墨家的语言本体研究*
2015-03-18曹威
曹 威
(北京师范大学,北京100875;黑龙江大学,哈尔滨 150080)
墨家的语言本体研究*
曹 威
(北京师范大学,北京100875;黑龙江大学,哈尔滨 150080)
意义问题一直是哲学家致力于思考和解决的问题。墨家的语言意义研究在几千年的中华历史文化中具有重要意义。本文从西方的语言哲学理论入手,从墨家的指称论思想、言语行为思想以及语境思想讨论墨家的语言研究,揭示中国哲学中语言哲学的独特框架和视角,发掘中西语言哲学中富有启发意义的对照和印证。
墨家;指称论;言语行为;语境
1 引言
随着民族文化精神的初创,人类对于客观世界和人类社会具有一定的认识,开始注意并思考语言在人类认识过程中的重要作用。所以,世界文明古国普遍在其发端时期关注语言。对于语言意义的认识直接关系到人对于世界的认识及把握,所以语言意义问题一直是哲学家致力于思考和解决的问题。先秦时期,儒家、道家、墨家和名家等对语言问题展开过激烈的争论。作为当时与儒学并驾齐驱的显学,墨家对语言的研究最为深入和系统,即有“墨家著书作,辩经以立名本”的评述,其对语言意义的研究在几千年的汉民族历史文化中具有重要意义。《墨子》一书中“经、说上下4篇是墨子亲自注定或口授的微言真谛,他们的内容构成了墨子思想体系的基本框架”(胡子宗 李权兴 2007:228)。在这4篇中所展现的“墨家丰富的概念论和运用概念的艺术,对概念的性质和作用具有独到见解,对概念从外延、内涵做出的种类划分,对建立中国古代逻辑、哲学和科学的范畴体系,具有重要的借鉴意义”(孙中原 2006:1)。
2 墨家的指称论思想
在语言与现实关系的讨论中,指称论最早从哲学视角深刻分析意义问题,在语言哲学领域影响深远。指称论认为一个语词的意义就是这个语词所指称的事物。墨家对于语言符号与指称对象之间关系的讨论主要体现在“名实关系”的讨论中,并形成具有特色的指称论思想。
在陈述墨家指称思想之前,需要明确几个概念及其之间的关系。因为,理解《墨子·经上》①这篇蕴涵着丰富语言哲学思想的篇章的关键在于理解一些核心概念。在墨家对于语言与指称的讨论中,有这样几个核心的概念:言、名、实、谓。墨家认为,“言,出举也”(《墨子·经上》),“言,谓也”(《墨子·经说上》)。“言”主要指人们说出的言辞语句、人类的口部功能。“言”的作用是用来标举、称谓、陈述事物的性质。“名”即语词(《墨子·经上》)。“实”即指实物、实体、实质。在墨家看来,凡是从人口中说出的“言”都包含着“名”;“名”具有指称“实”的功能,“名”指称事物犹如姓名跟随着人一样。“名”对于“实”的指称有3种方法,即“命、举、加”。名对实的称谓有命名、列举和附加感情因素等用法。例如,把犬说成狗,是命名;说“狗是犬”是列举;斥责说“狗!”则是附加感情因素。
2.2 “以名举实”的指称论思想
“认识论中的一个根本问题,即思维与存在的关系,究竟是思维第一性,还是存在第一性?反映在名实关系上,就是究竟名在先还是实在先的问题。”(詹剑锋2007:28) 墨家从经验论的立场出发讨论语言与实在的关系,肯定一切知识都来自于“耳目之实”,提出“以名举实、取实予名”的指称论观点,明确思维与存在的关系。“实”是客观的存在,“名”是“实”的反应,“实”是先于“名”的。 “所以谓,名也;所谓,实也。”(《墨子·经说上》) 在墨家看来,先有事物的存在,然后才有对事物的称谓;如果没有事物的存在,也就没有名对于事物的称谓。语词通过指称外部世界中的事物或事实而获得意义。所以,墨家认为认识事物的一条基本原则便是“谓者毋离乎其谓”(《墨子·经下》)。它也成为语言具有意义的前提条件。“以名举实,举,拟实也。”(《墨子·经上》) “举。告以之名举彼实也。”(《墨子·经说上》) 我们说,“以名举实”的“举”(标举、列举)是指摹拟事物的实质,告诉你这个“名”,是为了标举(反映)那个“实”。强调名实合一,如果“名”不能反映认识对象的真实情况,便失去其认识论上的意义。
在明确名实关系的基础上,墨家根据“实”的各种状态,区分“名”的基本类型。首先,从类属关系上将“名”分为达、类、私。“达名、类名、私名相当于传统逻辑里的极限范畴、普遍概念、单独概念。”(马赛 2010:2) “达”是“物质”,是外延最广的普遍概念,凡是存在都可以用这一概念来概括。“类”指某类具有共同属性的实体。“私”则表示单独概念。其次,从实的部分与整体的关系出发,将“名”分为体名和兼名。“体,分于兼也。”(《墨子·经上》) 部分是从整体中分离出来的。 墨子举出“牛马”、“牛”与“马”3个语词的意义,用以说明部分和整体的关系。“牛马”作为一个兼名,可以称谓牛和马构成的这个整体,不能称谓部分;“牛”和“马”作为体名,可以分别称谓牛马中的牛、马,而不能称谓牛马这个整体。最后,根据“实”的形态、位置和数量的不同,将“名”分为“形貌名”、“居运名”和“数量名”3种形式。形貌名指通过具体事物的形状、外貌等特征给事物命名,相当于实体概念,与抽象概念相对而言。“居运名”指根据某个人的居住地来相应地称谓某个人。例如,一个人住在赵国,则称为“赵国人”,如果后来移居到齐国,就改称为“齐国人”。“数量名”顾名思义,就是根据事物的数量而得到的名称,比如大、小。
2.3 “名”的歧义问题
墨家在明确“以名举实”的指称论观点的同时,也注意到名实关系中的一些复杂情况,讨论同名异实和异名同实的问题,即语词的多义和同义现象。在墨家看来,世间万物因其复杂多样,可能会存在名同而实不同的情况和名不同而实相同的情况。
对于语词的多义现象,在《墨子·经下》中有一个典型的例子:“一少于二而多于五。说在建、住”(《墨子·经说下》)。对此,有如下解释:“一。五有一焉,一有五焉。十二焉”。可见,墨家对于“一少于二却多于五”的理解建立在集合与集合元素之间的理解之上,理解的关键在于对“一”的意义的理解。“五有一焉,一有五焉”中的“一”是同一个语言符号,但是它们的意义却不相同,“五有一焉”的“一”指的是一个“五”,而“一有五焉”中的“一”则指一个“一”。正是“一”在这里的歧义性,才使这样一个奇怪的命题成立。”(孙中原 许毅力 1987:40)
2.1 连作障碍严重 连作会使土壤养分严重失调[3],产生次生盐渍化和酸化,土壤微生物种群失调,土传病害和虫害增加,导致作物产量降低,品质变劣[4]。自20世纪80年代至今,渭河流域韭菜种植已有30多年的历史,许多地块已连续种植多年。由于极少采取休耕、倒茬等农业措施,产量已由以前的6万kg/hm2下降到现在的3.75~4.50万kg/hm2,减产25%以上;原来较少发生的病害如韭菜疫病、灰霉病也开始发生,严重影响着渭河流域韭菜产业的可持续发展。
墨家将同义词称为“重同”。“同,二名一实,重同也。” 墨家针对辩者提出的“狗非犬”、“杀狗非杀犬”的辩题,论证“狗”与“犬”的同义。“狗,犬也,而杀狗非杀犬也,不可。”(《墨子·经下》) “狗,犬也,杀狗谓之杀犬,可。”(《墨子·经说下》)
3 墨家的言语行为思想
语言的使用问题是西方现代哲学家语言研究的重点之一,如奥斯汀、塞尔和格莱斯等。语言的使用问题已经成为当今语言学界和哲学界研究的重心。生活在两千多年前的墨子已经深入思考过语言的使用与语言意义的关系,试图解决为什么要恰当使用语言以及如何恰当使用语言的问题。“墨家哲学本身就是一种实用主义哲学,是一种尤其关注行为以及决定按照哪种方式展开行为的哲学。”(Lucas 2012:397)
3.1言与行
墨子对于言与行关系的论述与其对“名实关系”的讨论紧密联系在一起。在强调名实相符的同时,墨家也强调言行一致。言语行为理论认为,语言的主要作用是完成各种言语行为。奥斯汀将言语行为分为3种:以言表意行为、以言行事行为和以言取效行为。奥斯汀认为这3种行为都是同一个言语行为的抽象。“如果以言语行为理论来衡量墨家的思想,可以看出墨家十分重视语效问题”(关兴丽 2012:61)。强调任何真理都要通过直接经验的效果而得到检验。这与墨子研究语言的初衷分不开。他希望通过规范语言的使用而在辩论中取胜。所以,墨子所讲的“言”与“行”分不开,只有言行一致才能保证名实相符,名实相符才能用实对名进行真实性的检验。 “言行合一”是“名实相符”的前提,“名实相符”是获取实践活动预期效果的保证。所以,墨子说,“言足以迁行者,常之;不足以迁行者,勿常”(《墨子·贵义》)。
墨子主张“言行合一”,同时也注意到名有实亡、名存实变的情况,所以必须承认名实有其相对性,落后于是物的真实变化。因此,墨子提出“言必信,行必果,使言行之合犹合符节也,无言而不行也”的观点(《 墨子·兼爱下》)。只要言行像符节一样符合,没有什么话不能实现。
3.2 言必立仪的“三表”法
墨家学说以辩著称,他们认为语言能够在辩论中起到劝导和教诲的作用,因此恰当地使用语言是在辩论中取胜的关键,也是墨家研究的重心。与其说墨家关注“言”的力量,不如说墨家期望得到由“言”而获得的“行”的力量。所以,墨家对语言的谈论与行分不开,主张言行合一。他们希望通过规范“言”的标准来检验语言是否正确,是否切合客观事物的实际状况。所以,为什么要恰当使用语言以及如何恰当地使用语言成为墨家语言研究的重点。
墨子认为判断语言的是非,需要有一些特定的准则。所以,墨子从实践出发,提出衡量语言是非的标准,就是他所谓的三表:“言必有三表。何谓三表,子墨子言曰,有本之者,有原之者,有用之者。于何本之,上本于古者圣王之事。于何原之,下原察百姓耳目之实。于何用之,发以为行政,观其中国家百姓人民之利”(《墨子·非命上》)。墨子的第一个标准“上本于古者圣王之事”。就是以过去的间接经验作为衡量真伪是非的标准,告诉我们理论要研究历史,根据历史的经验和历史上行之有效的知识作为论证,以保证立论的正确。第二个标准:“下原察百姓耳目之实”是以直接经验作为真理的标准。这里的直接经验强调众人的经验,只有多数人的经验才能作为判断语言真假的标准,个人的经验难免夹杂着许多主观的成分。第三个标准:“发以为行政,观其中国家百姓人民之利”。墨子认为检验知识的真假和言论的好坏要注意从社会政治效果方面入手,一种好的学说和正确的语言不可能在实践中不能运用。
纵观墨子提出的检验语言是非的3个标准,其中一个核心内容便是“行”即实践,检验语言是非要从实践出发“上本于古者圣王之事、下原察百姓耳目之实”,同时更以实践为准则“观其中国家百姓人民之利”。这3个准则阐明墨子这样一种观点,即建立理论必须有依据,建立理论必须对人民有用,能解决实际的问题,收到实际的效果。所以,国外的许多学者认为,“中国古代语言研究与西方重语义的传统相比,更加重视语用研究”(Hansen 1987:311)。
4 墨家的语境思想
语用学研究特定环境中特定话语以及如何通过语境来理解和使用语言。“语境对话语意义的恰当表达和准确理解起着重要的作用。”(关兴丽 2002:63) 所以,语境是语用学研究的基础。墨家的语言研究注重“语效”,希望通过恰当使用语言而使辩论对方更好地把握他们的意图和思想,即话语中的意义,所以他们十分注意影响话语意义产生的因素。在两千多年以前,虽然墨家没有建立系统的语境理论,但是已经明确意识到语境对于语词意义的影响。所以,墨家的语言研究中含有丰富的语用、语境思想。
4.1 时间、习俗等因素对语词意义影响
墨家认识到语词的意义随着时间的推移、历史的变迁不断发展演变。在《墨子》一书中多处提到这一问题。“尧之义也,声于今而处于古,而异实,说在所义二。”(《墨子·经下》) 说“尧是仁义的”,这是今天所说的话,而这句话实际上指处于古代。古代和现代是两个不同的时代,所以论证“用尧是仁义的”这个命题要考虑到时间对于语言意义的影响。墨子还指出,“或过名也,说在实”(《墨子·经下》)。“或。知识之非此也,又知是之不在此也,然而谓此南、北,过而以已为然。始也谓此南方、故今也谓此南方。”(《墨子·经说下》) 墨子注意到名称会过时的现象,指出名称过时是由于事物的实际情况已经发生变化。有些时候明明知道“这个”已经不是“这个”,又知道“这个”已经不在这里,然而因为过去曾经把它叫作此名称,今天还叫作此名称,是因为这个事物开始就是如此命名的。可见,墨子认为语词意义在不同的历史时期有其特定的含义,这与理解语词意义的人所处的历史时期有直接的关系。不同时期的人对于特定语词的理解与他所生活的时代直接相关。
墨家认为“名”作为名称、语词是一种代表事物的符号,名称和语词在尚未确定代表某种事物时,它与事物没有必然的联系。墨家已经注意到约定俗成的因素影响“名”的形成。《墨子·经上》中提出:“君,臣民通约也”。“君”作为最高的统治者是臣民共同约定的结果。“君”、“臣”和“民”都由社会成员共同约定。事物的名称不是由某个个体随意命名,而是由社会成员共同约定。在《墨子》中还有多处谈到习俗对于语词意义的影响。比如,在《墨子·节葬下》中,不同地区因父母死后安葬方式不同而对“孝子”有不同定义。可见,墨子在公元前4世纪就已注意到社会的风俗习惯是理解语义的重要语境因素。
墨家不仅仅注意到时间和习俗对于语言使用和语词意义的影响,同时也明确指出根据场合和谈话对象不同,应选取不同的语言,原因是语词的意义会随场合和谈话对象的不同而发生改变。在《墨子·鲁问》中有这样一段论述,一次墨子即将出行游说各地诸侯接受他的理论,学生魏越问他:“既得见四方之君,子则将先语?”墨子说,“凡入国,必则务而从事也。国家昏乱,则语之尚贤、尚同;国家贫则语之节用、节葬;国家喜音沉湎,则语之非乐、非命;国家淫僻无礼,则语之尊天事鬼;国家务夺侵凌,则语之兼爱、非攻。故曰:择务而从事。”这则论述充分说明谈话对象的不同以及谈话当时的具体情境决定具体的语言选用。
4.2 通义后对的思想
现代语言学家认为语境对于消除歧义起着决定性作用。墨家的通义后对思想恰好说明这一点。《墨子·经下》中谈到:“通义后对,说在不知其孰谓也”。应该弄清对方意思再回答,先弄清楚对方用此的含义方可对应,否则不免会所答非所问。所以,把握对方所使用的“名”的意义对于顺利的交流思想起到至关重要的作用。比如,在《墨子·经说下》中有这样一个例子:“问者曰:子知羁乎?应之曰:羁何谓也?彼曰:羁旅。则知之。若不问:羁何谓?径谓以:弗知。则过。且应必应问之时而应焉,应有深浅、大小,当在其人焉。”“羁”作为一个多义字既可以指马的鞍具又可以指羁旅之人,理解说话人在此语境中使用“羁”的含义是双方顺利交流的关键。
通过分析可见,墨家的“通义后对”思想不仅涉及不同语境中名词歧义问题的解决,同时也谈及意义的意向性问题。意向意义理论认为意义与说话人的意图直接相关,重视发话人的意图对于语词意义的影响作用。用发话人的意图来分析和定义语词在特定语境中的意义。墨家“通义后对”思想充分注意到发话人意图对于语词意义的影响作用。所以,墨家提出在分析语词意义时,“且应必应问之时而应焉,应有深浅、大小,当在其人焉”。发话人在意向指导下使用语言,根据回答问题的时机以及谈话对象来选择回答语言的深浅和范围,以使发话人的意图能够充分被对方了解。
5 结束语
作为先秦名辩之学的集大成者,墨家的语言本体研究涉及语形、语义及语用研究等角度。首先,墨家认为语言通过其所指称的事物而获得意义,语言符号在没有固定的指称事物之前不具有任何意义,提出“以名举实”的指称论观点。其次,墨家意识到指称论孤立、静止、片面地分析语词意义的缺陷,论证语言与行为的关系,在肯定语言是一种人类行为的同时,强调语言使用的规范和准则,尤其注重言语行为所带来的效果,即“语效”问题。对于影响语言意义的各种语境因素,墨家也给予充分的关注,并且在墨家的论述中也提及发话人意图对于语词意义的影响。
从分析哲学的角度来看,墨家研究语形、语义以及语用等很多方面问题,向我们展示一个语形、语义和语用研究相融合的多维视角。这也正体现出现代语言哲学研究从指称论到意向论的意义研究取向。作为中国先秦语言哲学思想的重要组成部分,墨家有关语言本体的研究已然涉及到当代语言哲学研究中很多核心问题,墨家的智慧可见一斑。墨家丰富的语言思想还有待我们进一步深入研究。
注释
①本文引用的《墨子》原文均出自《墨子今注今译》(谭家健 孙中原 2009)。
关兴丽.墨家的语境及语用学思想[J].晋阳学刊,2002(1).
关兴丽.墨家语言哲学思想概论[J].毕节学院学报,2012(7).
胡子宗 李权兴.墨子思想研究[M].北京:人民出版社,2007.
马 赛.后期墨家名实观初探[A].“回顾与前瞻:中国逻辑史研究30年”全国学术研讨会论文集[C].北京:中国社会科学出版社,2010.
孙中原.墨家运用概念的艺术[J].南通大学学报(社会科学版),2006(3).
孙中原 许毅力.论墨家逻辑中的名意实诸范畴[J].中国人民大学学报,1987(6).
谭家健 孙中原.墨子今注今译[M].北京:商务印书馆,2009.
詹剑锋.墨子及墨家研究[M].武汉:华中师范大学出版社,2007.
Hansen,C.Classical Chinese Philosophy as Linguistic Analy-sis[J].JournalofChinesePhilosophy,1987(3).
Lucas,T.Definitions in the Upper Part of the Moist Canons[J].JournalofChinesePhilosophy,2012(3).
OntheLanguageOntologyofMoism
Cao Wei
(Beijing Normal University,Beijing 100875,China; Heilongjiang University,Harbin 150080,China)
Meaning has been one of the problems which the philosophers committed to think and solve.Moism’s study on language meaning has made outstanding contributions in Chinese history.Using the western theory of philosophy of language,this paper discusses the referential theory,speech act and context theory of Moism,in order to reveal the unique framework and perspective of philosophy of language in ancient China,and to corroborate the views of western philosophy of language.
Moism; the referential theory; speech act; context
* 本文系教育部人文社科研究项目“当代英语世界的《论语》诠释研究”(12YJCZH003)、黑龙江省社科基金项目“当代英语世界的《论语》诠释研究”(11D044)和“翻译:文化传统与人类经验”(11B028)的阶段性成果。
B089
A
1000-0100(2015)03-0012-4
10.16263/j.cnki.23-1071/h.2015.03.003
2015-02-13
【责任编辑谢 群】