武汉市农机专业合作社库棚建设情况的调研报告
2015-03-19武汉市农委农业机械化管理办公室王强
武汉市农委农业机械化管理办公室 王强
武汉市农机专业合作社库棚建设情况的调研报告
武汉市农委农业机械化管理办公室 王强
1 基本建设情况
1.1机具库棚建设明显加快
近年来,在省、市农机合作社建设项目支持下,武汉市农机合作社机具库棚建设发展迅速。截至目前,全市133家农机专业合作社中,有87家合作社建有农机库棚,占比65.4%,高于全国和全省水平。其中建有统一库棚机具集中存放的有58家,占比43.61%;建有简易库棚存放机具的有29家,占比21.80%。近年来,黄陂区王家河街利梓农机专业合作社等2家国家级示范社,蔡甸区渔樵农机专业合作社等8家省级示范社,江夏区郑店农机服务专业合作社等20余家市级示范合作社,在省、市合作社建设项目支持下均建有集中的钢架构机具库棚。
1.2农机库棚建设需求仍较大
从调研情况看,目前暂无库棚、机具露天存放或停放家中场院的合作社还有46家,占比34.56%,其中有明确意向拟在未来2年建设机具库棚的达到33家。此外,随着合作社的不断发展,机具的更新升级和数量增加,部分合作社的简易库棚已不能满足农机具的停放保养需求。农机库棚供需矛盾呈现日益加剧之势,建设需求仍然较大。
2 农机库棚建设存在的问题和困难
2.1库棚建设不合规
已建的库棚相当一部分未经国土部门用地审批,权属不清,法律地位不明。全市81.96%的农机专业合作社库棚建设用地没有通过国土部门审批,有的合作社库棚产权属性不清,存在纠纷隐患;有的合作社库棚法律地位不明,可能还是违建。
2.2库棚建设用地难
农机库棚建设用地指标紧缺,未纳入土地综合利用规划。农机库棚建设用地规划难,审批难。据调研数据,全市农机库棚建设用地主要来源社员自家承包地,占比达到66.67%;来源于流转别户土地的占12.64%,来源于流转村集体闲置土地的占20.69%。主要原因在于目前武汉市没有出台具体的关于设施农用地管理办法,农机专业合作社建设用地难以纳入土地综合利用总体规划。
2.3库棚建设无标准
由于没有农机库棚建设统一标准,武汉市农机合作社机具库棚建设缺乏规划,规格各异,质量参差不齐。有的合作社库棚档次高,采用钢架构库棚,机库房大小统一,布局合理,消防、维修、贮油设施配置齐全,标识规范,是未来合作社库棚建设发展的主流方向;有的合作社库棚建设利用废弃学校、村委会、厂房改造,布局受限,传统砖混结构,设施配备也基本齐全,但未来发展空间受限,只能基本满足目前机具停放需求;还有的合作社库棚档次低,搭建简易工棚,结构稳固性不高,消防配套设施欠缺,存在安全隐患,需要逐步改造淘汰。
2.4库棚建设融资难
农机合作社资金欠缺仍然是困扰其发展的瓶颈。由于资金欠缺、相当一部分合作社基础设施建设受限,机具更新缓慢,服务能力难以有效提升。而合作社缺乏有效抵押物、没有担保人,又导致其很难从银行获得融资。
3 下一步工作思路和建议
3.1加强指导服务
市区各级农机主管部门要进一步创新发展思路,加强指导和服务,加快制定和出台适合武汉市的农机合作社库棚建设技术标准,引导农机合作社科学建设库棚,充分整合资源,有效降低建设成本。特别是对亟须建设库棚的合作社,要主动下沉服务,联系地方政府相关部门,尽可能利用好现有政策条件,谋划好合作社发展思路,指导申请建设用地指标,制定好库棚建设规划,搭建金融融资平台,稳扎稳打,夯实合作社进一步发展的经济基础。
3.2协调用地指标
随着农机合作社的发展,制定农机库棚建设标准迫在眉睫。根据初步测算,制定农机专业合作社库棚建设用地标准:(1)一般社。一般社配备5台大中型拖拉机或耕种收机具,10台小型农机具,库棚面积250m2,晾晒场地300m2,办公建设用地150m2,一般农机合作社建设用地规模700m2左右;(2)示范社。市级示范社配备10台以上大中型拖拉机或耕种收机具,20台以上小型农机具,库棚建设面积不小于500m2,晾晒场地500m2,办公建设用地200m2,示范农机合作社建设用地规模1 200m2以上。按照一般社与示范社各占 50%测算,武汉市 133家农机专业合作社共需不少于116 600m2(约175亩)的库棚建设用地指标。建议市政府协调农业、国土、税务等部门帮助解决农机合作社建设用地指标问题,将农机专业合作社库棚建设用地纳入土地综合利用总体规划,加大合作社基础设施建设政策支持力度。
3.3加大财政补贴
近几年来,武汉市农机合作社建设项目和全程机械化生产项目政策取得明显成效,建议继续加强财政资金支持力度,可进一步探索农机库棚建设补贴,鼓励有一定经济基础、有发展积极性,有成长前景的合作社,开展合作社提档升级,建设农机库棚和基础设施,按照相关建设标准实行先建后补,以奖代补的政策。同时加大对农机合作社信贷融资、税费减免等优惠政策支持。
3.4列入农村产权确权管理范围
结合当前农村土地确权登记工作,建议把农机合作社库棚列入农村产权确权管理范围,一方面进一步深入推进农村改革,充实完善农村土地承包经营权,加强对合作社正当权益的保护;另一方面增加了农机合作社融资贷款的增信方式和手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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