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人事劳动

2015-03-19王凌

河南水利年鉴 2015年0期
关键词:水利干部培训

人事劳动

【领导干部队伍建设】(1)开展领导干部竞争上岗。依据新的《党政领导干部选拔任用工作条例》,对厅机关空缺的6个正处级领导职位以竞争上岗的方式进行补充调整,印发了《机关正处级领导职位选拔任用工作方案》,按照动员、民主推荐、面试答辩、组织考察、任前公示的程序进行,通过选拔优秀干部进入班子。同时,通过选拔优秀干部进入班子,接收7名军转干部,以交流、调配、调整干部等形式优化班子整体结构。

(2)公务员管理有序推进。完成了2012年招录的4名公务员的试用期满转正任职、备案和公务员登记工作,办理了7名军转干部的培训、职业、备案、登记等接收安置事项,及时对机关公务员职务变动进行任职备案,筹备完成了2014年统一招录公务员的面试工作。做好公务员管理信息系统建设,按照省委组织部和省公务员局通知要求,对信息库公务员基本信息、职务信息、学历学位信息、家庭成员信息等信息项进行了审核。通过查阅干部本人档案,对每名公务员入学及毕业时间、所学专业、学历学位取得时间、参加工作时间等信息进行了逐项核对,对原有数据库中不符合要求的信息逐项修正,经软件校核结果显示大部分信息符合要求,通过了校核和上报。

(3)干部考核有序开展。组织完成了2013年度全厅处级干部和科级以下6440人的考核工作,1名挂职副县长期满考核,评为优秀等次858人,并进行了表彰奖励,授予三等功6人,嘉奖34人。按照人社部、水利部《关于评选全国水利系统先进集体、先进工作者和劳动模范的通知》,以考核优秀为条件之一,完成了全省4个先进集体、10名先进工作者和1名劳动模范推荐、选拔、申报工作。根据省公务员局通知,完成了人民满意公务员示范单位和示范岗申报工作。

(4)干部交流形式多样。采取上挂下派、定岗压担、岗位轮换、调配调动等多种方式,选派了2名处级干部赴新疆哈密地区工作,3名水利专业技术人员组成专家服务小组服务十三师水利工程建设,2名处级干部到民权产业集聚区和兰考县水利局挂职,1名处级干部到基层挂职锻炼,1名年轻干部到省信访局锻炼;接收2名新疆哈密地区同志到省水利厅培养锻炼、基层1名到厅机关上挂锻炼;组织完成了华北水利水电大学5名博士学历青年教师到基层水利管理单位挂职工作,推荐2名省委“素质优化工程”培养对象人选。通过干部调配加大干部流动,在厅机关、南水北调中线办、厅属单位之间和单位内部进行调配,6个单位45人进行了调动调配,并向省人社厅公务员局和市场处申报,办理手续。创新干部交流方式,结合在建水利工程人才需求,抽调8人到机关处室锻炼,抽调17人年轻专业技术干部支援前坪水库、出山店水库建设,为水利事业培养、锻炼干部。

(5)科级干部任职备案审查严格。根据厅属单位内设机构和科级干部职能配备情况,在年初、年中、年终及时梳理全厅科级干部情况,适时做好备案。严格执行干部备案的各项规定,对上报的备案材料实行“四查四看”,对资格条件、任职年限、选任程序、领导职数进行严格审查。全年完成了机关和11个厅属单位71名科级干部任免审批备案。

(6)强化干部监督管理。根据中组部、中编办、国家公务员局和省委《关于严禁超职数配备干部的通知》,开展了干部职数配备情况自查,无违规超职数配备干部现象。按照省委组织部《关于开展干部选拔任用工作检查的通知》和《全省干部选拔任用工作集中检查方案》要求,对2011年11月以来干部选拔任用工作进行清查,查找贯彻《干部任用条例》和4项监督制度落实情况,查看选拔任用干部的原则、条件、资格、程序等资料,查找问题,总结经验,经检查全厅能够严格落实干部选拔任用条件。按照中组部《关于印发〈配偶已移居国 (境)外的国家工作人员任职岗位管理办法〉的通知》要求,在全厅范围内开展了“裸官”排查,将排查出的1名“裸官”处理意见上报组织部。严格领导干部个人有关事项报告,以建立《领导干部报告个人有关事项信息管理系统》平台推动领导干部人个有关事项报告工作,录入了省水利厅及南水北调办共295名处级干部个人有关事项报告信息。根据《关于领导干部报告个人有关事项的规定》和《领导干部个人有关事项报告抽查核实办法 (试行)》,随机抽取抽查核实对象10人,经厅党组核准后,上报省委组织部进行抽查核实,未发现报告不实的问题。

(7)完成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为优化厅属事业单位人才知识结构,根据单位空编情况,按照省人社厅《关于省直事业单位招聘工作工作人员有关具体问题的通知》要求,上报招聘计划,经省人社厅批准,组织了省水文水资源局等12个厅属事业单位进行了公开招聘,经过报名、审查、笔试、面试、体检、考核等程序,完成了68人招聘任务,一批学历高、专业性强、有基层经验、自愿献身水利事业的年青干部充实到水利基层单位,为水利人才队伍注入了新鲜血液。

【机构编制管理】机构改革工作如期完成。在年初省政府机构改革启动后,召开由机关处 (室)主要负责人参加的会议,传达上级文件精神,安排部署全厅机构改革。针对职责下放、整合、加强、取消等变化情况,多次召开会议,分专题研究,广泛征求意见,与存在职能交叉的交通厅等7个部门多次沟通,6月省委编办批复了省水利厅主要职责内设机构和人员编制。机构设置有所突破,省防办作为机关内设机构正式写入了新的“三定”规定,增设了移民后期扶持处。水利工作职能进一步强化,将“加强推进水生态文明建设,贯彻落实最严格水资源管理制度,推进节水型社会建设,促进水资源可持续利用,实现水环境承载能力与经济社会协调发展”等内容,写入了新的“三定”规定,使水利工作中心任务更加明确,职能分工更加合理。

行政职权清理顺利推进。根据《关于开展行政职权清理和编制权责清单工作的通知》,迅速启动了省水利厅行政职权清理工作,按照“谁清理、谁负责,谁的责任、谁承担”的原则,围绕职权清理主体、清理依据、权力分类和工作步骤,细化各项措施,对省级水行政职权和审批事项逐个进行清理,经过清理,在充分征求各单位意见建议的基础上,提出了保留、取消、下放和整合等调整意见,初步确定全厅行政职权涉及8个类别,共271项行政管理事项,待省编办审核批复。

机构与编制管理紧贴实际。根据水利建设发展的需要,及时调整和增设机构,上报了《关于成立出山店水库管理机构的请示》《关于省直管县水文机构实行双重管理的请示》;批复了南水北调、河口村水库等14个厅属单位增设的12个内设机构和人员组成,机构编制管理更加科学,推动了水利建设发展。根据省编委关于严格控制机构编制管理的有关规定,完成了9名军转干部、2名系统内处级干部调整人员和厅属23个单位56名新进人员的入编申请工作,及时更新退休、调离的75人的编制信息,杜绝了超编配备工作人员、混编混岗和编外聘用人员等各种现象,进一步提高人员编制管理工作水平。根据省编办关于全省机构编制信息化建设总体规划的要求,补充填报省水利厅机构、编制和人员信息,厅机关182人、厅属单位7267人信息零错误,完成机构编制信息系统升级工作。

加强事业单位登记管理。组织29个具有法人资格的厅属事业单位进行了法人年检和法人代表培训,保留河口村水库管理局法人资格,重新界定省水利第二工程局职责范围,进一步完善事业单位法人治理结构。

【干部教育培训】(1)建立培训规章制度。为加强教育培训管理,出台了《河南省水利厅干部职工教育培训管理办法》,干部职工教育培训工作逐步向科学化、规范化、制度化迈进。按照办法要求,着手2015年教育培训计划工作,下发通知至机关处室和厅属各单位,经统计汇总,报厅党组同意,拟定举办培训班63个,培训人数5389人,并报省委组织部、省公务员局备案。

(2)完成干部调训任务。按照省委组织部、省人事厅的统一安排,完成了省委组织部选调的4名厅级干部参加国家行政学院、浦东干部学院、省委党校等培训。选调20名处级干部、15名科级干部,分别参加省委党校、省直党校的春、秋季培训班;选调了1名党外领导干部,参加省委统战部举办的第21期党外领导干部培训班。抓实公务员网络培训,建立学习通报制度,每季度进行一次通报,督促大家按时完成学习任务,90%已完成学习任务。

(3)举办人事干部培训班。110名分管人事的领导和人事干部参加了培训,重点学习新了《干部选拔任用工作条例》,研究探讨新时期干部人事工作的特点。培养优秀年轻干部,举办优秀中青年干部培训班,133名优秀中青年干部参加培训,邀请了人民日报社、省委党校、华北水利水电大学、红旗渠干部学院等专家学者、知名教授,分别就习近平总书记系列重要讲话精神解读、理想信念党性教育、水利干部素质教育、红旗渠精神与党的群众路线等方面内容进行授课,为全厅优秀中青年干部的成长打下了坚实的理论基础。

(4)开展省直管县业务培训。根据省直改办《关于做好省直管试点县 (市)业务培训工作的通知》精神,制定并上报了省水利厅省直管县水利业务培训工作方案,举办了两期省直管县培训班,完成了来自10个直管县 (市)水利局业务骨干139人的培训任务,推动了省直管县水利局工作的开展。

(5)做好市县水利局长培训工作。为贯彻落实水利部“十二五”实施万名县市水利局长培训计划,举办了全省市县水利局长培训班,来自全省市县水利局80名局长参加了培训,推荐洛阳等3个市10名县市水利局长和6名乡 (镇)长参加水利部举办的示范培训班。

(6)加强专业技术人员继续教育培训。全面启用了专业技术人员继续教育信息管理系统,安排部署专业技术人员公需课目网络培训和专业知识培训,指导厅属各单位严格按照规定进行学时登记,抽查审核2000人次学时登记,定期登录系统、审核注册信息、审核认定继续教育培训学时认定4129人,把推进信息系统使用与水利行业人才培养结合起来,建立与职称、考核等挂钩机制,引导专业技术人员参加各种形式继续教育,全厅网络培训注册4129人,平均学时达72个学时,培训率达到100%,受到省人社厅通报表彰。在年初和年末分别组织了2013度全省295名和2014年度全厅251名取得高中级专业技术职务资格岗前培训,开展了事业单位工人技师和技术等级岗位培训,选拔推荐4人参加了水利部行业高技能人才进修班和首席技师培训班,提升技术工人的素质。为推进全省专业技术人员继续教育基地建设,加快水利人才知识更新步伐,组织开展省级专业技术人员继续教育基地申报工作,按照申报条件、认定程序,经过审核、论证、考察、评审,河南水利与环境职业学院被批准为省级专业技术人员继续教育基地,使厅专业技术人员继续教育工作向前迈进一步。

(7)开展全省水利系统基层职工在职学历教育。为贯彻落实2011年中央、省委1号文件精神和水利部《关于实施基层水利人才文化与专业素质提升工程的意见》,加快推进全省各县 (市)水利人才队伍建设,委托河南水利与环境职业学院举办水利职工中职学历教育培训,采取理论、顶岗实习等方式,来自县市水利局的47位学员取得普通中专毕业证,专业技术人取得继续教育培训结业证书。

【专业技术人才队伍建设】(1)做好职称管理工作。根据省人社厅通知,2014度职称评聘工作按照职称结构比例审批、职称申报、单位推荐、资格审查、专家评审、岗前培训和聘任使用步骤有序推进。全年组织完成了20个厅属单位职称结构比例审批、申报高级专业技术职务人员的任职资格审查,汇总整理上报到高评委工程系列154人,推荐申报高级经济师10人、高级会计师9人、中教高级教师3人、技校高级教师1人,卫生高级1人,档案高级1人,政工师3人,经济师、卫生、政工师和档案系统处在进行中。推荐申报经济系列中级经济师15人、初级3人,委托档案评审2人,完成了工程系列143名、教师系列15名中级职称评审的资格审查、材料审核,现场答辩、专家评审。初级职称评审由指定的初级评审委员会将于年底前进行。对2013年度专业技术人员职务聘任进行了审批和职称证书办理,完成了2014年度厅属驻郑企事业单位151名职称英语,39位经济专业中初级人员,一、二级建造师、造价工程师等10类335人专业技术人员职业资格考试报名和教材征订工作,及时发送考试信息,做好服务保障。

(2)专家推荐工作规范有序。根据省委组织部和省人社厅的通知,做好水利专家的选拔推荐工作,全年组织开展了享受国务院特殊津贴、首批享受省政府特殊津贴、省学术技术带头人、第九批省优秀专家等人选评选推荐工作,在个人申请、资格审查、党委 (支部)研究、组织考核和公示异议后推荐参加人选。在单位推荐的基础上,由厅人事处专人进行资格审核,组织专家评委进行评选,依据专家人选推荐条件,按照优中选优进行遴选排序,形成推荐材料报厅党组研究,根据分配的指标名额,在河南水利内网进行公示,在未有异议后形成上报材料。推荐上报2014年享受国务院政府特殊津贴人员1人、享受省政府特殊津贴人员2人;省学术技术带头人3人;第九批省优秀专家人选3人、事业单位专业技术二级岗位人选3人。积极做好专家的体检、落实待遇等服务保障工作,以确保更加充沛的精力投入工作。

(3)注重技能人才培养工作。为加快全厅技能人才培养,采取多种形式开展岗位练兵、师徒帮教和技能交流,建立完善培训、考核、激励机制,调动技能人员的积极性和创造性,全面提升全省水利系统技能工人的业务能力和技术水平。根据省人社厅安排,完成了水利厅2014年工人技术等级申报、资格审查、考点安排、培训考核等工作,对申报技师15个工种108人,初、中、高等级工28个工种131人工人进行了资格审查、培训和考试,180人取得晋升高一级岗位等级资格。

【劳动工资管理】(1)厅机关工资日常管理。按工资政策规定,为提拔职务、晋升职称、晋升工人技术等级、调出调入、军转干部、复员军人、新进学生等机关在职人员确定了工资。2014年,完成厅机关21人正常工资晋级、155人正常工资晋档,为15人职务晋升人员、3人军转干部、3人招录公务员试用期转正确定了工资,及时办理3名调入、1人奖励、4人调出、4人减少人员手续和工资。审核发放2014年度厅机关在职225人、离退休160人的取暖补贴。严格执行省人社厅退休待遇审核有关问题的通知,及时对到龄人员申请办理退休工资手续,11人按时领取退休费。根据省委《关于做好第八批援疆干部人才选派工作的通知》,落实援疆干部待遇,申请发放2名援疆干部生活补助和一次性补贴。根据中组部、财政部、人社部《关于提高离休干部护理费标准的通知》,为5名离休干部增补每月200元护理费,年终为25名离休干部申请发放了一次生活补助费。根据考核结果审核发放厅机关、水政总队、服务中心专项司机等合计233人2013年度考核奖金。

(2)厅属单位工资管理。根据省财政厅等联合发文《关于进一步加强省级财政统发工资管理工作的通知》,对厅属单位人员及工资变动信息报送不及时、工资变动材料提供不全等问题进行了整改,及时做好人员变动工资。熟悉掌握事业单位工资政策,按审批权限,申报核批了事业单位工资收入,审批了省水文水资源局等28个事业单位3419人薪级工资调整,确保了各项工资待遇落到实处。2014年,审核了104人职务晋升、70人等级晋升、25人固定浮动、23人转换岗位、12人调入定资、11人退休、7人转业定资、3人奖励晋升、2人学历变化等工资变动。及时为厅属单位10人申请发放了2014年上半年享受政府特殊专家津贴,4人发放了2013—2014年省优秀专家津贴。

(3)津补贴调标政策执行到位。根据省财政厅和人社厅《关于驻郑省直机关调整津贴补贴水平有关问题的通知》,召开厅属单位人事科长和工资人员专题会议,做好津补贴调整准备。会后及时对机关公务员退休176人、在职223人津贴补贴进行了调标,按照新旧津贴补贴标准,补发了2012年7月至2014年2月津补贴差额。厅属单位参照机关标准,按照“两个50%”政策执行,于2014年2月全部执行到位。

【人事基础性工作】根据新的档案管理规定,组织人员对厅管档案进行了资料归档、信息录入、档案盒换卷工作,为档案数字化做准备;全年共接收、移交、转递干部档案25卷,查借阅档案32人次,及时完成了工资、奖励、任免等散件材料的归档。重视干部信访和来访工作,对涉及组织人事方面的群众来信来访进行了核实核查,处理了郑州水校原退休干部窦某某申诉问题、原水利设计院老职工关于丰产路门面房问题、陆浑水库退休职工工资补发等信访,按政策规定提出意见和建议,及时反馈当事人,对来访人员做到了既坚持原则又热情接待。

开展了全省水利系统人事统计培训,提高统计人员业务水平,高标准、高质量完成了全省水利系统的劳动工资统计、教育培训统计、人才队伍基本情况统计和全厅机关事业单位人员工资统计、事业单位工作人员统计、公务员统计、统计局年报季报等统计报表。特别是对全省水利系统统计报表数据进行了认真分析,形成了统计分析报告,及时报送水利部,为领导决策提供参考依据。为进一步搞好职工医疗保障,完成了2014年度厅机关413人在职和离退休人员的医疗保险信息录入、统计、上报工作,核定每月上缴医疗保险费,办理厅机关调入调出、离退休、减少等18人增减人员医疗保险,解答了有关人员医保等咨询疑问。开展高级知识分子健康体检,协调医院组织体检,激励水利专家在水利建设和经济发展中发挥作用。

(王 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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