现代赛马:知识、创新与科研考核
2015-03-19邓曦泽
邓 曦 泽
现代赛马:知识、创新与科研考核
邓 曦 泽
【摘要】知识产品不占据时间和空间,由此产生的它与物质产品的六个区别决定了有效知识的充要条件是它能提供不同于先前知识且有意义的新信息。这意味着,知识生产总是以人类文明的最高水平为最低标准,后人生产出来的知识只有超越了前人才是有效知识,才是创新。以此为理论基础可知,在应用层面,任何制度都不能保证学术精英一定能出现。因此,对于科研管理,虽不能否定但也不能完全使用量化考核,而当以量化考核为常规制度,并建立一些非常规制度。
【关键词】有效知识负知识创新文明史科研考核
鲜有国家像中国那么重视创新,但中国的创新能力实在难以令人鼓舞。不要说跟老牌工业国家相比,即便跟韩国、新加坡等新兴小国相比,中国的创新能力也让人汗颜。原因在哪里?其中,如何评价知识创新是一个有待辨明的基础问题,它牵涉对知识、有效知识、有效创新的特征的认识。辨明此问题,有三方面的意义:对于学者自己,可以更准确地评价自己的工作,比如“我的学术真有价值吗?该用什么标准来评价我的工作?”对于社会,可以更准确地评价学术界和特定学者的工作;对于科研管理尤其是科研考核,则有助于避免制度规训的偏差,即避免越重视学术、越强化管理,创新能力却越趋于平庸。后者尤其重要。
一、知识、有效知识和负知识
知识殊难定义。不过,这里并不需要知识的准确定义,而是通过将知识产品与物质产品相比较来认识其特征。这犹如我们并不知道人的准确定义,但仍能将人与动物相区分和比较。
知识不是从来就有的,它是人类生产出来的一种产品。知识的唯一直接功能就是提供信息。虽然知识可以帮助人类认识和改变世界(或事件),具有实用功能,但是,这些功能全是知识所蕴含的信息的衍生,是间接功能。关于知识(产品),在不同角度有不同的认识,而有一些特征似乎尚未被人们很明确地认识。
第一,知识产品与物质产品有一重大区别,即物质产品不可能被众多使用者分有(即同时使用或享有)而不会减少或功能不减弱,但知识产品可以被无限多人分有而不会减少。
第二,物质生产的边际成本大于0,知识生产的边际成本等于0,所以,物质生产的边际成本虽然在递减,但与知识生产的边际成本相比较,仍然很大。例如,生产第二种牛顿力学,其实就是复述一遍,故其成本可以视做0。
第三,物质生产的边际收益大于0,知识生产的边际收益等于0,所以,物质生产的边际收益虽然也在递减,但与知识生产的边际收益相比,仍然很大。
第四,由上述三点得出,多个相同的物质产品,若一个有价值,另一些也有价值,只不过价值可能递减;但是,多个相同的知识,只有第一个即首创者有价值,其余的都没有价值。这就是学术必须强调原创性的关键原因。
第五,上述四点(尤其是第一点)意味着,物质产品的价值不以最高水平为标准,一些次品甚至劣质品也可能满足某些人的需求。如有些人由于购买力不足,他们购买的劣质品也能给他们带来收益和享受。但是,知识产品的价值只能以最高水平为标准,凡是低于最高水平的,都没有价值。因为与最高水平的知识相比,人们从较低水平的知识中获得不到任何有效信息。
第六,物质生产中的重复与知识生产中的重复不同,前者通常有价值,后者一定无价值。除了那些处于落后水平、应被淘汰的生产技术与手段,在许多情况下,生产允许和鼓励重复。但是,知识生产中的重复毫无价值。在这个意义上,有效创新乃是学术的最重要目的。同样的道理还可以运用到个体身上,如果一个人已经学习了一定水平的知识,他再学习低于该水平的知识,那么,不但没有获得好处(正价值),甚至遭受了损失,即获得了负价值。所以,个体的学习,或者在同一领域应该越来越难,或者跨领域获得陌生的知识,这样才能获得有效的新信息。这意味着,从传播角度看,同一知识对不同的人是有价值的。
为什么知识产品与物质产品有上述差异?从哲学角度看,物质产品总会占据一定的空间,因而一个物质产品与另一个物质产品所占据的空间总是不同。这种空间的不同产生了信息和价值的差异,因而,无论是物质产品的生产还是使用,边际成本和边际收益都大于0。同时,物质产品成为成品后,在时间中还会产生空间变异,包括变形、分解、变质、转化等。这种空间变异又进一步扩大了物质产品的空间差异,从而使其使用的边际效益也发生变化。在这个意义上,对于使用者而言,没有任何两个物质产品是完全相同的。但是,知识产品没有空间属性,也就是说,它不占据空间(虽然表达知识产品和装载物质产品可能需要一些有形工具如笔、纸、纸箱、汽车,但这些并不是产品本身。这样处理对物质产品和知识产品都是公平的)。由于知识产品不占据空间,所以,任何知识产品,只要它们给出的信息是一样的,它们就完全一样。同时,正因为知识产品没有空间属性,所以,它也不随时间的变化而改变,其所能给出的信息永远是恒定的(理解不同是另一回事)。这意味着,从时间角度看,知识产品具有不流逝的特征。概言之,知识产品既无空间属性,也无时间属性。
知识乃是人类理性对对象的时间特征和空间特征的描述,对时间的描述是非时间的,对空间的描述是非空间的。如果描述也有时间和空间特征,可以变异和流逝,那么,这种描述就不再具有确定性,也就一定无法理解和把握对象的时间和空间。尽管有些描述是错误的,但在错误的描述中,对象的时间和空间特征仍是确定不移的。只有确定不移,才能判断描述的真假。如果描述具有时间和空间特征而不具有确定性,就需要对这种描述进行再次描述。但再次描述同样具有时间和空间特征,因而又需要描述,以致无穷倒退。无穷倒退是公认的不可接受的逻辑假设,所以,作为对对象的描述,知识不可能具有时间和空间特征。
以上从空间和时间两个角度考察了知识产品与物质产品的差异,可谓两种产品在哲学层次的差异。正是这种形而上差异衍生出两种产品的形而下差异,而上述六种形而下差异又进一步构成以下讨论的基础,并可以衍生出科学的科研管理理念。
根据知识产品与物质产品的六个差异,可以进一步理解知识的其他特征。知识有有效无效之分,还有正知识(正价值知识)和负知识(负价值知识)之分。前者比较容易理解,后者则比较让人诧异。
知识能提供何种信息,可以不经过比较,就它自身就能判断。但它提供的信息是否有价值,则只有在比较中才能知道。关于同类问题的知识的信息量及其价值,第一个知识是以没有相关知识为比较基准的,后来的知识即后发知识(late-developed knowledge)是以先前的知识即先发知识(first-developed knowledge)为基准的。无论先发知识还是后发知识,都能够提供一定的信息,但这不等于这些信息都是有效的。
有效知识的第一个必要条件是,针对一个问题,一个知识相较于它之前的知识,能提供不同的信息。这可在两个角度理解。其一,在时间角度,知识有效性的比较必须放在时间轴即历史中进行(如果两个知识碰巧同时产生,则以最优者为代表)。其二,在空间角度,知识有效性的发生范围,以独立的文明为界。在近代以前,各大文明总体还处于隔绝状态,比较的空间可以以各个文明所覆盖范围为界。例如,一个知识首先在中国产生了,对中华文明是有效的、进步的;后来,同样的知识在欧洲也产生了,而欧洲是独立产生该知识,那么,后者也是有效知识。两个文明一旦进行交往,则后发知识就是无效的。在当今信息化世界,知识有效性的空间范围只能以全人类为界。或许存在外星文明,但由于外星文明尚未与地球文明构成交往,故各自独立发生的知识不论先后都是有价值的。有效知识的第二个必要条件是:对于某个问题,后发知识所提供的新信息还必须是有意义的。至于有意义的具体判断标准,只有在不同的具体知识的比较中才能确定。不过,有一点需要辨明,这里的意义虽然与满足人的需要的社会价值在外延上是交集关系,但在内含上却不同,这里的意义是在信息的新鲜角度讲的。并且,有意义也不等于正确。
由此可以概括有效知识的条件:对于某个问题,一个知识提供与它之前的知识不同且有意义的新信息,乃是该知识为有效知识的充要条件。由于有意义的必定是不同的,所以,这个定义还可以简化为:一个知识是有效知识的充要条件是它能提供有意义的新信息。当然,有意义的标准是什么,一个具体知识究竟是否有意义,无法在定义中反映,而需具体考察。反之,凡是不能提供有意义的新信息的知识,都是无效知识。无效知识不等于是错误知识,有效知识不等于正确知识。如果一个知识提供的信息是其他知识已经提供了的,那么,不论该知识之对错,它都是无效的。
无效知识的价值有两种可能:零价值和负价值。当后发知识的有效信息与先发知识的有效信息相等,则其价值为0。对于两个知识,如果一个的有效信息少于另一个,不论其产生先后,则它的价值为负,其值为有效信息较少者减较多者的差。有效信息较少的知识是负价值知识,简称“负知识”。通常,无效知识都是负知识,零价值只是很特殊的情况。与更优的知识相比较,负知识所提供的其实是负信息。
为什么会发生负知识(负信息)?因为,这里出现频率很高的“有效”“无效”这样的概念,就已意味着知识要追求有效性,要尽可能多地提供有效信息,也就是说知识生产也要追求效用最大化。根据效用最大化原则,当面对两个知识时,若行为者能自由选择,他选择了有效信息较少者而放弃了较多者,则他其实是损失了两者的价值差。一般而言,对于两个可自由选择的选项A与B(包括知识、方案、措施等),成本相同(为了便于比较,两者的成本可以视做相同,如果成本不同,也可以比较,但稍微复杂些),A的价值为x,B的价值为y,y大于x,y与x的价值差或效用差为P(P为正值),若行为者选择A,则他看似获得了x,实际上损失了y与x的差P。这意味着,A的实际价值是-P。因为,第一,行为者显然违背了效用最大化原则。第二,行为者的选择会使他在此轮竞争中落败,如果他总是如此选择,则他总是落败(P看似机会成本,实际上不是,另有专文讨论)。
从时间角度看,负知识有两种产生方式:其一是后发知识的价值低于先发知识,这种知识自它产生之际就是负知识,除了可能作为有效知识的风险成本外,它毫无价值。其二是先发知识以前是有效知识(正知识),但由于后来产生了更有效的新知识,后发知识使先发知识相对贬值为负。根据上文所讨论的知识的六个特征,由于后发知识的复制成本为0,但价值更大,故行为者应选择之。若行为者仍选择先发知识,则其收益不是先发知识所提供的有效信息量,而是损失了后发知识与先发知识的信息量之差,即两者的价值之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