强化五个意识 扎实推进中央基层预算单位预算监管工作
2015-03-18财政部驻江苏专员办副监察专员兼纪检组长
●刘 志/财政部驻江苏专员办副监察专员兼纪检组长
强化五个意识 扎实推进中央基层预算单位预算监管工作
●刘 志/财政部驻江苏专员办副监察专员兼纪检组长
加强财政预算监管,将专员办业务嵌入预算编制、预算执行、决算管理等财政主体业务,是进一步完善中央财政管理链条,提高预算管理科学性和有效性的一项重要举措。围绕财政部党组明确的专员办开展属地省区中央预算单位预算管理的新职能,当前我们应着力增强五个意识,进一步聚焦主业,突出重点,完善制度设计和工作机制,加强自身建设,确保履职到位。
一、进一步增强大局意识,明确预算监管方向和思路
随着财政改革发展,进一步加强财政预算管理是大势所趋。按照财政部工作部署,当前专员办应着力加强对中央基层预算单位预算监管的研究,针对不同性质、不同行业单位的特点,分部门、分类别提出改进监管和服务的工作思路、规划和具体方案。要在推动建立 “预算编制有目标、预算执行有监控、预算完成有评价、评价结果有反馈、反馈结果有利用”的全流程闭环预算管理体系过程中,着力将专员办预算监管工作嵌入到预算编制、执行和决算乃至绩效评价中;将工作方式由事后检查为主向事前事中监管为主转变,以促进中央基层预算单位切实加强财政和财务管理。
二、进一步增强责任意识,扎实做好预算监管重点工作
根据财政部授权,重点做好三方面工作:一是审核属地中央预算单位预决算编制。要在建立健全预算单位基础资料信息库的基础上,按照财政部明确的财政预算监管工作程序,设计好具体工作流程,制定审核实施细则和操作办法,工作分解到岗、责任落实到人。二是日常化工作。继续加强银行账户动态监管;动态监控直接支付是否符合项目进度和用款计划并跟踪资金最终流向,同时对项目支出中授权支付资金流向予以关注;有重点地介入政府采购监管;适时开展项目绩效评价。三是有针对性地开展专项监管。年度中间,根据日常监管掌握的线索和疑点选取预算单位进行预算管理专项监管,督促整改违规问题,促进提升财政、财务及内控管理水平。
三、进一步增强服务意识,为加强监管提供保障
思想上,教育干部切实增强服务中央基层预算单位的责任感和使命感,改进工作作风,提高办事效率,加强调查研究,及时反映基层预算单位在财政财务管理上存在的问题和困难。学习上,通过组织自学、外派培训、走访调研等方式加大业务学习培训力度,更好地适应预算监管工作需要。工作上,应主动加强与财政部主管司局日常工作联系,增强政策敏感性,提高政策理解准确性,要积极帮助基层预算单位解决预算管理工作中的难题;同时,注重工作的总结创新,不断总结好的做法和经验,最大程度释放管理的潜力和服务的能力。
四、进一步增强法治意识,做到预算监管不越位
实际工作中,为防范和化解专员办职能调整可能带来的业务风险和廉政风险,我们应按照四中全会精神,着力规范预算监管权力运行,强化内控管理和对权力的监督制约。在日常监管中,公开审核审批权力事项办理指南,对审批事项落实三级复核办理流程,适时进行关键部位的干部轮岗。在现场审核时,严格审核规程,严肃保密和廉政工作纪律,按照事实清楚、依据充分的原则对发现的问题跟踪处理,对超越预算监管职权范围之外的违法违纪问题,及时移送有关部门处理。
五、进一步增强创优意识,推动预算监管取得实效
近年来,基层预算单位的预算管理已逐步从粗放转向精细,从经验管理转向专业管理。专员办如何尽快实现从事后检查者转变为预算管理的过程监控者,克服人少事多的矛盾,发挥好就地就近监管优势,是职能调整亟待解决的问题。为此,我们应按照财政部要求先行先试,加快探索开展预算监管工作的步伐,既勇于创新又善于联系实际,及时制定具体实施细则和内部控制规程,做好与预算司、部门业务司以及预算单位主管部门的有机衔接,加强日常协作沟通和工作落实,发挥专员办的桥梁纽带作用,加快实现财政监管工作转型发展,推动预算管理工作迈上新台阶。■
(本栏目责任编辑:周菲)