社会碎片化的伦理回应——当代德性伦理复兴的社会根源探析
2015-03-19叶方兴复旦大学马克思主义学院上海200433
叶方兴(复旦大学马克思主义学院,上海200433)
社会碎片化的伦理回应——当代德性伦理复兴的社会根源探析
叶方兴
(复旦大学马克思主义学院,上海200433)
摘要[]德性伦理复兴是充满强烈流动性、开放性的现代社会对道德理论提出的必然要求,它源于道德背后的社会支撑系统发生改变。现代社会是一个社会领域日渐丧失统一性,走向碎片化的历史进程,社会碎片化引发人们道德生活稳定性的消解,社会成员相互之间社会关系的疏离以及道德情感的缺失。德性伦理是具有统一性、稳定性的道德理论,它思考人的整体生活,与共同体紧密相连,同时展现社会成员的道德情感。德性伦理复兴是对现代社会碎片化及其带来的工具主义盛行、社会关系疏离、人际冷漠的有力回应。在通达人类美好生活的至善之道上以及对个人“应当过什么样的生活”的终极追问中,德性伦理复兴激起了如何在契合一定社会结构及生活样式的基础上,设计满足人类道德生活需要的最优方案的思索。
关键词[]现代社会;社会碎片化;德性伦理复兴;个体化;共同体;道德情感
中图分类号[]B82-0[
文献标志码]A[
文章编号]1001-4799(2015)05-0006-06
收稿日期[]2014-11-22
作者简介[]叶方兴(1986-),男,安徽舒城人,复旦大学马克思主义学院博士后流动站研究人员,主要从事道德社会学、德性伦理学与思想政治教育社会学研究。
[基金项目]上海市哲学社会科学规划资助项目:2012BZX005
自20世纪50年代末开始,西方伦理思想界出现一场声势浩大的德性伦理复兴运动。德性伦理(Virtue Ethics)为何复兴?一般都会认为,这源于规范伦理学难以有效应对人类道德生活的现代性危机。现代社会以理性化为基本特征,人们的道德生活总体上受“韦伯式的世界观”[1] 137支配。作为现代社会主导性的道德理论,规范伦理学过于强调道德的规则性、理性化,道德变成了类似宗教律令的原则、规范。道德是人的存在方式以及实践精神,本应是热情的、激发人心的,并指向人类终极至善,但强势的规范伦理学遮蔽了道德应有的生存品格与情感特质。德性伦理是从人内在的道德品质出发,它的复兴既是对过分注重外在规则的规范伦理学的一次有力反拨,也是对道德理论本真面相的有效揭示。系统地梳理学术史发现,在众多解释角度中,从道德社会学的维度揭示德性伦理复兴,进而发掘背后所隐匿的社会与道德之间的互动关系,并未得到应有的凸显。从道德与社会之间的关系看,道德具有强烈的社会性,“任何一种道德哲学都特别地以某种社会学为前提”[1] 29。德性伦理之所以出现复兴源于道德背后的社会支撑系统发生改变,是社会变化在伦理生活中的自觉反映与必然应对。
一、德性伦理复兴的思想语境
德性伦理古已有之,古希腊德性伦理、中世纪神学德性论以及中国传统的儒家伦理都可称之为德性伦理,但“直到晚近美德伦理学重新登上哲学舞台以前,它一直在现代哲学伦理学大舞台上扮演着不重要的配角”[2] 227。以1958年安斯库姆(Anscombe)的《现代道德哲学》发表为标志,德性伦理开始在西方伦理学界复兴,并再次获得人们关注,成为与现代伦理学的义务论、后果论并驾齐驱的伦理学理论,并对以义务论、后果论为代表的规范伦理学展开批判,呼吁回归德性传统。这场运动囊括了当今道德哲学界诸多一流的思想家,包括伊丽莎白·安斯库姆(Elizabeth Anscombe)、麦金太尔(Alasdair Maclntyre)、费丽帕·福特(Philippa Foot)、玛莎·努斯鲍姆(Martha Nussbaum)、伯纳德·威廉姆斯(Bernard Williams)、约翰·麦克多维尔(Jolln Mcdowell)、迈克尔·斯洛特(Michael Slote)、罗莎琳德·赫斯特豪斯(Rosalind Hursthouse)、朱丽叶·安那斯(Julia Annas)、罗尔·吉里甘(Carol Gilligan)、克里斯蒂·斯旺顿(Christine Swanton)等。
为何德性伦理在沉寂了许久之后又再次复兴呢?这里有必要首先论及德性伦理复兴的思想语境。在德性复兴之际的20世纪50至60年代,占据主导性的现代道德理论是规范伦理学。伦理思想史存在基本的共识:德性伦理是传统社会的道德理论形态,而规范伦理是现代社会的道德理论形态。罗尔斯(John Rawls)认为,“古代人追问的是一条通往真正幸福或最高善的道路,他们考察德行和作为性格特征的德性(例如本身就是一种善的勇敢、节制、智慧和正义这些德性)如何与最高善联系在一起……近现代人追问的却主要是(至少首先是),哪些在他们看来是正当理性的权威规定,以及由这些权威规定所产生的权利、责任和义务”[3] 6。安纳斯(Julia Annas)在《幸福的伦理学》也揭示了古代伦理学与现代伦理学的区别。“古代伦理理论关注行为者作为整体的生活,关注他的品性。对品性和选择的关注,对实践理性和情感作用的关注,是古代伦理学的核心。古代伦理学并不认为道德本质上是惩罚性的或矫正性的。古代伦理理论并不设定,道德本质上是严厉的苛求,而是主张这样的道德观:行为者在一个正常的、不受压抑的发展过程中自然会接受的道德观”[4] 2。这样,伦理学就有古代与现代两个不同的“版本”:德性伦理学与规范伦理学。它们之间的差别体现在三个方面:(1)基本概念不同,德性伦理学侧重的是“善”、“好”、“德性”,而规范伦理学侧重的是“义务”、“责任”、“对错”等;(2)聚焦的重心不同,德性伦理学聚焦主体(agent),而规范伦理聚焦行为(action);(3)提问方式不同,德性伦理学关注“什么样的生活是好的?”“什么样的人是好人?”而规范伦理学则追问“什么样的行为是正当的?”
这两种不同伦理理论契合了传统与现代两种不同的社会生活样式。传统社会是共同体本位、小农生产、熟人交往、德性为本的社会形态。在传统社会,人们的活动方式较为简单,活动范围也十分有限,这是个“连听脚步声都能辨别是谁”的乡土熟人社会,人与人之间的社会交往基本都是面对面的身体在场式的,此时,个人的品德显得尤为重要。与之不同,现代社会是工业文明、市场经济、陌生人交往、个体本位为基本特征的社会形态。商品经济或市场经济的发展引起社会结构分化,经济生活从社会结构中“脱嵌”(disembedness)而出,并成为社会生活的重点,市场逻辑渗透至人们社会交往的各个方面。这是个原子化的个人共存的陌生人社会,每个社会成员经过了对其背后依存的社会背景的抽离,让单纯的德性已经不再发挥解释力,而是诉诸调节陌生人关系的规范。在德性之后的现代社会,人们远离了充满凝聚力、情感化的共同体,放弃了对整体生活计划的关注,道德生活不再去关注人的品质、卓越的性情,转而追求利益的计算和规则的遵守。这样,如果说传统社会人们的道德生活以及相应的道德理论建立在对共同体、德性、整体生活目标的承诺之上的话,那么,现代社会人们的道德生活及其规范伦理学则是对个体、平等、责任、效用等价值的追求。
以上对传统与现代道德理论作出理想类型意义上的区分,大抵可以揭示出不同社会类型下道德理论的基本特征。然而,从道德与社会之间的关系来看,道德生活的形态取决于社会形态的变化,两者之间是一个不断的互动、调试、平衡的关系。随着社会的不断变化发展,特别是现代社会的急剧变迁,主导现代社会的规范伦理学也在不断地暴露出与社会之间的不同步性或不协调性。加上,现代社会的根本特质与推动力——现代性——本身就是一个充满张力、矛盾的结构,在成就现代规范伦理的同时,也在不断地暴露其负面效应。事实上,人们的道德生活及其理论设计离不开与之适应的社会背景,反过来,一定的社会结构与社会条件为人们的道德生活提供支撑系统。因而,我们不可能将人们的道德生活从社会生活中抽离出来单独加以理解。“道德概念不仅体现于社会生活方式中,而且部分构成社会生活方式”[5] 23。从社会的视角揭示德性伦理复兴就必须锁定现代社会,揭示现代社会的变化对道德生活的影响,以说明现代社会较之传统社会究竟发生了什么样的变化导致德性伦理的再次登场。
二、现代社会的碎片化及其道德危局
一定意义上,当代德性伦理复兴是对现代社会出现结构性问题的伦理回应。现代社会自身出现的变化引发人们的道德困惑,也逐渐暴露规范伦理学的缺欠,无力对人们的道德生活作出完满指引。如果我们把德性伦理复兴看作是对现代性道德困境的应答,那么,作为背景性与条件性的现代社会则是孕生它的社会母体。而要清晰地认定现代社会变化及其引发的道德效应,就不得不借助传统社会这个参照性标靶。
传统社会建立在血缘关系的基础上,以一种整体性、同质化的状态存在。此时的社会是一种并未处于分化的共同体状态,政治、经济、社会、文化等领域聚合一体,伦理构成社会生活的中轴。麦克法兰说:“旧制度将生活中互不相干的领域混成一锅粥。在部落社会,亲属关系作为调节器,将所有人团结在亲属关系之内。在农民社会,社会与经济不分彼此,宗教与政治不分你我,那里的基本单位是家庭和村庄共同体,上面覆盖着薄薄一层有文化的统治者。”[6] 19在这样的整体性社会结构,个人镶嵌在社会关系中,社会结构表现出强烈的稳固性,社会关系以血缘为纽带。社会表现为流动性弱的熟人社会,“旧制度社会中的社会关系大多是与生俱来的,一个人接近的是同一个亲属团体、同一个姓、同一个村庄的人。这些人不由你选择,他们与你终生相伴,关系难以变动”[6] 19。涂尔干将传统社会的组成方式称之为“机械团结”,认为这样的“社会在某种程度上是由所有社会群体成员的共同情感和共同信仰组成的:即集体类型”。这样,传统社会建立在人的相似性基础上,“社会团结之所以存在,是因为集体人格完全吸纳了个人人格”[7] 91。个体消融于实体中,个体意识被集体意识吞没,如同无机物中的分子一样,要想一致行动就必须丧失自己的行动。
但到了现代社会,社会结构由整体走向分离,社会不断呈现分化的趋向,不断分化出独立的子系统,社会结构由整体性不断趋向碎片化。按照分离机制(麦克法兰),经济系统最先分离,之后政治、社会、文化、伦理等领域各自独立,成为相对自足的社会空间。黑格尔敏锐地注意到现代世界出现的社会结构新变化:“我们这个时代是一个新时期的降生和过渡的时代。人的精神已经跟他旧日的生活观念与观念世界决裂,正使旧日的一切葬入过去而着手进行它的自我改造,成长着的精神也是慢慢地静悄悄地向它新的形态发展,一块一块地拆除它旧有的世界结构。”[8] 68吉登斯从制度层面揭示现代性,并将其结构性特征描绘为“断裂”,“是指现代的社会制度在某些方面是独一无二的,其在形式上异于所有类型的传统秩序”[9] 3。这样,社会走向碎片化是现代社会的结构性特征。随着社会职业分工加剧,各行各业的专业化程度不断提升,社会系统日渐分化出相对独立的社会子系统,它们在彼此之间呈现差异性的同时又共存于同一个社会空间。罗尔斯将理性多元论看作是民主社会的政治文化具有的事实特征,“在民主社会里发现的合乎理性的完备性宗教学说、哲学学说和道德学说的多样性,不是一种可以很快消失的纯历史状态,它是民主社会公共文化的一个永久特征”[10] 33。而理论观点异质性、多元化正是当代社会结构分化在思想文化层面的写照。沃尔泽的多元正义观立足的社会语境就是社会生活呈现“诸领域”,也是把握了现代社会领域分化的基本特征。这种碎片化社会领域的形成伴随着强烈的社会流动性,社会分化是社会系统要素不断自我分裂,形成新质的社会要素的变化过程。
在日渐碎片化的现代社会,个体被逐渐释放出来,如何体现个体的自主意识成为一切现代社会关系乃至整个社会政治制度设计以及伦理思考的出发点。这样,与传统社会的伦理思考立足德性不同,“现代道德哲学是在对自然法和自然权利理论的反思中产生出来的,自主性意识的凸显以及对人类平等的强调,构成了现代道德哲学的核心基础”[11] 59。这样的道德理论设计大抵能够契合现代社会的基本特点,满足现代社会人们道德生活的基本要求。但现代性本身就是一个内部存在张力的结构:它在不断塑造新质、自我建构的同时,也在不断进行自我反思、自我解构。社会剧烈变迁也会引起人们社会生活的震荡,现代社会的深度发展也在不断地暴露出自己的社会问题,所以,当主导性的规范伦理学在适应现代社会需要的同时,现代性的充分展开也将其负面效应暴露无遗。
从整体上看,伴随现代性的充分发育与展开,社会结构的变迁引起价值系统“坐标”的位移和人们道德生活的改变。无论是韦伯的“诸神之争”、涂尔干的“社会失范”,还是马克思对资本主义社会中生活世界的描述都深刻地揭示了现代社会的分散与动荡。马克思揭示出“一切社会状况不停的动荡,永远的不安定和变动”,“一切等级的和固定的东西都烟消云散了,一切神圣的东西都被亵渎了”[12] 70。与整体性社会结构消解、社会碎片化伴生的是道德生活的碎片化、统一性和统摄性的意义消解,以及价值权威的式微。当传统社会稳定性、整体性的社会结构发生转变,人们面对的将是支离破碎式的道德场景,我们将只会获得不同“断简残片”,无法继承文明史上的任何一种道德传统,难以把握道德的整全图景,构筑起完整的、统一的意义世界。麦金太尔指出,现代社会的道德领域出现了不可通约的伦理争论,道德领域缺乏共识,不同的道德主体秉持不同的伦理观念,即便是同一个自我,在生活中有时是义务论,有时是功利
论,彼此互不相容。可以说,现代社会的道德分歧比任何时候都要严重,以至于麦金太尔发出追问:“在这林林总总的互相对立、互不相容且对于我们的道德忠诚、社会忠诚来说又是互竞不一的正义解释中,我们应当怎样决定?”[13] 2社会各领域的分化带来的是道德生活的全新境遇。启蒙普遍性道德谋划的失败,情感主义的盛行都意味着整体性社会解体后,人类社会需要一种契合现代社会分化特征的新型道德生活方案。
在现代社会,除了人类道德生活的统一性正经受消解之外,原子化的个人也引起了现代社会关系的疏离。在传统社会,个体被实体淹没,个人是不具有主体性的,而是通过整体社会或社会背景、结构来标定自我的。马克思曾说过,“人们越是往前追溯,个人就越淹没在共同体之中”[12] 70。但在契约化的现代社会,原子化的个人都是自足的,“现代”社会的要义是,每一个领域彼此分立。“无论是一个家庭、一个种姓还是一个共同体,总之任何集体都不再高于一切,相反,个人变成了一个完整的社会缩影,赋有了属于其个人的各项权利和义务”[6] 140,人本身是社会关系的产物,需要在相互交往、合作、团结中获得自我认同,实现发展自我。但随着现代社会深度发展,自足的个人相互独立,容易走向区隔,社会联接或团结本应具有的情感、价值和精神纽带消失殆尽。此外,市场经济奉行工具理性的逻辑,以商品与货币为媒介横扫社会生活的一切领域,以至于桑德尔发出“金钱不能买什么”的疑问。一切实质性、价值性、情感性的内容全部被还原为利益、效用的算计。如马克思说的,资本主义把一切社会关系变成赤裸裸的金钱关系。个体的释放消解了共同体,社会系统成为黑格尔意义上竞相斗争的战场,“在市民社会中,每个人都以自身为目的,其他一切在他看来都是虚无。但是,如果他不同别人发生关系,他就不能达到全部目的,因此,其他人便成为特殊的人达到目的的手段”[14] 197。这样就会带来对道德基础的严肃拷问?当道德沦落为机械化、量化的计算,或冰冷枯燥的教条的时候,道德还是道德吗?
三、德性伦理的理论特质及其社会效应
在现代社会,社会生活的碎片化消解了人们道德生活的统一性与稳定性,让每个被抽离了社会背景的个体成为道德判断的基点。麦金太尔描述的不可通约的道德论争、盛行的道德情感主义、道德相对主义,可谓是以个体为本位的当代道德生活景观的重要写照。此外,市场经济以其强大的资本力量将其奉行的工具理性渗透至社会生活各领域,人们的道德生活也随之不再充满安全感、温情感和目的性。正是在此背景下,德性伦理对主导现代社会的规范伦理学展开批判,开启复兴之路。
德性伦理是以德性(virtue)为基本的思考起点,并以此为基础而构建起的系统化的道德理论。与规范伦理学关注人们的行为不同,德性伦理关注具体的行动者。德性伦理将人看作是情感、理智、欲望的统一体,是在气质、性情、品格上呈现出自我同一性的整体性存在。安纳斯认为,德性总是以一定的方式让我们的生活成为一个整体。因为,思考德性就让我们将生活看作整体(think life as a whole)。这个观念是德性伦理重要且突出的基本特征。因为“德性关于生活的观点,就是将我们过的生活看作是一个整体的统一体(overall unity),而不是一系列或多或少断裂的状态”[15] 514。德性伦理关注个人的生活目的,乃至整个人类的福祉,它所考虑的问题是萦绕人们心中的苏格拉底问题,即人应当过什么样的生活。
德性伦理将人类生活看作是统一的整体,是对现代性造就的社会碎片化的有力克服,也是它在现代社会再次引起人们关注的重要原因。在现代社会,领域分化和角色分工让每个人成为支离破碎的存在。“我是个人,却不是一个完整的个人;我有生活却没有完整的生活”[16] 52。碎片化侵袭了人们的道德生活、道德生活的统一性与社会成员的自我认同。在现代社会分化的条件下,自我在社会职业分工、角色分化、需要多样之下变得分崩离析,个人的伦理判准因不同时机、不同境遇尽显不同,人们的道德生活由此丧失了统一性。然而,对于个体社会生活一致性的寻求成为德性的追求,个人生活的一致性是我们进行准确社会认知的前提。社会学认为,“人类试图根据理解他们自己行为的方式理解自己的生活经验,这些行为构成他们一致性生活(coherent life)的组成部分”[17] 9。人们道德生活需要统一性与稳定性,德性伦理可以为人们过上稳定的、系统化的道德生活提供有力的担保。
另外,德性伦理并不是孤立地考察人们的生活,而总是与共同体联系一起。德性伦理认为,德性是人的德性,而人们又总是在一定的社会背景当中,这样,德性就不是孤立、抽象的,而是深深根植于一定的
社会历史文化背景中。德性总是身处特定社会情境中人的德性,德性的涵养总是在共同体中完成。德性伦理旨在追求人的幸福生活,而人的幸福生活是需要在共同体中实现。社会分化造就了现代社会世界的分裂,传统社会那种共同体方式的生活形式已经成为历史,不复存在。麦金太尔将那种脱离了社会背景,抽离了共同体的个人看作是“陌生人或被放逐者”[1] 42。黑格尔也将原子化个人所形成的市民社会视为竞相逐利的战场,个体道德价值的极度彰显已经逐渐弱化甚至消解了共同体的伦理意蕴,致使“现代西方道德哲学、现代西方文明,已经陷入伦理认同与道德自由不可解脱的矛盾和冲突之中”[18],从而需要伦理来拯救“我们”的世界。
当代德性伦理复兴运动声称要回到亚里士多德的共同体传统,直接指向现代社会分化的社会生活造成的人与人之间孤立的、原子化的状态。人本身是社会关系的产物,需要在社会中发展自我、成就自我。一旦将社会看作是抽象的原子式个人的集合,那么,人类的道德生活就丧失了支撑它们的社会母体,社会成员将容易走向对立,陷入相互冲突的状态。福山曾说过,“一个社会若以扩大个人选择自由的名义持续不断地推翻社会规范和规则,将会发现其自身会变得越来越混乱、分裂和孤立,而且无力完成共同的任务,实现共同的目标”[19] 16。尽管在现代社会,个体从传统社会的共同体中脱离出来,社会成员的自由、平等、权利得到充分的尊重和保障。但社会成员在发展自主性的同时,还需要培育相互合作、相互关怀的道德品质。
此外,主导现代社会的规范伦理学建立在规则之上,忽视了行动者的内在动机、情感、价值,已经逐渐背离道德的本真面相,而复兴德性伦理可谓对道德理论的一次拯救。当现代性“怯魅”了神圣,解构了一切充满意义、价值内涵的事物时,人们的道德生活自然也就奉行实用主义和工具理性的标准了。规范伦理学的社会基础是市民社会、市场经济、自由民主、陌生人社会,其主要代表是注重规则的义务论和注重行动效果的后果论。义务论以康德伦理学为代表,将道德建立在普遍化的道德原则之上,道德成为建立在纯粹理性之上的绝对命令,道德行为就成为合道义性行为。后果论以密尔为代表,道德被看作是能够给人带来最大化效用(utility)的规则体系,将道德评价的重点放在行为的效果上。无论是义务论,还是后果论,道德都被看作是类似宗教律法的规则体系,关注的是人应当作出什么样的行为,什么样的行为是符合道德的之类问题。安斯库姆将其中的原因归结为受到中世纪神学的洗礼,“由于基督教为时许多世纪的统治之故,被约束、被允许或被原谅的概念深深的植根于我们的语言和思想中了”[20] 59。罗尔斯也揭示出,“正是从基督教这里,一个有关理性是一种要求或命令的思想进入了近现代道德哲学,它明确了我们的责任和义务”[3] 6。讲究规则、注重效果固然把握了现代社会的基本特征,现代社会是市场经济支配的社会,市场经济追逐资本,盛行工具理性,注重利益算计,一切事物都需要放在利益的天平上加以丈量。同时,现代社会也是个陌生人社会,人与人之间互不熟识,只有讲规则、重契约才能保证相互之间的信任,进行有效的社会交往。然而,这种关注行为规则,讲究有用性的道德理论却让道德呈现出单向度的理性化,同时逐渐丧失了应有的动机、情感、目的等意涵。
德性伦理始终与人的真实生命联系在一起,帮助个体生命发展到卓越的状态,是能够展现人的价值、意志、情感需求等的伦理形式。德性伦理能够反映和激发人们的道德情感。亚里士多德虽然认为德性不同于人的情感,但却指认德性的行动始终伴随人的情感活动。“合于德性的活动就是这样的事物。这样的活动既令爱高尚的人们愉悦,又自身就令人愉悦”[21] 23。当代德性伦理学家斯洛特从道德情感主义出发,在道德动机基础上建立更加纯粹和彻底的德性伦理学。当代德性伦理复兴的一个重要靶点就是现代性消解了人类道德生活内在的意义向度,个体化与市场化带来的工具理性让道德丧失了应有的情感和价值内涵。“一旦我们周围的创造物失去了它们赖以在存在之链中获得地位的意义,它们就可以被当作我们的计划的原材料或工具”[22] 6。一旦漂清了道德的动机、情感、价值等内容,道德将不再是道德。这也是道德应有的情感向度,真正的道德应当契合人性结构,反映人真实、完满的内在需求,表达人与人相处中应有的情感品质。而“如果没有超于原则和规则的各种感情和心理感受,道德就会是冷血的和不能激发人的”[23] 25。德性伦理展现出情感化面相是对道德本真内涵在现代社会缺失的有力补充,同时也是对现代性造成人际关系疏离、道德情感缺失的社会现实作出的有效理论应对。当一切社会关系都还原为赤裸裸利益关系,人与人之间的交往变成冷冰冰的遵守规则,社会生活缺失了丰富多彩的关心、互助,现代社
会也就将逐渐沦为无意义、无情感的荒芜之园。
可见,德性伦理复兴表面上看似乎是不同伦理理论(义务论、后果论、德性论)之间的博弈,实则是现代社会变化对伦理理论产生的冲击与回应。道德是人类社会生活的精神形式,属于社会结构中的上层建筑,它的产生、发展总是由一定的社会生产方式决定,与一定的社会生活样式相适应。当社会条件发生变化之后,人们的道德生活就应当作出适当的调适和应对。德性伦理并非仅仅只是用以指代传统伦理范型的历史“古董”,而是充满强烈流动性、开放性的现代社会对道德理论提出的要求。它的复兴对规范伦理学在现代社会出现的弊端进行了一次矫正,也向我们提出重新思考道德与社会之间的关系。从这个意义上来说,德性伦理复兴并非是德性伦理学家抽象的“沙盘推演”和情绪化的理论宣誓,而是道德向社会回归,道德哲学展现自身社会向度的过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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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责任编辑:黄文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