心价值观与正能量。因此,当前对大学生的人格养成教育,需要在功利主义的世界里引导学生在自律与他律之间实现文化及修身自觉。在对大学生进行人格教化与影响的过程中,要充分意识到“真正从内在生命的‘应然’存在出发,逐渐唤醒和放大内心深处的人性良知,认同和操守善良意志与道德自觉”[6],基于学生主体认知和自我需要,以及个体定位、群体认同等等,共同构成学生在大学这一文化组织机构中的自我约束。前文提及的机构、制度与规范,也同时构成大学生个体成长、自我实现的基本保障。
五、理性与诉求的合理表达:个体的存在与社会群体的存在
除了课程教学以外,大学生人格养成还有一个重要途径,即学生群团组织及社会活动。显然,以学生社团为载体,将学生个体的成长意愿与大学这一文化组织的发展愿景有机统一,是实现个体存在与社会群体存在融合的有效途径。
在以校园文化引导社团活动的过程中,社团活动的方向和深度集中反映了学生个体的理性诉求和合理表达。尤其是鉴于“娱乐型、消费型和商业型是当前社团文化的突出特点,但这不应该成为社团文化的主流,青年大学生所创造的社团文化应力别于其他类型的青年文化和社会文化,应有独特的个性、特点和育人功能”。[7]因此,这种诉求的达成,在学生社团活动逐渐成为大学生拓展素质的有效途径的形势下,借助于社团组织与校园文化氛围之间形成团队、群体的集体认同与个体在校园文化整体氛围中人格养成的相互影响与彼此渗透。校园的文化印迹集中、深刻地投射了主流社会的价值、规则、观念及制度体系,具体地表现为社团组织以其紧跟主流社会的风尚与主题,一方面借助群团活动为个体的成长搭建平台,一方面借助群团活动对个体正向人格的养成形成正能量影响。另外,借助群团的实践活动,可以加速大学生对于主流社会价值观的情感认同,促成大学生人格养成的外在感性认知与理性行动的内在自觉。在理论习得与认知深化的基础上,更重要的是借助实践活动将所学理论掌握于心,并转化成为学生的行动自觉。这一过程起先具有强制、他律的约束意味,但在随后的行动实践中逐渐内化成为学生行动的自觉意识。
以学生社团为载体的校园文化活动,连同学校的楼堂馆所、建筑标识一起构成大学的文化印象,使得置身其间的学生,其学习、生活的情景满含着文化的浸染,进而成为其主体人格成型的主要元素。此外,以校园文化的传承、创新为使命的课程组织、社团活动设计等等,共同构成大学生人格养成的实施路径,也成为促成学生求真、向善、唯美的主体人格的重要抓手,从而在大学教学与教育、大学与社会之间架起了以美储善、美美与共、以文化民的桥梁,促成了大学文化使命的尽情发挥,更好地回应了社会学层面对健全人格、高尚道德等正能量的呼唤。
参考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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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刘月秀.试析大学文化的使命与功能.学校党建与思想教育,2012( 6) : 9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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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钱理群.北大等大学正培养利己主义者[EB/OL].http: / /learning.sohu.com/20120503/n342218820.shtml.
[6]马毅、胡凡.大学的主流文化与“以善为本”的人文教育理念.东北师大学报:哲学社会科学版,2008( 3) : 159.
[7]何海兵.论高校社团文化与大学生思想政治工作.探索,2002( 4) : 12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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