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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邸报》内容与宋代国政
——哲宗时期李焘笔下的《邸报》记事

2015-03-19田建平

田建平

(河北大学 新闻传播学院,河北 保定 071002)



宋史研究

◎教育部名栏◎

《邸报》内容与宋代国政
——哲宗时期李焘笔下的《邸报》记事

田建平

(河北大学 新闻传播学院,河北 保定 071002)

《邸报》,宋朝政府内部传播政治信息的一种媒介,由进奏院编辑出版发行,属于政府公文或政报,某种意义或程度上具有时政类新闻报纸的属性及功能,主要供各级官吏及相关人员阅读,旨在了解、认识国家政情及政治动态。李焘将《邸报》作为基本史料编撰《续资治通鉴长编》。对《长编》中哲宗时期《邸报》内容作了摘录并加以简要分析,可以大致窥知哲宗时期《邸报》对国家政治生活的反映。以往关于《邸报》的研究,基本局限于《邸报》的编辑出版,而对《邸报》登载的内容研究极少。

《邸报》;宋代政治;哲宗;李焘;记事

一、《邸报》性质、出版体制及机制

《邸报》,宋朝政府内部传播政治信息的一种媒介,由进奏院编辑出版发行,属于政府公文或政报,属于下行文,某种意义或程度上具有时政类新闻报纸的属性及功能,主要供各级官吏及相关人员阅读,旨在了解、认识国家政情及政治动态。又称进奏院报状、进奏院状报、进奏官报、进奏报、邸状、邸吏状、邸吏状报、朝报。状,乃是一种政府公文文体。报,原始意义为报知、上报,而并不是新闻报道的意思。

《宋会要辑稿》记载,绍熙四年(1193年)十月四日,臣僚言 :“国朝置进奏院于京都,而诸路州郡亦各有进奏吏,凡朝廷已行之命令,已定之差除,皆以达于四方,谓之《邸报》。”[1]6558

宋代《邸报》出版属于进奏院体制,国家实行统一的制度化、规范化、行政化管理。《邸报》出版,是进奏院诸多工作中一项基本工作。进奏院实际上是宋朝中央政府与地方政府之间政治信息传递的国家核心信息机构,处于非常重要的行政地位。进奏院归门下省直接管理,《宋会要辑稿》多处明确记载“进奏院依祖宗法隶给事中”[1]2395-2396,“进奏院自来系隶属门下后省”[1]2397。大致而言,北宋时期主要隶属于给事中管理,南宋时期主要隶属于门下后省管理。它是国家及中央政府与地方政府二者之间实现政治信息传播的中枢,也是国家行政及中央政府政治统治的重要机构之一,上通皇帝,直接与中书门下、枢密院、尚书省及中央各部门及地方诸路府州军进行信息工作。

一般而言,形成了进奏院官吏采集、撰写、编辑,完成初稿,都进奏院负责官员审稿,中书门下、枢密院负责官员审稿,审稿通过即可出版发行的编辑出版体制。当然,都进奏院官吏,中书门下、枢密院官吏也具有采集、撰写、加工、修改、润色、编辑、选题,特别是删改、撤消,否决选题、材料、稿件的工作职责,具有决定稿件内容的终审权。当朝皇帝、宰执大臣也经常就《邸报》编辑出版问题予以裁决。限于篇幅及本文探讨的重点在于《邸报》刊登内容,故对此一问题不再根据具体史料逐条进行详细分析。

《朝野类要》记载了4个重要新闻名词 :朝报、小报、新闻,以及报探。“朝报,日生事宜也。每日门下后省编定,请给事判报,方行下都进奏院,报行天下。其有所谓内探、省探、衙探之类,皆衷私小报,率有漏泄之禁,故隐而号之曰新闻。”[2]88-89朝报,凸显时效性,类于现今之早报及电视新闻中的早间报道。由门下后省编辑定稿,给事审定,都进奏院出版发行。

《宋会要辑稿》记载 :“《两朝国史》志,都进奏院监官二人,以京朝官及三班使臣充,掌受诏敕及诸司符牒,辨其州府军监以颁下之,并受天下章奏、案牍、状牒以奏御,分授诸司。进奏官一百二十人。”太平兴国八年(983年),“命供奉官张文粲、王礼就相国寺行香院集进奏、知后官二百余人,选百人。文粲等以州郡稍多,选人恐少,遂简阅得李楚等一百五十人并充进奏官,掌二三州,罢知后官之名。其不中选者,补为副知,命文粲与礼都领之,始为钤辖诸道进奏院”[1]2393。九年(984年)七月,“诏进奏官李楚等于崇政殿择三十人补殿前承旨。始定进奏官以百二十人为额,其遂州府各令均掌之”[1]2393。

进奏院隶属、职责范围、工作内容及发行体制、机制。以下二条史料较完整地说明了这个问题。皇祐四(1052年)年九月,“《哲宗正史·职官志》 :进奏院隶给事中,掌受诏敕及三省、枢密院宣札,六曹、寺监、百司符牒,颁降于诸路及州府军监。天下章奏至,则具事目上门下省。若案牍及申禀文书,则分纳诸司官”[1]2394。乾道九年(1173年)三月二十一日, “诏 :‘进奏院依旧隶门下后省,合传报事令本省录合报事件付本院报行。余依已降指挥。’先是,臣僚言 :‘国朝置都进奏院,总天下之邮递,隶门下后省。凡朝廷政事施设、号令赏罚、书诏章表、辞见朝谢、差除注拟等合播告四方令通知者,皆有令格条目,具合报事件謄报。昨绍兴二十六年,因臣僚建言,罢去进奏院定本,以复祖宗之旧。至乾道六年,因左右司请将六曹刺报内所报事件去取选择,发付进奏院,方许謄报,沿袭向来定本之弊,皆非累朝令格之制。欲望特降指挥,令进奏院一遵祖宗旧制,隶门下后省,令本省录合报事件,付进奏院报行。庶几朝廷命令之出,天下通知,允合公议。’故有是命”[1]2397。

中书、枢密院设检详官(检正官、检详官)检查制度。《邸报》编辑出版发行,实行多个层次检查审阅制度。特别是在选择材料、编辑材料阶段,由中书、枢密院检详官进行检查。皇祐四年(1052年)十一月一日,诏 :“应朝廷擢用材能,赏功罚罪,事可惩劝者,中书、枢密院各专令检详官一员,每月以事状送进奏院,遍下诸路”[1]2394。绍圣元年(1094年)十月二十一日,“枢密院言 :‘熙宁四年中书札子,应擢用材能,赏功罚罪,可为惩劝者,中书委检正官、枢密院委检详官逐月录事状付进奏院,謄报天下。’元祐初辄罢。诏今年十月后如熙宁旧条”[1]2395。

元祐年间,刑部、大理寺对传递工具、时限及违纪行为作了规定。“赦降入马递,日行五百里。事干外界或军机,及非常盗贼文书入急脚递,日行四百里。如无急脚递,其要速并盗贼文书入马递,日行三百里。违不满时者笞五十,一时杖八十,一日杖一百,二日加一等,罪止徒三年。致有废阙事理重者,奏裁。常程文书入步递,日行二百里。违时日者,减马递五等。应雇倩及对换传送者,各杖八十。因而盗匿、毁弃、私拆、稽留者,各减正犯人法一等”[3]10939。

仁宗乾兴元年(1022年),明确规定了密封制度及其标准。“诏都进奏院告报诸州府军监 :‘自今所奏文字凡系实封者,并令依常式封书毕,更用纸折角重封,准前题字,及两折角处并令用印,无印者细书名字,候到阙,令都进奏院监官躬亲点检,无折(拆)动,即依例进纳。或有损动者,具收接人姓名以闻’”[1]2394。

采用雕版印刷技术出版《邸报》。熙宁四年(1071年)五月十八日,诏 :“自今朝省及都水监、司农寺等处,凡下条贯,并令进奏院摹印,颁降诸路。仍每年给钱一千贯,充镂版纸墨之费。”[1]2394哲宗元祐元年(1086年)四月二日,京西路提刑司言 :“省部条贯除直下外,有诸司条贯付转运司押牒入递,分送诸州,率多迟滞。欲乞应颁降新法,以所下转运司印本移送进奏院,坐省符连牒发送诸州。从之。”[1]2395南宋建炎三年(1129年)六月,为了防止金兵渡江,“是时始措置防江之策十有六条,令刑部镂板。起居郎张守疏其失有五,且曰机事尚神秘,而镂板颁行,非也”[4]945。绍兴三年(1133年)正月二十八日,刑部、大理寺言 :“‘臣僚章疏议论边计及事理要害,不许謄报,合釐为在京法。应赏功罚罪,每月下六曹取索,择其可以惩劝事上省,进奏院承受镂板,颁降诸路州军监司及在京官司。’从之。以臣僚札子 :‘乞下祖宗法,应赏功罚罪事可为劝惩者,令左右司下六曹取索,镂板颁降。’有旨送刑部看详。故有是命。”[1]2395四月四日,左右司言 :“进奏官颁降赏功罚罪,乞量行支镂板工墨钱。本司约度,欲每季支钱一百贯,五抄纸五千张,临时以字数多寡置历支使。如不足,即贴之。仍限次季申比部驱磨。从之。”[1]2395

二、李焘将《邸报》作为基本史料编撰《长编》

《邸报》直接记录并反映了宋朝主要的政治事件及政治生态,特别是中央的政事日常运作。史学家李焘将《邸报》作为第一手资料加以利用,并作为核实史实的原始依据。此以《续资治通鉴长编》中关于哲宗时期《邸报》的主要记载,以图通过《邸报》记录窥知哲宗一朝政治运作在《邸报》媒体上的反映状态。

李焘或则全部引用,或则节引,或则适当编辑,或则撮其大意,或则引证,或则对证,或则作为证据予以说明,充分表明他对《邸报》客观报道的信任。所用词语如 :1.据;2.此据《邸报》增注;3.今依旧录附此;4.当删取之;5.今增入;6.《邸报》具载言章;7.《邸报》云;8.《邸报》载极详;9.此据《邸报》增入;10.《邸报》文;11.《邸报》;12.据《邸报》云;13.《邸报》有此言章,今掇取增入;14.《邸报》有此,今附见;15.《邸报》亦有此事;16.当考等。

李焘也对宋代官员阅读《邸报》以随时了解国家政治的普遍性作了反映。语句如 :1.近者臣每观《邸报》;2.邸官已全本报之;3.据绍圣《邸报》等。

三、哲宗时期李焘笔下的《邸报》记事

笔者依据《长编》文本记载,将哲宗时期《邸报》基本史料(报道原文、大意文字、对应文字、摘录等)28条①各条中《邸报》字样用黑体标明。限于篇幅,对部分《邸报》作了节选。抽出,按其内容主题,大致归纳为10类,经初步分析,可以看出《邸报》的基本报道范围,由此可以确定《邸报》的基本性质为宋代国家权威政治媒体,报道内容广泛,从皇帝圣旨到地方具体政务,从国家大政到阴谋细节,涵盖了政治、经济、军事等国家主要领域,既有宏观报道,又有微观报道。以今拟古,宋代中央《邸报》,颇有当时世界政治大报的风范。

(一)帝位继承

绍圣四年(1097年)四月。刑恕制造司马光与范祖禹密议哲宗继位问题谣言,陷害司马光。

先是,刑恕为章惇言 :“元丰八年神宗晏驾,三月二十七日范祖禹自西京赴召,司马光送别于下浮桥船中,光谓祖禹曰 :‘方今主少国疑,宣训事不可不虑。’宣训者,北齐武明娄太后宫名也。娄太后废其孙少主殷,立其子常山王演。恕专谤宣仁圣烈皇后有废立意,又伪造光此言,以信己说。然祖禹实以七年冬末赴召,虽惇亦知其诞妄,故不复穷究,但借此以罪光。谓光志在倾摇,猥用齐武明事拟宣仁圣烈皇后,并吕公著复追贬之。惇常称 :‘司马光村夫子,无能为,吕公著素有家风,凡变改法度,皆公著教之也。’”

吕公著、司马光再追贬司户,《实录》不书。据光旧传,四年二月己未贬清海副使,四月辛丑再贬朱崖司户。己未,二

月四日也。《实录》既书之,辛丑,四月十八日也,《实录》独不书,不知何也,今追书之。光新传又删去月日,故必以旧传为据。又宣训事,《新录》但于《宣仁传》后因叙邢恕倾危略载之,要当以《邵伯温辩诬》删修。公著、光责词,据绍圣《邸报》。[3]11539-11544

(二)吏治

1.元祐二年(1087年)八月。官员任命中堂除与吏部的矛盾[3]。

三省言应曾历省府推判官、台谏、寺监长贰、郎官、监司人,并合堂除,而知州、军阙少,每于吏部取差,有妨本部拟授。诏以前后条参酌,使两不相妨,立法以闻。于是以知州、军阙一百四上,朝廷以九十八分吏部。吏部状 :“检会元祐二年四月四日圣旨 :‘应曾历省府推判官、台谏、寺监长贰、郎官、监司人,并合堂除。勘会上件合堂除知州、军者,自来少得本等阙次,逐旋于吏部取阙差除,致妨在部待阙人已拨员阙。令吏部将前后条贯参详,如何得两不相妨,可以久远推行,立法闻奏。’”

此据《邸报》增注,一百四处阙三处,九十八处阙八处,当考。[3]9838-9839

2.绍圣五年(1098年)十二月。文臣带兵钤及监司职任者朝辞必须上殿。

殿中侍御史陈次升言 :“乞自今文臣带兵钤及监司职任者,朝辞日,不许援例不对,并不上殿。”从之。十九日已除司谏,元符元年三月末、六月末可考。《邸报》具载言章,今附注此。“臣僚上言 :臣伏见閤门并更不上殿者,比年以来,文臣或领监司职任,或带一路兵钤,朝廷委任非轻,岂无事件可禀圣训,面奉睿旨者乎?盖缘选任之际,未必得人,人材阘茸,或缘老疾不敢登对,恐陛下察知,必有显黜。攀援此例,更不上殿,非所以称选任之意。欲望圣慈,特降指挥,今后文臣带一路兵钤及监司职任者,朝辞日,并须上殿,其余即依上条施行,取进止。”三省同奏,圣旨依奏。[3]11719

(三)变法派与反对派政争

1.元符元年(1098年)冬十一月。严惩守旧派官员王巩、张保源。

三省言元丰末、元祐中,王巩累上书议论朝政,表里奸臣,欲尽变更先朝法度;张保源累上书议论朝政,附会奸臣。诏朝散郎王巩特追毁出身以来告敕文字,除名勒停,送全州编管;通直郎张保源特勒停,仍展三期叙,于峡州居住。元符末《邸报》 :全州编管人、前朝奉郎、荣州佥判王巩,元丰末及元祐中累上书议论朝政,表里奸臣,奉圣旨,特追毁出身以来告敕,除名勒停,全州编管,奉圣旨放逐便。因此可考陈次升言章惇事,附见元符二年五月二十六日。[3]12001

2.元符元年(1098年)冬十月。关于驸马都尉守旧派张敦礼奏及被贬。

癸卯,三省言 :“检会元祐间密州管内观察使、驸马都尉张敦礼奏‘近者陛下断自圣心,退宰臣蔡确,进司马光为上相,以臣言之,事有五得’等事,伏望特赐省察。”

祐圣《邸报》载敦礼书极详,今但从《实录》。[3]11989

3.元符二年(1099年)正月。元祐党人陆佃复出。

乙丑,朝散郎、知海州陆佃为集贤殿修撰、知蔡州。诏以佃系元祐余党,于同时人中情实有异,褫职已久故也。

此据《邸报》增入。[3]12042

4.哲宗元符二年(1099年)五月。王巩以朝散郎追毁出身已来告敕,除名勒停,送全州编管事。

次升之为御史也,尝劾章惇,奏入不报。他日,上谓次升曰 :“章惇文字勿令绝了。”次升唯唯。退以告王巩,巩时从吏部调签书荣州判官事,次升因留巩曰 :“上意未可知,且缓行。”巩遂诘次升曰 :“上语云然,公胡不白上 :‘臣任耳目之官。帝王,犹心也。心所不知,故耳目为传达之;心若自知,何用耳目?陛下既知惇,何不罢斥,更须臣等文字?’”次升曰 :“良是。”后数日再对,上复语及惇,次升即以巩所言白上,上曰 :“未有以代惇者。”次升自监察御史迁殿中侍御史,又迁左司谏,首尾凡四年。既罢,而惇独居相位,讫元符末乃贬。

此据王巩《甲申杂见》编入。次升自察院迁殿院,乃绍圣二年十一月,自殿院迁左司谏,乃四年十二月,不知劾惇果在何时?元符元年十一月八日,王巩以朝散郎追毁出身已来告敕,除名勒停,送全州编管。

据元符末《邸报》云,全州编管人、前朝奉郎、荣州签判王巩放逐便。然则元符元年十一月八日送编管全州时,已自荣州归替,或就荣州送全州也,当徐考之。

然惇为相,终哲宗一朝,岂其命欤![3]12148-12149

5.元符二年(1099年)闰十一月。哲宗、曾布、章惇议论守旧派官员高遵惠任职事。对话中充满了政治斗争的曲折机谋,变法派解决抑制反对派,直到高遵惠去世。

先是,上谕曾布曰 :“高遵惠,再检见元祐中有章疏论罢吏禄,以为先帝法度不问是非,一切欲改,此大臣有私意于其间,不可不察。又规切太母,云‘不可敛怨天下’,此极不可得。”布曰 :“当时敢出此语,诚众人所难,陛下累欲召遵惠还,若尔,尤不可不召,臣当与三省更议可代之者。”上曰 :“甚好!”又曰 :“贾种民亦有章云尽罢苛法之语,莫不可!”布曰 :“此正与王存言横敛一般,亦可谓诋斥也。”上曰 :“遵惠论种民事,莫是否?”布曰 :“寺监无不由六曹直达都省者,遵惠为侍郎,职所当议。”上又曰 :“遵惠言紊乱官制。”布曰 :“如此诚紊乱官制。”上又曰 :“种民言罢苛法者,是上书。书中云更有一册文字,言十余事,尚检未见。”又曰 :“章惇终不喜遵惠。”布曰 :“人言其以遵惠击种民,故恶之。”上曰 :“遵惠归作尚书侍郎皆可。”布曰 :“龙图阁直学士恐难作侍郎,权尚书可也。”布退,语三省,但以上云 :“遵惠又有章疏欲召还,莫可别议庆帅否?蒋之奇是太中大夫,自可帅。”众曰 :“未敢议除之奇。”布曰 :“上不以为不可。”惇曰 :“庆不须两制,一直阁可矣。”布曰 :“直阁固可帅,但未知谁可为直阁。”许将、蔡卞皆曰 :“未见其人。”既而又欲以孙览帅庆,布曰 :“范镗可否?”众默然。布曰 :“以镗易览如何?”卞曰 :“如此即不妨。”又语及吕仲甫,卞曰 :“晓事,却不敢为非,亦恐未可也。”

其后上累谕布,欲召还遵惠,而惇终未决。

《高遵惠传》云 :遵惠卒,赠枢密直学士,赐白金五百两。《邸报》亦有此事。[3]12344-12346

(四)党争①党争中各条,由于同熙宁变法的密切关系,也可归入变法派同保守派之争一类。但是由于党争具有的政治独立性,此处单列为一类。

1.元祐二年(1087年)十月十六日《邸报》文章一篇。苏辙力请严惩谏官贾易。

知怀州贾易责知广德军。易既罢谏职,翰林学士苏轼、中书舍人苏辙皆乞补外,诏不许。于是辙言 :“易谢表皆自谓以忠直获罪,而指言群臣谗邪罔极,朋党滔天,上下不交,忠良沮丧,至引《周易》‘履霜坚冰’、‘不早辨’之言以为戒,欲使朝廷原心定罪,便行诛戮。其闲有云 :‘苏辙持密命以告人,志在朋邪而害正。’臣非台谏,凡易所言,不敢条析论奏,惟有言臣一节,理当辨明。易虽顷为谏官,今出守郡,于条不当复以风闻言事。其言臣以密命告人,伏乞朝廷取问实状。如所言有实,臣甘俟朝典。”于是御史交章论易 :“人才庸下,猥蒙朝廷不次拔擢,以为谏官,当推公正之心,夙夜以思补报,而易惟谄事程颐,默受教戒,颐指气使,若驱家奴。颐于人物小有爱憎,易乃抗章为之毁誉,附下罔上,背公死党。据其罪状,合赐严诛。朝廷尚以易在言路,为之优容,爱惜事体,资序极浅,与之怀州。易不能内愧于心,易志改行,公肆无根之谤,上累朝廷,意欲盗敢言之名,以欺中外。奸险之迹,欲盖弥彰。伏望早赐指挥降黜,以惩朋党之风。”诏 :“贾易已罢言职,不合更于谢上表内指名论事。”

《元祐邸报》十月十六日载此言章,今依旧录附此。[3]9878

2.哲宗元符十月二十七日。知怀州周秩奏请调离昔日政敌安宪所部。

《邸报》十月二十七日 :朝散郎、新差知怀州周秩奏曰 :“今蒙恩差知怀州。伏见河北运判吴安宪系是吴安诗、吴安素兄弟。臣在元祐初任太常丞,安诗任礼部员外郎,准朝旨议太皇太后御文德殿受册事,臣与安诗争论几一月,安诗缘此与臣有隙。后安诗任谏官,谮言蔡确诗事,谓臣唱言此风不可长,言臣是确党,又言臣不合入法云寺,蒙朝廷责臣知宿州。又臣任湖北提刑日,其弟安素知岳州,与苏辙表里,先奏乞避臣,又诬奏臣窃虑别有捃摭,便蒙朝廷罢臣送吏部。今在怀州,正在安宪所部,窃虑挟恨捃摭,难以自安,委是依条合该回避。伏望圣慈哀怜臣母见年七十七岁,所患未安,乞特降睿旨,改除臣淮、浙沿流一郡,臣愚不胜恳切奏闻,伏候敕旨。”[3]12314

3.元符二年(1099年)八月。吕温卿之死。

是月,舒州言,扬州制勘所牒前发运使吕温卿愿往舒州居住,听敕。癸酉到州,翌日卒。

此据《邸报》增入,温卿凶人,特存之。[3]12232

4.元符二年(1099年)闰九月。通议大夫、守尚书右丞黄履妄议朝政遭贬。

祐圣《邸报》 :三省同奉圣旨 :黄履身居执政,议论迂阔,朋比怀奸,动摇国政。况履所行之事,悉出朝廷。奉行之始,既有未当,自合明议,以正得失;岂可面从,而退有后言?为臣不忠,无甚于此!可落职知亳州,替何琬,仍放谢辞。敕 :朕惟二三执政股肱之臣,所与图事揆策,协心一虑,以同底于道。或异意以害政,则朕亦不得而私焉。具位黄履,论议迂阔,不足有为,朋比怀奸,动摇国政。况所行之事,悉出朝廷,得失是非,固当明辨;岂可命令已出,退有后言?为臣若斯,朕复何望!宜罢纲辖,往守藩条,其益省循,无重尤悔。可特罢尚书右丞,知亳州。郭知章行。又履到任谢表云 :伏奉敕命,差知亳州,已于今月三日到任。祗奉宸綍,出守侯邦;初见吏民,已颁政令。中谢。伏念臣旧迹疎远,逢辰明昌,先帝拔为宪司,陛下登以政府。恩重泰华,身轻毫厘,窃慕古人,少裨圣治。既奉厚诬之遐弃,忽令将谂之无从,因思裴度已成之言,遂成汲黯屡发之戆。退量冒昧,合置诛夷,敢意深慈,犹除近郡。兹盖皇帝陛下,笃于舜孝,推以尧仁,致兹狷介之愚,膺是宣承之任。恐惧修省,志当励于崦嵫;徧覆包涵,德敢忘于旻昊。履所称“厚诬遐弃”“将谂无从”等语,或可考寻当时所坐事实,故附此。[3]12275-12277

5.元符二年(1099年)闰十月。贬黜集贤殿修撰文及甫。

庚戌,朝奉郎、集贤殿修撰文及甫落职知均州,仍依吕大防例,不得引用期数赦恩叙复。及甫坐何事当考。或恐与刘唐老事相关。唐老责在绍圣四年十二月十七日丁酉。

《邸报》文及甫责词云 :“元祐之际,群凶擅朝。尔游其间,傅会邪说。情通语秘,交暱朋党。夤缘私恩,忝冒近列。久稽显黜,已屈公言,不自省愆,乃敢祈进。其谢少殿,往临小邦。有社有民,尚体恩贷。”[3]12299-12300

(五)救灾

元祐五年(1090年)十一月。苏轼关于江西、浙西地区赈灾奏议(节选)。这是一篇典型的调查报道及深度报道。

浙西钤辖苏轼言 :“臣闻事豫则立,不豫则废,此古今不刊之语也。至于救灾恤患,尤当在早。若灾伤之民,救之于未饥,则用物约而所及广,不过宽减上供,粜卖常平,官无大失,而人人受赐,今岁之事是也。若救之于已饥,则用物博而所及微,至于耗散省仓,亏损课利,官为一困,而已饥之民终于死亡,熙宁之事是也。熙宁之灾伤,本缘天旱米贵,而沈起、张靓之流,不先事奏闻,但务立赏闭粜,富民皆争藏谷,小民无所得食。流殍既作,然后朝廷知之,始敕运江西及截本路上供米一百二十万石济之,巡门俵米,拦街散粥,终不能救。饥馑既成,继以疾疫,本路死者五十余万人,城郭萧条,田野邱墟,两税课利,皆失其旧。勘会熙宁八年本路放税米一百三十万石,酒课亏减六十七万余贯,略计所失,共计三百二十余万贯石,其余耗散不可悉数,至今转运司贫乏不能举手。此无他,不先事处置之过也。去年浙西数郡先水后旱,灾伤不减熙宁,然二圣仁智聪明,于去年十一月中,首发德音,截拨本路上供斛斗二十万石赈济,又于十二月中,宽减转运司元祐四年上供额斛三分之一,为米五十余万斛,尽用其钱买银绢上供,了无一毫亏损县官,而命下之日,所在欢呼。官既行籴,米价自落。又自正月开仓粜常平米,仍免数路税务所收五谷力胜钱,且赐度牒三百道以助赈济,本路帖然,遂无一人饿殍者,此无他,先事处置之力也。由此观之,事豫则立,不豫则废,其祸福相绝如此。”

近者臣每观《邸报》,诸路监司多是于三四月间先奏雨水调匀,苗稼丰茂;及至灾伤,须待饿殍流亡,然后奏知,此有司之常态,古今之通患也。丰熟不须先知,人人争奏,灾伤正合预备,相顾不言。若非朝廷广加采察,则远方之民,何所告诉?”时七月戊寅也。[3]10828-10832

(六)战事管理

1.元祐《邸报》十月九日事。宋辽战争中虚报战功问题。

丁亥,臣僚上言 :“窃见朝廷自开边以来,罚罪不明,赏功太滥,不求其实,祗信其言,故上下得以相蒙,远近习为欺诳。每出师略有微功,则多增掳获之数,至有杀戮老稚无辜以充首级,身未入行阵,而买首论功,官军或有败伤,百不言其一二。此风浸长,十有余年,大将明知,略无诘难,以致朝廷金帛妄施于选懦之士,官爵猥加于无知之人。夫保明军中功罪,朝廷取信以行赏罚者,大将也。大将诈伪,不以实闻,朝廷默受其欺诳,如此旷日持久,欲望赏罚皆当,以服三军之心,使之赴功集事,威制夷狄,岂不殆哉!今诸路奏功,臣恐将吏狃习故态,妄冒欺诳,以虚为实,以少为多,以罪为功,致朝廷推恩太滥,并及无功,却致有功将吏无所激劝,有罪之人无所畏惧。欲望朝廷严降指挥,下诸路安抚司子细根究,据实结罪保明,不容卤莽;仍令本路监司觉察虚实,责御史台常切采访弹奏,稍有不实,重行降黜。庶军中赏罚无有不当,诸将不敢欺诳,军士有所劝沮,朝廷无枉滥之费。”诏 :“札与陕西、河东逐路经略司,依详上件臣僚所奏,应将士言功,并先责元统领官根究诣实,结罪保明。供申候到帅司,仰更切加考验,如委无妄滥,即本司再具结罪保明闻奏。并札与逐路转运司、提刑司常切觉察,如有妄冒,仰具实封奏闻,考验是实,其元保明官司当议重行降黜。并札与御史台,令采访弹奏。”

此《元祐邸报》十月九日事,当考言者姓名增入。[3]9883

2.元符二年(1099年)正月。泾原路经略使章楶谢表。

诏泾原路经略使章楶擅违朝旨,前后奏报异同,特罚铜三十余斤。先是,上御批令泾原二酋免木槛发来赴阙。楶言大小首领若悉遣行,无主管降羌者,乞量留。又章惇欲留候进筑了遣来,上极难之。曾布曰 :“二酋在军前,则敌人情通,易于扞御,又降羌未至者,可以因而招纳,于边计诚有补。”蔡卞迎上旨,颇不以为然,而上竟从布所请。已而楶卒遣妹勒都逋等赴阙,上以其前后奏报反复,故有是罚。

《邸报》有楶谢表云 :羌酋就缚,宜加桎梏之防;几事难言,妄渎冕旒之听。公违明制,合正严诛。[3]12039

3.元符二年(1099年)三月。严厉处置锺传、王舜臣集体虚报战功领赏案。

元符《邸报》,密院奏刑部申奏制勘所奏。勘所奏勘到锺传、王舜臣等妄冒功赏数内秦凤经略使陆师闵、锺传奏讨荡画谋事。勘会锺传统领两路大军出界,元奏斩获三千五百二十级,今勘得共实获二百九十级,外有三千三百三十级系虚冒。其陆师闵六月十四日承受朝旨 :“妄冒入限一月许自陈,与免罪。”至十八日牓,秦州等所勘详,陆师闵直至十八日方行出牓,及奏状内称“寻行出牓”情罪,合取自朝廷指挥。法寺称 :“许首朝旨出牓稽违,官减外,杖六十,公罪。锺传画谋功赏如是情属虚奏,系保明不实,徒二年,未赏,减二等,官减外,杖一百,私罪,合罚铜十斤,如不知情,合罚铜三斤。”勘会陆师闵见系降授朝散郎,试户部侍郎。三月九日奉圣旨 :“陆师闵特落职,差知蕲州。其已差下张德温,令吏部依元到名次别与合入差遣。”奉敕 :“惟赏当功,罚当罪,则臣下劝,朕持此以为励世之具,虽侍从之臣,亦不得而私焉。具官顷以才称,实膺阃寄,方洮河进讨,计谋将下,交私妄冒功赏;诏许陈首,而汝奉行不时,职当保明,而汝奏报非实。不加黜责,曷儆诞谩!聊褫职名,犹绾郡寄,往其循省,无重悔尤,可特罢侍郎,依前降授朝散郎、知蕲州。”中书省、密院关密院奏 :“刑部申,秦州制勘到锺传、王舜臣等妄冒功赏案数内下项人,三省、密院同奉圣旨 :‘依逐项指挥。’今据吏部申逐人见今职名,合降官资 :下项秦凤路随锺传出界五将,妄冒获级、重伤、杂功人;下项曾经保奏崇班曹宗道、秦贵虚供获粮前去,逢贼斗敌,重伤留在安西城,降一资。”奉敕 :“曹宗道等,夫王政不忘人之功,若侥幸而妄其实,则罚亦随之。比者偏师出塞,而汝等秋毫之力无有焉,或妄列重伤,或虚冒首级,以觊赏典,各黜两秩,尚为宽典。可敕。”中书省、密院关密院奏 :“刑部申,秦州制勘到锺传等妄冒功赏案,三省同奉圣旨 :‘依逐项指挥。’今据吏部申,契勘高永年见任崇仪使,依所降指挥,合降六官,降至文思副使。关送中书省指挥。”熙河部落子将元奏斩获八十级,捉到生口一名,天使钱钤辖伤中五十七人,杂功十五人。今勘会定实获二十四级,生口一名并旧丁,余并是虚妄。内权都总领,崇仪使高永年出界回,有部落子各将人头于高崇仪,向邢玠道收著中军人厮煎要人头一级,与经勾陈先得,勾当人一级与张钤辖,三殿直三级与抚谕王拱,备一级与效用辛士虎。高崇仪指挥邢玠道,王防御得锺龙图人头要及三分,问当得力姓名人呈,高崇仪于姓名下虚凿写了人头,令邢玠道等监勒,依上件虚冒功数状申讫。六月二十三日准朝旨,限一月陈首。至七月二十八日,马皇城处唤邢玠道与我凭写首状来,为锺龙图指挥,不敢违拒,元保明人头中伤等都是诈冒。申经略司,于检上落作二十三日,其使臣等陈首,亦落作二十三日。元部六百七十四人,虚冒获级一分已上。看详马用诚、邢安道虚作效用,系不应言,官减外,笞五十。将首状落作二十三日,系诈为官文书,及虚均摊首级与亲戚,及许为首级妄求功赏,为从,按问官减外,合杖九十,合罚铜九斤。除李澄已降指挥外,马用诚降两官,冒部获一分以上,更降一官,及依随李澄虚上人头与亲戚等,更特降三官。奉敕 :“依。下项皇城使马用诚可特降文思副使,崇仪使高永年可特降内殿崇班。”敕马用诚等 :“战危事也,惟赏当功,罚当罪,则人忘死以犯难矣。尔提兵御边,蔑公徇私,诞冒赏级,加于无功,贬秩六等,尚为宽恩。往自循省,母重获悔。”[3]12085-12089

(七)车盖亭诗案

元祐四年(1089年)四月。车盖亭诗案原委,朝内复杂微妙的政治斗争(节选)。这是一篇典型的政治内幕报道,细致详实。

朝散郎、知汉阳军吴处厚言 :

伏见朝廷牵复知邓州蔡确观文殿学士,此则朝廷念旧推恩,无负于确矣。然确昨谪安州,不自循省,包蓄怨心,实有负于朝廷,而朝廷不知也。故在安州时,作《夏中登车盖亭》绝句十篇,内五篇皆涉讥讪,而二篇讥讪尤甚,上及君亲,非所宜言,实大不恭。臣以食君之禄,义切于己,虽不在言责之地,忠愤所激,须至冒昧万死,仰凟天听。缘其诗皆有微意,确欲使读者不知,臣谨一一笺释,使义理明白。内五篇不涉讥讪,亦一例写录连粘投进,所贵知臣言之不妄。

其诗云 :“公事无多客亦稀,朱衣小吏不须随。溪潭直上虚亭里,卧展柴桑处士诗。”“一川佳景疎帘外,四面凉风曲槛头。绿野平流来远棹,青天白雨起灵湫。”右以上二篇,别无讥谤。“静中自足胜炎蒸,入眼兼无俗物憎。何处机心惊白鸟,谁人怒剑逐青蝇?”右此一篇,只是讥刺执政,即不谤及君亲。“纸屏石枕竹方床,手倦抛书午梦长。睡起莞然成独笑,数声渔唱在沧浪。”右此一篇,称莞然独笑,亦含微意。况今朝政清明,上下和乐,即不知蔡确独笑为何事。“西山髣髴见松筠,日日来看色转新。闻说桃花岩石畔,读书曾有谪仙人。”右此一篇,亦别无讥谤。“风摇熟果时闻落,雨折幽花亦自香。叶底出巢黄口闹,波间逐伴小鱼忙。”右此一篇,只是讥刺昨来言事者,及朝廷近日擢用臣僚,亦不曾谤及君亲。

“矫矫名臣郝甑山,忠言直节上元间。钓台芜没知何处?叹息思公俯碧湾。”右此一篇,讥谤朝廷,情理切害,臣今笺释之。按 :唐郝处俊封甑山公,上元初,曾仕高宗。时高宗多疾,欲逊位武后,处俊谏曰 :“天子治阳道,后治阴德,然帝与后犹日之与月、阴之与阳,各有所主,不相夺也。若失其序,上谪见于天,下降灾于人。昔魏文帝著令,不许皇后临朝,今陛下奈何欲身传位天后乎?天下者,高祖、太宗之天下,非陛下之天下,正应谨守宗庙,传之子孙,不宜持国与人,以丧厥家。”由是事沮。臣窃以太皇太后垂帘听政,尽用仁宗朝章献明肃皇太后故事,而主上奉事太母,莫非尽极孝道,太母保圣躬,莫非尽极慈爱,不似前朝荒乱之政。而蔡确谪守安州,便怀怨恨,公肆讥谤,形于篇什。处今之世,思古之人,不思于它,而思处俊,此其意何也?借曰处俊安陆人,故思之,然《安陆图经》更有古迹可思,而独思处俊,又寻访处俊钓台,再三叹息,此其情可见也。臣尝读《诗》《邶风》《绿衣》,卫庄姜嫉州吁之母上僭,其卒章曰 :“我思古人,实获我心。”释者谓此思古之圣人制礼者,使妻妾贵贱有序,故得我之心也。今确之思处俊,微意如此。

“溪中曾有划船士,溪上今无佩犊人。病守翛然唯坐啸,白鸥红鹤伴闲身。”右此一篇,亦无讥谤。“未结茅庐向翠微,且持杯酒对清辉。水趋梦泽悠悠过,云抱西山冉冉飞。”右此一篇,亦无讥谤。“喧豗六月浩无津,行见沙洲束两滨。如带溪流何足道,沈沈沧海会扬尘。”右此一篇,称“沈沈沧海会扬尘”,言海会有扬尘时,人寿几何,尤非佳语。

处厚又奏 :“昨为蔡确安州诗讥讪朝廷,上及君亲,遂有状缴奏。窃虑确妄有分析,称所思郝处俊不为此事,臣今以《旧唐书》考之 :处俊所进谏者数事,或有在咸亨初,或有在咸亨间,或在上元初,唯进谏此事,乃在上元三年,即上元间也。故确诗云‘忠言直节上元间’,则正思此也。又最后一篇云 :‘喧豗六月浩无津,行见沙洲束两滨。’今闻得安州城下有涢河,每六七月大雨,即河水暴涨,若无津涯;不数日晴明,即涸而成洲,故确因此托意,言此小河之涨溢能得几时,沧海会有扬尘时。又‘沧海扬尘’,事出葛洪《神仙传》,此乃时运之大变,寻常诗中多不敢即使,不知确在迁谪中,因观涢河暴涨暴涸,吟诗托意如何?”

据王巩《随手杂录》 :“初,吴处厚笺蔡持正诗进于朝,邸官已全本报之,凡进入三日,而寂无闻。”[3]10270-10274

(八)减免税赋

元祐《邸报》二年十月六日事。国家免除税赋,地方政府不予执行。

臣僚上言 :“伏覩陛下即位以来,数降敕令,减放民间夏秋二税积欠,及坊场败阙课利,及公人元非侵欺盗用失陷之类。所在州县观望监司意旨,不肯依准敕令直行放免,多为人吏隐藏元案,公行邀乞。或十止放其二三;或已放息钱,而本钱尚在;或已多纳过息钱,不与通计作本钱勾销;或虽有晓示,明言除放,而官司托以未经磨算,留滞日月;或虚称已申省、寺,而未有与夺;或坊场败阙,庐舍、器用已无存在,而犹监锢老弱,追偿未已;或送纳齐足,而不给还本钞。有穷苦失业之民,救饥寒不暇,复为官司拘系督迫,略无生意。其实为诸路监司不推原朝廷仁厚之政,惟恐年计不足,有妨进用;州县官吏又牵制因循,上下蒙蔽,以至于此。窃以二圣临御,爱恤生灵,蠲除逋负,而敢尔抑遏闭塞,使朝廷有惠泽之名,而其实未逮于天下,恐非二圣所以为恻恤惨怛之意也。臣愚欲乞下御史台先取诸路监司保明事状,委无未尽案验,乃体访民间欠负未经行遣,及虽已行遣而未尽者,乞付吏议,重行黜责,庶以慰远方无告之民,天下幸甚!”诏令诸路及府界监司,限一月疾速依敕结绝,仍具保明闻奏。

《元祐邸报》二年十月六日事,当考言者姓名。[3]9880-9881

(九)河防

1.元祐《邸报》十月初九日事。设置都大提举修河司,治理河北河水决堤。

河北都转运使顾临等奏 :“昨准朝旨,勘会河北自河决以来,至今未见开修的确利害,令与水官讲画合兴修去处及所用工料,保明闻奏。续准朝旨,以讲议河事所为名。近因都水使者王孝先奏,将讲议河事所与提举修河所并,以都大提举修河司为名。窃闻旧例,须是已有兴修去处,始立提举修河司总领其事。今来方候河水减落,见行港势所向,较量利害申陈,显见难以预置兴修司局;既将讲议河事所并为都大提举修河司,又却复分讲议与修河两项行遣,不惟名实异同,深虑文移交互。欲乞将应缘讲议河事行遣并依元降朝旨,以讲议河事所为名,候议定合行开修去处奏闻,及依故事朝廷差官覆实,委得允当,许令兴工,即复为都大提举修河司。”诏依所奏,候议河事兴工,即复为都大提举修河司。

《元祐邸报》十月初九日事,要见修河议论,当删取之。二月八日并四月二十六日诏,当考。[3]9883-9884

2.元符二年(1099年)闰十月。工部关于旧东流诸埽河防清产核资状文。

工部状 :“近准朝旨,北流河事并付转运司。今相度,欲乞从本部选差官一员,诣旧东流诸埽,仔细点检自降朝旨河事付转运司日后,见在物料、钱物数目,及北流埽分,逐一相度水势,次第立定向著、退背二埽,每等埽合用物料、人兵额数,然后定差都大若干,用来年例钱、物料、兵夫充数,足与不足,逐一分明立定开说,保明奏闻等。如依所申,即乞差权都水丞韩辑前去。”诏依工部所申。

《邸报》十月十九日事,今增入。[3]12302

3.元符二年(1099年)八月。国家水利官员降级为地方官。

右中散大夫、都水使者郑佑知峡州,朝奉大夫、权提点河北东路刑狱李仲权知苏州,朝奉郎、北外都水丞李伟通判秦州。

用《元符邸报》增入。此必缘河事下迁,当考。[3]12209

4.元符二年(1099年)九月。权殿中侍御史石豫上奏请求严办绝提负责官员。

臣僚上言 :“近以大河决溢,一向北流,有司急切,宜重欺罔之罪,虽已具札子弹奏,而当职官未蒙显黜。伏覩敕命郑佑知陕州,李仲知苏州,李伟通判秦州。此三人者,皆系水官,士论骇然,特未佥允。盖黄河大役,兴作连年,朔道积储,费出殆尽。今既决溢,数州之民咸被昏垫,老幼皇皇,转徙道路。而佑等未蒙朝廷明正典刑,今所与之郡,类皆藩镇,使彼自择,不过如此。臣窃谓赏罚之实有所未明,则北方之民凡被其患者,何以慰其心也。伏望圣慈特赐详酌指挥,先罢逐人差遣,根治情实施行。”诏逐人并罢新除差遣,各随见今所在州军听候指挥。言者权殿中侍御史石豫也。

《邸报》九月二十一日有此言章,今掇取增入。八月三日、九月十六日、十月二十六日。[3]12245-12246

5.元符二年(1099年)九月。水部员外郎曾孝广奏治理黄河事。

水部员外郎曾孝广奏 :“臣伏见元丰四年六月三日圣旨,河决小吴埽,其东行河道已是淤高,理不可塞,将来更不修闭。今年河决内黄埽,全河北流,已准敕命河事付转运司,责州县共力救护北流堤岸。则都水北外丞无所职任,及南外丞有怀、卫都水地分亦属河北路,今来不可独异而使观望疑惑。欲乞并归转运司,于本司置河渠案及属官,分治责办州县修护河埽,自然上下检察,内外简省。”工部看详,欲依孝广所奏事理施行,所有合措置事件,令转运司别具条析奏取朝廷指挥。从之。

《邸报》九月二十五日甲子有此,今附见。[3]12249

(十)宋夏边政

元符元年(1098年)三月。辅臣、密院奏锺传、陆师闵率秦师进筑浅井以无水泉而罢事处置不当宜受处罚。

祐圣《邸报》云 :据密院奏,勘会锺传奏乞进筑去处,有违朝廷累降指挥,显属轻易举动,反复异同不当,其逐次奏报,各有诞妄不实;及陆师闵一向依随,并无措置;若不重行降黜,无以惩戒。康谓、李深亦是预议之人,及随军走马满志行并无奏报,理合行遣。三省、枢密院同奉圣旨,并且在逐路责其后效。内锺传特落直龙图阁,降通直郎、主管熙州、兼权签书熙河兰岷路安抚都总管司公事。陆师闵特降一官,落集贤殿修撰,充直秘阁。康谓、李深、满志行冲替,系公罪事理重,余差遣依旧。除逐人降官、落职及差遣,并追支赐别降指挥外,其满志行冲替并追减年,及不用叙法,并康谓权熙河兰岷路都监、权知通远军。[3]11783-11784

四、结 语

哲宗时期《邸报》呈现了报道的叙事化特征——新闻人物、新闻事件及新闻背景、新闻语境第一人称叙事方式,展示了历史人物、历史事件的丰富性、复杂性,体现了新闻报道的客观性、真实性。诏书、制文、奏文等,原文照登。

尽管《邸报》审查机构、编辑出版机构均在不同程度上对《邸报》进行审查,实际上形成了比较复杂的出版内容选择及干预过程,但是出版政策总体上是比较自由宽容,报道内容也是比较自由的,形成了新闻报道早期专业主义特征,确立了《邸报》以真实报道为主的权威媒体地位,反映了哲宗时期丰富复杂的政治生态。显性与隐性报道兼具,政事报道的公开性甚至令人惊诧。

[1]徐松.宋会要辑稿[M].北京 :中华书局,1957.

[2]赵升.朝野类要[M].王瑞来,点校.北京 :中华书局,2007.

[3]李焘.续资治通鉴长编[M].北京 :中华书局,1992.

[4]徐梦莘.三朝北盟会编[M].上海 :上海古籍出版社,2008.

【责任编辑 郭玲】

Contents ofCourtBulletinand National Affairs of Song Dynasty——Chronicles ofCourtBulletinin Li Dao’s Works during Zhezong Period in the Northern Song Dynasty

TIAN Jian-ping

(College of Journalism and Communications, Hebei University, Baoding, Hebei 071002,China)

CourtBulletin, as a medium for the government of the Song Dynasty to transmit political information internally, was edited, published and issued by Memorials Office. As a government document or political newspaper, it functioned as a political newspaper to some extent, targeting at government officials at various levels to understand and recognize national political affairs and status. Li Dao compiledAContinuationofHistoryasaMirror, based onCourtBulletinas the basic historical data. This paper excerpts and briefly analyzes the contents ofCourtBulletinduring Zhezong period in the Northern Song Dynasty recorded inAContinuationofHistoryasaMirror, to have a rough idea of national political life reflected inCourtBulletinduring Zhezong period. Previous researches onCourtBulletinwere limited to its editing and publishing, with little on its contents.

CourtBulletin; politics of Song Dynasty; Emperor Zhezong; Li Dao; chronicles

2015-10-10

田建平(1963—),男,内蒙古包头人,博士,河北大学新闻传播学院教授,博士研究生导师,主要研究方向 :出版史,媒介史,文化传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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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005-6378(2015)06-0001-12

10.3969/j.issn.1005-6378.2015.06.00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