浅谈“主要领导不直接分管财务”之我见
2015-03-19马鞍山市疾病预防控制中心龚爱国
马鞍山市疾病预防控制中心 龚爱国
浅谈“主要领导不直接分管财务”之我见
马鞍山市疾病预防控制中心龚爱国
摘要:实行主要领导不直接分管财务,旨在单位内部建立起决策、执行、监督等权利相对分离、相互制约、相互促进、相互运行的机制,促进公共权力在制度的约束下规范、透明、高效运行,形成源头防治腐败的长效机制。文章从主要领导不直接分管财务的落实办法和落实成效两个方面之我见浅谈
关键词:主要领导不分管财务监督廉洁自律腐败
实行主要领导不直接分管财务,既是破解主要领导监督难题的有效举措,更是将权力关进笼子里的现实选择,对促进领导干部廉洁自律,健全权力监督制的机制完善,领导岗位风险防控机制能起到积极作用,使对领导干部的监督制约得到了明显加强。推动了单位重要事项、重大决策和大额资金使用集体研究决定制度的有效落实。文章就本人对主要领导不直接分管财务的落实办法和落实成效两个方面进行分析和阐述。
一、落实办法
(一)确定组织机构,理顺关系,加强管理
确定一名副职领导分管财务,行使审批职权,主要领导履行单位法人职责,对单位财务收支及相关经济活动情况负责监督审核。财务分管领导要严格执行国家有关法律、法规和财务规章制度,严肃财经纪律,对所审批经费的真实性、合法性、有效性负责。主要领导要加强对分管财务领导行使权力情况的监管督查,定期或不定期听取本单位财务、工程项目建设、物资采购、行政审批等工作情况的汇报。财务科长每月向单位领导班子汇报分析财务收支情况。分管财务领导要主动接受主要领导和单位领导班子其他成员的监督,每半年将分管财务工作情况在单位党组会上进行汇报。
(二)健全制度,规范运作
日常经费单项开支在5000元以内的,按规定程序分管业务领导初核后,分管财务领导审批。超过5000元的,须经单位领导班子集体研究同意,主要领导审核后再由分管财务领导签字列支。公务接待费:建立公务接待制度,在定点饭店用餐。经办人员应事先按照《公务接待审批单》的内容和要求,一次一单认真填写,经办公室主任审核后,报主要领导审批。经办人员报销接待费支出时应附正式发票、《公务接待审批单》、派出单位公函(通知、文件等证明材料)以及各项接待费用结算清单等四单,凡超出接待规定的费用,不得报销。会议费:建立会议费制度。召开各种会议,先由业务科室制定会议计划,分管业务领导审核,经主要领导同意,由办公室负责做好会务工作。经费报销时,附合法票据,召开会议的通知、参会人员签到表、会议费预算表、结算清单等。机动车维修保险费:建立公务用车制度,在定点厂家维修。经办人事先填制审批单,经办公室主任审核后,报单位主要领导审批。报销车辆维修费支出应附修理厂家的正式发票和机动车维修审批单,以及修理厂家提供的明细清单。采购物品:需填采购审批单。小额度的物资采购,由科室提出计划,分管业务领导批准。较大额度的物资采购,经领导班子集体研究同意后,分管领导方可审批,属于政府采购的范围必需实行政府采购。修缮项目的管理必须按有关规定执行。所有修缮项目(包括零星修缮费)应编制预算,必须经中心领导班子集体研究决定。按照有关规定确定施工方,并签订施工合同。工程进度款的支付,必须凭合法的原始凭证。修缮项目竣工后,应编报竣工财务决算,按管理权限报有关部门审批。出差人员的差旅费报销,按单位规定的差旅费管理办法执行。各类公务培训,需经分管业务领导审批,报主要领导同意,报销时,需附培训通知,并按培训通知标准或有关文件规定执行。
(三)层层签字,层层监督
各项费用费用报销时,应按规定附上有关审批单和费用结算清单。发票必须由经办人、证明人、审核人及领导签字。购买需要入库的实物发票,必须填写入库验收单,由仓库保管人员验收并签字后方可报销。属于固定资产范筹的,应按固定资产管理制度执行,办理固定资产登记手续。财会人员要认真履行职责,对费用报销原始凭证进行逐一审核,对不符合规定的报销凭证或附件不全的不予报销。分管审批领导本人开支的费用,由主要领导审批。属财政专项的资金支出,严格按计划使用项目资金。分管财务领导从项目资金的预算、执行、决算及效果分析做到全程参与和管理,严格执行专项资金管理有关制度,要实行单独核算,确保专款专用。财务须科学的管理各类专项,各项目科室须做好年度项目工作实施计划和资金使用预算,每季度召开一次科长以上领导干部及项目实施人项目工作会议和资金完成汇报会议,对项目进展及资金使用情况予以会审。实行单位主要领导与分管财务领导联审联签制。
二、落实成效
制度的落实需要一个好的机制作保障,单位须成立由主任担任组长,书记担任副组长及相关科室负责人为成员的监督小组,主要是加强对分管财务领导签批的票据进行审核确认,对未按制度办理和超越权限的事项可行使否决权。一个制度的落实首先要做好宣传教育工作,首先要加强政治教育,坚持用先进的理论武装头脑、指导实践,增强党政主要领导干部的大局意识、党性意识、责任意识,使廉洁成为一种共识、一种共为。其次:加强纪律教育,以落实中央八项规定、纠正四风为重点,对主要领导干部常念“紧箍咒”,早打“预防针”,浇注“防腐剂”。再就是加强警示教育,抓好正面示范教育,教育和激励领导干部争当发展先锋,争当勤廉楷模;抓好反面警示教育,以案说纪,敲响警钟,提高拒腐防变的警惕性。通过宣传教育,使大家充分认识到加强党政正职监督的重要性,使全社会都参与到对领导干部特别是党政正职履职履责的监督中来,提高民众反腐倡廉信心。
要进一步健全管理制度,推进管理工作的制度化、规范化,强化领导班子的内部监督,实施党政主要领导干部公开述廉评议制度,落实纪委委员开展党内询问和质询办法;完善对党政主要领导干部经济责任审计结果运用制度等。制度一经出台,就要严格遵守、一以贯之,不能虎头蛇尾、朝令夕改,谁违反就要严肃处理谁,不能心慈手软、听之任之,确保制度真正落实、真正有效。要进一步细化分工,明确规定,主要领导在领导班子中,不直接分管财务、人事、工程建设项目、大宗物品采购事项,由分管领导直接对正职负责。三要规范制度执行标准和操作流程。主要领导不直接分管财务是一项分权的改革,是对传统行权模式的调整,为了使此项工作减少阻力、不流于形式,对于已建立的一系列配套制度,如:“三重一大”事项集体决策制度、公共资产交易平台制度、财政国库集中支付制度、政务公开制度、干部任用选拔制度、民主评议制度、政府投资项目监督管理办法、行政审批集中办理制度、责任追究制度等,还要进一步细化与完善,尤其是针对不同单位的共性和个性,制订符合实际、易操作、规范合理的制度执行标准与操作流程。要强化监督制衡,建立完善监督协作机制,保证监督小组的权威性和有效性。转变监督方式,实现关口前移。拓宽监督渠道,更好地发挥党内监督、群众监督以及舆论监督的作用,增强监督合力,提高监督实效。加强责任追究,进一步贯彻落实“三重一大”议事规则,主要领导要认识到自身的主体责任,严格执行报告个人有关事项的规定,严格执行职务消费专项审计、定期公示制度,严格执行作风建设的有关规定,增强与财政监察部门的主动沟通联系,自觉接受财政监察部门的各项业务指导。同时,单位在落实主要领导不直接分管财务的基础上,要切实加强对分管财务副职行使权力情况的监督,要求分管副职要主动接受主要领导和党员干部群众的监督,每半年将分管工作情况在党组会上进行汇报,进一步推进党务政务公开,对分工、职责、权限、工作流程和工作纪律等,在局域网或公开栏上进行公开。
实行主要领导不直接分管财务,一是改变权力过分集中,通过公开层序和多层操作,变少数人知情甚至个别人知情到多数人知情,有利于权力阳光下运作,监督的效果得以体现。二是单位氛围更加和谐,重大事项集体决策,民主集中制原则更好贯彻,增强领导班子凝聚力和战斗力,领导与领导、领导与下属之间相互了解、相互知情,即推进了民主又促进了团结。三是领导权责更加明晰,分管财务领导担子重了,权力大了,但有制度对其行为约束,有主要领导的监管,有监督小组的督查。主要领导虽然不分管财务,但是履行法定代表人的职责,负领导人责任,增强以制度管理的形式,实施领导、监督和管理,保证权力规范正常运行。四是工作效率更加高效,主要领导从繁琐中解脱出来,更有时间和精力从事战略性、思想性、规划性的工作中。提高决策的科学性、正确性和可操作性,实行高效行政的目标。
实行主要领导不直接分管财务,旨在单位内部建立起决策、执行、监督等权利相对分离、相互制约、相互促进、相互运行的机制,促进公共权力在制度的约束下规范、透明、高效运行,形成源头防治腐败的长效机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