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依法治国视域下卓越法律人才培养模式探索与实践——以西北政法大学为例

2015-03-19李邦邦

长春教育学院学报 2015年17期
关键词:依法治国法治法律

李邦邦

依法治国视域下卓越法律人才培养模式探索与实践——以西北政法大学为例

李邦邦

李邦邦/西北政法大学政治与公共管理学院研究员,高级工程师,工学博士(陕西西安710122)。

十八届四中全会通过的《中共中央关于全面推进依法治国若干重大问题的决定》,既是对我国依法治国的顶层设计,关系到我国执政理念、决策方式、制度建设等方面的深刻转变,也是对我国政法院校人才培养的学理支持、内涵解释和方法指导。西北政法大学紧密结合《决定》精神与依法治国的现实需要,围绕卓越法律人才培养这一主旨积极探索,构建出具有时代特征与政法特色的人才培养新机制,并对当下法治人才培养方式提出了进一步的思考。

依法治国;法律人才;法治

党的十八届四中全会通过的《中共中央关于全面推进依法治国若干重大问题的决定》(以下简称《决定》),对全面建成小康社会决定性阶段的依法治国工作进行了全面部署,强调要坚持走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法治道路,建设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法治体系和社会主义法治国家,这一要求既寓于国家发展、社会建设、人民生活的内在主线,也贯穿于今后政法类高等院校发展的轨道中,为今后政法院校在学科建设、人才培养、科学治校等方面的工作提供了指导性意见。

一、十八届四中全会《决定》对法治人才培养的新要求

《决定》指出:“在中国共产党领导下,坚持中国特色社会主义制度,贯彻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法治理论,形成完备的法律规范体系、高效的法治实施体系、严密的法治监督体系、有力的法治保障体系,形成完善的党内法规体系,坚持依法治国、依法执政、依法行政共同推进,坚持法治国家、法治政府、法治社会一体建设,实现科学立法、严格执法、公正司法、全民守法,促进国家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1]这一要求充分体现了党和国家的法治理念,为今后的政治建设、经济建设、文化建设、社会建设、生态建设提供了思想支持与制度保证,有助于执政理念的科学化、实施过程的合理化、实施结果的完善化。

《决定》的精神内核是依法治国,对高校人才培养提出的要求是培养“信念执着、品德优良、知识丰富、本领过硬的法治人才队伍”。[2]为了实现这一目标,必须充分立足于我国政法院校的实际,以政法院校法学教育为支撑,以专业法律人才为依靠,以提升政法实务部门决策科学化为辅助,以提高全社会的法律意识、法治素养、法律文化为目标。为此,从政法院校自身建设方面而言,必须紧扣《决定》要求与时代发展主题,打造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法治理念课程体系,完善法学基础理论研究与教育模式,建设高素质法学专业教育教师队伍,创新培养专业法治人才方式。

二、西北政法大学卓越法律人才培养工作的探索与实践

全面推进社会主义法治建设为政法院校师生提供了广阔的发展前景和舞台,也为政法类院校赋予了一项特殊的使命。西北政法大学作为国家卓越法律人才教育培养基地和西北地区法学研究中心、人文社会科学研究重要基地,承担着多个门类卓越法律人才培养任务,在为国家特别是西北地区的经济社会发展和民主法制建设培养人才方面进行了积极探索和实践。

1.弘扬“政治坚定、实事求是、勇于创新、艰苦奋斗”的优良传统,恪守“严谨、求实、文明、公正”的校训精神,始终把价值塑造、德行养成摆在人才培养各项工作首位。学校先后成立社会主义法治理念教研中心,开设社会主义法治理念课程,开展社会主义法治教学与研究,通过社会主义法治理念教育,使学生从逻辑与历史相统一的概念上了解社会主义本质及价值规律确立的合理性、合法性,使学生从历史与现实相统一的实践中了解社会主义法治发展的正确性、科学性,使社会主义法治理念内化于心、外化于行。同时学校以思想政治教育研究会、党建研究会等学术平台,有计划地组织教师开展中国特色法治理论的研究,牢牢把握意识形态工作主动权与话语权。

2.坚持“法治信仰、中国立场、国际视野、平民情怀”育人理念,“育人为本、质量为要、注重实践、勇于创新”,着力提升教师学生的法律实践能力。学校明确法学教育是职业教育的性质定位。近年来,学校围绕这一性质定位和培养思路,积极探索提升学生职业道德、职业能力、职业素质的新模式,初步形成了价值塑造、能力培养和知识传授“三位一体”的专业培养模式。

一是坚持校内与校外资源互补,充分利用学校的学术基础与校外法律实务部门的实践基础,打造法律专业实务人才队伍。积极选派法学青年教师到基层人民法院、检察院等法律实务部门从事1-2年全脱产的挂职锻炼,提升其个人的法律事务能力,发挥其专业特长;同时从政法实务部门聘请专业素质高、业务能力强的一线法律实务部门从业人员担任学校兼职或客座教授,现已形成了一支由85名实务部门兼职教授、38名学科理论客座教授和我校专任教师构成的专兼结合的高素质法学教师队伍;以“检校合作”、“院校合作”为法律职业教育平台,探索法律人才联合培养新机制,有效提升了理论教学和实践教学质量。从2008年起,学校先后与省内外许多实务部门开展合作,形成了“理实并重、互利共赢”的常态化、规范化的法律职业人才联合培养和联合进行课题研究的机制,提高了师生的法治实践前沿问题研究水平。

二是积极构建完整的法学教育教学实践体系,通过法律专业实践提升学生实践能力,提高学生的职业化与专业化素养。我校按照“专业人才培养的全过程覆盖、专业核心知识的全分布覆盖、专业实践能力的全要素覆盖”的原则,先后打造了包括课内实践课外实践、校外实践、论文写作、专业实习等5个环节和实验课、实务课、实训课、课外实践、校外专业实践、校外社会实践、论文写作、专业实习等8个模块构成的法学实践教学环节体系,实践教学环节所占学时比例达到总课时数的18%以上;先后建成由31门课程组成的3个实践教育教学课程体系,形成了包括开庭录像、司法案例、实践论文、实习论文在内的丰富教育实践成果,有效地提升了法律理论教学和实践教学的质量。

3.以学生为本,以法治化学生管理方式培养学生的法治信仰、法治思维和法治理念。

一是以“学生参与”的学生管理机制,引导学生确立权责意识和法治思维。在学生管理服务中,尊重并保障学生的各项权利,维护学生参与学校日常事务管理的自由权、平等权、批评建议权,邀请学生参与讨论制定涉及学生切身利益的规则和处理学生日常管理事务,以完善的“学生参与”机制引导学生通过正常正当途径表达利益诉求,促进校生、师生之间平等交流、双向互动,促进学校决策贴近学生、贴近实际,促进学生对校规的信任和权威性认同,构建良好的校生、师生、员生和谐关系。同时要求辅导员加强法治理念教育,以“理实结合”强化学生法治思维。

二是积极推进学生管理“规则之治”,引导学生确立法治信仰。学校重视以规范管理程序加强学生的法治教育和守则训练,以不抵触、不敌对的态度慎重依法依纪处理学生违规行为,强化学生守规意识;教育学生正确行使个人参与学校管理的正常权利,自觉履行个人参与学校学习生活的正常义务,强化学生守则意识;对于管理实践还找不到具体规则、自由裁量权大的事务,以对事不对人的原则先建规则再开展工作的方式,强化学生的合法性、合理性底线思维,提升其认知境界和社会责任感。

三是严格规范学生事务处理程序,增强学生法治自信。在组织发展、评优推荐、违纪处理、奖助学金评定、特困生认定等具体事务中坚持公平、公开、公正,把内容合理、操作规范、制定科学的办法、条件、程序等相关内容确定下来,强化学生的规则意识;在处理问题学生时,坚持具体问题具体分析,在收集证据、学生陈述、意见传达、反馈意见等方面注重过程的合理性,在最终处理结果上注意针对性、科学性、严肃性,增强学生的底线思维;建立健全学生校内诉求反应机制、学生学习生活中矛盾与问题调处督办机制等,要求学校职员公平公正地对待每一位学生、每一个诉求,依法依规处理学生合理诉求,以自身生动事例培养学生法治自信。

自2007年国家逐步启动法学人才培养与法学学科创新工作以来,学校遵循教育规律、紧扣时代主题,在法学教育方面不断寻求突破,逐步实现了学校精细化管理、人才素质提升等重大变化。但与加快建设社会主义法治国家的新形势新要求相比,还存一些亟待解决的问题:人才培养机制不够完善,课堂教学与课外实践衔接不够紧密,部分师生法治素养还不强,法治化管理亟待完善。

三、依据《决定》精神,做好顶层设计,进一步完善法治人才培养机制

1.坚持把思想政治教育摆在法治人才培养的首位,在强化学生的职业伦理道德素质和社会责任感上下功夫。社会主义法治人才的鲜明特征是思想政治素质过硬,其精神内核是符合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其外在形式是对党、国家、人民和法律保持高度的忠诚与担当。法治人才的培养必须立足服务于建设法治国家、法治政府、法治社会的大局,坚持德育为先、能力为重、全面发展,以提高质量为核心,不断强化理想信念教育、党的群众路线教育、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教育、社会主义法治理念教育和廉洁从业教育,教育引导学生忠于党、忠于国家、忠于人民、忠于法律,培养“法治信仰,中国立场,国际视野,平民情怀”,强化道路自信、理论自信、制度自信,强化严谨求实、文明公正的品行,强化社会责任和职业操守,使大学生毕业时具备“科学立法,严格执法,公正司法”的能力与素质,成为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的崇尚者、社会主义法治理念的实践者、社会主义法治国家的建设者、社会主义事业的捍卫者。

2.完善法学专业人才培养方案,深入实施卓越法律人才教育培养计划,在提高法治人才培养质量下功夫。高校的法治人才培养,应承认差异、强化优势、错位发展,尊重各校自主办学的权利,分层次培养应用型、复合型法治人才。学校要依据《法学本科专业类教学质量国家标准》,结合自身传统优势,修订学校法学专业人才培养方案,特别要把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法学理论体系教育内容纳入方案、融入教材、融入课堂及考试等各个环节,注重培养具有实践能力、奉献精神、公正品质、平民情怀的“下得去、用得上、留得住、干得好”的基层法治人才与从业人员;积极拓宽培养口径,深化人才培养模式的深度与广度,通过鼓励学生选修双学位,参与校际、国际交流项目,参与涉外事务等多项实践活动,使学生成为政治可靠、素质过硬、业务精良、国际视野的涉外法治人才;深化“卓越法律人才”培养机制,引导形成一批具有宏观视野与具体实务操作能力的“厚基础、宽口径”高质量法治人才。

3.深入落实高校与法律实务部门人员互聘“双千计划”,全方位、多角度打造出政治素质过硬、专业素养较高、实践经验丰富的高水平教师队伍。结合以往的探索经验,高校需要进一步拓展教师队伍的实践教学能力:一要加大法学专业骨干教师培训力度,通过集体备课、课程轮训、集中研修、技能大赛等方式提高职业能力;二要落实好与法律实务部门互聘“双千计划”,建设专兼结合的法学专业师资队伍;三要支持教师研究法治人才培养规律,加强实践教学环节和教学方法方式改革,持续提升教学水平和科研能力。

4.党政协同、“六线”并行,构建“全员参与、全程管理、全方位潜移默化”的育人新模式,在以学生管理服务法治化培养学生法治思维方式上下功夫。当前,学校管理要进一步强化依法治校,实现从人治向法治转变、从经验决策向科学决策转变、从权力自律向规则制约转变和从行政责任向行政责任与法治责任并重转变。就学生管理模式而言,高校要构建起党委领导、党政同心、工团同向、“六线并行”的育人大格局,即校党政齐抓共管、“六条”学生工作主线并行:一是以教务处牵头实施的本科生导师制为主体的教学育人主线,二是以学工部、辅导员、职员为主体的管理育人主线,三是以校团委、学生会、团支部、班委会为主体的自我教育主线,四是以后勤保障处、保卫处、后勤保卫人员为主体的服务育人主线,五是以校基本建设领导小组及宣传部、基建处、后勤保障处等为主体的环境育人主线,六是以教学督导组为主体的监督主线。“六线”各司其职、各尽其责,整体联动、协调推进。学校育人全程、全方位要坚持“教育引导、文化引领、管理矫正”,建立“学生参与”的学生管理机制,完善校纪校规体系,规范依法管理程序,强化学生权利保护,强化学生法治思维和依法处理事务意识。

法治的价值是以人为中心和归宿,实质就是以人为本、公平公正。以人为本、依法治校,要求学校以提高人才培养质量为终极追求,高扬教育的科学精神、人文精神和法治精神,尊重和保护师生合法权益,从而在学校管理中逐步营造尊重权利的浓厚法治氛围,以促进学生爱国敬业、严谨求实、文明公正、诚信友善等品质的塑造,促进学生法治思维和法治方式的养成,最终实现法治人才的培养目标。

[1]中共中央关于全面推进依法治国若干重大问题的决定[N].光明日报,2014-10-29(1).

[2]袁贵仁.创新法治人才培养机制[N].中国教育报,2014-11-14(1).

责任编辑:何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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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671-6531(2015)17-0060-0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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